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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劳动观

http://www.newdu.com 2018/3/15 社科院经济研究所 佚名 参加讨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活力,集中表现在社会成员劳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和切实保证上。劳动者具有物所不具备的主动适应人类需要改造自然,创造人类财富,推进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破除把劳动等同于物的各种旧劳动观,在全社会贯彻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形成具有以下三种特点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劳动观。
     一、尊重劳动的主体作用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劳动观,首先是一种尊重劳动主体作用的劳动观。现在,我国理论界和企业界一些抱有把劳动等同于客体物的旧劳动观的人,对党中央提出的“四尊重”方针把劳动放在首位很不理解,他们只重视人力资本,认为只要人的学历高,知识多,经济就自然可以快速发展,企业就自然可以迅速成长,至于人们劳动的主体作用是否发挥了出来则根本不予考虑。实际上,这种观念很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是十分片面的。人力资本对于经济发展来说固然十分重要,但毕竟还需要劳动者发挥主体作用来实施。如果不能尊重劳动的主体作用,让劳动者充分发挥出主体作用,光有人力资本还是不可能创造出任何财富的。
     就我国目前企业的情况看,大都愿用那些人力资本多的员工,这是人之常情,可以理        解。但应该看到,对于劳动者的劳动绩效而言,人力资本只是决定因素之一,劳动者能不能在工作中发挥出好的主体作用,则是一个更重要的决定因素。因为一般人的先天智力差异并不大,爱好是最好的老师,只要有爱好,原本人力资本少的劳动者是可以通过在干中学增加自己的人力资本的。那些在学历、政治条件等方面相对而言存在劣势的人,或者年龄大一些的人,或者手慢一点、脑子笨一些、劳动技能差一些的人,并不一定是企业的累赘,只要他们真正愿意从事他们的工作,感觉到自己是工作的主体,他们就可能成长为有人力资本的人才。
     一些抱有把劳动等同于物的旧劳动观的人在讨论收入分配问题时通常认为,人们的劳动只不过是和物一样的一种自然力,和物之间无所谓主体客体之分,都是因为人们的人力资本不同,才导致了人们创造收入的不同,所以不必用劳动发挥主体作用做出贡献决定收入差异,只用人的人力资本来决定他们的收入差异就行了。但问题是,怎么来确定人的人力资本高低呢?人们人力资本的不同不还是要用他们的劳动发挥主体作用做出贡献的不同来体现吗?
     一些抱有把劳动等同于物的旧劳动观的人还经常说,劳动的主体作用对于高人力资本的人很容易,所以不必提劳动的主体作用,只提人力资本决定贡献和收入就可以了。但既然很容易为什么不作呢?或为什么作不出来呢?让高人力资本的人做出高劳动主体作用贡献再得高收入又有什么不好呢?光说自己有高人力资本,但又作不出高劳动贡献,这样的高人力资本算数吗、有用吗?“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那一分钟的劳动贡献,不是十年辛勤劳动带来的吗?光说有“十年功”,不去表现那“一分钟”,那“十年功”不是白费了吗?而只要按这“一分钟”的劳动贡献决定收入分配,“十年功”的人力资本也就自然可以得到奖励了。所以从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看问题,决定收入分配的最根本依据的应是人的劳动主体作用贡献,而不应是不表现为劳动贡献的人的人力资本。虽然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当保护,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中还是需要树立尊重劳动主体作用的劳动观,把劳动和物区别开来,放到突出地位。党中央提出的“四尊重”方针把劳动放在首位是完全正确的。
     二、提高劳动的科技水平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劳动观,又是一种重视不断提高劳动科技水平的劳动观。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信息时代初露端倪,全球化的知识经济乘着科学技术的翅膀来到了我们身边,使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必须尽可能向劳动者的劳动注入更多的科技含量,以不断增加劳动者利用高科技手段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力。
     面对这种情况,一些经济学家常常依据西方经济学把劳动等同于物的旧劳动观,把科学技术与劳动割裂开来、对立起来,认为在新的历史时期,既然经济发展要更多地依赖于科学技术,劳动就越来越不重要了。他们之所以依据这种旧的劳动观,在肯定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的同时,否定劳动对经济发展的决定性意义,主要是由于他们把西方经济学有关经济增长的索洛模型,当成了分析不同生产要素在经济增长中贡献的唯一依据。索洛模型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末,它所运用的方法对于分析各生产要素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有很大的局限性。因为这种方法所使用的表示劳动投入的数据,只是代表劳动者生活资料价值的工资费用,没有包含劳动者创造剩余价值的剩余劳动的贡献。这个模型把科技进步增长率,看作是经济增长率扣除了劳动和资本等要素增长率以后的余值的做法,将科技进步说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根本无法说明科技进步的来源。离开了人、离开了物,科技进步难道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吗?
     事实上,对于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科技进步,正是由于劳动者提高了劳动的科技水平才创造出来的。现在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劳动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了。要能创造更多科技成果,人们必须消耗更多的脑力。因为要使物质按人们的高要求来运动、分解并生产预定的产品(财富),必须有更好的劳动技能,包括对产品和劳动过程的更好设想(设计),对自然能量的更好控制和加工工具的更好制造与操纵等等。而劳动技能和劳动工具的更好制造与操纵等,都要求劳动者花费更多的高科技脑力劳动。
     在人类进入农业社会之后,依靠单纯的人类低科技体力劳动创造财富的情况已经大幅度减少,至少要采用简单的工具和依靠畜力来进行生产。在工业社会里,单纯的低科技含量体力劳动更是日益减少,更多的是运用具有较高科技水平的劳动来制造和操作各种机器。劳动的科技含量越高,采用的工具和自然动力就越多,劳动积累的效果就越大,经济发展就越快。也就是说人类财富增长的过程越来越依靠高科技劳动积累来支撑。
     在当代,高科技劳动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源泉。高科技劳动所形成的科学水平的发展提高,是技术进步的理论基础,而高科技劳动所形成的技术进步则是科学发明的扩展与应用,它们密切相关互相促进,但对经济发展直接产生影响的是技术进步。正如邓小平所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74-275页),而科学技术正是由劳动者的高科技劳动发明和运用的。劳动者的高科技劳动可以创造科学技术,并利用科学技术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的不断发展。所以,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更多地依靠科技进步来实现科学发展,并不是对任何劳动的需要都少了,只是对简单劳动的需要少了,对复杂劳动的需要多了,这就要求人们放弃把劳动等同于物的西方经济学旧劳动观,看到劳动可以创造和运用科学技术的事实,提高劳动的科技水平。  
     三、鼓励劳动的创新精神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劳动观,还同时是一种鼓励劳动创新精神的劳动观。人类社会的一切劳动产品财富,都是劳动者用自己的智力和体力改造自然创造的。从最原始的石器到现代最先进的计算机,都是劳动者在积累了无数生产经验的基础上用创新劳动发明的。劳动是人类财富源泉涌流的能动主体力量,物本身有时可以为人类自然长出一些天然财富,如种子、阳光、雨露、空气和土壤有时可以自然为人类长出一些野生的新禾苗,但无法自然为人类长出新的科学技术。创新劳动是科学技术这类真正能促进人类文明发展的财富的唯一积极源泉。因此,为了增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活力,必须鼓励劳动者发挥劳动创新精神,不断生产出自然界原本生长不出来的人类特有财富。
     要促进这类财富的增多,每一代劳动者都必须在上一代劳动者留下来的生产方式和科技水平的基础上从事创新劳动,改变过去劳动的运行轨道,带动经济的更大发展。这种创新劳动或者是生产了能满足人类新需要的新产品、新服务;或者是开辟了发展的新领域、新途径;或者是创办了协作的新企业、新组织;或者是提出了科学的新原理、新方法;或者是做出了研究的新发现、新发明;或者是制定了制度的新规则、新法律;或者是创造了更有效率的新工具、新手段。这种艰苦创新劳动的成果,可以转化为巨大的社会生产力,几倍几十倍甚至成百上千倍地提高劳动效率,增强人类驾驭自然和改造社会的能力。
     但是,有人却依据西方经济学将劳动等同于物的旧劳动观,不仅把劳动与科学技术对立起来,而且还把劳动与创新对立起来,认为创新的人都不必劳动,劳动的人都必然没有创新精神。他们把劳动的创新精神,看成是少数“人力资本”或“人才”先天具有的才能,认为大多数劳动者都不可能具有。其实,对于一般人来说,先天的资质远没有后天的学习重要。  科学泰斗爱因斯坦因创立划时代的相对论而享誉全球,在一般人看来,爱因斯坦一定是个“天才”,脑袋特别发达,与众不同。为了揭示爱因斯坦脑袋的奥秘,美国病理学家玛姆斯·哈维博士在爱因斯坦逝世后,征得他家属的同意,对爱因斯坦的大脑进行了长达20年的解剖、研究,结论是:他的大脑既不比常人大,也不比别人重,至于组织上的变化,也未超出正常范围,脑细胞的数量和结构,也与同龄人没有什么两样。只是他脑细胞上的轴突比常人高一些,颜色也显得深一些,这种现象表明他生前脑细胞的运动频率相当高,也就是说,他是一个勤于思考的人(参阅陈文安主编:《创新工程学》,立信会计出版社,2000年11月,第13页)。由此可以看出,爱因斯坦所以能发挥出劳动创新精神,在科学上做出巨大的创造性贡献,主要不是靠天赋,而是靠勤奋,即靠勤于思考、勤于学习、勤于工作的后天努力。
     人在怠惰的状态下不可能去从事创新劳动,不可能增强劳动的创新精神,不可能确立劳动的创新意识。正像经常的体育锻炼使人身体强健、灵敏和坚韧一样,只有经常的心理锻炼、思维训练才能使人的心理素质、智能素质得到发展,“用进废退”。劳动的创新精神是在反复的创造性的思维和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是在劳动者的劳动中取得和发展的,是劳动者在劳动中使自己的潜能与社会文化交互作用的产物,是人的社会化的结果。
     并不单是社会哪个阶层的人才能具有劳动创新精神,事实上社会各个阶层都有具有劳动创新精神的人,只不过他们中有些人已经做出了成绩,有些人还处于潜伏状态而已。在中国,很多企业家都是来自社会其他阶层,原本也是工人、农民、工程师、军人、学生、演员、作家等等,等到他们富裕起来,选中了自己愿意干的事业,愿意为事业投资时,他们才变成了企业家。已经成为企业家的人并不一定总具有劳动创新精神,有些人在办了自己的企业以后,小富即安,不再追求创新发展了,他们也就不再具有劳动创新精神了。
     社会各阶层具有创新精神的人,都可以对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各行各业都有创新劳动者,行行出状元。人们从事的行业和劳动也不是不可改变的,而是可以转换的,昨天的打工仔、打工妹,明天就可能成为企业家、科学家。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活力的增强,最根本的就是要破除把创新看成是少数人的专利特权的旧劳动观,树立鼓励劳动创新精神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劳动观,用各阶层人民的多样化创新劳动让社会财富的各种源泉充分涌流。
    (原载于《科学决策》2005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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