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曙光:中国经济体制变迁的未来方向
(摘录自:王曙光著《中国论衡》,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20世纪70年代末期在中国掀起的意义深远的巨大的改革洪流,奠定了中国在此后40年间改革与发展的基调,它对于中国人民思想观念上的强烈冲击和对于中国经济体制的深刻影响,已经并将继续随着历史的演进逐渐清晰地显现出来。广泛而深刻的体制变迁使中国获得了崭新的经济形态,40年间高速度的经济增长、广大民众生存与福利状况的巨大改善、国家综合实力的迅猛提升,这些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成为近代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罕见的经济赶超奇迹,中国被公认为经济发展与体制变迁的成功范例。
这场改革带给中国人观念上的震撼是无可比拟的,中国人通过这场波澜壮阔的变革获得了对于传统体制的宝贵的反思力量,我们难以想象,如果没有这种反思的勇气,中国如何能够支撑如此艰巨而漫长的改革进程。正如前述,早在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初期,毛泽东就力图突破传统的封闭的苏联模式而在发展战略构想中独创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这些思想和实践为中国70年代末期的经济改革创造了某种富有弹性的制度空间。邓小平继承并发扬了这种实事求是的反思精神,开启了一个中国民众自主选择发展模式的新时代。通过比较这两个时代背后的精神实质,我们发现,这种反思和叛逆的勇气是一脉相承的。
邓小平同志1992年春天的南方讲话是一个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事件,他对中国传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冲击改变了许多根深蒂固的观念。保守主义者心目中奉为神圣的许多信条,如所有制问题,分配制度,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关系问题等,都有了崭新的迥然不同的表述。社会主义成为一种 “弹性的解释体系”,它再也不与单一的所有制、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大一统的高度计划经济体制等意识相联系,而是与多元化的所有制结构、承认收入差异性以及更重视价格配置资源作用的市场经济体制相联系。这些观念,对于中共确立市场经济的体制改革目标、对于1999年宪法的修改都具有先导意义。
如果我们回顾这20年的改革进程,我们就会发现,凡是我们遵循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尊重微观经济行为主体的选择权利、坚持改革的市场经济取向的时期,我们的改革事业就会顺利地进行,反之就会出现改革徘徊不前以至倒退的局面;我们还会发现,凡是在那些尊重微观主体的自主选择权利、鼓励和保护微观主体制度创新的热情、始终坚持市场经济的基本取向的经济领域,我们的改革就会取得巨大的成效。改革开放初期农村生产经营体制的成功改革和乡镇企业的迅猛崛起,都是这个结论的最为有力的佐证。中国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改革的基本目标模式,是经过40年改革的风风雨雨坎坎坷坷之后得出的正确选择,我们终于认识到,只有将市场调节作为资源配置的基本手段,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微观主体的创新热情,才能实现物质和人力资源的最优配置,才能促进生产力的持续稳定的发展。可以说,始终不渝地坚持改革的市场经济取向,是中国20年改革最为宝贵的经验。
一个竞争性的有效率的市场经济体系包含三个基本要素:其一是必须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的并有自主的市场选择权利的微观经济行为主体,其二是必须有以竞争性的市场价格为导向的包含各种要素的完善的市场体系,其三是必须有主要通过市场手段进行调节的规范而有效的宏观管理体系。这三个要素互为条件互相制约,共同构建成一个完整的市场经济体制。经过40年的改革,我们完全可以说,我们已经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在重塑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构建竞争性的市场机制和完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三个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的市场经济体系已经完美无缺,恰恰相反,以上述三个标准来衡量中国的市场化改革,我们发现我们还要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在重塑具有充分活力的市场主体方面,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还要按照市场化的要求继续深化,国有企业一方面要建立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制度,使得国有企业真正成为摆脱行政依附色彩的独立的市场主体,另一方面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逐步从竞争性产业中实现战略性退出。在构建竞争性的市场机制方面,中国要切实营造一种鼓励竞争的社会氛围,消除国有经济在某些竞争性行业的垄断地位,鼓励和允许民间资本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并消除在某些行业中仍旧残存的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价格管制。在完善政府宏观管理体系方面,政府要转变传统的强力行政干预的观念,主要运用市场化的手段对经济进行规范的宏观调控,减少对经济运行的直接介入。“把企业当作企业,把政府当作政府”,这是一个极为浅显的道理,但是要实现这样的目标,中国还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我们还要反省渐进式变迁的消极层面。40年以来,中国采取的是一种渐进式的以制度的局部创新和地域的局部开放为突破口的改革模式,在旧有的传统体制尚未彻底消失的前提下进行新体制的尝试,这种从旧体制内生出来的增量改革路径是制度创新成本和体制摩擦成本最小的一种模式,与那些暴风骤雨式的制度变迁的激进模式相比,这种渐进模式更易于被民众接受,避免了巨大的社会恐慌、社会利益结构的震荡性变化以及经济秩序的极端混乱。但是,渐进模式初期的成功并不意味着它完美无缺一劳永逸,它对旧体制的宽容为以后改革的彻底性设置了一定的屏障,丧失了全面彻底改革的最佳时机,使得制度弊端和体制缺欠得以苟延残喘恶化淤积,直到不可收拾的地步,这也是在经过高歌猛进的变革阶段后改革突然变得步履唯艰的内在原因。政治体制改革的缓慢和延宕,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徘徊,以及行政体系的无效率,对于改革的进一步推进起到严重的阻碍作用,渐进模式在这些领域的犹疑态度在长期中使得改革成本加大,旧体制对于经济增长的阻力开始显现,而新旧体制“双轨”并行不悖的增量改革的能量已经释放殆尽。渐进模式并不意味着放弃彻底而全面的制度创新,尤其是政治制度创新。
我们还要防止过度的市场化带来的风险,对某些领域过度市场化的弊端要有足够的警惕和反省。我们要深刻检视国家和市场的关系,十八届三中全会正确地指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让政府在资源配置中起更好的作用”。对于后面一句话,我们恐怕还要有更为深刻的认识。在很多涉及国民基本福利和社会保障的领域,在很多民生和公共服务领域,过度的市场化已经给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医疗领域过度市场化带来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教育领域过度市场化带来的教育乱象和教育质量下降问题,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和不满,即使在国有企业的改革方面,凡是涉及公共领域(比如在廉租房领域,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金融领域),也要在市场化方面极为审慎,不能以市场化为名损害广大人民的基本福利,不能以有损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代价来盲目推行市场化。我们还要警惕在推行市场化的过程中行政权力与资本的勾结,警惕官僚资本主义对整个国家秩序和市场秩序带来的损害。我们还要防止在市场化过程中利益格局的固化和社会结构的固化,要创造一种合理的、弹性的、灵活的机制,给广大人民尤其是在社会经济结构中处于底层地位的人民以改变命运的机会,降低他们的生活和创业成本,给他们以生存的基本保障,并给他们提供发挥才智的空间,使他们活得有尊严,有幸福感,有稳定感,有对未来的希望。要高度警惕和极力防止两极分化,防止某些垄断性的阶层运用自己的垄断地位谋取垄断利益,要创造一种公平的、竞争性的、透明的游戏规则体系,让整个社会富有弹性和协调性,打破僵化的社会结构。我们要尤其关注城乡一体化和区域一体化的发展,尽最大努力消除地域性和族群性的贫困,促使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均等化和普惠化,使人民尤其是农民和城市贫困居民能够分享社会发展和社会变革带来的红利,以此来保证整个社会的长治久安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王曙光,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导、北京大学产业与文化研究所常务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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