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 统筹推进各类机构改革,完善国家治理的组织架构。顺利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必须从组织机构上发挥党的领导这个最大体制优势,协调好并发挥出各类机构的职能作用,形成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党政群机构新格局。为此,需要统筹考虑党和国家各类机构设置,完善科学领导和决策、有效管理和执行的体制机制。一是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紧紧围绕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和切实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按照改革要求进行调整完善。把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意见摸清楚,把机构设置存在的问题弄清楚,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科学制定改革方案。机构设置要体现符合实际、科学合理、更有效率的要求,做到精干高效。二是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通盘考虑组织机构调整与编制资源配备,创新管理,优化结构,盘活用好各类编制资源。三是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与改革实践相比,我国机构法制建设相对滞后,需要适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进程,进一步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律体系,推进机构组织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通过立法巩固改革成果。
深化简政放权、坚持放管结合,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经过持续努力,这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同时应看到,职能转变任务还很重,需要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和创新监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责。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释放市场发展活力。在前期改革成果基础上,进一步精简各类审批、证照等事项,深入推进精准放权协同放权,对下放事项要创造条件保障地方和基层接得住接得好。二是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举,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手段,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模式,着力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性,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三是规范行政行为、优化办事流程,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进一步精简环节,规范行政程序、行为、时限和裁量权,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优化地方各级权力配置,更好发挥贴近基层和群众的管理服务优势。不同层级各有其职能重点,对那些由下级管理更为直接高效的事务,应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这样既能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因地制宜做好工作,也有利于中央部门集中精力抓大事、谋全局。为此,需要进一步合理界定各层级间职能配置、优化机构设置,发挥各自比较优势。一是推进不同层级间权责合理配置,赋予省级及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把那些地方切实需要也能够有效承接的事项下放给地方。同时,地方各层级间也要明确职责重点。省一级主要是强化规划管理、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监督检查等职责;市县级主要是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做好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服务与管理。二是推进地方党政机构改革,在省市县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探索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这些年来,一些地方根据本地区发展实际整合设置党政机构,取得了一定成效。要总结提炼成功经验,探索在省市县按照职能重点综合设置党政机构,进一步推动机构职能的精简整合,形成管理合力。三是构建简约精干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按照充实一线、加强基层的原则,将适宜由基层管理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权力事项下沉,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和资源,提升基层管理服务水平。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快建立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事业单位是提供公益服务的主体。当前,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我国公益服务还存在不少短板,需要通过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提高公益服务供给的质量效率和公平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教育、医疗、文化等各方面的需求。一是坚持分类改革方针,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巩固和深化行政类、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成果,理顺公益类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的关系,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构建新型政事关系。二是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事业单位活力。瞄准教育、医疗、科研、文化等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上的重点难点问题,探索开展管理体制创新试点,在组织结构、用人制度、财政支持、社会保障等方面拿出有效举措。三是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促进公益服务平衡充分发展。着力推动去行政化,破除逐利机制,强化提供公益服务的社会责任。优化事业资源布局结构,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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