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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六治” 探索乡村绿色治理新途径

http://www.newdu.com 2018/6/28 光明日报 林震 孙彦… 参加讨论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广大农民群众关心期盼的一件大事,也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农村垃圾、污水、厕所等难题,各地根据中央部署积极探索、大力推进,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与广大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探索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之道,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绿色治理体制,从自治、共治、法治、德治、精治、善治等多个维度入手,因地制宜探索各具特色的治理模式,以不断满足各地农村居民对美丽环境的强烈诉求。
    自治与共治相结合
    自治。我国实行村民自治的基层民主制度,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第一主体是村民。要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的优先顺序和标准。要充分发挥村两委的作用,以党建带村建,完善村民议事制度,制定绿色村规民约,保障村民的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要充分激发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的内生动力,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例如,浙江省缙云县双溪口乡部分村庄积极探索“党建+生态”模式,发动党员与支部签订带头参与环境整治等各项工作的承诺书,并把每月15日作为党员固定活动日,每位党员分别认领一块环保“责任田”,建立责任清单,用村民监督倒逼党员履职尽责。四川省仁寿县鳌陵乡创新“党建+环境治理”举措,以党委带支部、支部带党员、党员带群众的工作方式,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村容村貌。
    共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农村生态文明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享机制。要调动和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做到合心、合力、合拍,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多方协同,共同推进。例如,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以市场运作破解农村垃圾源头分类难的问题,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市场主体,依托精通垃圾分类的保洁公司成立垃圾再生馆,将回收的垃圾进行二次细分,从源头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目标。北京市昌平区辛庄村党支部借助志愿者专业力量,带领村民参与并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实现“垃圾不落地”,打造“零污染”村庄。
    在现实当中,无论是农村人居环境的短期攻坚还是长期改善,自治和共治都存在着各自的短板。自治模式可能遭遇资金短缺、能力不足、约束乏力、人情干预等问题,共治模式则会面临政出多门、利益冲突、各管一摊、协调困难等困境。因此,在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要注意自治与共治相结合:在治理主体上,要发挥基层党委、村党支部和党员干部的主心骨作用,坚持党对治理工作的全面、统一领导,保持治理方向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同时要注重发挥协商民主的作用,发动群众、带领群众参与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大潮中,调动和保护各方的积极性,增强和巩固参与的有效性,使村民成为绿色治理的设计者、执行者、监督者,在治理过程中感受到自豪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在治理方式上,要克服各个主体各自为政的局面,建立统筹协调的体制机制:一是要在强调人人、户户“自扫门前雪”的同时,创新户与户、村与村、乡与乡之间团结协作、相互监督的机制;二是既要保护和发挥村民勤俭节约、循环利用的优良传统,又要鼓励市场主体创新更加适宜的产品和形式,将PPP模式更多运用到污水处理、河道修复、农膜回收、秸秆利用以及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等领域,加强对企业合法权益和治理积极性的保护;三是要处理好内生动力和外来力量的关系,通过完善合作治理机制,将上级政府和其他治理主体的政策、资金、人才、信息、产品、服务等资源用好用足,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村规民约,形成人人、时时、处处爱护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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