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继续推进国有企业优化重组和央企股份制改革,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持续瘦身健体,提升主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产权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国有企业是国有资本产权的一种组织形式,加快构建现代产权制度既是国有企业进行改制重组的重要内容,也是国有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的前提和基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真正涉及到产权层面的改革,对于国资国企改革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作用。
我省国有企业比重大、央企占比高,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发展严重不足,企业整体竞争力亟待增强。我省当前应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突破口,在建立完善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的基础上,根据省情实际,重点推进农垦、森工、龙煤等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时创造条件支持驻省央企深化改革,促进央企与我省地方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融合发展。
一、推进农垦混合所有制改革 黑龙江农垦是我国现代农业建设的排头兵,近期,农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明确了垦区集团化运行框架、集团总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农牧场公司化改造任务。在垦区层面,省农垦总局整建制转换体制机制,形成以若干个产业板块公司为支撑的农垦企业集团,完善省农垦企业集团+产业公司+农牧场基地运行架构;在农场层面,将国有农牧场改制为有限公司,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成为集团总公司的子公司。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农垦改制重组潜力巨大,对于完善垦区管理体制、优化农垦资本结构、提升农垦企业素质,建设在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具有重要作用。
建议,我省在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过程中,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上,广泛招引社会资本,着力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形成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交叉持股的混合所有制格局。一是在构建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运行架构的过程中,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依法推进集团公司股权多元化改革;二是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具备条件的公司企业上市融资;三是积极引入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采取投资参股、契约联结等方式,共同参与垦区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牧场基地建设。
二、推进森工混合所有制改革 我省拥有全国最大的重点国有林区和森林工业基地。我省国有森工企业制度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现在,基本延续了国有独资、政企合一的组织形式,至今仍存在着产权界限模糊、产权体制不完善、产权结构单一等问题。虽历经几次变革,但基本上没有触及到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这个核心。推进森工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以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为核心,针对所有权进行制度变革,其最终目标是要形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这其中既涉及到优化森工企业产权结构,又涉及到完善林区产权交易市场,还涉及到培育林业经济资本市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循序渐进、重点突破。
建议,我省森工企业在改制重组和推进产业项目建设中,积极探索资源、资产、项目与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的有效对接模式,形成多种利益主体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的利益连接和分享机制。一是加速与资本市场对接,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推进森工集团整体借壳上市;二是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调整优化所有制结构,实现森工企业产权结构多元化;三是采取多种方式利用资本市场,积极探索林区产业融资平台建设,努力拓展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的转化渠道,培育发展融资租赁、股权投资、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促进森林资源、资产与市场有机融合,实现森林资源的资产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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