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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

http://www.newdu.com 2022/9/6 本站原创 刘宏伟 龚… 参加讨论

    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新时代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坚持把依法维护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一重要论述反映了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价值指向,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对于促进共同富裕、维护公平正义、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是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与立场。

    依法维护农民权益,必须要旗帜鲜明地维护土地集体所有制
    历史经验表明,土地私有化必然产生土地兼并以及由此带来的农民收入两极分化问题。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农村最大的制度,是坚守我国农村改革不容动摇和颠覆的基本原则,是新时代推进“三农”工作必须树立的底线思维。任何涉及土地制度的改革,都必须旗帜鲜明地维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决不能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上动念头和打主意。

    依法维护农民权益,应当积极构建以在地农民为主体的生产经营方式
    构建以在地农民为主体的生产经营方式,目的在于使农民真正成为农业产业化的主力军和土地制度改革的受益者。农民的地农民种是必须坚持的基本取向。在地农民长期坚守在农业生产一线,经年累月地和土地打交道,相比其他主体,他们对于脚下土地所固有的自然特性、生产周期和生产环节更加熟悉。因此,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在地农民仍是农业生产的基本力量。在实践指导层面,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通过政策支持,适度提高农户的经营规模、集约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对于部分农业用地改变性质和用途的现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为进一步巩固以在地农民为主体的生产经营方式提供了遵循。

    依法维护农民权益,必须保障农户土地权益、增加农民收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是通过优化农地资源配置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首先,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要求推进土地流转,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其次,要抓住产业兴旺“牛鼻子”,把产业链延伸环节更多留在乡村,把产业发展的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实现农村发展、农业转优、农民富裕。再次,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公共财政要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加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依法维护农民权益,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审慎推进改革流程
    从历史经验来看,任何改革都是一个不断调整的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成熟先行。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土地经营权改革工作时深刻指出,要根据各地基础和条件发展,确定合理的耕地经营规模加以引导,不能片面追求快和大,更不能忽视了经营自家承包耕地的普通农户仍占大多数的基本农情。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农民的土地不能随便动。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可以示范和引导,但不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一刀切。总之,土地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应当把握正确方向,尊重农民意愿,坚持试点先行,确保改革健康顺利进行。

    “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老百姓利益着想。”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最终目的在于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从而创造农民幸福生活。因此,只有坚持把依法维护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农业、农村与农民状况得到实实在在的改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才能得到人民的支持,农村的社会主义基础才能得到夯实。
    (刘宏伟系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龚宇润系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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