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拿大支持发现和创新的计划管理办法 ——以NSERC为例
2.1支持发现计划的评审标准
发现资助计划是NSERC支持科学研究和发现的旗舰计划,是支持时间最长、管理最成熟,并且成效最显著的一个计划。主要的支持对象是加拿大大学的研究人员,支持的额度从每年3万加元至8万加元不等,支持时间为5年。该计划目前已支持了加拿大大学的11 000名教授,覆盖自然科学与工程的所有领域。发现资助计划的支持非常灵活,只要计划符合自然科学与工程研究理事会的目标要求,并且经费中有一定的比例用于人才培养,申请者可以随时调整其研究方向。
评审该计划申请的3个基本标准是:研究人员的科学和工程水平,项目申请书的优劣,对于培养高水平人才的贡献。每一项标准都是基于申请者过去6年的表现进行的。
(1)研究人员的科学和工程水平,包括:知识、专业水准,以及经验;对于所申请领域和其他领域的影响和贡献;申请者的研究对其他研究者和最终使用者的贡献。对于团队申请者,还要考察其团队成员之间的专业知识互补性及合作情况。
(2)项目申请书的水平,包括:创新和原创性;对研究的潜在重大贡献,对技术发展的影响;研究目标清晰,范围明确;方法清晰、适当;可行性;项目申请反映的问题全面清楚;预算适当;阐明当前的申请与来自其他资助的研究的关系。
(3)对人才和团队的培养,包括:以往在培养高层次人才(本科、研究生、博士后、技术人员)方面的贡献和影响力;项目申请中对培养高素质人才提出的建议;通过营造跨学科的合作研究环境培训人才的情况。
特别要说明的是,发现资助计划支持的是具有长期目标的研究计划,而不是短期的项目或者是项目集。如果这些项目没有被放在长期的计划框架内考虑,指标评价显示就会不充分。申请者可以自由追求他们认为的最好的计划目标;资助研究发生的直接成本,不包括研究人员的工资或人头费,这些费用都由大学或研究机构自己负责;资助一般是5年期;一段时期通常只集中资助一个项目。发现资助项目的连续资助比例较高,在每一个5年期结束后,可以申请新的资助,若无特别不符合计划的要求,均可以获得连续资助,这样就可以保证更长时间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只有出现比较特别的情况,如,项目承担人没有严格遵守经费使用标准,或违反了利益冲突避免机制,发现资助计划评审委员会才会停止继续支持,或者减少预算。
2.2支持创新计划评审标准,以战略伙伴计划为例
相比较发现计划,研究理事会支持创新的计划支持的周期较短,并且评分标准也不同。战略伙伴计划资助的时间为1~3年;还有的研究实习或辅助计划更短,只有6个月,旨在解决非常具体和专业化的问题。
战略伙伴计划的项目评审标准,按照程度,从低到高,从1到4打分。
(1)标准1——研究的原创性,包括:整体概念和方法的原创性;研究和当前科技发展的关系;开发新知识和技术的潜力,包括创新方法、过程和产品;新技术和知识对所在领域发展的影响。
(2)标准2——研究的质量,包括:项目短期和长期目标均集中和清晰,研究方法运用得当,基于背景研究的方法得当,研究具有可行性,与战略伙伴的计划目标相符。
(3)标准3——工作计划,包括:项目描述清晰,活动、时间节点等清晰;有要求的设备和基础设施,有相关的经费需求和预算;来自支撑机构的申请者和研究人员有充足的时间发挥作用,有研究者的交流合作计划以及团队和项目的管理细节。
(4)标准4——申请者的质量,包括:申请者的研究记录或新研究者的潜在贡献,申请者合作研究的贡献,申请者在计划申报领域的研究能力、专业知识的广度和互补性。
(5)标准5——培养人才潜力,包括:具有针对加拿大机构所需要的技能培养高质量人才的潜力;申请者培养人才的质量及历史记录;通过预算能够实现培养目标;学生、博士后、研究人员、技术人员的作用,以及来自支撑机构的研究人员的作用;所有参与者的参与程度;培养人才研究环境的适宜度。
(6)标准6——与支撑机构的互动,包括:项目目标与支撑机构的优先领域吻合程度;支撑机构开发研究成果的能力,支撑机构参与项目申请及项目活动的程度,支撑机构知识或技术转移的计划;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申请者对于科研成果产业化的记录。
(7)标准7——对加拿大和支撑机构的贡献,包括:开发新产品或新过程带来的经济效益及社会、环境或健康效益,扩大公共政策发展的知识基础,提供加拿大需要的高质量人才。
2.3支持创新计划的评审过程,以企业导向的卓越中心为例
2.3.1目标
企业导向的卓越中心网络计划是2007年加拿大联邦政府预算提出的,计划的起始经费和条件在2007年12月由国库委员会批准,每年稳定支持1 200万加元。该计划是由三大拨款机构三方监管委员会负责的联邦项目,且加拿大创新基金的主席作为观察员。该计划的日常管理由卓越网络中心的秘书处负责,该秘书处已经建立了一整套体系在企业牵头的卓越中心全过程分配资源,这些资源从计划政策的开发到资助选择,采用同行评议和私营部门的顾问评议过程,包括事后管理和过程监督。
该计划的目标是通过创建企业导向的研究网络应对私营部门在加拿大研究优先领域中面临的研发挑战,以推动企业提高投资研发、创新和竞争力。接受资助的机构是非营利组织,受《加拿大非营利组织法》约束,建立理事会,对每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负责。网络中心的成员包括研究机构、私营部门,以及加拿大的非营利组织,政府部门和机构不能接受该资助。计划集中在5个领域的私营部门:环境科学和技术,自然资源和能源,健康和生命科学技术,信息和通信技术,以及管理、商业或金融。计划期望实现的目标包括:一是扩大研究的投资回报,促进企业加大研发和技术投资,加强公私合作,加强企业和研究人员的联系,提高产业的研究能力;二是研发成果商业化。
2.3.2评审标准和程序
(1)标准
标准1——加拿大收益,包括:提高加拿大该部门的竞争优势,加强公私合作满足私营部门的需要,提升中小企业的研发能力和对研发成果的接受能力,将加拿大的企业放在价值链的高端,创造培育加拿大企业,占领新市场的商业和产品创新,促进国内合作。
标准2——申请人的历史纪录和潜力,包括:申请人过去的成就,商业化带来竞争优势的证明,识别和管理利益冲突的机制,过去成功的产学研合作的描述,中小企业对研发成果的接受情况,对高级人才的吸纳,私营部门和公共部门的投资纪录,成功的潜能(包括提升研究和商业活动的潜力),研究计划的卓越、集中和一致性,吸引新投资的能力,能够满足私营部门需求的能力证明,创新研究中的人才培养。
标准3涉及3个方面。①商业计划,包括:资助的合理性,成员伙伴在该网络中的价值;网络方法的价值增值;克服挑战的方法;预算的合理性。②涉及私营部门参与者的利益,包括:计划研究成果商业化计划;网络中,大、小企业参与的商业案例;研究人员和企业的联系。③商业方法,包括:通过市场分析方法描述市场化的路径;关键风险识别和应对战略;技术成熟度变化和成熟水平的识别;管理计划的有效性,保护和开发知识产权;加速商业化的机制。
(2)程序
企业导向的卓越中心网络计划,支持时间是5年,评审过程分2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意向书阶段:秘书处首先发布一个招标公告,说明一个或多个政府关注的优先领域的主要商业需求;申请人根据政府的愿景,提出未来5~10年的开发需求,主要的商业化挑战和障碍;申请人可申请预资助,对开发意向进行市场评价。
第二阶段是全部申请招标阶段:围绕意向书提出的主题,所有由秘书处收到的申请需经过2个评审过程——一个是专家评审,一个是私营部门咨询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审报告和申请书内容对3方管理机构做出资助建议。
在该计划资助的经费中,管理费用最多不能超过整体资助的20%,这些费用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网络活动,以及专门的咨询活动;所用费用的50%直接用于研究开发活动。除了计划资助经费外,其他的费用来自匹配资金。
2.3.3利益冲突避免机制
除了关于评审委员会成员的利益冲突避免机制外,在企业导向的卓越中心计划中,还有一类利益冲突主要指研究人员和企业之间可能发生的利益冲突。任何跟企业有所有权关系的投资,哪怕是只有1%的所有权,因而申请人有控制权的投资;从企业有任何的收入,无论是工资形式的,还是咨询费用、红利、专利许可、租金等。管理利益冲突的机制主要是公开披露。
还有一些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情况,比如:在该合约之外还受雇于其他的雇主;参与和企业有关的研究合同或商业合约;与参与者的直系或非直系亲属有财务上的利益关系;接受与网络有关企业的礼物馈赠等。
利益冲突避免机制主要是披露制度,企业导向的卓越中心计划委员会下设有专门的利益冲突管理委员会,由该委员会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如果个人被发现有利益冲突情况没有及时进行披露,委员会将计算其通过利益相关获得的任何直接或间接好处,要求其退还,并令其退出该网络;委员会也可以采取其他适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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