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现代化经济体系新引擎——访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党委书记、研究员闫坤
乡村振兴战略:现代化经济体系新引擎
——访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党委书记、研究员闫坤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乔金亮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并首次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党委书记、研究员闫坤认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将在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等方面发挥关键性作用——
重视“三农”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党在过去90多年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
“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社会经济发展全局的根本性问题,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必将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从“新农村建设”到“美丽乡村建设”再到“乡村振兴战略”,既是党一贯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基本思路的再延续,更是党对城乡关系认识的进一步理论升华
乡村振兴战略包含丰富的内容,是融合了坚持与创新的政策框架体系。从党的十九大报告可以看出,乡村振兴战略当中更多是对以往改革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的坚持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并首次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如何认识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背景?乡村振兴战略有哪些鲜明特征和时代内涵?针对这些问题,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了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党委书记、研究员闫坤。
记者: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如何认识这一论断?
闫坤: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行动纲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解决“三农”问题发挥着关键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国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难题和挑战还很多,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和放松‘三农’工作”。对此,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
重视“三农”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党在过去90多年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一号文件多次以“三农”为主题,充分彰显了党对“三农”问题的重视。近年来,在各项惠农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的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发展日新月异,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城乡良性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三农”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三农”发展的基础性地位不容动摇,“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社会经济发展全局的根本性问题,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必将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值得注意的是,十九大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指出我国面临的主要困难和挑战,但与以往的历次报告不同,“三农”问题没有被重点提出。这里要表达的意义,一方面是对过去农业农村发展成就的再次肯定,另一方面也表明我国的农业农村发展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短板作用有所下降,已经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之上。
记者: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是什么,与之前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又有什么关系?
闫坤: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战略将农业和农村发展对等融合起来,将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及美丽乡村建设统称为农业农村现代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相比,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要求升华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一种更高层级的发展目标和要求:“产业兴旺”相比“生产发展”更有具体性;“生态宜居”相比“村容整洁”体现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追求由“物质文化需要”向“美好生活需要”转变,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体现了农村也要向城市一样更具吸引力和宜居性的务实发展目标;“治理有效”相比“管理民主”更好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发展方略。
党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新时代提出的“三农”问题解决方法具有更高的战略性、更灵活的策略性和更主动的姿态性。从“新农村建设”到“美丽乡村建设”再到“乡村振兴战略”,既是党一贯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基本思路的再延续,更是党对城乡关系认识的进一步理论升华。由“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到“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再到“乡村振兴战略”,城乡关系中的乡村地位和作用发生了微妙变化和战略调整,农村不再是单纯被动地接受城市的反哺,也不是被统筹带动以实现城乡一体化,而是主动发力、迎头赶上成为城乡发展中的新主角,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最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乡村振兴战略就是在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思路下,对农村发展战略的再提升,是全面激发农村发展活力的行动纲领。在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和城镇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真正实现中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互惠一体,形成双轮驱动”。坚定不移贯彻“协调”的发展理念,一如既往强调要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创新地将“乡村振兴战略”提高到了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的战略高度,这明确了新时代的城乡关系是一种双向互促的有机关系,为城镇发展、农业现代化发展和农村现代化发展指明了方向。
记者:乡村振兴战略有哪些内涵,对比以往有哪些坚持和创新?
闫坤:乡村振兴战略包含丰富的内容,是融合了坚持与创新的政策框架体系。从党的十九大报告可以看出,乡村振兴战略当中更多是对以往改革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的坚持。其中,包括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这些改革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都是经过理论和实践检验的,是能够有利于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在以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坚持好、落实好。
同时,乡村振兴战略当中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提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是首次在党的文件中增加农村现代化,只有农业和农村的共同现代化才能使人留在农村。二是,提出“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通过党的文件的形式,明确了2028年二轮承包到期以后的政策,给农民和农业投资者吃了一颗定心丸。三是,提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小农户长期存在提供了政策依据。四是,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增加“德治”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为未来的乡村治理指明了新方向,提供了新思路。五是,提出“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表明解决农村人才不足的问题已经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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