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数据的分析 图3展现了中国劳动者报酬与增加值合计(GDP)比率的数据情况。可以看到,劳动者报酬与增加值的比率在总体上同样呈现下降趋势。例如,1999年该比率为59.7%,2011年下降至最低点为47%,尽管之后该比率呈现上升,但是到2014年该比率为51%,同1999年相比仍然低8.7个百分点。这表明在21世纪前10年中国经济实现高速增长的过程中,劳动者报酬在增加值中的份额总趋势是显著下降的。这可以作为“现代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导致产出成果中用于劳动报酬的比例总体上呈现下降”的中国数据经验证明。由于目前中国的统计数据中没有早些更长时间序列数据,因此无法像美国那样获取比较早期中国经济的数据情况,即无法考察中国的劳动者报酬与增加值的比率是否也曾经历了上升阶段。
上述的实证分析在数据经验方面总体表明,现代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下劳动要素报酬份额下降或难以提高的结论是基本成立的。因此,在上述实证经验成立的基础上可以进行如下的推断:由于现行养老金制度下的养老金来源主要是来自劳动要素的贡献,而不是来自资本与技术要素的贡献,因此劳动要素贡献趋于下降意味着养老金来源基础趋于减弱,表明现代经济增长动力机制具有不断弱化养老金来源基础的效应。
当前养老金增长困难是系统性问题 (一)老年人有权合理分享现代经济增长的成果 理论上明确老年人有权合理分享现代经济增长成果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只有明确老年人分享现实经济增长成果的合理性和必然性,才能理直气壮地维护老年人的基本利益,有关的制度改革才有坚实的理论依据,并可以明确相关制度改革与机制建设的正确方向。对此,需要从生命周期的角度考察老年人及养老金的特殊性。人的生命周期可大体分为未成年期、工作期和退休期三个阶段。从经济层面看,处于未成年期和退休期者是非生产要素,他们只消费而不从事社会生产活动。一般意义的老年人处于退休期,因此作为非生产要素是老年人的一种特殊性。但是,与未成年人不同的是老年人可以定期取得收入,即领取养老金。可见,养老金对老年人有“不劳而获”的属性。问题是:具有“不劳而获”属性的养老金,是国家与社会对老年人恩赐的福利吗?答案是否定的。对此,需考察老年人在其工作期所创造价值的使用情况。
当老年人处于人生的工作期时,其劳动成果并没有全部归其个人所有。例如,其中的一部分用于抚养后代,一部分通过储蓄而转化为投资,投资用于支持企业与社会建设,还有一部分成为政府的财政收入。事实上,经济社会发展必然是代际传承的过程,如果没有上代人创造价值的贡献,必然不会有下代人的生存与发展。因此,现实经济增长的成果实际上含有老年人过去劳动成果的贡献。本质上,养老金是老年人对其过去创造的价值的剩余部分所进行的补偿,或者说是老年人对其过去创造的价值的剩余索取,而不是国家和社会对他们恩赐的福利。
基于上述的道理,即便不是基于道德伦理的原因,仅从社会公平的视角看,老年人必然拥有分享现实经济增长成果的权利。如果不能让老年人及时、合理地分享现实经济增长的成果,这便是对老年人的不公平。而如何在现实经济中落实老年人分享现实经济增长成果的权利,政府负有首当其冲的最大责任。然而,如何解决这一问题还存在理论与实践上的障碍。例如,如何计量老年人过去创造的价值对现实经济增长的贡献,目前在理论上尚不清晰,甚至对此问题的存在还没有形成足够的认识。因此,当前首先需要加强此方面的有关理论研究,寻求理论创新,为建立新型养老金制度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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