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频道,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通告:

经济学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管理网-新都网 >> 经济学 >> 综合研究 >> 正文

西藏案例集锦

http://www.newdu.com 2018/3/15 社科院经济研究所 佚名 参加讨论

     解说
     我们中国社会科学院藏族聚居区社会经济发展研究课题组由常务副院长王洛林教授主持,成员分别来自经济所、社会学所、法学所、世界经济与政治所、少数民族研究所和宗教所。2000-2001年,课题组做过云南藏区发展研究;从2002年起,开始执行西藏研究项目。2003年7  -8月,课题组在拉萨城区、工布江达、拉孜、江孜、亚东、乃东和当雄县展开调研工作。调研得到中央有关部门和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村委会和受访农牧民的大力支持,还得到曾任自治区党委书记的本院院长陈奎元同志的帮助。因此,田野工作进展之顺利远远超出了我们的预期。
     在西藏期间,每个成员都积累了丰富的调研笔记,回京之后,根据各自的记录整理出来第一批案例故事。现在之所以要与读者分享这些故事,就在于现有的学术著作或政策文章往往抽象掉了藏区社会那丰富多彩的细节,文学作品常常又加入作者的主观构想,而读者却还有浏览西藏写真的需求。我们的案例故事,来自于课题组成员从多学科角度特别是从经济学角度对西藏社会经济生活的观察。故事中的人物都是我们的访谈对象,信息也主要由受访者提供。当然,所有的访谈和观察都与研究主题相关。因此,案例故事虽然基于访谈记录,能够从不同侧面真切地反映西藏现实,但并非如同照片一样摹写进入作者视野的一切。
     课题组目前的研究主题,是市场化进程中基层公共服务的调整和发展。迄今为止,国外的藏学研究,集中于政治、历史、文化和宗教领域。对西藏现实的研究,则多半由于作者或者缺少实地考察或者自身充满偏见而使信息的客观性大打折扣。他们对西藏的兴趣,更多地是聚焦于这片具有战略地位的土地,而不是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百姓。尽管极少数国外人类学家并非如此,他们在西藏做过扎实的田野工作,所发表的论著内容饱满且注重事实,但是他们几乎没有关注市场化进程对公共服务筹资、供给和可及性的影响。国内现有的西藏现实问题研究,多从施政机构的视角出发去观察现状;或者从研究者的理想概念出发,站在西藏社会之外去评点现实。我们则试图从生活在西藏的普通老百姓的视角,考察在社会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他们的基本物质和精神需求所发生的变化。更重要的是,了解这些变化着的需求那些已经得到满足,那些还没有得到满足;分析没有满足的需求中,那些可以由不断完善的市场机制供给,那些可以由政府直接提供或者购买的公共服务供给,那些可以动员蕴藏在民间的社会资源和基层非正规组织资源来提供。我们期望,由此而得到的研究结果,能够服务于西藏人民物质精神文化生活的改善。正因为如此,我们将进藏调研获得的第一手资料视为珍宝并展示给公众,希望能以此丰富读者对西藏社会经济人文现状的了解。
     (2004年1月14日,北京)
     通讯地址:北京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100836
     联系电话:010-68034303/64460821;  传真:010-68032473;
     电子邮件:zhuling@cass.or.cn
     附:课题组成员名单
    1 王洛林 男 1938.06 副院长(正部) 教  授  博  导    中国社会科学院
    2 朱  玲 女 1951.12 副所长(副局) 研究员  博  导    社科院经济所
    3 夏  勇 男 1961.11 所  长(正局) 研究员  博  导    社科院法学所
    4 黄  平 男 1958.02 副所长(副局) 研究员  博  导    社科院社会学所
    5 李  实 男 1956.10 室主任(正处) 研究员  博  导    社科院经济所
    6 路爱国 女 1949.04 研究员  博  导 社科院世经政所
    7 魏  众 男 1968.03 副研究员 社科院经济所
    8 尕藏加 男 1959.11 副研究员 社科院宗教所
    9 扎  洛 男 1969.10 副研究员 社科院民族所
    10 李  涛 男 1971.05 秘  书 副研究员 社科院办公厅
    11 周  济 男 1955.08 科研处长(正处) 副研究员 社科院经济所
    ---------------------------------------------------------------------------------
     西藏案例故事集锦
     案例1.  进藏包工20年
     王焰川,男,现年38岁,来自四川省大邑县唐场镇,其父曾在20世纪50年代进藏的18军某团当过秘书。王1983年高中毕业,向姑父学了3个月木工,于1984年跟叔父一起,随成都第五建筑公司到藏北的那曲县修建宾馆。当年打工6个月,除去花销净剩1600元。这笔收入使王大受鼓舞,1985年便随一位做包工头的老乡到拉萨。他注意到包工头总是比工人赚钱多,就请求父亲过去的下属、其时的拉萨某部领导设法帮助自己当包工头,于是从老乡包工头那里分包到一项30多万元的车库修建工程。可是王由于当时少不更事,和一群“哥儿们”吃喝挥霍贻误了工程。1986年他痛改前非,到林芝地区的波密县承包修建人事局投资10多万元的平房,获利而归。从1987年始,王一直在日喀则地区揽活。1987-88年,他带领建筑队在樟木县参与边境贸易市场和小学护坡的修建。当时王完全有可能从边贸市场租一间门面做商贸生意,然而考虑到自己在商贸行里缺少做生意的经验和社会关系,到底还是没有转行。1989-93年,王在岗巴县相继承包农牧局投资30多万元的建房工程和当地驻军投资15万元的营房、电站和球场。没料想正在事业顺利之时,王驾驶的载货卡车翻车,造成3名民工死亡。为此,他支付事故赔偿费用11万多元,至今不敢再次买车驾驶。1994-96年,王转向亚东县,承包驻军的电站、营房、排蓄水和乃堆拉山口哨所的维修工程。由于交易成本过高,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并因此而遭受亏损。从1997年起,王每年都能从地方政府获得一些承包合同,工程造价少则20万,多则100万元,其施工队伍的人数亦随着承包工程的大小而相应增减,目前约有50-60人。近20年来,他每年带建筑队进藏的活动安排如表1所示:
     表1、王焰川建筑包工队活动时间表
    月份 1-2月 3  –  4月 5-6月 7-10月 11月** 12月
    活动 休假 社交 备料 施工 验收 结算***
    地点 家乡 家乡-西藏 西藏 西藏 西藏 西藏-家乡
     *      3-4月只是包工头夫妇进藏,借春节过后藏历新年来临之机,联络社会关系,寻求新合同。
     **    西藏冬季气温不适合建筑施工,日喀则地区行署建委每年于11月5日颁发停工通知书。
     ***  包工头还乡的时间视工程验收和结付款的进度而定,多数情况下在年底以前就已回川。
     一般情况下,王在头一年回乡之前至少能为次年拿到一个承包合同。于是他便趁春节拜年之机分别和自己预选的各工种施工组长商定分项包工合同,由施工组长招收所需的技工。进藏后,王统一购进工程用料,并根据分包合同分期将人工费用支付给各施工组长。组长不仅决定技工的工资,而且负责在西藏工地上招收普工,并根据其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工资。目前,亚东县建筑业普工的工资平均约为20-25元/天。
     施工组长往往于每年4月份带队进藏,施工6个月后返乡。王选择的施工组长多数都和他一起进藏共事十多年,因为相互知根知底而交易成本很低。此间也有意见不合者或是打算留在家乡创业的人,即便进藏后萌生去意,多半也能坚持到年底结账,然后才会在双向选择中各奔东西。家乡那些试图进入包工队的新手,或是通过拜师程序随师傅而来,或是像王包工头当年经历过的那样由队伍里的亲戚带着进藏。队里的工人如果患常见病,便自行去县城里的两个私人诊所或驻军卫生队看病,因为医护人员多为四川人。如果患重病,王即支付车费和机票请人将患者送回老家。
     如果王在施工期间获得新合同,只消一个电话,就能从家乡或其它包工队暂时闲置的人员中招来所需的技工。在他看来,由于西藏建筑业劳工市场竞争充分,各类技工和普工的平均工资在这一行业中尽人皆知,保有一支稳定的技术队伍的关键,在于施工队里不同层次的人们在共事过程中建立起来的相互信任。尽管全国各地都有包工头拖延或拒付民工工资、甚至携款潜逃的事情,王不敢也不会这样做,因为包工队的成员都来自他的家乡,他的父老兄弟和孩子都生活在那里,他若对老乡做了亏心事,每年返乡都将会面对出自亲友乡邻的巨大社会压力。
     当笔者问及王和工人的年收入时,王介绍说,队里的工人进藏6个月,包括四川大邑-西藏亚东的往返车费,平均每人每天消费支出约为20元,返乡时还能带回现金6000-7000元。施工组长的工资大约是平均水平的2-3倍,他自己一年可净挣数万元。包工队的账目以及与银行有关的事务由王的妻子管理。她也是大邑县人,与王同年,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眼下,夫妇俩在亚东县电视台的院子里租住两间简易平房,以最节约成本的方式经营着他们的建筑队。这一点,不仅反映在住所兼做财务办公室的安排中,而且从包工队里劳动工资方面的承包制和弹性管理制度中也可以看出来。
     王打算在身体许可的条件下,继续像候鸟一样在四川和西藏两地迁徙。目前他最大的愿望是,政府能够持续不断地进行基础设施投资;更希望西藏各级地方政府能够改善每年的投资计划出台时间表,以便使建筑队不至于每年6月才获知计划、准备工程投标,而是头年年底就能拿到合同,从而更有效地利用进藏施工的时间。  
    (朱玲根据某建筑队包工头王焰川2003年8月17-19日口述笔录整理)
    ------------------------------------------------------------------
     案例2.  施工组长
     黄永学,男,现年41岁,四川大邑县唐场镇蔡山村人。他初中毕业后没有读高中,闲在家里没有正式职业。当时他哥哥在四川甘孜州做木工,他不想学木工,便经哥哥介绍跟外村的师傅学做泥工。从1981年起,黄进藏做建筑工,前五年在昌都、林芝、定结、岗巴等地施工。1986年开始到亚东,此后一直在亚东的各处工地上干活。1995年时,因为有了一些积蓄,黄决定回老家去做生意,主要是贩菜,结果很不成功,赔了7000多元。这一经历至今使他不敢再生经商念头,于是决定重返亚东继续做泥工。
     现在黄已是一个资深的施工组长,他从工程总承包商那里承包工程的所有泥活,然后根据工程需要招募各类工人施工。黄说今年他从老家只招了11个工人,因为工程比较小,往年至少要带20个人进藏。从老家带来的多数是技工,一般工资为每天60元,个别人一天80元。从老家带来的工人他要负责安排食宿,每人每月统一交300元的生活费,每人每月给100-200元的零用钱,剩余的工资平时不发,等冬天回到老家再给他们。工人们平时喝酒抽烟,他都准备了批发来的烟酒,以批发价记帐则可。黄说,总体来讲对民工的零用钱是管得很严的,尽量让他们少花,这样他们冬天就有一大笔钱拿回家,自己的脸上也光彩。如果带出来的工人没有挣到多少钱,传出去自己在家乡会很没面子。
     黄介绍说,跟他出来的技工一般年底可得7000-8000元,好的年份可得1万元。其实,有些技工在四川也能每月挣800-900元,但是家在跟前,工资随发随花,到年底剩不下多少钱。再说,四川夏天天气闷热,人很难受,而亚东的夏天则非常舒服。他说自己要是在老家一年也就挣个3000-4000元,在这里一般能挣7000-8000元,好的时候能挣2万元,但是也有赔的时候。
     笔者对黄永学的访谈,是他正在亚东县城的教育综合大楼工地修理水泥搅拌机时进行的。看到施工队伍中有一些藏族民工,笔者就问起他们的情况。黄介绍说,工地上的藏族民工主要来自白朗县和拉孜县。亚东本地的民工不好请,因为当地百姓一般都比较富裕,不愿意干工地上的活。黄说这些藏族民工不会干技术活,因此工资不高,一般每天25元,他们的吃饭、住宿自行解决。
     谈起自己的家庭,黄的自豪感溢于言表。其父今年76岁,母亲73岁,身体依然健康,在家乡开了一个茶馆。家里弟兄5人,有三人在西藏,除了他还有一个在拉萨,一个在定结县,都从事建筑行业的工作。在四川的两个弟弟,一个在成都打工,一个在家乡做生意,虽然弟兄们都已各立门户,但是家里的媳妇们经常到父母开的茶馆帮忙,孝敬老人,家庭和睦,在当地口碑很好。黄由于初中毕业后好学上进,现在看工程设计图纸没问题,可以独立承包工程做老板。但是承包工程需要用钱做底子去搞关系,他觉得自己的经济条件还不够,因为他的积蓄要为儿子上大学做学费。儿子现在上高中,每年都拿奖状,将来考上大学的可能性很大,因此他觉得暂时还是做施工组长比较稳妥。黄的妻子原先在成都的一个制衣厂打工,每月工资1700元,现在为了照顾儿子回到家乡,在当地一个厂里工作。黄说他在亚东干了这么多年建筑,他的人品和施工质量在圈内有很好的信誉,因此从来不用为来年的工作发愁,每年回家过春节时,都会有好些老板找他洽谈第二年的工程。这几年一直听说亚东要开放,黄永学估计还会有很多土木工程,因此准备继续在亚东干,希望将来能自己承包工程,这样挣得会多些。一旦开放了生意可能好做,不过黄还是怕看不准又亏本。
    (扎洛根据某建筑队施工组长黄永学2003年8月20日口述记录整理)
    --------------------------------------------------------------------------
     案例3.  新手求职记
     唐雄,男,现年20岁,重庆合川市京亭办事处沙坪村六社人,初中文化。唐雄虽然小小年纪,但是外出打工也有4年的经历,只是在西藏打工的经历太短,时断时续还不足半年。
     唐雄4岁时父亲患癌症去世,母亲再嫁。继父现年50多岁,农民,小学文化;母亲如今47岁,农民,只上过小学三年级;同母异父的弟弟今年15岁,正上初中二年级。全家共四口人,有三个劳力,经济条件在村里处于中等水平。
     继父在办事处综合市场卖菜,主要卖水果和蔬菜,每月挣700元左右;母亲在家喂鸡喂鸭养猪下地干农活。家庭财务由母亲具体掌管,只有家里的重大事情如盖房子才由继父决定。目前,家里的经济负担主要是盖新房和弟弟的学费。
     1999年,唐雄初中毕业后,家人征求过他的意见是否继续求学。虽然从学习成绩来考虑,唐雄当时完全可以继续读书,力争考大学,但是想到弟弟的学习成绩更优秀,一家人供不起两个人上学,所以放弃学业,打算外出打工挣钱扶持弟弟继续读书。他先是托人介绍到成都温江县一家私人诊所学医,在那里学徒三年。当时没有谈具体的报酬标准,诊所里包吃包住。此间他回过两次家:2000年底第一次回家,师傅给了800元;2001年底第二次回家,师父给了2000元。2002年上半年唐离开了诊所,因为在私人诊所学医政府不承认学历,自己永远不能独立开办诊所。2002年下半年,他一直待在家里无所事事,经过认真考虑决定跟随亲戚到西藏来打工。
     唐雄于2003年3月18日抵达亚东县,然而在亚东找活也非易事。初到亚东县的唐雄就因为找不到活干在县城闲呆了一个半月。此后他才在吉汝乡和堆纳乡找到一份装修学校伙房的活,在那里打工18天,挣得1000多元,焦急的心情才有所放松。接着唐雄又熬了一个多月没事干的日子,后来在县城找到一个工期为2-3月的工地。因此,他从8月3日开始在工地上打工。由于承包工程的老板是他姨夫,唐雄在工地当上管理员,工作比其他工人轻松,而且吃住都在姨夫家里,不用自理。唐雄既不抽烟,又很少喝酒,平时身上最多带100元左右的零花钱,一般不用花钱。
     据唐雄讲,施工人员的报酬主要根据每个人干活的技术含量不同而有所差别。按常规,木匠一年可以挣到2万元、泥工可得1万元,其它技工平均挣7000-8000元。需要说明的是,在西藏一年里只有7个月的工期,可是外来打工者很多,即使在工期内,找不到工作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唐雄估计,如果不出意外,今后他每年可以往家里汇款6000元左右。这笔款能够减轻家中的主要经济负担,因为弟弟现在上学每年需花几千元,将来上高中或大学,每年需要上万元。此外,家乡正在修高速公路,政府对村民的搬迁房有统一的标准,盖新房需用4万元,政府补贴2万元,自己筹措2万元。他家的钱主要是向亲戚们借贷而来的,所以唐雄决心在西藏继续打工,争取几年内还清家里的债务。
    (尕藏加根据亚东县城某工地小工唐雄2003年8月20日的口述笔录整理)
    ----------------------------------------------------------------------------
     案例4.  留守家庭
     这里所说的“留守”,指的是外出打工者的家庭成员留在家乡生活的一种状态。2003年夏,我们课题组在西藏亚东走访过从四川省大邑县唐场镇来的建筑队经理、技工和学徒多人,得知他们几乎每年都要带着大部分收入回家乡。为了了解他们进藏从事经济活动对家庭和家乡的影响,我们在一年之后追踪到唐场镇走访打工者的留守家庭。笔者访问的是蔡山村的农家妇女付氏。
     付氏的丈夫黄某近两年在西藏包工,此前他断断续续去那里打工已有20多年。黄某现年55岁,只上过2年小学。母亲早亡,父亲今年80岁。付氏文化程度比丈夫高,初中肄业,今年46岁。她幼年丧父,母亲廖氏守寡。廖妈妈曾挣扎着供给独女读书,终因家贫不得不令女儿辍学。自付氏结婚之时起,廖妈妈就随她住在黄家。眼下廖妈妈年届66,看起来身子板儿挺硬朗,可是一只眼袋外翻,红彤彤地凝聚着一些赘生物。付氏说那是因为早年害眼病无钱医治遗留下来的,现在也没法治了。近20多年来,付氏仅去西藏探亲一次,因为她必须在家照顾一双儿女。女儿如今24岁,已经出嫁,笔者访问那天她正带了婴儿回娘家。儿子19岁,高中刚毕业。
     大邑县人多地少,农作物产量虽高,却只能保证当地农民不挨饿。若论其它生活需求,只能靠非农经济收入解决。黄家的耕地不足4亩,养活6口人还有些困难。只是由于黄某进藏打工,一家老小才非但没有陷入贫困,反倒进入村里和乡里的富裕阶层。还在1978年的公社时代,黄某和弟弟就跟了本村的泥工师傅进藏做活。黄某一年挣的钱除了交给生产队的以外,至少给家里落下200元。1984-85年,他家花费8000多元盖起了现在这个共有9间房的院落。家里的老宅是座茅草房,当时兄弟分家黄某把宅基地留给弟弟造了新屋。此后,两兄弟进藏打工的工资就分别用在院落基础设施、儿女教育和孝敬老人上。
     蔡山村1962年就已通电,所以黄某盖了新房就于1985-86年买了一台黑白电视机。10年后,家庭电视室里换上了大屏幕新彩电。2002年,他家安了程控电话。院子里的厕所依然是旱池,粪便不经处理就用作田里的肥料。村里的地下水位较高,黄家院落里修有家用水塔和自来水。家里的农田种的是小麦和水稻,由付氏管理。每年冬季黄某在家住上2-3个月,帮助妻子做些家务活。这么多年来,他在院子里修了个直径1米多的盆景,在厕所附近扒拉了一个小菜园,在其它地面打上水泥还摆了花盆,在院墙外则栽了花椒种上绿草。不难设想,黄某是个热爱家庭生活的人。付氏说,丈夫并不情愿出外打工,90年代曾用进藏打工攒下的钱在家乡做了一两年生意,可是买卖赔了本,只好继续跟了建筑队去西藏。现在他当包工头,一年可以拿回家上万元。平时往家里寄钱,都是寄到距蔡山村6公里的安仁镇邮电所。付氏拿到汇款单便开了家里的一台老年车(4000元/辆)去那里取,而且往往把钱存在邮电所或安仁镇上的银行储蓄所。虽然蔡山村所属的唐场镇距她家更近(3公里),付氏夫妇还是宁愿做这样的安排。
     家里花钱最多的是儿子。女儿上初中的时候,一年学费几百元。儿子上高中三年,则每年需要支付学杂费和生活费8000多元。今年儿子高考成绩不理想,如果考不上大学,还将继续复读。花钱排在第二位的是黄老爹,他患有腰椎病、高血压和气管炎。黄老爹告诉笔者,儿子儿媳都很孝顺,每年给他看病要花5000-6000元。付氏虽说不愿露富,可也知道应当多为公益事业做贡献。去年村里修水泥村道,她不仅出了规定的10个工,而且还捐献1万元。笔者问道为何出了钱还出力,她说修路是对人对己都方便,自己有钱又有力,自然都出了。
     像黄某这样的家庭,大邑县还有许多。据县劳动局和就业局的官员介绍,全县26万多农村劳动力中,出外打工者将近9.5万人,年务工收入大约3.9亿元,这使得本地的银行存款总额连年增加,目前居民存款达到32亿元。一半以上的打工者在西藏,多数人带回来的钱用法与黄家相似,少数具备创业能力的人则在家乡投资实业。唐场镇已有25位外出打工者回家乡创业,截至目前共投资500余万元,主要投向出租车、零售、铸造和鞋跟加工厂等行业。
    (朱玲根据2004年6月30日在大邑县的田野调查记录整理)
    -----------------------------------------------------------------------
     案例5.  悲喜交加话进藏
     2003年本课题组在西藏亚东县走访建筑工地时得知,当地建筑业从包工头到工人多来自四川大邑县,大有形成垄断之势,西藏其他地方还有许多来自大邑的建筑队在施工。后来在日喀则、山南等地还发现不少标有“大邑”字样的餐饮店招牌。可见,来自大邑的务工人员对西藏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繁荣做出了不小的贡献。他们从西藏带给家庭和家乡些什么呢?一年之后,课题组前往大邑县唐场镇寻找答案。
     根据大邑县政府的统计,目前全县常年在外务工人员约94287人,其中,在西藏自治区务工人员达53827人,占劳动力输出总量的57%。仅唐场镇就有901人在西藏务工,每年从西藏的建筑、餐饮、服务等行业挣回现金369、41万元(《大邑县劳动力流动情况汇报》2004年6月30日)。其中一些人将务工收入用于在家乡创业,如经营出租车、个体零售、投资办厂等,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在唐场镇蔡山村六组,笔者走访了64岁的农家妇女朱氏。老人介绍说,她年轻时丈夫就因病过世,一个人带着三个孩子(两男一女)过活,日子十分艰难。农村改革后,虽然生活有所改善,但依然十分贫困,家里几乎没有非农收入来源。人民公社后期,蔡山村已经陆续有人前往西藏务工,后来西藏就成了村里人外出务工的主要目的地,村里有十分之九的家庭都有人去西藏打工。朱妈妈的孩子们因为家境困难,上完中学后先后辍学回家务农。几年后两个儿子也跟着村里人到西藏打工。
     说起儿子们进藏务工的经历老人的心情十分复杂,因为大儿子在第一次去西藏务工就没能回来。当时他在昌都务工,因为高原反应病故,这是这么多年来村里唯一的高山反应事故。1999年小儿子(1968年生人)决定去西藏务工时,老人没有阻拦,因为家里实在没有其他的现金收入渠道。小儿子虽然读过书(初中毕业),但没有受过任何专门的培训,所以他一般参加建筑工程如筑路、架桥等,靠体力做工。后来他自己学会了放炮,于是经常在路桥公司当炮手。放炮虽然属于技术活,收入要高于普通工人,但它的危险性却增添了老人的担忧。
     据老人说,村里人到西藏务工一般分“春节走”和“春分走”两批,前者主要是老板和包工头,提前进藏承包工程、准备原材料;后者主要是普通打工者,他们得等到西藏天气转暖,允许基建施工时才进藏。老人的儿子这几年一直在昌都地区打工,一般农历3月进藏,12月才回来。2003年他的务工纯收入有8000元。根据当地的通常做法,儿子打工的收入年底时由包工头直接交给家里,以免他们在外面随意开销。老人说,与到广东、浙江等地打工的人相比,儿子的收入并不是最高的,但是,去西藏务工的好处是工资有保证,从没有拖欠工资的现象。
     老人说,儿子每年进藏务工,家里就有了较为稳定的收入,生活状况有了很大的改观。2002年花18000元盖了新房,添置了家具和各种电器。她也不用再为孙子的学费和村子里迎来送往的小花费发愁。近两年儿媳又在农闲时到镇里的服装加工厂上班,收入可达5000元左右。虽然老人家的收入在村里只能算中等水平,但老人已经非常满足了。
     问到老人家里有多少储蓄,以及打算如何使用这些钱时,老人说,现在儿媳当家,她不清楚到底有多少存款。儿媳妇存钱的主要目的是为孩子将来上学用的,虽然小孩今年上四年级,每学期的花费约为800元(在学校吃午餐),但他们很清楚将来孩子如果要上大学,就需要一大笔钱做学费。老人自己也有一张存折随身揣在兜里,那是她累年养猪卖肉的收入以及儿子、儿媳给的零花钱,主要是防病治病用的。
     在笔者结束访谈由老人送出大门时,遇到两位村民,他们在与老人寒暄时提到一个叫“卓玛”的人名,引起笔者的好奇,因为这是一个藏族人名。追问之下,方知是一位嫁到村里的藏族妇女。据几位村民介绍,这些年村里到西藏打工的年轻人很多,于是一些家境贫困的小伙子就在西藏找对象,近几年就有三个年轻人娶了藏族姑娘。这种现象在附近其他村里也有,整个唐场镇可能有十几个藏族妇女,她们在这里很快就能适应。
    (扎洛根据2004年6月30日在大邑县的田野调查记录整理)
    --------------------------------------------------------------------------
     案例6.  行政契约
     近20年来,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带来了政府施政方式和行政管理方式的改革,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政企分开和政府管理体制分权化。在西藏自治区,上下级政府之间和政府与企业之间签订的责任书、协议书和合同,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这种变化。出于这种理解,笔者从乃东县计委(在调整机构中改称发改委)索要了县政府和计委针对三项事务分别与乡政府或企业签订的文书。虽然我们并未考察其中任何一项契约的执行情况,这些文书至少可以显示,地方政府的施政方式已经与计划经济时代大相径庭了。
     第一份文书,是2002年元月县长和乡/镇长之间签订的责任书,为的是保证全县居民每人每年食用6.5公斤合格碘盐,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有鉴于土盐经营在西藏历史上就是一项重要的贸易活动,食用土盐早已成为当地居民的一种消费习惯,为了保障人民健康,政府不得不采用行政法规的办法,推行食盐加碘和碘盐专营政策。从文书1的条文中,可以看出县政府如何通过明确自身和乡镇政府的职责,把这项政策落实到农村基层。
    文书1.  乃东县推行碘盐供应分配制目标责任书
     为确保我县碘盐市场的有效供应,保证城乡人民吃上合格碘盐,实现我县与全国同步在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现根据《西藏自治区食达专营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食盐如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办法》和《山南地区推行碘盐供应分配制目标责任书》,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县人民政府县长的主要责任
         第一条:负责本县区域内的食盐供应总量平衡,代表本县政府向地区行署负责。
         第二条:负责本县碘盐供应的组织分配,协调工作。
         第三条:负责对本县盐业行业发展规划及政策的审定并实施监督检查。
     二、乡(镇)长的主要责任
         第四条:负责本乡(镇)区域内的食盐供应平衡,代表本乡(镇)政府向县政府负责。
         第五条:负责制定本乡(镇)完成碘盐调拨分配供应任务的具体措施,保证碘盐供应计划落实到各村、户。确保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食盐专营和食盐加碘行政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全面贯彻落实,加大宣传力度,使之家喻户晓。
         第六条:利用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手段,结合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政策,加强对乡(镇)村(居)委会盐业市场的管理,做好社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打击和取缔土盐、私盐、非碘盐等违法经营活动,保证本乡(镇)群众能食用到使用碘盐。
         第七条:负责本乡(镇)碘盐市场的有效供应,保证碘盐价格的稳定,严格执行碘盐价格政策,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第八条:根据县下达的碘盐调拨和供应计划,按行政隶属关系,由乡(镇)政府以及村(居)委会与辖区的户以责任书形式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做好目标责任书的落实工作。
     三、考核、奖惩办法
         第九条:以本责任书所规定的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行政领导政绩的考核内容之一。
         第十条:依本责任书每年将进行一次考核。各乡(镇)碘盐供应分配指标按2001年底人口统计数人均6.5公斤核定。实际完成额以当年各乡(镇)供销社从县贸易局购进的合格碘盐数量为统计依据,并作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目标责任制的主要考核指标。               第十一条:年度完成情况的奖罚,依据当年实际完成数占当年度任务目标数据的百分比确定一时完成任务达到85%以上,不足90%,不奖不罚;任务达到95%以上的,给予奖励和表扬;对完成任务达不到85%的由县人民政府给予相应的罚款和批评。
     四、附则
         第十二条:责任方必须严格按照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履行职责,确保责任书各项内容的落实。
         第十三条: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第十四条:本责任书由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乃东县人民政府县长:(签字)
                     二00二年        月        日
                     乡(镇)长:(签字)
                     二00二年        月        日
    乃东县各乡(镇)碘盐分配数额表
    乡(镇) 农村总人口(人) 人均分配标 应购总数(吨) 备注
    泽当镇 6586 6.5公斤/人 43
    昌珠镇 6324 6.5公斤/人 42
    颇章乡 7209 6.5公斤/人 47
    亚堆乡 6926 6.5公斤/人 45
    结巴乡 4498 6.5公斤/人 29
    索珠乡 2460 6.5公斤/人 16
    多颇乡 1747 6.5公斤/人 11
    合    计 35750 6.5公斤/人 233
    注明:1、碘盐供应地点各乡(镇)、人民政府;
         2、每公斤零售价为1.50元。
     第二份文书,是县政府和自治区展览中心准备签订的一份合同。合同涉及的项目是昌珠寺广场雕塑的设计和制作,合同规定的工程造价不足30万元。与乃东县当年将近2亿元的政府投资总额相比,这笔金额并不大。然而围绕这个小项目拟定的合同表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不再是前者下达指令后者无条件服从,即使是政府投资,也是以市场经济方式运作。
     文书2.  合同书
         甲方为:山南地区乃东县人民政府
         乙方为:西藏自治区展览中心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承担设计制作昌珠寺广场雕塑《鹞鸟》达成本合同:
     一、建设内容及规格,建设内容为雕塑及底座。雕塑材质为精密铸铜,颜色为青黄色,雕塑高度为3米(自雕塑底部至鹞鸟雕塑羽尾),底座高度为2米,底座基础深度1.5米,采用现浇灌注,外部用花岗岩贴,内部用钢筋混凝土,工程底座面对昌珠寺方向中间镶大理石刻字,注明雕塑名称及简介,用藏汉英三种文字注明。具体规格见附图。
     二、工程造价:该雕塑总造价为29万元(注:总造价含雕塑设计制作安装、底座设计制作安装、大理石刻字安装。运输、人员出差等所有费用)。
     三、付款方式:该工程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向乙方预付总造价的50%;雕塑在内地制作成形运抵昌珠广场后付总造价的30%;整个雕塑制作安装完工后付总造价的15%,余款总造价的5%作为保修金,一年后全额拨付。
     四、工期进度:该项目工期为二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至10月20日前完工,并交付甲方使用。
     五、该雕塑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享,其小样双方均有权将其开发为旅游产品。
     六、有关要求1、乙方技甲方已确认的设计图样要求精心制作,保证作品的整体质量。2、甲方必须保证按合同按时分期付款,保证不影响雕塑制作。
     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调。
     八、该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03年8月18日
     第三份文书实质上是一份承包合同,涉及县办国有贸易公司经营方式的改革,预计在2003年9月签字生效。乃东县的国有商业企业和集体企业(供销社)多年来连续亏损,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县政府把供销社划归乡政府处理,把县贸易公司包给公司原有职工经营。承包方的经理由职工选举,作为法人代表与县政府签订经营合同。县政府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但不再为贸易公司负担亏损,而且每年还将从公司收取22万元承包费。对此,笔者曾问过县计委的徐胜敏主任(湖北武汉市硚口区援藏干部),如果该公司经理不愿支付这等数额的承包费又当如何。徐主任答道,贸易公司拥有的百货商场和街道门面房地理位置都很优越,想承包的商人多的是,公司经理若不接受这个条件,政府可以与别的商人签合同,总归是国有资产经营嘛!可见,这份文书形成的背景,是商业的市场化。市场竞争不仅为政府提供了一条促使国有商业企业摆脱困境的道路,而且增加了政府的谈判砝码,从而有可能获得国有资产的回报,而不是不断地动用公共财政资源填补企业亏损的漏洞。
     文书3.  经营管理协议书
    甲方:乃东县计划经济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乙方:乃东县国合商业联营公司        法定代表人:旦增强巴
     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切实维护企业职工的根本利益,根据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正、公开、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责任范围及所有权限
     1、甲方将原贸易公司的固定房屋、场地交与乙方经营管理。房屋建筑面积约3663平方米,场地3533平方米,总占地面积6756平方米;房屋原价值人民币壹佰柒拾玖万柒仟玖佰叁拾伍元陆角玖分(¥1,797,935.69元)。
     (l)经销公司经销楼:占地面积415平方米,共三层,总建筑面积1005平方米,全框架结构;
     (2)雅砻人民商场:二层,建筑面积1199.30平方米,空场地面的1773平方米;全院占地面积共3802平方米。
     (3)仓库:总占地面积2652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852平方米,砖木结构,空场地面积1800平方米;
     (4)南院宿舍:建筑面积173.50平方米;
     (5)北院宿舍:建筑面积193.50平方米;
     (6)乃东路商品房:建筑面积150平方米;
     (7)经销公司旁商品房:面积约50平方米;(工会集资房,责任期限满后退公司)
     (8)金座与县财政局间商品房:两个门面,40平方米;
     (以公司集资为主,职工集资为辅,其中职工集资30300.00元。职工退休后不再享受相关集资待遇)
     (9)金座商场:一层,6地和建筑面积450平方米。
     2、甲方拥有上述房屋、场地的产权和所有权;乙方拥有在责任期限内的使用权(经营管理权)。甲方在与乙方签定责任书后,甲方不得将房屋、场地再进行买卖、出租或转让;乙方依法拥有承包、租赁等权力,但无出售、买卖或其它方式变卖权。
     第二条:责任期限及相关要求
     1、责任期限为三年。即:二00三年七月二十日至二00六年七月十九日止。
     2、乙方在责任期限内,无论采取何种经营形式,凡与他人签定合同或协议,其期限不得超越本责任书的期限,否则,甲方不予认同,超期合同或协议将视为无效。
     3、甲、乙双方在责任到期前两个月,应提前告知双方意图,否则将追究各自责任。
     4、责任书到期前1O天(即:二OO六年七月十日后),作为双方酝酿续签期限或终止责任书进行移交的具体时间,双方必须按相关规定,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三条:管理规定及责任条款
     1、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内所有条款,按时、保值保量完成各项行政指标和经济指标,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l)职工依法选举职工代表对经营管理过程进行监督。
     (2)乙方在责任期限内,应依法建立各类帐目,严格遵守会计、审计制度,照章办事,不可做假帐并按期向甲方报送报表。且甲方和财政局有权对财务进行审计。
     2、甲方按协定移交固定房屋、场地后,乙方每年向甲方上交责任费贰拾万元整(¥240000.00);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担5名职工工资、福利、社会统筹、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差旅费、住院费、工商、税务、城建、卫生等各项经营管理费用以及已退休职工水电费、门诊费、住院费、慰问费(住院费用按50%报销,水电费每月30.00元,差旅规定依照县委、政府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全体职工劳动合同书有关规定参照执行)等均由乙方承担。(年底甲方返乙方人民币壹万元整)
     (l)付款时间:每月25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依次顺廷)。
     (2)付款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Y20000.00元)。
     3、在责任期限内,每退休或因其它原因减少一名职工,责任费按年递增人民币贰万元整(Y20000.00元)[不到一年的按具体时间、比例核算],退休职工安家费、已故职工丧葬费及一次性工资均由甲方承担。
     4、临时工的去留问题:公司原有4名临时工(卓嘎、曲吉、拉巴次仁、嘎玛朗杰)的去留由乙方承担(不含次旺曲珍),若乙方因工作需要雇用临时工,应优先安排原单位临时工,但必须按相关规定签定《劳动协议书》,协议期限不可超越本责任书期限,否则,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若需清退临时工,由乙方根据相关政策参照执行。
     5、甲方按责任书条款移交固定房屋、场地时,如有以原贸易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或协议,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或协议条款,不得借故毁约,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若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终止合同时,乙方必须与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后,方可实施,否则,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房屋维修:甲方按协定移交固定房屋、场地后,对房屋的维修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费用。
     7、房屋的装修、改造和公司空场地新建房屋的有关规定:
     (l)固定房屋装修:乙方必须在不影响房屋整体结构并经消防、城建等相关单位的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担。
     (2)房屋改造:乙方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实施方案,经甲方研究同意后,在不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报请消防、城建等相关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若责任期满移交时涉及经济补偿事宜,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另签定协议,并按协议规定解决移交折算等系列问题,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3)公司空场地的使用:若不涉及场地规划、责任期满移交折算等问题的条件下,乙方有自主权;但在公司空场地新建固定房屋,涉及场地规划、资金投入、移交折算等问题,必须经甲方同意,且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后,乙方可按规定实施,同时对建房的整个过程,甲方有监理权,若有任何违法、违规、违章等现象,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在责任期限内,因公造成职工受伤或死亡,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及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9、在双方签字当日,乙方交甲方房屋保值、合同违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合同期间乙方无违约现象或已按相关规定作处理,在双方责任期满移交清楚后,甲方必须如数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10、在责任期限内,所有房屋、建筑、场地应无条件服从城市规划以及县委政府统筹安排的需要;若占用,其占用部分从承包费中按比例折扣,涉及其它问题,按相关规定执行,乙方不可提出无理要求或设置其它障碍,否则,一切责任乙方承担。
     第四条:移交条件和履约条款
     1、责任期临近时,乙方不愿再承租或甲方采取其它经营方式,即双方不能达成共识,二00六年七月十九日定为最后移交期限,双方不可借故拖延,否则后果各自承担。乙若方借故拖延,每延期一天,按总上交额的3%的标准收取滞纳金。
     2、若乙方在责任期限内有违法、违章、违规、违约等现象,造成损失时,甲方首先追究乙方的责任;若乙方不能按时足额缴纳各种款项,甲方先采取限期5天为补交余额时间(余额部每拖延一天按3%的标准收取滞纳金),若乙方超期10天,仍不能履约,甲方将依法扣除乙方工资作为处罚;若超期30天,甲方将终止责任书,收回乙方的经营管理权,并依法采法律手段,追回所有损失。
     3、房屋移交时,乙方应保持房屋整体结构牢固且无新裂痕,屋面平整、整洁或基本保持原移交时的现状,甲方无条件接收;若有偏斜、坍塌等现象,甲方将视其损坏程度,申请有关部门鉴定,依法追回所有损失,同时甲方按损失的50%追加乙方违约金。(有关部门认可的自然灾害除外)
     4、承租期满移交时,若存在乙方签定的合同或协议,甲方依法将收回房屋且合同或协议甲方不认可;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追回所有损失的同时,并视其损失程度的大小,加收乙方违约金贰万元至伍万元人民币。
     5、甲方按协定移交固定房屋、场地后,甲方将房屋、场地转让他人、出售或买卖等形式毁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依法追回全部损失,并处甲方损失部分100%的违约金。
     6、在责任期限内,乙方擅自将房屋、场地出售或买卖,抵押贷款、借款发生违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责任书,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处人民币贰万元至伍万元违约金。
     7、此责任书必须经地区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扣%。
     第五条:此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定条款后,仍具法律效力。
     第六条:此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经签定即具法律效力。
     第七条:此合同一式九份,甲乙双方、县政府、纪检委、地区公证处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
    法律顾问(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朱玲根据2003年8月25日走访乃东县计委获得的信息整理)
    ------------------------------------------------------------------
     案例7.  想当老板的打工夫妇
     张某,女,30岁,四川省苍溪县城郊人。丈夫与之同龄同乡同等文化程度,都是初中毕业。家乡的耕地人均不到一亩,夫妇俩种庄稼用不了多少时间。丈夫平时到一家火锅店干活,在那里学会了烹饪技术。小张在家照料独子,捎带养猪贴补家用。小两口另立门户时,盖了一栋两间房的小楼,为此总共花了1万多元,其中有6000元是贷款筹来的。为了尽快还账并积累一笔钱做小买卖,她俩1999年就跟了一个在亚东开餐馆的老乡进藏打工。同行的还有家乡两三个年轻人,都是准备去给这位老乡打工的,当时大家的车费全由老板垫支。
     出乎意料的是,这些打工者仅仅在小餐馆干了20多天,餐馆就倒闭了。原因是老板参加赌博,输掉了他1998年以前辛辛苦苦经营餐馆攒下的25万元资产。餐馆关张,老板还乡,可苦了小张夫妇等人。工资没拿到,在那餐馆白干的日子只能算是归还老板垫付的车钱了。问题是,他们当即就失去了居所和工作。好在亚东还有不少做买卖和承包建筑工程的四川人,这几个失业者临时借住在别的老乡那里以解燃眉之急。小张认为,夫妇俩进藏以来最艰难的日子是1999-2000年。此间她一直打零工,工钱很少。丈夫做过多种工作,平均每月能挣几百元。从2001年始,她俩的状况逐渐好转,小张的丈夫在一支重庆来的建筑队打杂,每天能挣50-60元。她则在这支建筑队的包工头家做饭,顺便帮助主妇打扫房间和照顾小孩,每月工资500元左右。由于建筑队的活儿太辛苦而且工期短,丈夫转而在一家餐馆作厨师,平均每月工资800元。2002年3月,“东申大酒店”开业,老板也是四川人,雇用了他们夫妇:丈夫当厨师,她做服务员,免费吃住在餐馆,工资共计每月1100元。2003年老板给加了工资,两人每月净得1500元。当年8月份,小张的月工资涨到600元。一家名为“芙蓉国”的餐馆老板给厨师开出更为优惠的条件,每月基本工资1000元,就把她丈夫挖过去了。
     现在,小张和丈夫分别在各自打工的餐馆吃住,为的是省下夫妇租房每月至少150元的费用。她俩在亚东的支出项目不多,全年花在零碎生活用品上的钱不足200元,服装支出400元左右,丈夫每月抽烟支出100-200元。笔者问到买烟是否她俩在此地最大的消费支出,小张颌首称是,认为男人抽烟天经地义,这笔费用省不得。笔者问她是否知道吸烟和被动吸烟的害处,小张答曰知道,不过问题不大,因为自感夫妇俩正值青壮年,身体至今无大碍,每年只是偶有小病,去县医院看病或是从私人诊所药店买药的费用总共不出200元。
     其实,小张夫妇平日开支最大的项目发生在家乡。她把儿子留给婆家照顾,每年给婆婆2000元,算是儿子的学费和零花钱。她每年给娘家也寄钱,数额在200元左右。家里的房子请亲戚居住照看,农地交给婆家耕种。老家实行退耕还林,她一家三口每年还能得到国家发给的300斤粮食。为了保持那里的村民身份,她每年还为自己的小家庭向村里缴纳各种提留和统筹款共计600元左右。眼下,小张的儿子8岁了,正上小学3年级。为了缓解思乡之苦,夫妇俩去年乘飞机回家一趟,往返路费加上购物,花费一万多元。
     小张虽然经常想念儿子,可是考虑到家乡的教育质量高,还是不打算把儿子接来。她早听说亚东口岸要开放,决定在此继续干3-4年,在积累足够的资金开小餐馆或者做杂货小买卖之前,不再回家。之所以想做这些小生意,是因为对此熟悉。夫妇俩的榜样,就是她现在打工的餐馆老板。这位老板原是四川一家国有企业的下岗工人,进藏打工几年后有了自己的餐馆和商店。小张为了能够直接抚养教育儿子,打算3-4年后回乡开店做买卖,因为在家乡也有市场机会。现在苍溪县城做服装、餐饮和娱乐生意的人,多数来自外省,例如河南浙江等地。本地人占少数的原因,是资金不够,所以才会出外打工挣本钱。不过,即使攒足了本钱回去开店,小张也没有打算不再出来。当儿子年满15岁能够上寄宿学校的时候,夫妇俩可能还会到亚东来做几年买卖,因为如果口岸开放,商业机会还是比她们家乡多。
     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小张和丈夫目前都能安安心心地在各自就业的餐馆打工。餐饮业里无假日,可是打工者并非没有休息时间。一年里只有5-9月是亚东县城的餐馆旺季,其余月份生意清淡。旺季时节的顾客多半是各级政府的工作组和旅游者,淡季来的主要是常客,例如当地驻扎的军人。小张所在的“东申大酒店”算是亚东县城里的高档餐馆,只经营中晚餐。打工者通常上午9点起床(冬季10点起床),11:00-14:00为中餐服务时间,此后休息到下午5点钟左右开始晚上的工作。淡季的时候晚上12点钟之前就寝,旺季期间几乎每天要忙到凌晨1点钟。空闲的时候她和丈夫或者是找老乡聊天,或者是去舞厅跳舞。舞厅里有坐台的小姐,其中已婚未婚的女子都有。一个小姐出台一次能挣200-300元,有些小姐一年能挣好几万。这些小姐都是外地人,也有四川来的。小张认为出来干什么工作是个人的私事,她不会对人家说三道四,但是自己情愿凭餐馆打工起家。她们夫妇俩有时候也和老乡在一起玩牌,但是不赌钱。街上有些茶馆备有麻将桌,顾客交上50元/桌就能玩儿,可那里常会有人赌博。小张强调,只要想到引领她们进藏的那个老板是怎样输掉餐馆的,她和丈夫即便再需要钱,也不会动赌博的念头。
    (朱玲根据亚东县城东申大酒店服务员张某2003年8月20日口述笔录整理)
    --------------------------------------------------------------------
     案例8.  拉萨小商贩
     中央政府和内地省/市对西藏的大规模投资,在雪域高原创造了无数商机,因而也吸引了四面八方具有冒险精神的农村青年来此创业。餐饮零售等服务业由于市场门槛低而成为这些创业者的首选,拉萨作为西藏第一大城市也就理所当然地聚集了成千上万做小买卖的人们。他们做着最贴近当地居民生活、最吸引外来游客的营生,同时也互为顾客。从早到晚,分布全城的无数小铺面为拉萨平添几分生机,各式小买卖周围熙熙攘攘的顾客昭显出拉萨的繁荣。大昭寺周围的八廓街便是游客搜购小商品的一个著名去处,布达拉宫脚下的宗教禄康农贸市场则是当地居民采购蔬菜瓜果烹饪原料的地方。以下两个表格和案例故事即取材于这两个地方,它们可以说是拉萨小商贩的一个生活剪影。
     表1记载的是在八廓街工商所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情况。截止2003年8月11日,在该所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已经达到2793户,从业人员3400人,注册资金总额1001.05万元人民币。表1大致反映出这些小企业的行业分布和业主是否原住西藏。
    表1.  拉萨市城关区八廓街工商所注册个体工商户构成
    从业户数 区内 区外
    商业 1858 876 982
    饮食业 360 114 246
    服务业 204 48 156
    手工业 83 3 80
    修理业 52 1 51
    农副产品 236 42 194
    总计 2793 1084 1709
    百分比  (100%) 100.0 38.1 61.9
    资料来源:八廓街工商所统计数据。
    表2描述的是宗角禄康农贸市场零售商的情况。截止2003年6月10日,这个农贸市场共有个体工商户645户,其中业主原住西藏自治区的2户,来自区外的643户;总从业人员近800人;注册资金总额近500多万元。
    表2.  拉萨市城关区宗角禄康农贸市场个体工商户构成
    业务种类 从业户数 区内 区外 从业人员 注册资金
    羊肉冻杂冻肉 31829 1 49 55 43.9
    鲜肉 59 0 59 61 33.24
    门面(小卖部) 70 0 70 132 128.5
    干杂豆腐 4910 0 59 76 79.42
    牛肉牛杂面条炸饼糕点电话超市 13146221 0 38 42 22.5
    腊肉鲜鸡鸡蛋涝糟辣椒面 1021226 0 32 42 28.7
    蔬菜 297 1 296 320 94.2
    水果 13 0 13 18 1.0
    水产 23 0 23 不详 不详
    粮油 4 0 4 不详 不详
    总计 645 2 643
    百分比(%) 100 0.3 99.7
    资料来源:宗角禄康工商所工作人员手写文稿。
     在宗角禄康农贸市场,我分别走访了藏族女商贩达娃和汉族女商贩吕亚丽。达娃现年40岁,拉萨市人。她的摊位是市场内仅有的两户区内工商户之一,其经营内容是卖土豆。达娃家有4口人,丈夫在某单位保卫科工作,月工资1500元;儿子参军,月津贴250元,平均每月家里还要补贴100多元;女儿在重庆上初中,由于不是考入的,学费较高,预计学习4年要花费5万多元。
    达娃卖土豆已经10多年了,到这个市场来是近两年的事情。每天早晨6点多钟她去批发市场上买土豆,一般每天批发来300斤,而每天卖出100-200斤。现在是土豆下市的旺季,价格便宜一些,批发价每斤0.35元,卖价每斤5、6毛;而4月份土豆刚刚下市的时候,批发价每斤0.4元,卖价0.7-0.8元。如此下来,达娃一天最多可以净赚20多元钱,最少净赚8-10元钱。她的摊位费是每天3元钱,即每月90元。
     达娃自言生意不好做,当我问她为什么不多经营几种蔬菜时,她说不会卖。旁边一藏族妇女插话说,我们藏族人不会卖那些,都是汉族人会卖。我说可以跟汉族人学着卖其它蔬菜,她们说学不来。当我在宗角禄康工商所谈到这个问题时,工商所的同志也说藏族人一般不会卖其它蔬菜,只是卖土豆。他说事实上平时还有一些藏族老乡自己背一些土豆到这个农贸市场来找个地方卖,工商所一般对他们不收费,也不驱赶他们。
    达娃家有自家住房,是2层的藏式楼房,1999年新修的,说是属于退休房,一共花费了11万元,政府补贴了4万,自己家拿出7万,没有借钱,现在也没有什么积蓄。
     吕亚丽与达娃同在在宗角禄康农贸市场做摊贩,今年22岁,未婚,初中文化,来自河南商丘。全家5口人现在都在拉萨做生意,父母在同一菜市场另外的摊位上卖蔬菜,哥嫂在其他地方租了个门面做蛋糕卖,而她本人则卖蔬菜。全家人来拉萨已经一年半了,而吕亚丽守这个摊只有一年的时间。
     吕亚丽主要经营西红柿和少量其他蔬菜,经营的西红柿有大有小大概三四个品种,她说都是每天从拉萨郊区的温室大棚采购来的,价格比较贵,而卖的价格则不得不跟别人一样。问她为什么不从批发市场批发时,她说没有熟人,批发不来。平均每天能赚到20、30元钱,赚到40元就是最多的了。每个月需要付摊位费和税费共计300元。
    吕亚丽同全家人一起租房子住,年租金2000多元。自言条件还不错,一共是4间房。但自己赚的钱不需要交给父母,都自己存起来。
    (李涛根据2003年8月25日拉萨访谈笔录整理)
    ----------------------------------------------------------------
     案例9.  从下岗工人到餐馆老板
     韩某是亚东县城一家颇有名气的餐馆老板,今年大约30岁出头,个头不高,脸膛白皙又透着精明。趁着下午生意清淡的时机,他在自己的餐馆接受了我们的访问。
     韩某1989年参加工作,原本是四川某县丝绸公司的厨师。1996年,他所在的丝绸公司倒闭,他和妻子一起从该单位下岗。下岗后,他经营了一段饲料生意,虽然没有发大财,但收入比上班时候多,养家糊口已经足够了。1997年受同乡之邀前来亚东。因为同乡是开餐馆的,所以他就在同乡开办的餐馆里做厨师。但他的这个同乡经营不善,自己在打工期间并没挣到什么钱。
    好在亚东这个地方挣钱比较容易,韩某又得到其他一些老乡的帮助,加上认识了一些人,便从2000年起自己做生意。最初开办了一个水果店;后来又盘了一个水产店;过了一段时间,他找机会在水果店旁盘下一个铺面经营水产,而将原来的水产店改做蔬菜摊。自2002年3月始,韩某承租了这个餐馆。此后,他将主要精力放在餐馆这边,而将所有零售店交由妻子去打理。
     在韩某之前,先后有四五位老板经营该餐馆,但都以失败告终。韩某经营餐馆之初,也做好了经营失败的准备。最初,他只聘请了一位厨师,因为他自己就是厨师,这样餐馆里就有了两位厨师。此外,他还雇用了两位服务员。那时,他设定的最低目标在于维持餐馆的运转和支付招聘人员的工资。但一年下来,经营的情况还不错,餐馆盈利了。目前该餐馆有雇员6人:三名厨师,三名服务员。每日维持性开支1000元,而每日流水一般在1000多元,多的时候还不止。根据笔者现场观察,当日的流水大约在2000多元到3000余元的样子(调查时属于一年之中的经营旺季。)。
     在餐馆的经营中,他既注意了前人失败的教训,也注意向同行学习,自己还一直努力探寻经营之路。他的经营经验主要包括以下几条:
     第一,降低成本。这一做法主要来自以前经营者的教训。他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利用开办水果店、蔬菜店等关系自任采购,采取直接从拉萨而不是从当地进货的方式,降低进货成本10%左右。另一方面,作为一名厨师出身的经营者,他自己深知厨房管理的漏洞在哪里,所以从堵塞厨房的贪污浪费出发,减低了经营成本。
     第二,降低价格。通过考察以前经营者失败的原因,他发现每餐价格过高是无法招揽顾客的原因,于是采取了一些措施改善用餐者对餐馆的印象。他不仅直接降低了餐馆的菜价,而且还允许顾客自带酒水前来就餐,这就吸引了较多的顾客。
     第三,及时发放工资,稳定人心。因为自己是打工者出身,比较了解打工者的心理。许诺的工资高低固然是一个方面,但能否及时发放工资同样是稳定职工队伍的关键。无论旺季淡季,他都坚持每月及时发放工资,从而保持了队伍的稳定。在去年过年期间,他的餐馆只有一名员工请假回家。韩某曾对餐饮业与建筑业做过比较,认为建筑业尽管月工资较高,但每年实际工作时间短,一年算下来,餐饮服务业的收入并不逊色。
     第四,注意向同行学习,韩某自称,每次去拉萨办货期间都要去一些餐馆走走,观察和了解一下别人餐馆的厅堂装修和餐厅的布置情况,顺便也学习一些新菜的做法。
    (魏众根据亚东县城某餐馆老板2003年8月20日口述笔录整理)
    --------------------------------------------------------------------
     案例10:走向市场经济的传统大家庭
     当雄县位于藏北高原,经济以草原牧业为主。该县属拉萨市管辖,据市区150多公里。笔者在距县城30-40公里处的宁中乡曲才村一组走访了牧业大户顿珠次仁家。顿珠今年35岁,生活在一个拥有11口人的复合家庭里:他的父母都已70开外(父亲78岁),兄弟四人,媳妇一人,第三代小孩四个,两女两男,最大的14岁,最小的6岁。受访人是家中行四的顿珠,其父其妻也偶尔插话予以补充。
     顿珠家现有牦牛80头,羊约90只,其中绵羊40只,山羊50只,马3匹。这些牲畜基本不出售,去年宰杀牛10头,羊30只,全部自家食用,包括分给亲朋好友少许。放牧方式为自由放养,草场属集体(村组)所有,未分配到各户。只是每年秋天割草时,草场按各家人口和牲畜数量划块分配到户。
     顿珠在家负责放牧,二哥则从事牲畜买卖。二哥平时雇有本村2人帮忙从事收购和售卖,其他家庭成员则零散给予辅助,顿珠帮忙进行过两次买卖,所以对买卖情况也比较了解。收购牲畜的地点是属于那曲地区行署管辖的申左县,每年去收购3-4次,主要在5-9月间进行,每次往返约需一个月的时间,收购后将所购得牛羊赶回当雄。全年下来收购牛羊大约各200头/只,所收购牛羊主要运到拉萨市(雇卡车)销售,一般都是整只活畜出售,也有少量在本地宰杀后零售,或是运到农区,如堆龙德庆县、林周县等地交换青稞。
     从那曲收购一头牛平均约1700元人民币,最高的约2000元;收购一只羊平均约180-190元,最高的约200元。若到拉萨整活出售,则一头牛平均售价2500元,一只羊平均售价280元;若在本地宰杀后零售,则平均一头牛可卖肉2000元,一张牛皮350元,另外牛内脏及剩余肥肉可换得5袋28斤装青稞(合140斤),平均一只羊可卖肉150元,一张羊皮60元,另外羊内脏可换得1袋青稞(28斤);若到农区以整活牛羊交换青稞,则一头牛可换70袋青稞(约合2000斤),一只羊可换7袋青稞(约合200斤)。由此计算,贩卖一头牛约赚毛利800元,贩卖一只羊约赚毛利90元。扣除运输成本及雇工成本,据顿珠次仁估计,一头牛可净赚约500元,一只羊净赚约50元。据其父讲,去年一年贩卖牲畜的现金收入约为1.6万元(参见表1)。
    表1.  顿珠茨仁家的畜产品交易单价
    收购价 整活售价 零散售价 交换青稞 毛利
    牛 1700元 2500元 肉:2000元皮:350元内脏:240斤青稞 2000斤 800元
    羊 180-190元 280元 肉:150元皮:60元内脏:28斤青稞 200斤 90-100元
     顿珠的大哥在附近一加油站工作,年收入约9000元;三哥与三个伙伴在村里开设小卖部,去年一个人分得4万元利润。此数字有些惊人,经反复询问,确认是其一个人所得。全家人收入全部交给二哥,由二哥主家。这种情况也比较特殊,既不是父亲或长子主家,也不像许多一妻多夫家庭那样由妻子主家。
     家庭的主要消费和支出项目如下:每年都以牛羊从农区换回青稞约300袋(每袋约28斤),购买大米20袋(每袋50斤,55元/袋),购买面粉100袋(每袋50斤,50元/袋)。青稞、面粉部分用于喂养牲畜。每年自家打酥油约300斤,另外还从那曲购买300-400斤,每斤13-14元。目前有一子一女上学,分别上初中二年级和小学四年级,无学费负担,家里每周给每人零用钱(包括购买笔、本)10-20元,另外一女13岁因口吃未上学,一子6岁尚未上学。全家人每年用于买衣服支出约3000-4000元。全家人身体都比较健康,无慢性疾病,平时小病有合作医疗,年医药费共支出150元左右。按上述消费项目计算,全家一年人均消费支出大约为2600元左右(参见表2)。
    表2.  2002年顿珠茨仁全家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一览表
    青稞(交换) 大米 面粉 酥油 学杂费 衣服 医药
    消费与支出 8400斤 1000斤 5000斤 自产300斤购买300-400斤 约1200元 3000-4000元 150元
    当地市场价 0.8-1.0元/斤 1.1元/斤 1.0元/斤 13-14元/斤(那曲)
    折合人民币 6720-8400元 1100元 5000元 8100-9450元(购买)
    至于宗教活动,这家人自承平时较少去寺院,但每年都请僧人到家中做一次法事活动。每次约请30名僧人,付费1500元,其他所用什物、招待等费支出另计。
    (李涛根据2003年8月29日访谈笔录整理)
    -------------------------------------------------------------------
     案例11.  寻找打工机会的牧人
     多吉是当雄县宁中乡曲才村一个复合家庭的户主,家里有  9口人。多吉和他的妻子50多岁,三个儿子都正当年,20-30岁。一个儿媳妇27岁,另外还有三个学龄前的孙子。从家中低矮的房屋可以看出,这不是一个富裕的家庭。
    当雄属于藏北牧区,当地居民只有牲畜而没有耕地。在当地,多吉家的牲畜不算多:34头牦牛、20只绵羊、12只山羊、4头黄牛和一匹放牧用的马。一年下来,他家自产的酥油仅有40多斤,而全家消费的酥油大约为200多斤。即便加上每年销售的20多斤羊毛,全部的牧业生产似乎还不能满足家庭生活的需要。
     由于宁中乡地处青藏公路沿线,交通便利,乡里的许多家庭都或多或少从事经商、运输等非农活动。多吉家也不例外。冬季里,他家的三个儿子都前往那曲镇经商,主要是从事肉类、皮革、山羊绒和牦牛绒买卖。他们仨大约在那曲停留一个多月,从买进卖出中除了获得现金1000多元以外,还换回价值5000元左右的食品和生活用品。如此算来,那曲的生意可以带给多吉6000多元纯收入。这基本上满足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
     不仅如此,多吉父子还外出寻找打工的机会。青藏铁路建设显然为沿线百姓提供了外出打工的可能性。去年,当雄路段的工程仍处于准备期,多吉和两个儿子一起  前往工地参加铁路工棚的修建,由于工程量不大,父子三人共带回家2000多元。今年路基建设工程正式开工,多吉的三个儿子都去打工,干了两个多月的时间。此外,父子四人还参加了输油管线的土方项目。从这两项工作中多吉家净得现金收入5000多元。当多吉听说明年当雄路段的铁路边还要铺设草皮、工程量很大时,他的眼睛中充满了期待。
     今年是纳木错  的本命年——藏历水羊年,当地转湖  的人比较多。为此我们专门询问了多吉家对宗教活动的安排。这个9口之家只有3口人——多吉夫妇和一个6岁的孙子去转湖。他们先是乘本村的一辆东风车用了3天时间转湖,然后又花了4天时间在湖边的扎西(半)岛转山13圈。问及为何转13圈时,他们也不明所以,只是因为其他人都这么转,他们也就照着做。当问及为何他家的儿子和儿媳不去转山转湖时,老人很干脆地回答说他们没有时间。村里其他的家庭也类似,差不多每家都有老人和小孩去转湖,但年轻人很少去。问及原因,同样是因为忙,没有时间。
     多吉的妻子今年还去了邻县林周不远的一个尼姑庵磕长头。她说,以前都是去拉萨三大寺磕头,现在年龄大了,改去了这里。问起磕长头的原因,多吉的妻子解释说她有胃病,去这个尼姑庵上香,据说对治疗胃病比较有好处。
     多吉家还坚持每日早晚祭祀神山——念青唐古拉山,但全部祭祀工作由多吉的妻子一人承担,一般情况下其他人并不参加。问及村里其他家庭是否也做同样的事情,得到的答案是有些人家祭祀,有些人家不祭祀。
     多吉和他的妻子会念的经文大多是比较通俗一些的,大约有五六种,在祭祀神山时也会念些简单的祭词。他家的儿媳会一些经文,但比老人知道得少,他家的三个儿子则只会最简单的六字真言,其他的经文、祭词一概不会。
    (魏众根据当雄县宁中乡曲才村多吉夫妇2003年8月29日口述笔录整理)
    -------------------------------------------------------------------
     案例12  .  市场大潮中的村集体经济
     乃东县结巴乡结巴村位于雅鲁藏布江之北,距山南地区行署所在地、即乃东县城泽当镇约18公里。笔者在该村访问了村党支部书记小多列(男,58岁),主要了解村里的集体经济情况。经乡干部介绍才知道,小多列书记是远近闻名的优秀村干部,早在西藏民主改革之初就因为组织农奴互助组而出名,人民公社时期一直是公社干部,1987年撤区并乡后任村党支部书记至今。
     小多列首先介绍了村里的概况,他说结巴村是个大村,全村有157户627人。村子大需要的村干部就多,村委会有7个人,党支部有5个人,村委会负责村里的经济,党支部则抓各项政策的落实。
     前些年结巴村的集体经济算是比较落后的,村干部的误工补贴也发不了。这几年集体经济发展很快,但也不是发展最好的,主要有以下几项经营项目:
     1,村里有一片果树林,是1965年栽的,共有85亩,有苹果、梨、花椒等。现在村里把果园整体承包给一户村民,承包者每年给村集体上交3000元。承包果园容易受天气、市场变化的影响,有一定的风险,为了确保承包户受益,村委会决定每户承包期为两年。已经承包过果园的4户人家现在都是富裕户,他们经营好的时候,一年可以挣3万元。看到他们富了,许多村民都想承包果园,村里没办法只好通过抓阄来决定。承包期满,两户交接时村委会要核查果树的数目,签订合同,如果死一棵树要罚款100元。
     2,村集体有田地22亩,主要种青稞,每户村民按劳力数出义务工干活。收获的青稞一部分卖给国家,一部分留下给贫困户做救济粮。
     3,村集体有羊群,主要是短期育肥羊,雇了一个人牧养,每天给5元工资。去年有50只羊,羊毛收入有1000多元,卖活羊收入有3000元。今年有104只羊,收入肯定比去年要多。
     4,村集体还有几头奶牛,由承包果园的人家负责放养。牛奶卖给结巴村的定点联系单位——乃东县工商局,村里把瓶装牛奶送到县工商局门卫那里,由该单位的职工去买。去年只有3头奶牛,牛奶收入有837元。今年有7头奶牛,估计收入比去年要多。村里的牛奶并非全部出售,留了一部分给贫困户打酥油,另外还留了一点儿用于招待上级来的工作组。
     5,村里办了一个藏鸡养殖厂。近几年到山南来旅游的人多,藏鸡的需求量大,比较好卖,因此村里就办了这个养殖厂,还在乃东县城的农贸市场找了一个商户作为销售点。养殖厂刚办时有1300多只鸡,今年有1000只,准备今后保持在这个规模。养殖厂一般以15元左右的价格购进鸡仔,以20到25元的价格售出。去年总共卖了700多只,还有鸡蛋的收入,一个鸡蛋可以卖到5角,这是一项大收入。
     6,从去年开始,自治区农发办在结巴乡搞农业扶贫开发项目,推广塑料温室大棚。村集体也盖了大棚,约有0.7亩。今年村集体的土豆已卖了1357元,青椒卖了437元,白菜104元,南瓜96元。
     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支出,一是要给村里12个干部发误工补贴,规定每人每天10元。去年发给小多列的误工补贴总计2800元,村长2200元。村干部的误工补贴已经不用村民承担,村民的“统筹”由村集体出,村民小组长的误工补贴50%也由村里支付。另外,贫困户的救济,以及重病病人的药费从集体收入中给予补贴,这一项去年就支出了4000元。
     这几年山南、拉萨建筑工程多,县里也号召农民出去打工。今年结巴村共有240人出去打工,现在该秋收了,还有84人在外未归。8月17日,村里对全村出去打工的人带回的现金做了个统计,全村共计11万5千元。另外,村里人一共开了24家商店。村里还组建了由37人组成的建筑队,主要给本村村民盖新房,因为这几年盖新房的人越来越多。
    (扎洛根据乃东县结巴乡结巴村支书小多列2003年8月25日口述笔录整理)
    ---------------------------------------------------------------------------
     案例13.  多种经营能手
     达娃次仁,乃东县昌珠镇克松村人,现年39岁,家庭人口4人。他和妻子育有两名在校学习的未成年子女,女儿15岁,儿子14岁。
     与村里其它人家类似,他家有8亩地,种植了一些青稞、小麦和油菜等农作物。根据以往的调查,这样一个既缺乏劳动力土地又不大的家庭一般会是相对贫困的家庭。但达娃次仁的家庭却不贫困,相反还比较富裕。这是为什么呢?原因在于他成功地从事家庭副业和多种经营。
     达娃次仁小学毕业后就开始在家务农。他一直比较喜欢动脑筋,在1984年开始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次经营——承包了村里的一口机井。每年除向村里上缴一些管理费用外,达娃负责机井的管理和维修,并向村里的使用者收取一定的费用。就这样,他挣到了有生以来的第一笔非农收入,也尝到了非农收入的甜头。
     1986年,达娃攒钱买了一台手扶拖拉机,开始从事运输和贸易活动。
     1988年,他去了山南行署所在地,也就是距他家约10公里路程的泽当镇,在一个外地来的汉族餐馆老板手下打工,在那里,他学会了做饭的手艺。如今达娃已成为本乡一个颇有名气的厨师,每逢村里人结婚或有其它庆典,他常被邀请去帮厨,也时常到镇政府帮厨。
     1990年,达娃回家开始自己创业。在务农之余,做一些小本生意,如买卖酥油,运销编织袋,等等。
     1995-1996年间,他利用自己的积蓄,在昌珠镇公路旁开办了一家餐馆。在打工和经商的时间里,达娃很注意收集市场信息。他发现市场上的粉条比较畅销,本地也出产加工粉条所需要的原料——各种豆类。想到这里存在商机,恰好当时县里召开的脱贫大会又鼓舞了他寻找市场的决心,于是他前往拉萨的粉条厂学习制作粉条的手艺。
     1996年开始,达娃创办了粉条加工厂,但最初水电条件都还不具备。到了1997年,随着条件逐步成熟,他得到了乡政府的支持,取得贷款5万元扩大了生产规模。到1999年经过良好的经营,他还清了全部贷款。目前,该粉条加工厂运行良好,还请了一名帮工,最忙的时候还会请4-5名帮工。这个厂生产的大部分粉条已经销售到200公里以外的拉萨。粉条厂还有一个作用,是帮助村上的乡亲及周围的群众解决了一些农产品销售困难,本村和附近地区生产的豌豆、蚕豆和土豆因而都有了销路。今年,出于卫生的要求和生产的需要,达娃投资1.5万元建设了新的厂房  。预计新厂房建成后,生产规模可以扩大1倍左右。
     除了粉条加工,达娃家还种植了大棚蔬菜和平菇,养殖了猪、牛、羊等,他家的收入因而算起来比较丰裕。去年,他家从2处大棚的蔬菜种植中获得销售收入8850元;从养殖业中获得销售收入8250元;从粉条加工业中,扣除成本和人工外,获得纯收入15000元左右。
     达娃是一个很有公益心的党员。他自己致富的同时,还帮助村中的一户困难户。那是一个由一名妇女和一个学龄儿童组成的家庭,在她俩被亲属赶出家门、无家可归的时候,达娃收留了她们。目前两家生活在一起,儿童没有辍学,母亲帮达娃家做一些饲养和打扫卫生的工作,达娃给她们每人每月发150元。“我希望能帮助他们尽快攒钱建起一座房子”,达娃很诚恳地对我们说。
    (魏众根据乃东县昌珠镇克松村达娃次仁2003年8月26日口述笔录整理。)
    ---------------------------------------------------------------------
     案例14.  城区民营客运企业
     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是目前仅有的两个建制市之一(另一城市为日喀则),也是全区最大的城市。拉萨市的公交线路由民营客运公司经营,公交车辆都是些灵活机动的中巴车。车票不贵,从位于东郊的哲蚌寺到市中心,大约10多公里的路程仅2元/人。在同样路段,乘坐出租车的费用相当于公交车的10倍。满城飞驰的出租车都是个体经营,路旁还有三轮车与之竞争,乘坐三轮车的价钱一般在中巴车票和出租车费之间。多种运营式交通工具相互竞争又相辅相成,构成了遍布拉萨城区的客运网,既为消费者出行提供了多种选择,又使他们享受到价廉便捷的服务。以下有关民营客运企业经理、司机和三轮车工人的故事,可以部分地反映拉萨城区客运企业的运营状况。
     客运企业故事1.  企业家扎巴
     拉萨市羊达创民福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的公交客运公司,由5位原在国营公交公司和长途公司开中巴车的司机各出资20%合伙创立。公司于2000年7月15日正式成立,但经营活动于1999年4月已经开始。我们在拉萨市西郊的公司办公室走访了公司总经理、合伙人之一扎巴。
     扎巴现年40多岁,1976-1983年在西藏军区后勤部服役,1983-1996年在建筑公司做木工,1996-1998年在拉萨市长途汽车公司开中巴车并兼任调度,1999年与他人合伙创立本公司,直到2003年初还在长途汽车公司兼职调度。现在,他是自己这个合股公司的总经理。
     公司注册资金30万元,流动资金20万元,固定资产30万元,自创立时起到目前为止,上述指标未发生变动。目前公司经营拉萨市18条公交线路中的4条。公司名下的中巴车共计227辆,全部归个人所有,公司只是代办业务并进行运营管理。由于客运车辆较多而运营线路有限,公司名下的全部车辆分两组运营,每组每月运营15天,另15天休息。对发生事故损失5万元以上的车主,允许每天运营以便尽可能挽回损失。
     平均每辆中巴车一年的营业额约为3万元人民币,年缴纳税费计1.2万元,运营一天平均耗油约200元,据此计算每辆车每年可赚2万元左右。每个车主每月交公司80元管理费(市政府规定可收取150元),由此公司年收入共计20余万元。每年用于处理交通事故的费用约3万元,每月缴纳公司办公房租1200元,另外养3辆办公用车每年需1.5万元。除车主及司机外,公司有管理人员14人(包括5位股东),平均月工资800元。扣除以上费用,公司几年来均无红利可分,股东也只获得工资收入及个人自有车辆所得。
     现有的227辆车中124辆为区外人所有,103辆为本地人所有(本地司机都是藏族),区外人大都来自湖北,少数来自四川。在相同的时段里,外来司机比本地藏族司机驾驶里程要多一些。藏族司机一般早晨起床较晚,中间喜欢喝茶休息,旺季里一天下来要比外来司机少收入100多元。
     客运企业故事2.  车主司机
     走访扎巴经理后,我们还在他的公司分别与两位运营自有车辆的司机访谈。两位司机中的一位是来自湖北荆门的李全义,另一位是当地藏族男子达西顿珠。
     李师傅现年30岁,已婚。他原本生活在家乡一个拥有6口人的复合家庭:父母、妹妹、以及他自己的三口之家。现在他的复合家庭分居三处,为的是分头打工尽可能多挣些现金。李师傅的父亲在老家的工厂工作,月收入500-600元,他的孩子随爷爷奶奶生活在家乡。妻子和妹妹并未留守家乡,都在深圳的工厂打工,月收入800-900元。到我们走访公司的那一天为止,李师傅刚来拉萨一个多月。此前他在深圳开货车,月收入1000多元,通过在拉萨经营客运的老乡介绍来此。李师傅认为在这里开中巴跟在老家搞客运收入差不多,但在这里干的本钱低一些。来拉萨后他花费5万元购买了车辆及运营权(车龄2年多),因为正好赶上旅游旺季,这一个多月下来赚得4000多元。
     达西顿珠今年42岁,西藏林周县人,已婚,家有母亲、妻子和两个女儿。扎西原在家乡务农,有地3亩多。99年举家搬到拉萨,目前租房子居住,月租300元。2002年初,扎西挂靠在这个客运公司名下。他花了11.3万元购置新中巴车一辆,为此曾向亲友借钱7万元。运营一年多来扎西已经赚得3万多元。
     扎西的收入有很大一部分要花费在女儿的教育上。虽然西藏实行初等教育免费制度,他的女儿因为是学校的编外生,所以花费比家乡的学生和拉萨本地的学生都要高一些。目前,扎西的大女儿上高中一年级,小女儿上小学六年级。大女儿每学期交学费1265元,小女儿每学期交学费465元,两人每年还需杂费支出3000-4000元。
    客运企业故事3.  三轮车夫
     罗布,男27岁,已婚,来自林芝地区。家中6口人,除他以外还有母亲、妻子、妻子的哥哥和两个女儿。罗布家在乡下有耕地30亩,牛7头,羊50只。当问到采集收入时,罗布说他们家那里没有条件采虫草或松茸,因此除农牧业外没有其它收入。
     罗布的三轮车是从冲赛康居委会租来的,与另外两位藏族同胞共同使用,每人每天蹬4个小时,三人的运营时段定期轮换。罗布每年7-8月间来拉萨干一个多月,平均每天可以挣到50元左右,每天交给居委会20元,合计每月缴纳600元。扣除日常生活开支(罗布住亲戚家),罗布一个多月下来可以带回家600多元钱。
     为了追寻客运三轮车的来源,我们还访问了位于冲赛康居委会的拉萨市三轮车办公室。在那里了解到,拉萨的三轮车运营主要是一项福利事业。办公室管理的662辆三轮车中,约600辆都已经分给各区县和居委会的救济户,其余的60多辆分到福利学校、敬老院以及民政厅等有关厅局。三轮车主一般并不依靠蹬车为生,而是将其出租给外来打工者,自己享受出租收益。以下是我们从客运三轮车办公室得到的分配表,不过,表中涉及分配的三轮车总数还不到500辆:
    拉萨市三轮车分配表(原文由尕藏加翻译)
    单位名称 三轮车数目 单位名称 三轮车数目
    八廓管委会 83 夏赛素居委会 22
    八廓居委会 22 丹杰林居委会 17
    北林居委会 21 达布林居委会 8
    鲁故居委会 22 功德林管委会 27
    热赛居委会 18 拉鲁居委会 9
    吉日管委会 85 丹帕居委会 9
    吉日居委会 14 嘉措居委会 9
    塔岗居委会 22 扎协居委会 4
    八郎居委会 13 雄卡居委会 2
    扎雪居委会 27 德吉居委会 3
    嘎玛居委会 9 攀德学校 15
    杰蚌岗管委会 125 民政厅 15
    杰蚌居委会 18 堆隆德庆县 13
    梅若居委会 28 林周县 14
    小昭寺居委会 24 达孜县 11
    策墨林居委会 15 曲水县 8
    雪居委会 40 尼木县 7
    冲康管委会 75 墨竹工卡县 12
    冲康居委会 28 合计 499
    (李涛2003年9月10日根据2003年8月25日访谈笔录整理)
    -----------------------------------------------------------
     案例15.  边民与边贸
     亚东县地处西藏南部,在东、西、南三面分别与不丹和锡金接壤,像只楔子一样插在两国边境之间。目前,亚东的边境贸易主要在两个地方进行,一个是帕里镇,一个是下亚东乡仁青岗行政村的阿桑自然村。下亚东乡西处锡金边境,东南与不丹接壤,乡里的仁青岗村在解放前就是西藏边贸的重要场所,现在只是冬季交易点。在阿桑村,笔者走访了仁依老人的家。
     仁依老人一家住在一栋两层小楼中,家里的房间收拾得十分干净,房屋看上去很新,窗明几亮。老人一家穿着的衣服也很新,显示出这是一个富裕的家庭。
     仁依老人看上去比较精瘦,个头也不高。面貌特征与藏民和汉民都有些不同,通过了解我们才得知,老人原本是尼泊尔的一位年轻商人,1962年左右到亚东做生意,因脚部受伤滞留当地,后与阿桑村的一位藏族姑娘结识成家,自那以后从未回过尼泊尔。1998年老人申请加入了中国国籍。
     根据老人的介绍,发生在当地与不丹商人之间的边境交易始于1975年左右。我们注意到这个时间大约是文革后期,当时对边境的控制开始放松。因而,边境贸易很可能是在政策放松的情况下悄然开始的,并不是由中央政府下令才进行的。这里处在通往不丹的一个重要通道上,所以交易大多与不丹商人进行。
     在早期的交易中,当地居民大多参与其中,他们从不丹商人处换取一些生活必需品,如炒米、衣物、酥油及草编等。但后来随着当地经济条件的改善和交易量的增加,当地人就不再直接参与贸易活动。由于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交易的商品也有了一些变化,除当地居民喜欢的炒米和草编外,以前曾经流行的喇叭裤等商品已不再受到欢迎,而生活用品则更多地是由中国出口出去。现在不丹商人携带来的主要商品包括瑞士手表、美元等,而带回去的东西较多,包括吃穿住用各个方面。
     刚允许不丹商人前来交易的时候,这里的生意也不多。因为不丹商人可以直接到亚东县城所在地——下司马镇进行交易,但后来政府下令不再允许不丹商人直接进亚东县城,就专门开辟了距离不丹较近的阿桑村作为边贸交易场所。由于地理位置和气候方面的原因,夏天的边贸交易大多在帕里镇进行,只有到了冬天,由于前往帕里的道路不通,这里才会成为主要的交易场所。这些商人往往等开春以后,道路畅通了,再将交换来的商品从这里运出去。由于时值夏季,并没有交易,所以我们没能见到任何一方的边贸商人。
     从不丹过来的商人,大多仅仅是某个大商人的部下,他们大多来自边境附近的村落或县城,如哈上、哈下、洋当、打隆嘎等,也有从廷布过来的。这些不丹的商人看起来很穷,有些商人连吃的东西都没有。他们在中国境内主要使用马匹运输,到不丹境内再使用车辆运输,马匹由他们自己带过来。尽管不一定是同一批商人,但不丹商人之间显然互通信息。他们来阿桑村通常并不需要预先联系,而是一到这里就直奔事先决定的某一家。不丹商人过来一般每次交8元钱作为住宿费,比较熟的时候会送给主人一点小礼品。
     中方的商人中本地的商人几乎没有,主要是来自帕里和江孜的商人,另外还有一些康巴商人,但并没听说有回族商人在这里交易。其中江孜和帕里的商人在冬天(当年9月至次年4月)大多就住在这里等待和不丹商人交易,双方一般在上一次约定好下一次交易的商品和交易时间。此外,也有夏天在帕里订立合同,到了冬天在这里交货的情况。据老人反映,这种交易也经常会出问题,有时会出现不丹商人把货品带过去但从此不来的现象,一些康巴商人的生意因此而倒闭了。老人认为这是因为只允许对方过来,但不允许我们出去的边境规定导致的,因为我方商人无法去不丹催索货物。另外,价格波动也是商人倒闭的一个重要原因
     阿桑村有很多家庭为双方商人提供住宿,但通常一家只向某一方商人开放,冬季仁依老人家就居住着一位来自帕里的商人J。J每年冬天都到这里住,他自己做饭,但给老人家每年交纳1000元的住宿费。J是一个比较成功的商人,交易量也很大。因为已经很熟了,J往往将一些临时运不走的货物暂存老人家中。今年不丹商人来得比较少,所以J至今还没有给老人交纳住宿费。
     说到这里的时候,老人似乎并不太在意。我们不免询问了老人家中生产和经营的情况,方知老人家中牧场较大,畜群也较多,仅牦牛就有100多头,以每年销售20头计,就可以得到现金40000余元。这才是他家主要的生计来源。
    由于仁依老人本身以前就是商人,我们询问他为什么自己不做边贸生意。他提供了三个解释,首先他家人口少,劳力不足;其次,以前做过,目前家庭生活已经富足,不需要做边贸生意;第三,也是最重要的,边贸生意存在欺诈行为,有风险,自己承受不起。但老人表示,如果亚东真的开放,有政府作保证,他也会准备一些钱自己做边贸。
    (魏众根据亚东县阿桑自然村仁依夫妇2003年8月20日口述笔录整理。)
    ---------------------------------------------------------------------
     案例16.  边贸交易点
     阿桑村农牧户多杰家共有7口人,包括住在一起的女儿和女婿,以及小两口的两个孩子。多杰今年58岁,其祖籍可以追溯到锡金的阿桑夏(AaBsalShar)地方。妻子叫拉姆,现年57岁,她只知道自己是地道的本地人,小时候从父母口中没有听到有关他们祖籍的故事。多杰夫妇有3个女儿,老大留在身边当家,招有女婿,老二出嫁本村。老三在内地上学8年,毕业后在萨迦县工作,已婚,生有一个男孩,一岁半,现留在他们身边看管。                 多杰一家有5亩农田,一年可种植二茬,先种麦子,后种土豆。农作物自己用,不往外卖,家庭经济来源主要靠畜牧业。他家共有53头牛,其中黄牛3头,牦牛50头。3头黄牛在家里饲养,以便经常喝到新鲜牛奶,牦牛成群在牧场放牧。草场分夏季和冬季草场,到夏天多杰就雇人在夏季草场放牧(6-9月共四个月)。雇员报酬除了包吃包住管衣服外,每天现金10元。雇员除了放牧外,还要挤奶打酥油。一到冬天牦牛可赶到冬季草场,由自己来放牧。一般在野外放牧,几天去巡逻一次,不用天天跟随看管。
     阿桑村共有20户人家,居民总计90多人,其中拥有牦牛群的只有五户人家,多杰家就是这五户之一,可谓本村富户。他家的牦牛奶打成酥油后除了自用外,每年卖给本村人100斤左右,每斤售价15元。此外,牦牛群供应自家吃肉不用说,多杰每年还从中卖出3-4头。公牦牛一头售价约2000元,母牦牛一头约1600元。
     多杰家是不丹商人过境来做交易时在村里借宿的一户人家,所以对阿桑村的边贸活动了解得很清楚。阿桑村(AaBsalGrongVstho)的边贸,有着悠久的传统,实际上亚东边境居民的形成也与边贸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过去阿桑村有一座大型木桥,一半属不丹,一半归中国,后来属不丹一方的被拆除,现在不丹商人过来就走中方林场的大桥。解放前不丹人主要运来糌粑、大米和辣椒等物资,西藏这边的商人拿银元去购买。现在相反,不丹人携带美元来买中国的鞋类、帽子、背包,以及日用品等。就亚东县来讲,帕里镇是西藏与不丹之间的夏季交易市场,而阿桑村是冬季交易市场(从头年11月至次年6月份)。阿桑村有6户固定提供不丹商人住宿的农家,有3户固定提供帕里镇等地商人住宿的农家。到阿桑村的不丹商人主要来自距阿桑村比较近的不丹雍东、格杰和那宗三个地方,而且他们大多是牧民。
     到多杰家借宿的不丹商人,每次合伙5-7人不等前来借宿留住。多杰家只提供住处即可,因为不丹商人喜欢自带糌粑、大米和肉类,他们自己做饭。这些商人一般住一夜,也有早上过来傍晚回去的。不丹商人每次每人向借宿户交纳8元人民币,多杰家每年可收到500多元住宿费。商队过来时一人赶5到7匹马或骡子,牲畜来了就在阿桑村周围吃草,商队最多时达到20多人和100多匹牲畜。不丹商人必须为他们牲畜缴纳草山费,每匹2元钱,由仁青岗行政村(或乡)收取。
     来阿桑村的不丹商人很想买这边的牦牛,但是下亚东乡规定禁止买卖牦牛,否则,对村里的借宿户按交易一头牦牛罚款一千多元的标准给予警告。另外,借宿户还要负责加强不丹商人的森林防火意识等。多杰不太喜欢不丹人到阿桑村交易,主要是商人的马或骡子吃掉了周围的牧草,对饲养他们的牲畜不利,而且商人马匹的吃草费被乡政府收取,村民得不到任何好处。所幸商人交易的时间比较合适,因为冬天农民正处在农闲时期,不丹商人的到来能给他们带来一些收入。
     据多杰夫妇讲,解放前阿桑村共有12户人家,村里建有一座嘛呢康,这是本村唯一的宗教场所,嘛呢康里设立大型嘛呢筒,供村民前去转动发愿。后来破四旧将嘛呢康拆毁,直至今天没能恢复,只留存些断墙残壁。目前,阿桑村村民唯一的正式宗教活动去处是不远的噶举寺。然而,大多数村民一年只去寺里一次,即每年藏历1月8日,这天是噶举寺一年里最大的宗教活动节日。每逢这天多杰一家也去噶举寺朝拜,他们按照自己的心愿向寺院少量布施。寺院有6名僧人,多杰家向每位僧人布施5元钱,同时在寺院殿堂点燃两小袋酥油灯(8元/袋,植物油),向神佛敬献一两条哈达,整个活动过程中的布施总共不超过50元。这也是多杰一家在一年内比较固定的宗教支出。大前年多杰独自一人去看望在萨迦县工作的女儿,顺便朝拜了萨迦寺和扎什伦布寺,并向这两座著名寺院供奉了一些布施。这一经历给多杰留下了值得骄傲的谈资。
    (尕藏加根据亚东县阿桑自然村多杰夫妇2003年8月20日的口述笔录整理)
    -----------------------------------------------------------------------------
     案例17.  藏家临时客栈
     卓噶,女,今年57岁,阿桑村村民。阿桑村在亚东县城下司马镇之南12公里处。2003年8月20日,笔者走访了卓噶一家。当时,谈话多次被手持哈达前来祝贺的村民打断,因为那天是卓噶的孙子被录取到日喀则一高即将出发的日子,按照阿桑村的习惯,每一位出去读书的孩子都会得到全村人的良好祝愿。
     据卓噶介绍,阿桑村村民与不丹商人的交往历史上一直都存在,1959年以后也一样,只是那时生意比较小,仅仅是交换糌粑、酥油之类的。十几年前,家里男主人去边境牧场放牧时认识了不丹人,后来他们过来做生意就到家里来住,其实并没有亲戚关系。卓噶说现在村子里几乎所有的人家都接待不丹商人,她家2000年新盖的房子(耗资9万元的两层楼房)比较大,有两间空屋子,可以供商人们存放东西。但是住人的地方较小,因此商人一般把东西放在她家,而人住到别处。
     卓噶家并不做买卖,只是冬天接待本县帕里镇的商人和不丹过来的商人。夏天不丹到帕里的路好走,商人就去帕里镇做生意。冬天那边大雪封山路不通,而阿桑村东面的朗玛沟(音译)路比较好走。因此,从10月份起拉萨商人、康巴商人和不丹过来的商人都到阿桑村做买卖。以前不丹人经常拿青椒、手表过来卖,现在主要是从这边买东西,如胶鞋、热水瓶、瓷碗、藏式卡垫、被单、帽子、衣服、酥油茶搅拌机等,价格跟西藏这边市场上差不多,例如一双胶鞋8块钱左右。不丹商人多来自他们那边的哈宗(宗相当于县),离这儿有3天路程,所以他们不得不中途在牧场过夜。现在不丹商人主要以美元付款,比价一般为1美元兑换8元人民币,有时也用藏红花、大米、爆米花等折算,一小袋(约500克)爆米花为5元人民币。不丹商人运货主要靠自己背,一次拿不了多少东西,每次的交易额她不是很清楚。
     每年冬天,帕里的商人把货物运来先放在卓噶家,等待不丹商人过来。如果道路畅通,不丹商人会经常过来,多的时候每天有4-5个商人到她家。他们大都是头天来次日走,交易过程中很少闹矛盾。
     卓噶一家接待这些商人主要有两种收入,一是商人的住宿费,一般每人每晚8元,这是村里统一的定价。不丹商人习惯吃米饭,因此他们要自己做饭吃,但是由卓噶家提供灶具和烧柴。二是帕里的商人在她家存放货物要少量收费,如果占满一间屋就收100元,其他则视货物量协商收取。她说一般年份接待商人的收入大概有400-500元,去年边境上卡得比较紧,过来的商人少,她家大概只有200多元的收入。接待商人的经济效益与她家每年近2万元的收入相比,真是微乎其微,也许接待商人对卓噶一家来说更大的意义在于获取外部信息,同时还可借此增加一项冬日闲暇的消遣。
    (扎洛根据卓噶2003年8月20日的口述笔录整理)
    ---------------------------------------------------------------------
     案例18.  帕里边贸市场
     亚东县帕里镇海拔将近4400米,东部与不丹接壤,据称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城镇。全镇有500多个居民户,3000多人口,居民主业为农耕和畜牧。镇政府所在地的居民住房经小城镇建设项目改造,几乎是清一色的藏式水泥砖石结构二层楼房,整整齐齐地分列在一条主干公路两旁。房顶上迎风飘动的彩色经幡、门窗上鲜艳的遮阳棚和别具匠心的图案,都为空旷单调的草原增添了盎然生机。
     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帕里就成为中方边境居民与不丹商人的非官方夏季交易场所。这里目前的交易方式与下亚东乡阿桑村的有所不同,交易主要在中方个体经商户的商铺里进行。此外,也有商人走村串户流动经营。还有一种交易方式是物资交流会。每年帕里镇的“望果节”都在8月举行,节日为期7-10天。县镇政府趁着过节在镇里组织物资交流会,吸引国内外客商前来交易。2003年8月15-24日为帕里的望果节,我们课题组去镇里调研时恰逢节日期间。因此,大家不但看到不丹商人采购,而且还偶遇昌都来的康巴藏族商人,更有幸去帐篷云集的物资交流会走访摆摊的帕里个体商户。这一切,都丰富了我们对民间边贸活动的感性认识。
     据亚东县经贸局梁局长介绍,参与帕里镇边贸活动的中方人员大致有两个群体,一是当地农牧民,主要出售活畜和畜产品;二是个体商贩,出口鞋帽服饰绸缎小家电等轻工产品,进口手表、首饰、红米、草药和糖果等。由于夏季正是当地牲畜长膘的时节,农牧民一般不出售活畜,因此我们无缘看到牲口交易。此时却正是个体商贩的交易旺季,不丹商人隔三差五总有人来,望果节期间来此做生意的境内外商贩每天将近1000人。
     我们在公路边的一家商铺遇到正在购物的不丹商贩卜巴,他来自不丹的莱雅县嘎萨村(音译),已经与这家商铺的女老板做了6-7年的买卖。卜巴差不多每次都和3-4个同伴一起来,他们商队人数最多的时候能有10多人。卜巴从家乡到帕里要步行4天,一般是头天到达,次日即返,每次交易额在1万元(人民币)左右。此番卜巴带给女老板的货物是红大米和爆米花,用人民币估价,红大米在不丹每斤售价3元。在女老板这里,红米的售价是每斤4元,爆米花售价5元。卜巴当天采购的大宗货物有青海出的晴纶毛毯和甘肃出的保温瓶,还有收录机、肥皂、迷彩解放鞋、电池和打火机等中低档小商品。卜巴往返一次帕里镇花费在吃喝上的支出大约在50-100元之间。在镇上,他住政府修建的客栈,床位费为15元/天。每次交易后,卜巴还要花费250元左右雇用当地一辆拖拉机,先把货物运到边境,然后换上自己的马驮回家乡。
     见到帕里镇三居委的个体商贩拉巴的时候,他正在物资交流会的帐篷里热情地招揽顾客。拉巴原是拉萨附近的堆龙德庆县乃琼村人,16年前与一位来自帕里的姑娘结婚。1995年,他把老家的农田(1亩/人)转给亲戚,自己随妻子迁居帕里镇,原因是在家乡做小买卖的时候听说帕里的生意更好做。六年前,拉巴通过做买卖结识了几个不丹商贩,到目前一直保持着商业联系。拉巴告诉我们,他做的是小本买卖,周转金仅有一万多元,用以从拉萨、日喀则和亚东县城进货,然后将这些货物卖给本地居民和不丹商人。他从不丹商人那里通过实物交换或者用现金买来的货物,都是运到拉萨出货。拉巴与不丹商人的交易每年大约有50多人·次  ,每次交易额4000-5000元,自估一年能获纯利2万元。拉巴夫妇的精力主要用在家庭经济上,他们只生育了两个孩子,现在都在亚东中学住校读书。
     从卜巴和拉巴的经营故事来看,帕里镇的边境贸易可以说是自由贸易。对此,地方政府持鼓励和支持态度。第一,帕里镇设有边防公安机构,既能保证客商安全,又可提供必要的边防管理。第二,县镇政府在物资交流会帐篷区配备警力和临时医疗站,以便维持公共秩序和提供急救服务。第三,规范固定交易场所。
     2002年,亚东县乡镇企业局(2003年7月改制为经济贸易合作局)与日喀则地区外贸公司合作,专门在帕里镇修建了一个边贸市场,为从事定点交易的商人提供方便。交易场所总面积将近26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市场建设总投资为460万元人民币。其中,亚东县乡镇企业局投入30亩土地,折价200万元,日喀则地区外贸公司投入260万元现金  (据镇政府官员介绍,这笔现金属于国家经贸部的援藏资金)。市场建设项目结束时诞生了一个企业,称为“帕里边贸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拥有20平方米的商铺40个,2平方米的摊位100个,客商住房29间。笔者从县经贸局索要了一份公司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纪要的复印件,从中获得信息如下:
     其一,该公司实质上是一家国有企业,企业重大决策由来自地方党政机构、政府职能机构和国有经贸企业的代表制定。这一判断,可以从公司初始投资来源和以下列举的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会人员名单中得到支持:
     会议时间:2003年6月14日
     地点:        亚东县康布乡
     出席人员:日喀则地区外经贸局局长占都,地区外经贸局副局长边巴次仁,帕里镇党委书记格桑群培,地区外贸公司总经理次平,亚东县经贸局局长马庆,地区外贸公司副经理拉巴次仁。
     列席人员:地区外经贸局党组书记高文伟,亚东县县长米玛旺堆,亚东县县委副书记次仁曲珍,帕里镇镇长达次,帕里镇党委副书记扎西。  
     其二,与一般国有企业相似,董事会任命了包括公司正副经理、会计和出纳在内的4人领导机构。与此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班子雇用物业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但同时还强调这些决策“须征求帕里镇人民政府的意见,原则上从当地解决”。
    其三,公司在正式营业前发生的费用,仍需要政府机构支付,这进一步表明该公司的多元股东是不同层次和职能的政府机构。会议纪要第4条指出:“在修建帕里边贸市场过程中,所发生的当地群众房屋拆迁补偿费由边贸公司正式营业之前所得的边贸市场房屋租赁费(肆万元人民币)及亚东县政府自筹资金解决;地区工商局的房屋拆迁补偿费由地区外经贸局协调解决。”
    其四,公司不但要接受政府机构的领导,而且还要和地区行署领导下的国有贸易公司打交道。这从会议纪要第5条的内容可以看出来:“边贸公司有责任以今后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利润(税前)及时偿还所欠地区外贸公司的边贸市场设施款约人民币壹十万元(以物资清单为准)。”
     帕里边贸交易市场建设项目的实施和交易场地经营方式,表明地方党政机构的参与,促成了国有企业对固定交易场所的垄断经营。这种方式或许方便政府对商贸活动的管理,然而也正因为这种交易场所的规范化而增加了中外双方商人的交易费用。帕里边贸交易场所投入使用还不到一年,此间发生了因预防SARS封锁边境的情况,因此我们很难判断由交易费用提高而产生的后果。但是我们理解,当地党政机构之所以参与交易场所建设和经营,是因为政府决策者视之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把它作为政府提供的有偿公共服务。至于这种提供方式效果如何,还有待于实践检验。不过,在把经济建设当作党政工作中心的情况下,亚东县经贸局在工作报告中还是为如下边贸成就而充满自豪:“2002年全县边民互市交易额为2000多万元,其中帕里镇实现交易额1700万元。上亚东、康布乡、堆那乡、下亚东乡实现了300多万元,其中下亚东乡的阿桑村是这四个乡中边贸互市的重点”。
    (朱玲根据2003年8月18-22日在亚东县经贸局和帕里镇的访谈纪录整理)
    ----------------------------------------------------------------------
     案例19.  阿訇小马
     对回族商人小马的访谈是在当地干部的引领下进行的。小马的商店在亚东的一条贸易街上,面积大约13-14平米,用货架隔成前后两间。前面9平方米左右的临街部分为商铺,后面大约4-5平方米左右的小间为个人休息、会客或交易的场所。
     小马本人30来岁,中专学历,是当地回民中的阿訇。他原籍甘肃某县,1988-89年间独自到亚东开商店,从1992-93年间开始从事边贸生意,在亚东的回族商人中最早从事草药生意。90年代小马与邻县一名藏族姑娘相识并相爱,在姑娘皈依伊斯兰教后成亲,现有子女2人。由于经常与藏民打交道,加之妻子是藏族,小马已经可以用藏语交流。据他介绍,在当地经商的20多名回族商人中,有10余人与当地或邻县的藏族女性通婚。
     小马的家乡开始实行土地承包制的时候,他家有6口人,人均分得土地4分,至今未作调整。目前家里已有13口人,为了谋生不少家庭成员都早已在外经商:小马有一个兄弟在甘肃,一个在四川,还有一个妹妹在新疆,他和自己的小家庭带了一个侄子在亚东做生意。
     亚东的商人与不丹商人的交易已经开展一段时间了,据说与锡金商人70-80年代曾有过交易,后被禁止。亚东的边贸大多为易货贸易,按多退少补的原则结算,结算货币有美元、人民币和不丹币。兑换价格为1美元=8人民币=40不丹币。小马的边贸生意大多在帕里镇进行,主要做的是草药买卖。
     在建立边贸市场以前,帕里的贸易大多在当地居民家中进行。一般是不丹商人先到当地藏民家中,再由主人家通知亚东回族商人前来交易。交易的方式大多为:在达成协议后,先由回族商人以货币购买不丹商人手中的货物,再由不丹商人以所获得的货币向当地居民购买生活用品等。交易完成后,回族商人根据对交易商品利润的估计,将大约10%的利润作为佣金付给主人家,从而构成完整的三角贸易。问及三角贸易的原因,小马认为不丹商人对当地藏民比较信赖,而对非当地居民心存顾虑,另外不丹商人与当地藏民语言相通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尽管小马自己也会说藏语,但在信任方面仍有缺陷。我们注意到,藏族与回族居民之间存在一定的隔阂,但小马认为帕里的居民遵循了平等交易的原则,不论民族,而将物品和信息提供给出价较高的商人。
     由于参与交易的商人在增加,物品的收购价格也有所提高。以虫草为例,前年小马收购了400-500斤的虫草,收购价格为4100-4200元/斤。到了去年,参与收购的商人达13家之多,收购价格也相应上升到5000元/斤。因为有竞争,价格提高了,不丹人也愿意来。
     边贸活动中也有不公平竞争现象。据小马介绍,邻县某乡在望果节期间举办了物资交流会,一些不丹商人前往交易。小马闻讯后与一名同伴携款30万元前往收购虫草,但受到一些康巴商人的阻止。尽管双方所携资金大体相同,但对方人多势众,最终小马没能够进行交易。他注意到,一些不丹商人将带来的物品最终又携带回国。
     关于草药交易的利润,小马举了一个例子说明:一斤贝母的收购价为1800元-2200元,但出货的价格在4000元左右。从成本的角度来看,该铺面租自县里某机构,每月租金265元。另外,小马一家还要在县里租房住宿,大约每月支出200元,该房间也来自县里有关部门。尽管他愿意在当地购房,但当地并没有商品房向他们出售(根据对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的采访,这一说法得到证实)。因为生意的规模不很大,他没有雇佣其他的伙计,只有一个侄儿帮助出摊,每年给侄子5000-10000元。
     小马的销售网络主要由本民族商人构成:西藏各地回族商人收购的草药都会集中到拉萨,那里同样有一些回族商人进行批量收购,而后再由拉萨销往广州等地。整个销售过程都由回族商人完成,但这样的网络并不固定。一般来说,无论谁来要货,只要出价合适,他们就会卖给谁。
    (魏众根据亚东县回族青年商人马某2003年8月18日的口述笔录整理)
    ------------------------------------------------------------------------
     案例20.  商人老马
     老马,年近50,原籍甘肃某县,是亚东颇有名气的回族商人。但以长相论,他并不象回民。事实上,即便以血缘关系而论他也和回族没有什么关系。老马的母亲是青海果洛的藏民,大约11-12岁的时候被马步芳的军队掠到甘肃某清真寺放羊,从此皈依伊斯兰教。老马的父亲则是青海土族的一个流浪儿,在甘肃帮别人放牧为生,后来也被该清真寺收留。
     尽管没有回族血统,但因为从小生活在回民中间,老马不仅皈依伊斯兰教,而且也受到回族经商文化的熏陶和影响。由于母亲是藏族,他从小会讲藏语。这成为他能够进入西藏的一个重要因素。
     早在1979年,老马就离开家乡去青海打工。在1983-87年间,又回到家乡和妻子一起在附近的一座军马场放牧,此间夫妇俩陆陆续续地生育了四个孩子。由于军马场工作的收入已经无法满足生活的需要,他于1987年从军马场辞职开始自己做生意。
    老马的第一桶金是通过北京和西藏的长途贩运得来的。1987年,他与连襟一起从北京的玉石厂购买了一些松石,再拿到西藏去卖,一下挣了2000多元钱。通过这件事,他发现西藏很有商机,从此便进藏经商。
     1987-1995年,老马先后在西藏的昌都、那曲、林芝等地做买卖,同他的一些亲戚一道经营过布匹、丝绸、染料等纺织用品、以及虫草、贝母、麝香等药材。其中最让老马得意的一笔生意,是将一车染料从那曲卖到拉萨著名的哲蚌寺,一下挣了7-8万元。
     1995年,老马从大妻舅手中盘下了一个比较有名的店铺字号,该字号系老家一个著名的清真寺所办企业,在拉萨、兰州都有分号,他盘下的只是该字号的亚东分店。尽管店铺的面积不算很大,而且他为此付出了大约30万元的代价,但他认为很值,因为这个字号具有一定的号召力。
     老马目前的合作伙伴是同样有一半藏族血统的表哥,他们一起做买卖已经10年了。当初表哥在经营中受人欺骗,店铺倒闭,负债颇多。老马及时接济了表哥,不仅帮助他还债,还一起合股做起了生意。看得出,老马对表哥相当信任。他已经4年没回老家了,家里的很多事情都由表哥打理,甚至给家里寄钱都由表哥负责。表哥目前在拉萨负责采购丝绸和帮助出货。
     除了亚东县城和拉萨的店铺,老马出于边贸的需要还在亚东的帕里镇开办了一个店铺,由他的外甥出面主持。他外甥刚来的时候是作为小伙计召来的,但几年下来,外甥的经营能力展露无遗,工资已经从刚来时的每年1万元左右提高到5万元左右。“如果不这样的话,就会被别人挖走”,老马有些无奈,已经开始考虑让渡更多的利益,让外甥参与做合股人。
     老马最初主要做丝绸生意,规模比较大,接着拓展到经营草药,然后利用帕里的商店和不丹商人建立联系,开展了边贸活动。老马没打算买货车,他总是通过当地靠得住的车主或司机运货到拉萨,或是从拉萨把货物捎回来。
     老马自己只上了5年学,却对子女读书的事情很支持。但他的3个女儿已经都不再上学了,文化最高的也仅仅上到了初二。她们大多已经嫁人,有的也在经商。老马似乎对经商的艰辛感受很深,当谈到他还在读初三的儿子时,老马表示,只要这最小的孩子愿意读书,他会一直供下去,“如果他能当个小学老师,我也就满意了”,老马如是说。
    (魏众根据亚东县丝绸药材商人马某2003年8月18日的口述笔录整理)
    -------------------------------------------------------------------------
     案例21.  国有亏损企业路在何方
     江孜县是日喀则地区的一个农业县,人口近62000人。长期以来一直以农业为主,2002年农业人口仍占总人口的82%,农民从农业中获得的收入相当于农村经济总收入的48%。从1996年开始,江孜县先后建起了一些工业企业,均为国家财政资金投资企业。值得特别提出的是其中的5个企业,也是作者调查到的企业,它们是江孜水泥厂、江孜塑料制品厂、江孜龙马矿泉水厂、江孜特种饲料添加剂厂、江孜饮料厂。
     这些国有企业在设计阶段都有着充分的理由和很好的预期前景。正如江孜特种饲料添加剂厂的简介中所言,“西藏江孜特种饲料厂是全区第一家有西藏自治区”一江两河”项目投资工程,属于高科技产业,现代化生产的饲料加工企业“。而且1996年“该项目被国家科委列为江孜国家级星火项目之一”。“该厂设备先进,自动化程度高,属于90年代国内为数不多的同类设备中最为先进的一种”。
     从江孜塑料制品厂的简介中也可以发现大致相同的描述。该厂“被国家科委列为西藏江孜国家级星火技术密集区项目”。“一九九八年五月开发生产了具有浓厚当地民族特色的日用塑料产品,深受广大农牧民喜爱”。这些描述虽然不乏夸张的成分,但也或多或少地反映了当时投资机构的一种预期和期望。
     到了今天,这些企业的状况又是如何呢?根据主管部门和当地银行的介绍,这些企业都处在困境之中。由于经济效益低下,银行负债太多,有的企业已经破产、倒闭,有的企业惨淡经营、亏损,有的企业已被转包出去。这些企业已经成为银行不良资产的主要来源,成为当地财政的包袱。据江孜县农业银行统计,到2002年9月,该行不良资产总额为2751万元,其中国有企业不良贷款为2328万元,占不良资产总额的85%。由于企业停产,工人下岗,企业干部的工资和下岗工人的生活费要由地方财政负担,企业向县财政局借款成了家常便饭,搞的县财政苦不堪言。财政局又不能不借,一是有县领导的指示或批条,二是借不借款又是与当地的社会稳定连在一起的,这对西藏来说又是头等大事。结果是造成县财政赤字累累。在江孜县财政局座谈时,一位副局长把作者领到信息公布栏前,指示出外借款中的多笔企业借款,数额大小不等,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这位副局长说,“这些借款基本上都是死账,收不回来的”。
     江孜水泥厂应该说是一个选准的投资项目。从1996年以来,西藏在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力度不断加大,有中央的直接投资,也有其他省市和部委的援藏项目,这都意味着西藏市场上对水泥的需求是不断上升的。而且,水泥在当地生产可以使用当地的石材,在当地销售也可以节约运输成本,相比之下比外地生产的水泥更具有竞争优势。也许江孜县政府正是看到了这一点,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建立了江孜水泥厂。在1996年建成后,该厂有资产总额18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200万元,流动资金600万元;职工125人,其中管理人员15人,生产技术人员25人,普通工人85人。在1996-98年的三年中,江孜水泥厂也有过一段短暂的辉煌,三年中共生产水泥9700万吨,完成产值718万元,上交税金170万,创利80万,“曾多次受到地区领导和主管部门的表扬“。谁知到了1999年该厂停产,以后景况是越来越差,如今只有厂党委书记拿工资,其余人全部下岗,拿着每月500元的生活费。这些费用都是来自县财政的借款。笔者在调查时,正巧该厂的主管公司“灿达公司”  与一河南省的私营企业签订了承包江孜水泥厂的合同,并且也碰到了承包人。根据承包合同,承包人将向灿达公司每年支付70万元的承包费和70万元的银行欠息。据承包人自己保守的估计,他可以每年盈利100万。
     在采访中,笔者比较感兴趣的是江孜水泥厂停产的原因,既为什么会停产呢?从不同的采访对象那里得到了不同的回答。当问到灿达公司的副老总这一问题时,得到的回答是“工人的技术不行,水泥的质量不过关,从而导致产品销售困难”。在灿达公司调查时,碰巧水泥厂的承包人来商谈有关事宜,作者也就把这一问题提交给承包人,他的回答则有所不同,认为“管理松懈,分配上的大锅饭和外行领导是主要原因”。而且,他认为技术上和产品质量上的一些小问题是容易解决的。对江孜县农业银行支行的访问中,笔者也提到了这个问题。得到的回答比较耐人寻味。他们认为厂领导干部的频繁调动是一个重要原因。由于这些年来地方政府的领导换位频率上升,使得政府之下的附属部门和机构大多出现了“一朝君子一朝臣”的现象,而政府领导下的国有企业也不能例外。这样一种解释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由于企业领导的频繁更换,不免会产生短期行为,对企业的长期发展不感兴趣,企业的债务也不会给企业领导带来压力。更为奇怪的是,新领导上任后,往往就不再承认原领导的负债。这使得银行无处讨债,找不到真正的债务人。
     江孜塑料制品厂的情况有类似之处。政府投资680万,银行贷款50万元作为流动资金。1997年建成投产,1998年曾实现销售收入58万元,创利34800元。1999年经营和效益出现问题,当年到期的50万元银行贷款无法偿还,至今仍欠银行利息8万元。2000年底开始停产。据称“停产的原因是企业管理问题和工人技术问题”。2002年由灿达公司与一浙江老板签订了承包合同,采取承包经营的方式。按照合同,浙江老板第一年上交承包费2万元,第二年5万元,第三年10万元。据介绍,现在该厂在私人老板的管理下,变成了一个经营有方,产品供不应求的企业,并且招雇了当地工人50名,为解决当地就业问题做出了贡献。
    一同被调查的还有另外两个企业,江孜龙马矿泉水厂、江孜特种饲料添加剂厂,仍处在停产状态中。前者欠银行贷款150万,利息57万;后者也是1997年建成的被称之为“高科技企业”,总投资额为361万,其中政府投资拨款为293万,贴息贷款流动资金为58万。从1999年开始出现亏损问题,并于2000年停产。从该企业的介绍材料来看,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是“缺乏相应的生产流动周转资金”;“农牧民科技意识淡漠,市场观念不强,缺乏科技致富知识和养殖业技术”。后一句话的意思是农民对他们的产品“不识货”,导致了需求不足。
     现在江孜的国有企业由灿达公司管理,为了应付上级部门提出的政企分开的要求。灿达公司名义上是个公司,但是并不具有完全的企业性质,仍然属于政府的一个附属部门。它不具有企业法人的身份,公司的老总由一位副县长兼任。这样一种安排可能是为了处理所属国有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这实际上也确定了灿达公司处于一种受保护的地位,同时也提高了其与县财政部门和银行打交道的砝码。
     江孜县国有企业的兴衰过程可以给我们什么启示呢?第一,依靠政府投资,采取政府行政化的管理方式是办不好企业的。企业的投资和管理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性,特别在外部环境日益市场化的今天,不顾市场竟争的严酷性,按照长期习惯的办法来办企业、管企业,是难以成功的。第二,过分地看重资金和技术的作用,而忽视了企业制度和管理的作用,是江孜国有企业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发现在企业介绍材料以及与企业主管部门的座谈中,这种偏向非常明显。甚至固执地认为企业停产的原因是银行停止了流动资金的贷款。江孜县国有企业不成功的案例并不意味着西藏地区不适应于办工业企业。两个停产的国有企业承包出去以后,只是在管理方式上加以改变,马上可以变亏为盈,意味着新的企业产权模式和管理方式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而这又是国有企业最需要的。第三,由第二点得出的一个引论,在工业领域应该最大限度地放入民间资本。在如何利用民间资本发展工业方面,西藏没有取得很大的进展。这也许是与政府对一些产业的开放程度有关,也许是与西藏的工业大多为资源型这一特点有关。总之,利用民间资本发展地方工业应该成为西藏长期坚持的目标之一。第四,西藏在发展工业方面并非面临着“资金短缺”的问题。用当地银行的一位领导的话来说,“我们银行不缺资金,缺的是好的项目和好的企业”。当地政府部门由于难以从银行获得资金支持,把希望放在通过争取财政拨款来办工业企业的做法较为普遍。应该说,这种筹资的途径是不可取的。
    (李实根据2003年8月13-16日的访谈笔录整理)
    -------------------------------------------------------------------
     案例22.  农民技术员
     在山南地区乃东县调研的时候,县政府原本建议我们去看看昌珠镇里的昌珠村,因为那里有刚刚萌芽的旅游经济。由于曾经在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做过旅游村调查,我们就谢绝了主人的推荐。在地图上看到克松村处于昌珠镇边缘地带,于是就选定它作为一个调查点。到村里见到党支部书记乌金次仁,方知这里是西藏最早建立村党支部和人民公社的地方,至今依然保持着党支部在公共事务中发挥领导作用并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的传统。此外,县政府一直没有放松对基层公共服务的支持,村里现在仍有兼职的护林员、农技员、兽防员(牲畜防疫)和卫生员。这几位兼职技术人员和村干部一样,除了从事各自的家庭经济活动,还分别为村民服务。其中,有些职务是由村干部兼任的,农技员多吉旺珠就兼着村里的副主任,分管农业。多吉是党员,村长或书记不在的时候,他还代行二者的职能。笔者走访了多吉家,访谈时他的妻子和村支书乌金次仁都在座,间或参与补充信息。
     多吉旺珠今年54岁,上过6年学,自1985年始一直担任村里的农技员。他的职责主要是向村民推广农业技术,并负责在规定时间里为村里的农田喷洒农药。为此,他每年参加县农牧局组织的两次技术培训班,每次培训时间5-7天不等。培训班不收学费,培训期间对每个村农技员按每天8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与培训有关的费用都是由县财政承担的。镇政府每年也组织1-2次技术培训,每次培训半天或者一天。镇上的培训班不发补贴,因为村农技员都可以当天往返。
     每年夏季,多吉花在喷洒农药上的劳动时间大约是3-4天,秋季里需要15-16天。农药是农牧局发的,到年底村财务结算的时候,村委会按照每天5元的标准发给他劳务费。除此而外,多吉作为村副主任还可以从村财务领取职务工资。工资不是固定的,而是村委会根据他从事副主任工作的天数,按每天15元的标准记发报酬。这与村支书乌金次仁不同,书记是镇政府聘任的干部,每月从镇财政领取1100元的工资。  
     村里的财务收入主要来源如下:
     (1)面粉厂承包收入。这个厂是2000年县农牧局投资援建的,村委会最初向承包人收取的费用是5000元/年。后来决议由困难户轮流承包,于是把承包费降到2000元/年。现在承包面粉厂的困难户之所以困难,是因为家里孩子多,一共有3个小孩,而现在村里的年轻夫妇都是自愿只生育一个小孩。
     (2)切草机承包收入。这台机器是村委会2002年花费9万元购买的。
     (3)中型客车运营收入。这辆中巴也是2002年购买的,价格同样是9万元。中巴由村会计和一位村副主任轮流驾驶,在镇上各个旅游景点载客,司机工资定为25元/人·天。去年这辆中巴为村里挣了5万元。
     (4)奶牛和短期育肥羊收入。村集体的牲畜由护林员照看,去年收入8000-9000元。肉羊短期育肥是县农牧局的技术推广项目,村民个人也有这种羊只。地区行署和县里的技术人员都来做技术指导,因为克松村执行的推广项目有11个,村民的蔬菜大棚总共有100多个,蘑菇暖房有80多个,饲料玉米20多亩,还有牧场改造项目,等等。
     克松村的财务状况和村民收入水平,在山南地区、乃至在整个自治区农牧村庄中都位居前列。除了气候条件和地理区位相对优越这个因素外,政府的扶持、村委会的积极组织与服务和村民的进取精神,都是其中的重要原因。在这种背景下,农技员多吉的家庭收入来源可谓多种多样,他的公务收入只是家里的现金收入来源之一。他家6口人,除了正在上学的两个孙女,多吉夫妇和儿子儿媳都是全劳力。在我们访谈的时候,多吉的儿子正开了手扶拖拉机参加修路,每天能挣50-100元。他家的农作物主要是小麦和豌豆,收获后几乎全部出售。家里还种了苹果树,能出售少许苹果,多吉的妻子摆上茶几招待我们的苹果就是自产的。多吉家的院子里摆了一张台球桌,冬闲季节里那是他家的一道财源。村里的年轻人闲时常打台球,因而多吉家冬季每天可得娱乐收入40多元。他家还有4头牦牛,每头牦牛的市场价为2000-3000元。但多吉养牛是为自家食用的,并不出售。多吉家在克松村属于中上收入人家,全村人均收入3000多元,多吉家的现金收入就在人均4000元左右。
     在克松村这样的高收入村,宗教支出水平如何?多吉答曰:“不多”。早年村里有两个僧人,1959年都还俗了。现在村民如有婚丧大事,会从附近山上一个小寺院请僧人来念经,事主最少给6元,最多给10元。村民若去寺院朝佛,最多敬献1元,最少供奉几角。
    (朱玲根据乃东县昌珠镇克松村农技员多吉旺珠2003年8月26日口述笔录整理)
    ------------------------------------------------------------------------
     案例23.  防患于未然
     2003年8月29日,我们就藏北草原牧业的救灾减灾制度安排访问了一位乡民政助理员欧庭政。欧祖籍重庆,父母都在拉萨工作,他自己在当雄县宁中乡还兼任副乡长。宁中乡距拉萨130公里,距离当雄县城20公里,是一个纯牧业乡,全乡5个行政村,34个村民小组,共7917人,村民100%都是藏族。
     作为乡里的民政助理员,欧的日常工作涉及多个领域,例如救灾减灾、计划生育、扶贫帮困、疫情通报等。宁中乡处于藏北草原的南端,念青唐古拉山南麓,气候条件比草原北部地区相对好些。当地的自然灾害主要有雪灾和水灾,但都不很严重,近年来没有发生过重大灾害。但是小的雪灾每年都有,积雪可达30-40公分,有一年达到60公分。过厚的积雪覆盖草场,使牲畜吃不到草,如果积雪几天或长期不能融化,牛羊就可能饿死。有关雪灾的救灾减灾措施,主要是预防性的,也就是准备饲草。一旦灾情发生就采用圈养的方式,动用储备的饲草喂养牲畜。饲草的来源主要有两个:一是收割自然草。宁中乡的草场还是集体的,没有分给各户,可供割草的草场由村里统一分配给各户,由各户收割储备;二是专门种植饲草,秋天收割晒干储存。乡里每年也从各村收购青草,以备不时之需。夏秋时从村民手里买进湿的青草,每斤4分钱,然后晒干储藏,大概每年要花费15000-20000元用于购买青草。发生雪灾时,再把储备的干草卖给村民,每斤2角钱。没有灾情时,这些储备饲草到春天可以卖给一些牧业大户。
     关于民间的自救措施,欧介绍说,牧民世世代代从事畜牧业,他们对救灾减灾有很好的认识,一是家家户户都主动储备饲草。据了解,村民家里储备的救灾物资状况大不一样,富裕的村民大概饲草储备够一年用的,粮食储备够消费3年的。中等村民凭借储备的饲草度过一般的雪灾是不成问题的,粮食储备也够一年吃的。贫困户抵御灾害的能力还是弱些,有些家庭只能靠救济。二是只要乡政府动员,村民们可以在雪灾期间互相援助。另外,别的乡发生雪灾时,他们也允许灾区牧民到本村的牧场放牧。例如,念青唐古拉山北面的纳木错湖周围每年都发生比较严重的雪灾,灾情发生时那里的牧民就到宁中乡的牧场放牧,当地藏族牧民不会反对。历史上有些大寺院也参与救灾,现在不允许寺院参与任何民政事务。实际上现在的寺院也没有救灾能力。
     宁中乡的牧场在念青唐古拉山脚下,丰富的雪山融水形成了众多的河流。宁中乡境内有四条主干河,由于没有河堤,一到夏天河水就漫到草场上,淹没草场,无法放牧,形成水灾。预防水灾的主要办法是在关键河段修筑堤坝。这些年来,修筑堤坝一直都是县农牧局出资、出机械,各村组织村民出义务工,每次修筑河堤大约需要30万元。单个牧民没有预防性的措施,过去有水灾时,他们就换个地方放牧。现在人多牲畜多,每一块草场都很珍贵,另找牧场很困难。但是修筑河堤成本很高,牧民无力承受。今年雨水多,有些地方草场又被淹了,乡里正在组织牧民修筑河堤。
     此外,鼠疫之类的传染病在宁中乡也时有发生,但都不严重。总之,正常状态下,县民政局不拨专用的民政款,一旦有了灾情,乡政府包括他这个民政助理员就赶快了解情况,然后打报告申请救济。
    (扎洛根据2003年8月29日采访记录整理)
    

Tags:西藏案例集锦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文章列表
没有相关文章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隐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