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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修泽:把握“三新” 分清“四率” 三线促进消费升级——关于中国新发展阶段扩大居民消费问题

http://www.newdu.com 2022/5/9 爱思想 常修泽 参加讨论

    
    
    摘   要:扩大居民消费,既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也是在当前世界动荡局势下,保持国家战略定力、确保中华民族“自立自强”所必需。中国消费正处在历史性的变化过程中,必须准确把握“三新”的概念,即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及其内在要求。研究这“三新”大局下的消费,需分清消费“四率”,重点应提高“居民消费率”。要通过建立消费长效机制、调整消费结构和创新消费方式,“三线”促进中国消费升级。
    当前,世界格局和国际经济秩序正经历着重大的战略调整。在这“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中国经济发展必须按照党中央的部署,“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现在需要深入探讨的是,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框架中,扩大内需究竟以扩大什么为主体?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建立起扩大内需的有效制度,释放内需潜力,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加强需求侧管理,扩大居民消费,提升消费层次,使建设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成为一个可持续的历史过程”。笔者认为,这既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也是在当前世界动荡形势下,保持国家战略定力、确保中华民族“自立自强”的战略举措之一。本文拟结合国内外最新的态势和情况,对“扩大居民消费”这一“可持续的历史过程”进行深入探讨。
    一、扩大消费必须准确把握“三新”
    中国消费正处在悄悄的、也是历史性的变化过程中。无论是消费规模、消费结构,还是消费品质或消费方式,都已发生并将继续发生新的变化,这与中国“三新”即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有关。因此必须准确把握上述“三新”概念,这是研究问题的基本出发点。但是,据了解,目前社会上对于“三新”的理解却未必全面、准确。既然要立足于“三新”,就应该澄清误区,准确把握。
    (一)关于“新阶段”
    撇开当前国际格局变化后对于我们所处“时代”如何判断不谈,仅就国内来说,以开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为标志,中国经济已经进入“新阶段”。在这里,“新阶段”和“新时代”是两个“有联系但有区别”的概念,不应该予以混同。
    关于“新时代”,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明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继续前进。”可见,新时代的任务包括“两个全面”,一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即“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一个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即“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笔者理解这是新时代的基本内涵。现在我们仍处在这个“新时代”中,正“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继续前进”。
    但是,“新阶段”却与之并不完全相同。2020年8月,习近平同志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就指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请注意,这里明确提出“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但用的是个“将”字(“未来时”)。
    什么时候成为“现在时”呢?笔者认为是2021年。一则,2021年,已经进入前面说的“十四五”时期。二则,2021年7月1日建党100周年之际,党中央明确宣告:中国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则,2021年11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开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这个“开启新征程”,意味着中国进入“新阶段”。所以,新阶段应该是从2021年开始。不少论者说新阶段是从2012年开始,还有的说是从2017年开始,窃以为并不准确。笔者之所以执拗地探讨“何时”进入新发展阶段,是因为它与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有关,也与今天研究的消费有关。
    据最新的统计数据,2021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14.3670万亿元(见图1),如果按照1∶6.5的汇率折算,相当于17万亿美元左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8.0976万元,如按1∶6.5折算,相当于1.2467万美元左右,即如《人民日报》载文所说,已“超过1.2万美元”。按世界银行2021年的标准,1.2695万美元是“高收入国家的门槛”。我们现在(人均1.2467万美元)恰好是接近“高收入国家的底线”。
    
    还有一个重要指标:2021年末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4.72%(见图2),这意味着农村常住人口只有三分之一多一点(35.3%)。
    
    研究这个“新阶段”,对扩大消费很有意义。进入“新阶段”后,一则,人均消费规模扩大。2021年数据显示,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已经突破2万元(达24100元),保守估计,到2025年将有可能接近甚至超过3万元。按14亿人口计算,全国居民消费支出总规模将达到42万亿元~45万亿元,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居民消费市场”。二则,消费层次上升,中国进入“居民消费新阶段”。
    至于对中国老百姓来说,会产生哪些新的消费需求呢?整个消费将如何升级?这是值得今天产学研各界朋友思考的。例如,以一位饮品行业专家说的饮品而言,请问:我国贫困地区的老百姓过去喝的什么饮料?有的贫困地方群众能够喝上井水就不错了,他们挑水要到很远的地方啊。现在进入了新发展阶段,人们又需要喝什么样的饮品?当然,饮品消费也是逐步升级的。一位全国政协委员说,“好水喝出健康来”。讲得好,他讲的“好水”不是一般的水,而是好的“饮品”。
    所以,中国有一个消费升级的问题,这是新阶段提出的新命题。顺便强调一下:“新阶段”仍然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一个阶段”,是不能超越的。正因为它仍在初级阶段,因此在与消费品生产息息相关的所有制问题上,应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此题可参阅笔者2010年在《产权人本共进论》一书提出,尔后于2013年在《包容性改革论》一书系统阐述的“共同基础论”,这里不再赘述。
    (二)关于“新发展理念”
    提请大家注意党中央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前面的定语——“必须全面准确完整”,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更为强调,值得重视。据了解,一些朋友仅仅理解成“2015年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这确实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今天我们依然要坚持。但是,如果要“全面准确完整”地理解的话,需要升级。
    笔者理解新发展理念的一个公式是:把2015年版的十个字打一个包(“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再加“安全”,即“统筹发展和安全”。“发展和安全”应是“新发展理念”的题中应有之义。“安全”与今天我们讨论的议题相关的是什么?固然,安全包括经济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等等。与今天我们讨论的议题相关的是“人民安全”。如何增强中国14亿人的自身安全感?这是一个新命题。既然人民要安全,那么,居民消费怎么保障安全?包括食品在内,整个消费品怎么保障安全?如何防止三聚氰胺事件重演?这也是我们面临的问题。消费安全是事关人民生命健康的大事。
    (三)关于“新格局”
    新格局有两层含义,现在多数人只是理解成一层含义,即“双循环”——国内国际循环。强调“双循环”是对的,其中重点之一,是要把国内大循环畅通起来,既然要畅通国内大循环,那就理所当然把“需求”问题突出出来。2016年1月,拙作《论需求管理与供给管理相结合的新方略》发表,文中建议把需求管理与供给管理相结合,而且应该把“需求”放在首位。今天强调“双循环”特别是把国内大循环给畅通起来,笔者感到很亲切。近年笔者调查发现了一些成规模的“服务型消费外流”现象,如几十万人海外留学、海外就医等等,是否与国内大循环不畅通、国内市场难以满足国人需求有关?如果国内这些“服务型消费”达到国际水平,老百姓何苦离乡背井到国外求学、求医?把握“新格局”的第一层含义,就是要按党中央精神来构建“双循环”格局。
    但是,只理解到第一层含义,笔者认为是不够的。还有第二层含义。第二层含义是什么?是“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这是新格局“最本质特征”。这个问题应该引起关注。
    既然最本质特征是“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那么,结合俄乌战争爆发之后世界安全格局和秩序的变化,我们应关注什么?注意:中国所拥有的14亿人口及其巨大市场空间,是中国“自立自强”——保持战略定力和战略回旋余地的宝贵资源。再深入一步: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自立自强,其深厚的民众基础是什么?笔者认为,是“每个人都要自立自强”,这涉及人的发展问题。
    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每个人自立自强,应在各个方面加以落实。例如,今天讨论消费问题,如何使消费品生产和经营贯彻这个精神?具体说,消费怎么能够适应人的要求,怎么能更有个性化?更时尚化?更健康化?
    总之,学习和把握“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的概念,一定要弄懂弄透,准确把握,并落到实处。
    二、把握新阶段消费趋势,要以“人的发展经济学”为思路,分清消费“四率”
    “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质是什么?笔者认为是人的解放和发展”。在中国改革40年之际,《学术界》发表的拙作《中国改革40年若干规律性问题认识》指出:第一条规律,就是“一个根本:超越‘物本’与‘权本’,把人的解放和发展作为改革的根本”。秉承这一理念,2009年以来,笔者参与举办了十届“人的发展经济学研讨会”。
    从“人的发展经济学”视角研究,
    
    
    在“消费”领域,同样有一些误区:梳理一下,这里有“四个率”容易“搞混”。因此,需讲清“四个率”,再确定我们的重点放在哪个“率”上。
    (一)第一个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
    这个指标,经济界把它简称叫“社消零”,是指社会上零售的消费品总额增长情况。此增长率指标有月度的、季度的、年度的。例如,2021年前三个季度社消零同比(比2020年)增长16.4%,比2019年同期增长8.0%。2021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0823万亿元,比2020年增长12.5%(见图3)。
    
    如按经营地分析,2021年全年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8.1558万亿元,同比增长12.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9265万亿元,同比增长12.1%。
    应该说,用这个指标来反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情况是有其一定意义的,但笔者认为,这个指标比较狭窄。其狭窄性在于:它只反映“品”(消费品)的增长情况,未能反映居民全部消费的总体情况。因为,现在的居民消费,除了购买“品”之外,还有“服务消费”,而这种“服务消费”近年增长很快。各地正在打造各种服务消费,例如文化、旅游、教育、医疗、健身消费,以及近年兴起的各种“体验服务”等,这些服务消费的领域不是“卖品”,而是“卖服务”。据统计,2021年人均居民服务性消费支出10645元,同比增长17.8%,所占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已达到44.2%,这是新情况,指标设置应该与时俱进。
    还有另一个问题:在这个“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既包括老百姓购买消费品数额,也包括了政府购买消费品数额。笔者在经济调研中发现一个现象:同等经济规模的地级市,一些设置三级政府机构(市、县、乡镇)的地方,明显比设置两级政府(市、乡镇,不设县)的地方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要高,为什么?原因之一,就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包括了政府购买消费品的金额。政府购买越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越大,增长率也相应增高。这并不完全符合“人的发展经济学”研究思路。
    (二)第二个率:“消费增长率”
    这个“消费增长率”,既包括商品消费,也包括服务消费,它反映报告期与基期相比的消费增长情况。其意义在于它把服务消费加了进来。应重视这个广义消费(不只是商品消费,还有服务消费)。以海南省为例,建设“国际旅游岛”“自由贸易港”,这里包括建设“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等重大举措,就促进消费而言,都不只是促进商品消费,更有服务消费。因此人们更应关注“消费增长率”指标。但是,这个指标没有月度的,最短周期是季度的。例如,2021年前三季度,全国的消费增长率,相对上一年同期,增长15.8%,两年平均增长5.7%。
    用什么来衡量消费增长率的实际内容?笔者重视“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当前情况如何?2021年前三个季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7万元,全年为2.41万元,比2020年增长13.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6%。这个指标——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角度研究消费增长情况,有其重要价值。
    (三)第三个率:“消费贡献率”
    消费贡献率,指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目前,欧美发达国家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一般在70%~80%之间。
    从当今中国的“三驾马车”(即消费、投资、出口)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看,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正在增强,“不可小觑”。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2019年,消费对于经济增长拉动的点数分别高出投资0.9、3.3、1.5、1.4、1.6和1.6个百分点,连续六年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
    2019—2021年,情况复杂,有起有伏。2019年,没有发生疫情时,消费贡献率为58.6%,投资贡献率为28.9%,净出口贡献率为12.5%,后二者加起来为41.4%。2020年因疫情影响,很多商店关门,老百姓不怎么消费,所以当年消费贡献率是-22%,而投资贡献率则是94.1%,投资成为“第一匹马”,但这属于特殊情况。2021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的8.1个百分点中,最终消费支出拉动增长5.3个百分点,占65.4%;投资拉动增长1.1个百分点,占13.6%;货物和服务净出口拉动增长1.7个百分点,占21%。
    “消费贡献率”指标,重点观察和研究消费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程度。从以上数据分析可知,消费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作用突出,正常情况下,已经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前面第一部分讲的“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第一层含义(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格局),之所以强调“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就是充分考虑到中国14亿人口这个“消费大市场”的拉动作用和积聚效应。
    实际上,国内外学界和金融界已看到这一点。例如,2017年《参考消息》官网曾登载一篇文章说:“到2021年,中国消费增长量将达到1.8万亿美元,大致相当于目前德国的消费市场规模”,这是2017—2021年四年间的事情。也有专家预测2020年之后五到十年,中国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仍有望保持在25%~30%左右。这既是消费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也是中国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的底气和“本钱”。
    当然,这是从经济增长的角度研究问题,如果从“人的发展经济学”视角研究问题,还必须重视第四个率。
    (四)第四个率:“最终消费率”(特别是其中的“居民消费率”)
    笔者2015年在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专著《人本型结构论》中,对此曾作过专门分析,指出:“最终消费率”是指最终消费占整个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书中从横向(国际)比较角度研究后得出结论:虽然中国的居民消费水平动态增长并不慢(焦点不在于此),但中国的“最终消费率”是低的,不仅低于所处较高阶段的发达国家,也落后于所处相同阶段的一些发展中国家。而“最终消费率”偏低的原因,从消费需求的组成深究,主要表现为“居民消费率”过低。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居民消费率”为34.6%;另据中国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12年为36%,而同年美国的这一比例接近70%,多数欧洲国家为55%~65%,多数发展中国家则为60%~70%左右,即使是其他奉行节俭的亚洲国家, 也处于53%~61%之间(如表1所示)。
    
    正是基于对“居民消费率偏低”问题的关注,2015年笔者建议:“在‘十三五’期间乃至更长的时期内,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在需求管理—供给管理相结合的新方略中,把居民消费率拉高”,“这是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第一位的问题”。
    2012年世界银行发布“世界发展指标”(WDI)数据库的资料,迄今已经过去10年。那么,从2012到2020年,世界主要国家和中国的实际情况如何?请看与世界银行公布的2012—2020年一些代表性国家总消费率和“居民消费率”相关的六张表。
    通过表2、表3和表4,可以先看到2012—2020年一些代表性国家的最终消费支出、GDP和最终消费率情况。将各国的最终消费支出除以其GDP,即可得到其最终消费率数值。
    
    
    
    通过表5和表6,可以看到代表性国家在2012—2020年的居民消费支出、居民消费率情况。将各国的居民消费率除以其GDP(已由表3列出),即可得到其居民消费率数值。
    
    
    以上是截至2020年的数据,2021年情况如何?近日看到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相关数据:“基于2020年支出法GDP数据和2021年统计局给出的消费、投资(资本形成)、进出口的增长贡献数据,可推得2021年消费、投资、进出口占GDP比例分别为55.5%、40.7%、3.8%”。
    另有资料显示,中国的最终消费率为55.8%,与55.5%相差无几。据此,2021年中国的最终消费率可以锚定在55.5%与55.8%之间,这一水平仍然低于处于较高阶段的发达国家和大部分相同发展阶段的发展中国家,至于居民消费率则更低(2020年只有38.06%)。因此,笔者主张:在新发展阶段,“把居民消费率拉高”,
    
    
    仍“是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第一位的问题”。
    三、机制、结构和方式:三线促进消费升级
    如何促进新阶段消费升级?笔者主张:按照机制、结构、方式“三线促进”。
    (一)第一条线: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消费升级
    如何建立消费长效机制?2015年,笔者在《人本型结构论》一书中提出了“十字箴言”:“能消费、敢消费、放心消费”。七年过去了,国内外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笔者结合新情况,再作探讨。
    1.“能消费”:重在提高居民收入水平,释放居民的消费需求
    “居民收入”是关系居民消费升级的物质基础。现在的情况,一是收入水平偏低;二是收入差别偏大;三是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偏小。为此需要做到:
    (1)提高消费者收入水平
    居民收入水平与消费直接相关。197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171.2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才343.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更少,只有133.6元。这么点收入,怎么能谈到“能消费”?
    40多年来,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不慢。按最新统计,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28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31元。
    但是,仍存在薄弱环节。例如,现在已经属于“脱贫县”的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只不过每年14051元。另据最新统计,2021年全国居民低收入组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8333元,月均只有694元。有近3亿人处于如此低下的收入水平,如何扩大消费?所以要设法提高收入水平。
    (2)缩小收入差距
    请关注中国三个方面的居民收入差距:①城乡之间;②地区之间;③不同群体之间。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本报告用“收入比率”分析;不同群体之间居民收入差距,本报告用“基尼系数”比较。
    ——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看,2020年为2.56∶1。
    ——从地区之间居民收入差距看,收入最高省份与最低省份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20年为3.55∶1(上海与甘肃居民收入之比)。
    ——从不同群体之间居民收入差距看,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2020年为0.468。从国际角度进行比较可以发现,中国这一指标连续多年高于0.4的国际警戒线。请看图4。
    
    笔者认为,解决“能消费”问题,除了关注“收入差距”之外,还应关注“财富差距”。迄今尚未见到官方权威部门发布的财富基尼系数数据,从笔者现在掌握的资料来看,中国财富基尼系数高于收入基尼系数。例如,根据瑞士信贷银行发布的《全球财富报告2021》(Global Wealth Report 2021)披露,2020年中国的财富基尼系数为0.704。
    (3)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中等收入群体不仅是多元化社会中的“自然稳定器”,而且也是消费增长的“自然稳定器”。依据有关资料可知,目前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占总人口不到30%(29.4%),但该群体消费总支出占比达到46.5%。未来几年,“能消费”的重中之重是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建议该规模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到2030年争取达到占40%左右,然后再逐步提高。
    2.“敢消费”:社会保障
    在现在老百姓收入还不够高的情况下,怎么才能“敢消费”?首要的是搞好社会保障,把基本公共服务搞好,以弥补收入环节之薄弱。举其大者,包括教育、就业、社保、医疗、住房等。这些都要覆盖到全体居民。
    根据最新资料,2021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807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4797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36424万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5422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0100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2958万人。
    社会保障体系的尚不完善直接影响城乡居民的消费预期。据著名投资研究机构高盛的报告《中国家庭在疫情期间积累的额外储蓄达2万亿元》披露,中国家庭储蓄率从2019年的30%提高到2020年底的33.9%,反映了居民消费顾虑的滋长。只有建立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消费者才能吃“定心丸”。在这方面,现阶段最靠谱的行动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3.“放心消费”:消费安全
    消费安全,最关键的是食品药品安全,这都涉及人的发展的问题。必须建立健全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召回制度,确保消费安全。
    (二)第二条线:优化消费结构,促进消费升级
    主要应优化三个结构:
    1.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结构
    近年来,一个新的情况是,随着阶段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居民服务型消费异军突起,2013年到疫情前的2019年,我国居民人均服务型消费年均增长11.1%,高于同期人均消费支出增速3个百分点。
    无论是居民服务型消费规模,还是其在总消费规模中所占的比重,都在明显提升,突出表现在医疗健康消费、文化消费、教育消费、旅游休闲消费、体验消费、信息消费等方面,即使是商品物质型消费也出现服务化趋势。在上述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我国居民服务型消费得到了快速增长。
    由表7可以看出,从2013到2021年,中国居民人均服务型消费水平从5246元增加到10645元,翻了一番还多,人均服务型消费比重也从2013年的39.68%提高到新冠疫情发生前(2019年)的45.86%,提高了6个多百分点(即使到了受疫情影响的2021年,该数值仍然保持在44.17%的水平,比2013年提高了近5个百分点,2021年全国居民服务型消费总额为15.04万亿元),这种提升态势还将继续保持下去,如无意外,到2025年中国居民服务型消费占比可能达到50%左右。
    
    至于居民服务型消费的实际内容都是什么,可以参见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结构图中的有关指标,但注意,对有些指标也要进行仔细分析(如图5所示)。
    
    2.政府消费与居民消费结构
    前面指出,“总消费率,包括政府消费率与居民消费率两大部分”。如果减去“政府消费率”(约15%左右),则“居民消费率”大约在40%左右。但是,如果完全“减去政府消费”,也未必妥当。因为“政府消费”中除了确实用于政府行政性的开支以外,还有一部分用于居民的公共性消费开支。因此研究完整意义上的“消费率”,应该同时考虑公共消费与私人消费。
    这里的关键点是什么?笔者认为,“该增的增,该减的减”。一方面,“该增的增”,主要是与居民直接相关的公共性消费开支,包括:(1)政府财政开支中,用于医疗、基础教育等领域的开支(这部分开支有助于维持消费者中那部分劳动力的再生产及生活改善);(2)政府财政开支中,用于失业、养老、抚恤等开支(这部分开支有助于维护和改善“非劳动人口”的生活状况)。例如,随着“深度老龄化社会”到来(联合国人口署预测,2025年中国老龄人口比例即达14.03%),因此政府此类公共性消费应该增加。另一方面,“该减的减”。例如现行的“政府消费”中,由于有庞大的财政供养人员(8000多万人)存在,其中机关公务人员(720万人~730万人)以及大量行政性的各类组织人员数量过多,确实会带来一部分“低效成本”甚至“无效成本”,有很大压缩空间,应减缩此类因素带来的不合理消费。
    3.农村消费与城市消费结构
    这在中国是一个沉重的话题。这涉及到当前全国正在进行的“乡村振兴”的实质问题。笔者曾在讨论中提出:“乡村振兴是‘谁’的振兴?乡村建设是‘谁’的建设”?是“农民”。现在情况如何?从2021年数据看,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0307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916元。虽然,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正在提高,趋势是好的,但是总的看,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还是短板,计算一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与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大约是2∶1。恩格尔系数指标,城镇为28.6%,农村为32.7%,农村消费层次也相对较低。应继续调整农村消费与城市消费结构,尤其要弥补、强化农村公共消费(包括农村基础教育、农村公共卫生与医疗、农村养老保障等公共消费)这一薄弱环节。
    (三)第三条线:创新消费方式,促进消费升级
    除了上述机制和结构两条线之外,还要注意研究消费方式问题。随着信息技术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消费方式的多样化趋势明显增强。例如,近年直播电商购物方式风起云涌,网上支付大行其道(数据显示,2020年底,全国网络支付用户达8.54亿人,占网民的86.4%,手机网络支付用户达8.53亿人,占手机网民的86.5%),其他如网上医疗、网上教育、滴滴出行、体验式消费、沉浸式购物、柔性化定制等多样化、个性化消费模式层出不穷。这里有大量的消费潜力值得挖掘。相信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展开,人民会创造更新颖的消费方式,从而促进消费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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