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核心功能的关键环节充分体现城市发展的战略意义,不仅需要保留,而且应该进一步强化。我们平时所说的做强城市核心功能应该指的就是这部分功能,是为“聚”。城市核心功能中的非关键环节则可以在更大空间范围内进行更优化配置,加强流动性,进一步提质增效,是为“流”。城市非核心功能中的基本环节是一个地区服务本地居民公共需求的部分,需要保留,是为“留”。城市非核心功能中,除基本服务功能以外的非基本环节则应予以疏解,是为“疏”。
在功能分类方面,为更好发挥城市核心功能的作用,要对其关键环节进行集聚。根据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与世界级城市群核心城市的发展目标,上海的核心功能定位为国际经济功能、金融功能、贸易功能、航运功能和科技创新功能。以上海国际航运的功能为例,反映要素集聚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的航运期货功能和航运金融功能是其中的关键环节,是需要“聚”的。这包括积极培育船舶经纪、航运金融、海事法律等高端航运服务功能,并在北外滩、陆家嘴、洋山—临港、外高桥、吴淞等地区形成高能级航运服务业集聚区。而货运吞吐量转运功能和港口装配则为非关键环节,可以加强与周边港口的合作。
城市非核心功能虽然并非城市发展的主要方向,却是城市核心功能得以有效发挥的保障和支撑,故要对基本环节进行保留。例如,城区的菜市场和社区服务站等,为城市非核心功能中的基本环节,绝不能简单地一疏了之。
相应地,城市核心功能中的非关键环节、城市非核心功能的非基本环节,则应在更大空间范围内进行布局。随着全球化、区域一体化进程快速推进以及城市间公共交通和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经济联系的边界已经远远超出中心城区的范围。我们要减少行政边界的束缚,通过上海与周边地区的同城化来强化空间经济联系。
在路径措施方面,要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功能疏解中应坚持用市场手段来配置资源。在此过程中,政府的作用更多地体现在规划制定与实施保障上。在产业发展中,可明确提出产业准入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从产业层面上强化城市核心功能。在空间规划中,做到多规合一,实现上海自身规划与周边城市规划的衔接。必要时,可以跟周边地区联合编制大都市区规划,实现规划体系和标准的统一。
此外,要加强区域层面的基础设施整合。一方面,通过打通“断头路”“断送桥”、推进北沿江高铁等项目,加强跨界轨道、高速公路、城市公交等无缝衔接。另一方面,通过统筹协调和推进区域间资源环境、环保、电力、信息等网络系统建设,实现产业同步、市场同体、交通同管、电力同网、信息共享、环保共治。
最后,很重要的一点是要提升城市功能疏解的温度。要避免城市功能疏解过程中简单、粗暴的操作,而要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开展工作。要坚持城市功能疏解循序渐进的原则,通过产业的阶段性转移引导人口转移,给予被疏解产业和人口缓冲期。要保证疏解过程中公共服务的配套,注重住房、交通、教育、医疗和环境等公共服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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