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有关《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情况的发布会吸引了众多中外记者参加。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胡祖才介绍说,“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加快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加强顶层设计,着力解决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规划》出台将带给我们什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如何进一步推进?
城市每千人病床数是农村的两倍多——
基层政府财力与事权不匹配问题较为突出
“基本公共服务无论是规模还是质量都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有的问题人民群众反映还比较强烈。”胡祖才坦言,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基本公共服务总量不足;二是基本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城乡区域差距明显,弱势群体的基本公共服务还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三是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城乡区域制度设计不衔接,管理条块分割,资源配置不合理,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比较单一,基层政府财力与事权不匹配等问题较为突出。
比如每千人口的病床数,城市是农村的两倍多;城市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是农村的2.3倍。
胡祖才指出,应该看到,目前我们已具备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利条件。从支撑条件来看,我国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位,财政收入已经超过了10万亿元,经济实力、综合国力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从实践来看,我国积极推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改革,也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比如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基本医保已经覆盖95%以上的人口;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等为主要内容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形成。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规划》较为全面系统地勾勒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各项制度性安排,体现了顶层设计、整体规划。《规划》还首次阐明了基本公共服务的内涵和相关概念,明确了现阶段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和国家基本标准,使得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了可衡量的标准和抓手。“此外,《规划》特别强调要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突出体现了供给模式上的改革创新。”胡祖才说。
规划涵盖80项公共服务具体指标——
统一教师待遇、取消义务教育阶段重点学校重点班将扎实推进
为逐步解决我国城乡和区域间基本公共教育不平衡的问题,《规划》提出,将实行县(市、区)域内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工资待遇同一标准,以及教师、校长交流制度,逐步取消义务教育阶段重点校和重点班。也就是说,到2015年,我国有望打破重点学校和薄弱学校、外来子女学校和本地学校之间的“藩篱”。
《规划》针对当前我国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薄弱环节,提出了实施一系列保障工程,如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等。有关专家表示,这些保障工程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有效缩小城乡区域间教育发展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胡祖才指出,《规划》明确基本公共服务总共有44类服务项目、80项具体的服务内容,每一项服务的项目都明确了服务对象是谁、保障标准是多少、资金谁来保障以及覆盖到什么水平。比如,基本公共教育里面的义务教育免费项目,明确了要覆盖所有的适龄儿童少年,保障标准是免学费、杂费和农村寄宿学生的住宿费,免费向农村学生提供教科书,还明确规定了农村中小学生均公共服务经费的标准,普通小学不低于500元,普通初中不低于700元,相关资金由中央、地方财政来负担,覆盖的人群要达到百分之百。“目标非常具体,《规划》的操作性非常强。”胡祖才说。
我国城乡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已超过3000万——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模式亟待建立
目前,中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并日益呈现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我国城乡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约3300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9%。
有关专家指出,当前我国面临人口老龄化的巨大压力,要达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实现人人享有基本保障,所需投入非常巨大。《规划》提出,合理界定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事权和支出责任,“并逐步通过法律形式予以明确。”根据《规划》,国家将增加中央和省级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强化省级政府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责任。为拓宽基本公共服务资金来源,《规划》还提出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用于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比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注意到,《规划》明确,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这非常有必要。”苏海南说。
“养老,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胡祖才说,在这些方面,如果政府把“保基本”保好了,那么非基本就可以放开发展,《规划》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这将有力支持养老等产业的发展,而这些产业的发展对稳增长将起到直接作用,同时也可以促进结构调整以及提高服务产业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