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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

http://www.newdu.com 2022/11/21 本站原创 王锦辉 参加讨论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我们要坚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制度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必须全面洞悉其历史演进,准确理解其丰富内涵,深刻认识其显著优势,不断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永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大生命力。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演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来之不易,它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拍脑袋臆想出来的,而是从中华民族悠久历史中传承下来的,是从近代以来深重苦难中求索出来的,是从党百年接续奋斗中创造出来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深厚历史底蕴。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历史演进中,不仅创造了光辉灿烂的古代文明,还形成了一整套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为周边国家和民族所学习和效仿。鸦片战争后,延续了2000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已经腐朽不堪,难以应对日益深重的政治危机和民族危机。无数仁人志士为寻求改变中华民族前途命运进行了不懈探索,先后尝试了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等各种制度模式,均以失败而告终。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使社会主义从科学理论成为制度现实,给黑暗中彷徨无计的中国人民点亮了希望的灯塔。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致力于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把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奋斗纲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在根据地创建人民政权,从“工农兵代表苏维埃”到参议会,从“三三制”到“豆选法”,从《新民主主义论》到《论人民民主专政》,在理论和实践两个维度探索建立新民主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制度,为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国家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
    在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取得历史性胜利的凯歌声中,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隆重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1954年9月,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一步确立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又一伟大创造。我们党还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确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我们党进而团结带领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初步建立起公有制占绝对优势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成功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的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改革开放后,我们党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用根本法的形式对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责等重大问题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一次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邓小平南方谈话后,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制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规划。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这一时期,从单一公有制到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从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到建立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从科技体制改革到文化体制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日渐完善,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行了全面概括和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面对国内社会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面对国家治理的新任务新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制度自信和改革创新有机统一,健全党的领导体制机制,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司法体制综合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国防和军队改革,建立国家监察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日趋成熟定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回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和发展历程,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不断探索、不断完善,书写了一部培元固本与守正创新相统一的壮丽史诗。历史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具有深刻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我们必须倍加珍惜,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发展。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特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独创性的鲜明特征,是引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蕴含着攻坚克难的磅礴伟力,彰显着无与伦比的显著优势。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色优势,必须站位高远、抓住根本,全面把握。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我们党始终站在时代潮流最前列、站在攻坚克难最前沿、站在最广大人民之中,把握历史主动,保持战略定力,在妥善处理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关系中擘画发展蓝图,在统筹兼顾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中制定大政方针,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一张蓝图绘到底,一棒接着一棒干。正是因为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我们才能实现伟大历史转折、开启改革开放新时期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才能成功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克服无数艰难险阻,才能有力应变局、平风波、战洪水、抗地震、防疫情、化危机,才能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历史充分证明,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
    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人民至上是党治国理政最鲜明的价值取向和根本立场。我国的名称以及各级国家机关的名称,都冠以“人民”的称号,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基本定位。这种定位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始终着眼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无论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是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无论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还是法律、文化、社会等各项具体制度,都是确保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制度安排,有利于在顺应民心、汲取民智中进行科学民主决策,有利于统筹兼顾不同利益群体的合理诉求,进而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
    集中力量办大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特征。集中力量办大事是由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我们党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具有超强整合力、强大动员力和高效执行力,确保了全党服从中央、地方服从全局,确保了万众一心、共创伟业。正是紧紧依靠人民,我国才能在重大战略任务、重大工程建设、重大科技攻关、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攻克一个个艰难险阻,创造一个个发展奇迹。无论是打赢脱贫攻坚战这样的“持久战”,还是建造火神山、雷神山医院这样的“突击战”;无论是建设三峡工程、青藏铁路、港珠澳大桥、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这样的伟大工程,还是打造“北斗”“天宫”“天眼”“蛟龙”“嫦娥”这样的国之重器,无不彰显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巨大优越性。
    善于自我完善、自我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品格。改革开放后,我国通过不断调整生产关系激发社会生产力和发展活力,不断完善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发展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了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从农村到城市、从沿海到内地,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到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从兴办经济特区到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40多年改革开放有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在革除体制机制弊端的过程中不断走向成熟,充分显示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强大自我完善能力。
    我们党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有机结合,坚持把开拓正确道路、发展科学理论、建设有效制度有机统一,进一步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及时把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既体现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成功实践
    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管不管用、有没有效,实践是最好的试金石。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从探索和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960多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大地上,书写了一幅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壮美画卷。
    人民当家民主的成功实践。通过定期举行人大代表选举,从根本上保证中国公民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通过调整不同地区、民族、行业、党派等代表名额,实现人大代表的广泛代表性;通过发挥人大在立法、监督、选举、联系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等方面的作用,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最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通过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基层协商等,把各方面的智慧和意愿凝聚起来。特别是通过建立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使人民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充分保障基层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民法典》就是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地方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中央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民主协商推进立法的典范。据统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先后10次公开征求意见达100余万条。
    经济快速发展的成功实践。70多年来,社会主义制度的“红利”不断释放,社会生产力不断解放,有力促进了国民经济快速发展。1952年至2021年,国内生产总值从679.1亿元跃升至114.367万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119元提高到80976元。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增长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年均贡献率达18%左右,近几年高达30%左右,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第一引擎。我国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并成为世界第一制造业大国、第一大货物贸易国、第一大外汇储备国、第二大外国直接投资目的地国和来源国。综合国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文化影响力、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人民生活显著改善,中华民族以崭新姿态屹立于世界的东方。
    脱贫攻坚的成功实践。为做到脱贫路上“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投入近1.6万亿元,共有25.5万个驻村工作队、300多万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同近200万名乡镇干部和数百万村干部一道奋战在扶贫一线,带领群众攻克一个个贫困堡垒,筑起一道道防返贫堤坝,书写了新时代最动人的脱贫故事。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取得了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无论是雪域高原、戈壁沙漠,还是悬崖绝壁、大石山区,脱贫攻坚的阳光照耀到了每一个角落,无数人的命运因此而改变,无数人的梦想因此而实现,无数人的幸福因此而成就,人民生活实现了从贫穷到温饱再到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
    社会长期稳定的成功实践。社会稳定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前提。长期以来,我国既经历了巨大的经济社会变迁,也经受了不少重大严峻考验。面对抗美援朝战争、三年困难时期、唐山大地震、亚洲金融危机、非典重大疫情、汶川特大地震和国际金融危机等重大考验,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善于深刻分析基本国情、准确把握和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愈挫愈奋,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不但胜利渡过了重重难关,而且有力巩固了人民政权、持续保持了国家政治和社会大局稳定,并取得革命、建设、改革的一系列重大成就。在国际乱局交织、局部冲突动荡不断、恐怖袭击频发的大背景下,我国作为一个拥有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的最大发展中国家,长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
    治国者,圆不失规,方不失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之治”的根本支撑,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障。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除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外,没有任何一种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能够在这样短的历史时期内创造出如此辉煌的人间奇迹。继往开来,熠熠生辉的中国制度,必将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开启壮美航程;放眼世界,魅力四射的中国制度,必将为人类制度文明宝库增添璀璨光彩。
    (作者系北京市委党校第63期中青一班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