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做好新时代农业农村工作的总纲目、总遵循。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应对新时代城乡关系结构变化,适应经济发展新阶段,以及实现农村地区内生性发展的战略举措。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着眼于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增加农村内生性动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发挥集体经济综合功能;鼓励农民返乡创业,构建良性乡村治理体系;特别注意保护小农户利益,避免“平均数掩盖大多数”;更加重视新技术革命对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党的十九大报告 乡村振兴战略 现代农业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明确指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做好新时代农业农村工作的总纲目、总遵循。
一、深刻理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邃内涵 乡村、振兴、战略,这三个关键概念是我们必须首先深刻理解的三个基本维度。
1.何为乡村? 从指称涵义上讲,农村与城市相对应,主要是一个经济概念,强调的是物质方面的内容差异;乡村与都市相对应,内涵更丰富,内容更综合,指的是更有情感色彩和人文关怀的生产生活共同体,更加强调精神价值、生活方式和归属感,本质含义是“家园”。正如总书记所指出的,农村是我国传统文明的发源地,乡土文化的根不能断,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总书记所关注的,不只是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的进步,而是要同时守护好中华文明传承物质载体的精神故土,农村不是暂时的栖居地,一定要建设好几亿农民的美好家园。
2.何为振兴? 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来,中央提出“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农村面貌发生很大变化,农民总体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些政策语境当中,农村始终是作为被动的、消极的、弱势的一方。与作为主动的、积极的、强势的城市相对应,农村始终是作为城市的附属而存在。农村工作的重心是满足城市和工业所提出的特定要求,完成城市和工业发展对农村提出的任务,换言之,农村的建设发展主要不是着眼于农村本身,而总是指向城市和工业发展的目标,服从服务于城市和工业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农村更多只是手段,不构成目的本身,这种状态可以称之为农村的“无主体性”或 “去主体性”。这种状态与长期以来“城市搞工业,农村搞饭吃”的城乡分治历史传统有关,与农村地区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生活方式落后的客观现实有关,同时也与头脑当中根深蒂固的农村作为城市附属物的主观定位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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