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于城市空间治理来说,需要在“空间生产方”和“空间消费方”两个维度塑造生态逻辑。一方面,在城市空间生产、再生产以及空间更新过程中,以生态逻辑置换传统的工业逻辑,坚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打造低碳、节能、循环、高效的城市生产空间,简约、舒适、和谐、安全的城市生活空间,绿色、清洁、美丽、宜人的城市生态空间。另一方面,推进空间消费观念上的绿色革命。“消费越多就越幸福”的异化消费观念是造成人与自然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在城市空间治理中,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切实引领和塑造“空间消费方”的绿色消费观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城市空间治理的主题由“役物”转向“化人”。城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空间承载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役物”的原则进行空间治理并不能“化人”。城市的作用在于改造人,主要功能之一是缔造和改造人类自身。因此,在面向生态文明的城市空间治理中,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空间治理方式上实现由“化地”向“化人”的转变;在空间治理理念上实现由城市经营向城市服务的转变;在空间治理目标上实现由物的经济目标向人的生活目标的转变。以“化人”为主题的城市空间治理是一种复合性(人—物—人)的空间治理方案,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适应于生态文明时代的城市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构建城市空间治理的整体机制。党的十九大报告就新时代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在城市空间治理中,要结合该部署构建整体性治理机制。形成城市空间治理的公共主体,充分发挥权利性主体、营利性主体、非营利性主体、市民主体等在空间治理过程中的作用,形成具有高度公共性的“空间治理共同体”,让“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市民勤劳之手同向发力”。明确城市主体公共责任,以法治方式对空间资本的社会责任、政府的治理责任、市民的基本责任进行清晰化、系统化规约。以创新的方式优化和加强城市空间治理方案的总体设计,以结构创新实现城市空间治理的制度化,以动力创新构筑城市空间治理的复合化,以机制创新落实城市空间治理的有序化,为城市发展提供科学稳固的机制保障。
城市发展不仅要追求经济目标,还要追求生态目标、人与自然和谐的目标。因此,建构一种面向生态文明的城市空间治理系统,必将成为推动人、城市、自然和谐发展的时代之选。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研究”(18VSJ032)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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