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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规模化商用的障碍和关键:基于大样本问卷调查的研究

http://www.newdu.com 2020/7/3 《经济与管理研究》2020年04期 贺俊 陶思…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5G是中国在全球形成系统级技术优势的少数领域之一。但中国能否在大规模商用的基础上成为5G应用的全球领先市场,从而实现由5G技术强国向5G产业强国的跃迁,这当中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本文基于结构化的问卷调查,对影响5G规模化商用的主要障碍、消费者对5G及下游应用的认知、早期市场和领先用户等中国5G规模化商用中的关键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研究发现:价格因素并不是制约5G和下游应用规模化商用的主要障碍,消费者更关注5G新产品或服务能否提供颠覆性的功能;技术成熟度高、商业模式清晰的下游应用场景缺乏是制约中国5G规模化商用的瓶颈;智能家居、车联网、远程医疗等2C端的应用领域可能成为中国5G的早期市场;男性用户、年轻用户和高收入用户更可能成为5G市场的领先用户和早期采用者。本文的研究对中国企业和政府推动5G技术商业化和5G生态发展具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5G;规模化商用;大样本问卷;早期市场;领先用户
    基金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登峰战略企业管理优势学科建设项目。
    突破性新兴技术创新的完整过程,既是重大科学发现和瓶颈性技术连续涌现的过程,也是基于突破性技术的新兴服务和产品被领先消费者和早期消费者所接受、购买和使用,从而成功实现商业化的过程。目前国内有关5G规模化商用和5G下游应用发展的分析多基于预测性的讨论和概念性的分析,基于大样本的实证研究几乎是空白。本文基于结构化的问卷调查,对影响5G规模化商用的主要障碍、消费者对5G及下游应用的认知、早期市场和领先用户等中国5G规模化商用中的关键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从而对中国企业和政府推动5G技术商业化和5G生态发展提供有益的启发和政策建议。
    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法,借助京东网络平台发放线上问卷,调查对象为京东平台用户,抽样方式为随机抽样,共得到有效问卷25 057份。问卷包含17个题项,其中13个单项选择题,4个多项选择题。题目主要由三个方面组成:受访者自然特征(5个题目),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和收入水平;现有移动网络使用情况(5个题目),包括移动网络支付、网页浏览等用途;5G预期消费行为(7个题目),包括对5G网络的期待程度、5G移动网络预期支出、5G应用预期购买行为等题项。受访者来自于全国3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特别行政区,就业领域包括互联网、金融、交通、建筑和制造业等。受访者年龄主要集中在18~50岁,53%的受访者年龄介于18~40岁,43%的受访者年龄介于40~50岁,其余4%的受访者年龄在18岁以下或50岁以上。从收入水平来看,14%的受访者月收入在3 000元以下,绝大部分(68%)受访者收入区间在3 000~10 000元之间,18%的受访者为月收入超过10 000元的高收入群体。从区域、年龄、职业、收入水平等各个维度看,样本具有较好的随机性。
    ①问卷的发放和回收得到京东金融研究院的支持,特此致谢。
    5G规模化商用的瓶颈
    制约突破性技术和新产品被市场接受的因素通常有两方面,一是由于新产品尚未经过大规模市场应用和技术持续改进的高频迭代,技术成熟度相对较低,因而无论是从可靠性、稳定性等技术性能的角度,还是从为消费者提供新的多样化功能的角度,新产品都无法形成有效的“经济需要”;二是由于前期大规模的研发投入和市场推广投入,加之初期小批量生产缺乏规模经济,高额的成本使得新产品的定价较高,造成消费者虽然有“需要”,但由于消费能力制约而无法形成有效的“经济需求”[1]。
    事实上,关于中国5G发展的质疑和争论也聚焦于这两方面,特别是对5G高成本的担忧。认为5G高成本会制约5G商用发展的观点主要基于5G运营成本高企的事实:一是5G网络固定投资成本大幅增加。跟4G时代的1.8GHz相比,中国三大运营商获得的3.5GHz和4.9GHz频段的频率,基站量会增加一倍,据此测算,5G基站量将是4G的2倍,运营商5G建网主体投资可能将达1.23万亿元,较4G投资增长68%。二是运营成本大幅增加。5G带宽约是4G的5倍,加之大规模天线技术的应用,都会带来5G网络能耗的大幅增加,根据测算,5G设备的电力成本是4G的3倍多。
    然而,无论是从供给还是从需求角度分析,高价都不是制约中国5G商用的充分条件。从供给的角度看,中国的5G价格水平并不高。2019年10月31日,中国三大运营商同时发布5G商用套餐价格。运营商5G资费套餐价格从128元起,最高为599元,流量则从30GB到300GB,约合2~4元/GB。5G网络单位流量价格并没有比4G网络高。从国际比较看,中国5G资费几乎是全球最低。以目前全球5G用户发展最多的韩国为例,三家移动运营商5G套餐最低起步价合人民币325元,包含8GB至9GB的数据流量,约合36元/GB。当用户套餐资费升级至444元时,数据流量才能增加至150GB。美国提供的15GB的5G流量套餐,消费者需要花费人民币约480元左右,约合32元/GB,均远远高于中国的5G资费水平。总体来看,中国5G套餐资费水平低于国际主流运营商。从需求的角度看,中国消费者对5G网络和应用服务具有旺盛的需求,而价格并不是制约中国消费者从4G网络迁移至5G网络的主要因素。问卷调查显示,在所有受访者中,约84%的用户都对5G时代的到来展现出了不同程度的期待,超过80%的用户表示,如果5G网络覆盖了其所在的地区,消费者愿意为5G服务支付更高的费用。调研显示(见图1),约有54%的用户愿意单月支出额外100元用于5G网络,约有27%的用户愿意单月支出额外50~100元用于5G网络。也就说,约有80%左右的消费者愿意支付显著高于4G网络的价格开通5G网络服务。中国消费者之所以愿意为5G支付较高的价格,或者说,中国消费者向5G迁移的价格弹性较低,一个重要的原因可能是中国通信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较低。电信行业通常用ARPU值与当地居民的月均国民总收入的比值反映网络相对资费水平。根据2017年统计数据,中国三家基础运营商的相对资费水平为1.2%~1.5%,显著低于韩国SK(1.9%)、日本KDDI(2.3%)、美国AT&T(2.4%)和印度Airtel(2.7%)这些运营商。
    
    ②ARPU(average revenue per user),一个时间段内运营商从每个用户所得到的收入。
    以上分析结果对于中国企业和政府有效推动5G市场和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这表明,既然价格因素并不是制约中国消费者由4G网络向5G网络迁移的主要障碍,则价值因素或者说“需求”因素才是影响未来中国5G产业发展绩效的关键。运营商和下游应用企业必须能够基于5G高速率、低延时、大连接、高可靠的技术特性开发出能够切实满足消费者现实需要或激发消费者潜在需要的新功能,才能够推动5G技术的大规模商用。基于此,无论是运营商和下游应用企业推动5G消费市场发展,还是政府加快推动中国5G规模化商用从而保持中国5G产业领先,都应当将市场竞争和产业政策的焦点由价格转向下游垂直应用的培育和创新方面,特别是通过开发能够形成消费示范效应的“爆品”来带动消费者网络迁移和5G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最终形成信息基础设施和下游应用相互增强的发展格局。
    启动5G规模化商用的早期市场
    随着以“技术知识爆炸”“技术融合”“技术加速扩散”和“技术全球化”为特征的“新经济时代”来临,突破性技术创新具备了创造一个新行业或者毁灭、改造一个老行业的巨大潜力。掌握突破性创新技术的企业具有强大的市场竞争优势,并通过将技术商业化获得丰厚的市场回报。然而,突破性技术创新的大规模市场化也面临巨大的风险,也正因此,突破性技术的开发者常常并不是突破性技术市场化应用的赢家。决定技术优势向市场化优势转化的一个重要调节因素,便是谁能够跨越突破性技术创新的“鸿沟”,识别和创建早期市场[2]。技术突破者不能准确识别早期市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具有通用目的技术(general purpose technologies)性质的突破性技术往往具有广泛的应用领域,突破性技术与其他技术融合到底首先在哪个应用市场爆发,企业很难在事前甄别。掌握突破性技术的企业可以通过采用恰当的公司战略和竞争策略(如开放式创新)尽可能降低早期市场的不确定性,其中,贴近潜在消费者、理解潜在消费者的需求是企业和政府识别早期市场的重要措施。
    5G技术是以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为核心特征的新一轮工业革命最重要的通用目的技术。5G技术通过与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融合,可以在智能家居、车联网、智能制造、远程医疗、云游戏等诸多领域为个人消费者和企业消费者创造价值。然而,虽然以上每一个应用场景都吸引了巨大的技术和资本投入,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下游应用市场已经具备了较高的技术成熟度和清晰的商业模式。5G大规模商用的“爆点”到底在哪里呢?2019年10月31日中国三大运营商公布5G商用套餐,并于11月1日正式上线,标志着5G网络商用序幕拉开。然而,国内运营商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月,中国电信5G套餐用户数量为800万,对比其移动用户总数3.36亿仅占不到2.5%;中国移动公布的5G套餐用户数量更少,仅为673.6万,对比其移动用户总数9.49亿占比不到1%。5G商用总体上呈现“雷声大雨点小”的状态。调查数据显示,在26 057个回收的有效样本中,88%的用户现阶段主要使用的是4G网络服务,而且即使现在处于4G向5G的迁移过渡阶段,仍然有少数用户将3G网络作为主要的日常使用网络。5G技术催生的场景应用服务还处于初生阶段,技术的不成熟、普及度的不足对于5G服务早期市场的形成是一个很大的挑战。然而,如果能准确识别早期市场,协同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和下游应用场景在某些领域的垂直整合,迅速吸引和抓住消费者注意并辅之有效的营销策略[3],则有利于中国形成5G商用的全球领先市场,从而确保中国5G技术领先向产业先发转化。
    目前中国5G发展的总体特征是,由于5G前期网络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巨大,为了加速固定资产投资成本分摊,实现规模经济,提供5G网络服务的运营商具有很高的积极性尽快扩大5G用户基础。根据运营商公开的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1月底,中国移动4G用户数量为7.6亿户,当月净减少17万户,其中相当比例用户转换为5G用户。中国信通院的报告显示,2019年中国5G手机出货量为1 376.9万,意味着上千万用户已经具备了使用5G网络的设备基础,成为了5G服务的潜在用户。另外,中国电信2020年的终端目标为销售1.8亿部5G手机,6 000万5G终端设备、3 600万家庭终端和3 00万台VR终端;中国移动则希望在2020年开展3亿项5G业务、1亿部5G手机、5 000万家庭泛智能终端和1 500万个行业模组,发展7 000万5G用户。与此同时,进入2020年后全国各地的5G商用均按下“快进键”。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有19个省、市的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将“推进5G通信网络建设”列入2020年重点工作,其中有6个省、市明确规划了2020年新建5G基站的数量,合计超过17.8万个。可以看出,运营商对尽快扩大5G用户基础具有极高的积极性,而中国市场也确实具有庞大的潜在用户群体。
    但是,受制于5G下游应用场景的技术不成熟和商业模式,5G下游应用发展缓慢,成为中国5G生态培育发展的主要瓶颈。为了发现5G下游应用市场发展的结构性特征,调查问卷中加入了有关5G早期市场的题项。调查结果显示(见图2),智能家居、无人驾驶、无线医疗、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2C(面向消费者)端的应用和服务是最受网络用户期待的5G产品和服务,超过80%的用户都表示对以上4项服务有期待。而智慧城市、智慧金融、智慧物流等2B端(面向企业)的应用成为领先市场的可能性则相对小。可以看出,问卷调查结果与不同应用场景的综合商业成熟度高度相关。整体上看,2C端的应用场景技术成熟度更高,而2B端的应用场景不仅涉及更加复杂的技术系统,而且涉及更加复杂的商业生态培育,并受制于法律法规甚至道德伦理等外部条件的制约,因而发展成为5G早期市场的难度更大。以自动驾驶为例,虽然各国预期自动驾驶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但中国、美国、日本等多数国家和机构都预测,依托传输速率更高、时延更低5G网络的自动驾驶要到2025年以后才能全面实现量产。2B端应用较2C端应用更可能成为5G早期市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2B端商业生态发展成熟的核心是交易型产业平台的形成,而2C端商业生态发展成熟的核心是创新型产业平台的形成。库苏玛诺等(Cusumano et al.,2019)[4]区分了创新平台(innovation platform)和交易平台(transaction platform)两种不同的产业平台。其中,创新平台指的是平台企业与供给端用户基于共同的技术构建提供新产品和服务的平台(如谷歌的安卓系统或Windows),而交易平台指的是平台企业作为中介或在线市场促进企业或组织分享信息、交易多样化产品的平台(如谷歌搜索或淘宝)。由于创新平台面临的技术不确定性更大,技术复杂度更高,创新生态更加复杂——创新平台常常呈现更加多层、多平台的产业组织结构,如英特尔和微软都是PC市场的平台企业。与之相比,电子商务平台的生态通常都是单层的。正因此,创新平台往往较交易平台更难以成功——创新平台主要出现在手机、计算机、云计算等少数领域,而交易平台则出现在几乎所有的行业[4]。
    
    图2 用户期待的5G智能服务
    5G生态是一个包含了网络运营商、云平台、终端应用和最终用户等主体在内的复杂的商业生态。任何一个参与主体的投资积极性和能力不足都会制约5G生态的发展。问卷调查和相关分析显示,目前中国5G规划化商用的障碍在于,虽然运营商为了快速分摊前期已经发生的大规模5G固定资产投资成本,而试图加快5G服务普及的进程,但由于缺乏能够吸引多数消费者(majority consumer)的成熟应用场景,所以中国5G规模化商用呈现一定程度“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鉴于此,运营商的竞争策略重点不是进一步压低5G网络服务的价格,而是着力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5G应用服务,特别是加强与下游垂直应用领域创新型企业的合作和协调,从而形成能够引导用户向5G网络迁移的应用场景。基于中国5G生态发展的痛点,政府产业政策的重点相应地也应当聚焦于促进5G生态中企业的垂直整合,加快推动相关的技术标准制定和管制政策的明晰化,催熟智能家居、无人驾驶、无线医疗、VR等2C端应用场景,从而促进中国5G早期市场的形成。
    识别5G商用的领先用户
    领先用户或最早应用新产品的消费者对于新技术的扩散和商业化具有战略意义[5-6]。由于新产品在应用初期的技术成熟度较低,因而领先用户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向创新者反馈各种改进信息,从而帮助创新者加快完善新技术和新产品[5],同时,早期应用者能够帮助扩散该新产品有关价格、功能、性能等方面的技术经济特征信息,且如果其产生积极的消费体验,会促使其他的消费者产生模仿性购买行为[6]。克拉特采尔等(Kratzer et al.,2016)等发现领先用户在社会网络中具有较高的中介中心性[7],莫里森等(Morrison et al.,2000)也指出领先用户能够发挥意见领袖的作用[8]。是否能够形成数量足够的高质量的领先用户或早期应用者对于突破性新兴技术的商业化至关重要[1]。
    与一般的新产品和新服务不同,基于5G的VR、人工智能等信息产品不仅价格相对较高,更主要的是,这些服务和产品在使用和消费的初期,消费者通常都面临较高的技术门槛。对此,一方面,供应商要尽可能设计简单友好的用户界面;另一方面,培育、识别具有新奇探索精神且具有一定技术问题解决能力的领先用户和早期采用者,是解决这类商业化障碍的必由路径。谁可能是未来中国5G服务的领先用户和早期采用者呢?
    本研究的调查问卷显示,从用户的性别结构看,约30%的女性受访者表示不愿意为5G网络支付额外的开支,即使5G能够在智能生活等方面带来更好的服务和更优质的用户体验。而仅有25%的男性用户不愿为5G服务支付额外的开支。在愿意为5G带来的优质服务支出额外开支的消费者中,67%的女性消费者愿意支付的额外支出不超过10元,相比之下男性消费者这一占比为52%。9%的男性消费者愿意花费50元以上的额外开支来获得更好的5G服务,甚至表示只要网络质量足够好,增加多少资费都不是问题;而只有5%左右的女性消费者愿意为此支付超过50元的额外支出。男性用户整体上比女性用户具有更强的支付意愿,在中高水平的额外支付上,这种性别上的差异变得更为明显。调查数据还显示,近50%的男性消费者都期待VR与AR技术的进步和推广,相比之下只有35%左右的女性用户对此有期待。在无人驾驶和车联网这一应用服务上,也表现出了显著的性别差异。希望使用这一服务的男性用户比女性用户高出将近15个百分点。但在医疗服务这一应用服务上,女性用户的期待程度则高于男性。因此,总体上看,男性较女性更可能成为5G领先用户和早期采用者。对这种调查结果的可能解释是,男性通常较女性对具有新奇性但又有一定技术门槛的高科技产品有更强烈的偏好,所以会在AR与VR和自动驾驶上比女性用户表现出更强的消费倾向;而女性消费者因为社会分工和家庭角色的原因,则对无线医疗表现出更浓厚的消费兴趣。
    从年龄结构看,调查数据显示,为了获得更好的5G服务,18~26岁(成年早期)年龄段群体中有27.32%的用户愿意支付10~30元的额外开支,这一占比在所有年龄段中为最高,26~50岁(成年中期)消费者中有26%的消费者愿意为之支付10~30元的额外开支,占比在所有年龄段中仅次于成年早期用户。成年早期消费者在愿意支付额外的10~30元人数占比上虽然只比成年中期的消费者高了约1.5个百分点,但是考虑到成年早期消费者在收入水平和购买能力上低于成年中期消费者,其预期的5G服务消费意愿可以说是显著高于成年中期消费者的水平。年轻人相比中老年人,表现出对新技术更强烈的好奇心以及体验和购买欲望,更可能成为5G市场领先用户。与年轻人相比,可能受制于对自己学习能力不自信、休闲时间更加紧张等原因,随着年龄增长,中老年用户对于5G服务和应用的兴趣递减。
    从收入结构看,调查数据显示,5G推出后,30.4%的低收入群体(2018年可支配月收入少于3 000元)愿意马上更换5G服务,而这一比例在中等收入群体(2018年可支配月收入在3 000~10 000元之间)中为41.2%。值得注意的是,高达51.0%的高收入群体(2018年可支配月收入大于10 000元)表示会抢先购买5G服务,获得领先的用户体验。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低收入用户难以成为5G市场的领先消费者呢?表示不会马上使用5G的用户群体中,38%的消费者认为更快的流量消耗、更高的资费阻止了他们放弃使用现有的手机网络。相比中高收入群体(2018年可支配月收入超过3 000元),低收入群体因为资费太高原因的比例是明显高出的。低收入群体中,认为高资费会阻碍自己考虑使用5G的用户比例比高收入群体(2018年可支配月收入超过10 000元)中的这一比例高出约20个百分点。有关收入结构的调查结果进一步丰富了前面的调查结论,即:虽然价格总体上不是制约5G服务扩散的瓶颈性因素,但较高的价格确实抑制了低收入群体向5G网络的迁移。鉴于此,运营商应当提供更加灵活的资费套餐,实现针对低收入用户的“精准降费”,从而加快实现5G网络规模经济;而针对中高收入者,运营商竞争策略的重点应当锁定在与下游应用企业强化合作,加快开发具有吸引力的“爆品”应用。
    本文结合问卷调查和相关数据对5G商用市场的领先用户进行了探索性研究,分析结果总体上与既有的理论相互印证,即男性用户、年轻用户和高收入用户更倾向于成为5G产品市场的领先用户和早期采用者。鉴于领先用户对5G商用市场的成长、服务应用的推广升级具有战略性的作用,运营商和下游应用开发企业应当针对这些用户的消费特征开展更加具有针对性的技术开发和产品营销。5G运营商和应用开发企业应聚焦领先用户的需求,积极吸取和分析领先用户关于服务和5G应用的预期和体验反馈信息,持续优化服务,改进产品缺陷,改善用户体验,形成突破性创新的盈利增长点,借助开发领先用户跨越高技术产品商业化的“鸿沟”,在“研发—反馈”的动态过程中使现有服务和应用在5G市场上获得持续的生命力。
    加快推进中国5G商业化应用的政策建议
    在华为、中兴等一批创新型企业的探索下,中国已经成为5G技术强国,但中国5G生态的培育发展还需要在聚焦重点和统筹部署两个方面发力。基于对中国5G消费市场的分析以及中国5G相关政策的研究,本文提出以下加快中国5G生态统筹发展的建议:
    一是在国家层面尽快明确加快发展统筹部署中国5G大规模商业化应用的总体战略基调和顶层设计建议研究制定“中国网络强国战略规划1+X”规划体系,即在《中国网络强国建设中长期规划(2020—2035)》的宏观部署下,进一步研究制定《中国5G总体规划》《中国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中国VR产业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强化各项规划和政策之间的衔接配套,按照“网络泛在”的原则统筹推进5G基础设施和下游垂直应用的发展。政府在规划建设初期即建立紧密的工作衔接机制,促进5G网络与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各类新型基础设施的协同,前瞻性地统一各类基础设施的网络标准,为未来的网络应用扩张预留充足的接口和空间,形成中国网络强国建设的合力。
    二是实施“5G网络先行”战略相对于他国5G技术的优势,中国5G的核心优势是基础设施规模优势和市场应用优势。中国需提高5G基础设施的投资规模和质量,增强垂直应用孵化效果和产业生态的发育程度。借鉴美国废除运营商网络中立(如批准美国电话电报公司通过收购时代华纳而进入网络内容提供领域)的经验,试点国有运营商、民间资本共同投资进入智能制造、电力、交通、医疗等5G应用前景相对明朗的垂直领域,开拓运营商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其5G投资动力和能力。
    三是加快中国5G的商业测试和应用场景培育形成5G对下游应用的“效率提升效应”和“赚钱效应”从而将5G投资和应用由“概念”“愿景”转化为市场内生动力要做到这一点,除了试点运营商进入垂直领域,鼓励中央企业、BAT等互联网企业以及华为、海尔等技术领先的制造业企业加快5G应用,集中全国各个环节的5G创新主体和力量,在中国有竞争优势的领域和战略必争领域(如车联网、智能制造、智能终端、智能电网、智慧医疗等域)开展应用示范工程。依托冬奥会、进博会等重大活动,加大对5G商业应用的政府采购力度,带动技术攻关,树立中国5G商用引领的国际形象。
    四是尽快消除制约下游垂直应用培育发展的障碍引导早期市场和领先用户的形成目前中国在数字经济的硬件技术方面保持相对的领先优势,然而,中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数字经济竞争,不仅是硬件装备之间的竞争,更是包括内容和软件在内的整个数字经济生态的竞争。能否形成活跃的内容生态,能否控制数字经济软件平台,这才是未来决定一国数字经济竞争力的根本。然而,当前国家和地方政府层面的数字经济促进政策整体上仍然停留于对硬件研发和生产的补贴,对制约中国内容发展和软件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严重不足。以云VR(Cloud VR)为例,经过过去一轮的竞争和洗牌,中国VR设备企业的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已经大大提升,市场结构趋于成熟,华为、阿里等龙头企业的云服务能力也日渐成熟,然而能够提供与硬件装备匹配、形成触发VR市场消费爆点的视频和云游戏等内容产品却严重缺乏,成为制约中国云VR产业发展的短板。建议未来中国的产业政策大大强化对内容和软件的孵化和支持力度,加强内容知识产权保护,补齐中国5G生态发展的短板[9]。
    参考文献
    [1]莫尔.高技术产品的营销[M].柳卸林,刘涛,胡国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2]GANS J.The disruption dilemma[M].Cambridge,MA:The MIT Press,2016.
    [3]PECHMANN C,STEWART D W.The effects of comparative advertising on attention,memory,and purchase intentions[J].Journal of Consumer Research,1990,17(2):180-191.
    [4]CUSUMANO M A,GAWER A,YOFFIE D B.The business of platforms:strategy in the age of digital competition,innovation,and power[M].New York:Harper Business,2019.
    [5]URBAN G L,VON HIPPEL E.Lead user analys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new industrial products[J].Management Science,1988,34(5):569-582.
    [6]FRATTINI F,BIANCHI M,DE MASSIS A,et al.The role of early adopters in the diffusion of new products:differences between platform and nonplatform innovations[J].The Journal of Product Innovation Management,2014,31(3):466-488.
    [7]KRATZER J,LETTL C,FRANKE N,et al.The social network position of lead users[J].The Journal of Product Innovation Management,2016,33(2):201-216.
    [8]MORRISON P D,ROBERTS J H,MIDGLEY D F.Opinion leadership amongst leading edge users[J].Australasian Marketing Journal,2000,8(1):5-14.
    [9]贺俊,江鸿,黄阳华,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如何更高效[J/OL].财经,2019(23):28-29[2020-04-20].http://magazine.caijing.com.cn/20191021/4622005.shtml.
    陶思宇,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
    贺俊,陶思宇,江鸿.5G规模化商用的障碍和关键:基于大样本问卷调查的研究[J/OL].经济与管理研究:1-8[2020-07-02].https://doi.org/10.13502/j.cnki.issn1000-7636.2020.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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