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新要求。十八大以来确定的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在此基础上,十九大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之前冠以“加快”两字,意味着按照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改革时间表,必须聚焦聚神聚力抓好改革方案落实,全力推进,才能如期完成改革任务。
第二,将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重构提在改革优先位置。十八大以来确定的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顺序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基础、要先行,收入划分改革需在相关税种税制改革基本完成后进行;而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需要量化指标并形成有共识的方案。十九大将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重构提上来,意味着相较于其他两方面的改革,这方面改革进展相对慢一些。因此,必须将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重构作为重点工程提到改革优先位置,凝心聚力做好谋划、抓好落实,才能使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有序有效全面推进。
第三,增加了改革的一些新内容。在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方面,区域均衡是新增内容,突显了发展必须平衡、必须充分的新时代要求;在预算改革方面,提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这不仅强调了预算管理要更加重视绩效管理,也呼应了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原则;在税制改革方面,由过去的构建地方税体系转变为如今的健全地方税体系,表明税制改革要在地方税体系环节进行重点突破。
从现在到2020年是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关键时期,时间紧,任务重。进入新时代,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必须牢牢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从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出发,着眼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目标,既要按照预定改革方案扎实推进,又应根据十九大报告关于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一些新要求、新提法和新内容,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尤其在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以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为代表的直接税等方面攻坚克难,稳推进且有实效,并以自身改革推动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发展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迈进。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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