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俊:新农村建设“新”在哪里?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一个新概念,上世纪50年代以来党的文件中曾多次使用这个提法。现在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在哪里?这是需要在理论上澄清的一个重要问题。
首先,新农村建设有新的背景。目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产业,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非农产业。许多国家的经验表明,当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速,国民经济发展到工业对农业反哺期时,如果及时加强农业、反哺农业,整个国民经济就会协调健康发展,顺利实现工业化、现代化;反之,如果继续挖农业、忽视农业,就会使农业萎缩、贫富差距悬殊、城乡和地区差距扩大,加剧社会矛盾,甚至出现社会动荡和倒退。新农村建设是在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后提出的课题。
其次,新农村建设有更丰富的内涵和更全面的目标。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是一个涵盖整个农村深化改革、促进农村发展的宏伟目标。新的历史时期提出的新农村建设,新就新在它勾画了未来农村发展的宏伟目标,包含了农村现代化的核心内容,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不能把新农村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新村庄建设。新村庄建设只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新村庄规划和建设上,要尊重客观规律,防止盲目照抄照搬城镇建设模式,防止搞不切实际的“大拆大建”,防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新村庄建设的重点应该是整治村庄环境,完善配套设施,改善公共服务,节约使用资源,方便农民生产生活,突出地方特色,体现农村风貌。新农村建设要始终坚持以发展农村生产力为中心。经济不发展,农民收入上不去,新农村建设就没有坚实的经济基础,不可能持久搞下去。
再次,新农村建设有更完整的系统思路。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集中了全党的智慧,提出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系统思路。这个思路的要点是:不仅注重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改变村容村貌,而且注重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不仅强调政府的支持和引导,而且注重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强调在符合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不仅立足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而且长远谋划,提出要建立新农村建设的长期保障体制和机制;不仅重视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而且重视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强调继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不仅强调立足于促进农业和农村自身的改革与发展,而且重视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带动农村。
应该指出的是,不能把新农村建设与解决“三农”问题的现行政策割裂开来,更不能脱离现行政策另搞一套。中央提出推进新农村建设,对解决“三农”问题提出了更高的、更明确的要求,对农业和农村来讲,也是一个新的发展机遇。
还需要特别予以强调的是,要处理好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的关系。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相互促进的。促进城镇化,可以加强城乡联系,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可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劲的支撑。同样,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和农民消费需求的不断增长,可以拉动城市经济的持续增长,促进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化,不能就城市论城市,一定要与解决“三农”问题紧密结合。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是停下城市建设,不是让农民留在农村。不能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必须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前提下,把推进新农村建设与促进城镇化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城市对新农村建设的带动作用和新农村建设对城市发展的促进作用,实现农村现代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同步推进。
文章出处:来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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