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频道,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通告:

经济学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管理网-新都网 >> 经济学 >> 农业与发展经济学 >> 正文

[文萃·连载3]中国农村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制度分析:基于产权的视角

http://www.newdu.com 2018/6/8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8年第3期 张超  罗… 参加讨论

    (续)  

    四、人力资源产权管制放松与农村人口减贫 
    人力资源是农民获取收入的另一个主要来源。同样,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人力资源产权制度朝着管制放松的方向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由此带来了巨大的减贫效应。 
    1.产权管制放松
    在改革开放前,中国个体农民的人力资源产权是受到严重管制的。国家不允许私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摆摊卖东西属于“投机倒把”,是非法行为,政府还专门成立了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对这些行为进行禁止;城镇企业单位不得私自从农村中招工和私自录用流入城市的农民,并通过户口登记条例以法律的形式限制农村人口流入城市;集市贸易被当作是“滋生资产阶级的土壤”,是“资本主义尾巴”,而遭严厉管制;人民公社制度的平均分配制度使得个体农民的工资报酬与其工作努力程度的关联极低,个体农民努力劳动的大部分成果会被集体中的他人所分享。在人力资源的转让权、使用权和收入权都受到严重管制的制度框架下,个体农民的才能、工作积极性得不到发挥,人力资源给农民带来的收入极为低下。 
    改革开放以后,这种高度产权管制的人力资源制度安排开始发生转变。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人力资源产权制度改革朝着管制放松的方向大力推进。在农业领域,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和农村集市贸易的恢复,个体农民将人力资源运用于农业生产中的收入权得到了保护。在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责任制下,个体农民实现了多劳多得,不再是“大锅饭”式的多干少干都一样的报酬。农村集市贸易的恢复则为农民的劳动成果——农副产品的变现(转化为收入)提供了条件。 
    最重要的还是在非农领域,由于私营经济是吸纳农村人口就业最多的地方,对于私营经济的管制放松,使得个体农民在自由择业、经商方面的权利不断恢复。建国初期,我国城镇个体劳动者有900万人,但经过公私合营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个体工商业经济和私营经济基本被消灭,反复强化的“割资本主义尾巴”,以致到1978年全国个体劳动者仅剩14万人(王克忠,2003)。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私营经济的政策开始逐渐放宽。1979年1月17日,邓小平约见胡厥文、胡子昂、荣毅仁、古耕虞、周叔弢等五位老工商业者,在这次后来被人称为“五老火锅宴”的重要谈话中,邓小平提出,“要落实对原工商业者的政策”,“总之,钱要用起来,人要用起来”(史志,2009)。这是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领导层支持工商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信号。到了1980年12月11日,中国第一个工商个体户营业执照颁发,个体经商户的合法地位首次得到承认,同年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更是提出在公有制经济占绝对优势的条件下,允许城镇个体所有制经济发展。1982年9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进一步提出在农村和城市,都要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适当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1984年10月,《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颁布,规定凡申请到集镇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和家属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准予落常住户口。然而,在这一阶段私营经济雇佣劳动力的数量仍受到很大限制。1981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和1984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农村个体工商业的若干规定》都规定了“个体经营户,一般是一人经营或家庭经营,必要时,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请一至两个帮手;技术性较强或者有特殊技艺的,可以带两三个最多不超过五个学徒”。直到1988年,国务院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八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才不再对私营企业的雇工人数做出限制。事实上,期间仍有部分中央领导层对私营经济持反对态度,“姓社”、“姓资”问题一直困扰着私营经济的发展,政策环境并不理想。最终,起到关键作用的还是邓小平1992年的“南巡讲话”。在历时一个多月的行程中,邓小平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著名的论断包括:“不要纠缠于‘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讨论”,“改革开放的判断标准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计划和市场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自此,中央政策转变为鼓励私营经济发展,人力资源产权管制被彻底放松。1992年10月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为私营经济的发展奠定了体制基础。接下来,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又进一步确认了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和重要作用,在经济、政治上赋予私营经济平等地位(表2)。 
          
    2.产权重新界定与减贫
    1978年以来的整个私营经济制度改革历程,实际上也是国家对农民人力资源产权管制放松的过程。一方面,鼓励私营经济发展使得大量有能力特别是有企业家才能的农民可以进城开店设厂,搞个体经营甚至做成规模企业;另一方面,私营经济的发展也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大规模的农村人口因此由农村流入城镇就业,直接引发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向沿海发达城市就业的“民工潮”。具体来说,农民人力资源产权管制的放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使用权方面,从不允许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存在,到不禁止不鼓励,再到部分允许合法化,再到合法化并全面鼓励,个体农民的人力资源在非农领域的使用权逐步从全面高度管制过渡到全面放松。与此同时,由于中国不存在强大的工会组织以及众多利益团体,农民工在劳动力使用上享有充分的自由,他们可以与企业雇主商定不同的工作时间,如一天工作几小时、几天制的轮休等,甚至是工作一天拿一天的钱,或者是平时多工作,过年则休假一两个月;自由商定薪酬,可以按件计工资或按时计工资,很多农民工通过增加工作时间来获得高工资,一些在工厂打工的一线工人往往主动要求加班;自由跳槽就业,可以随时换工作。而在很多有强大工会组织的国家,它们有严格的劳动法规,这些人力资源自由使用的权利是没有的。员工都统一规定一天工作7~8个小时,不允许加班,计件工资不合法,甚至在很多欧洲发达国家,商店在晚上和周末是不能营业的,企业辞退不合格员工相当困难,成本高昂(张超、罗必良,2016)。在转让权(出售劳动力的权利)方面,从不允许雇佣工人,到允许最多雇佣5个工人,再到不限制雇工人数,个体农民到私营企业就业、出售劳动力的权利,逐渐得到恢复,这为农民增加了大量在非农领域的就业岗位。在收入权方面,由于农民从人力资源中获得收入主要依赖于对其的使用或转让,所以农民人力资源使用权和转让权的管制放松实际上已经同时意味着收入权管制放松。与此同时,在中国地区竞争机制激励下,地方政府之间的GDP竞争异常激烈,它们为了发展当地经济,给予私营企业各种优惠措施和便利通道,如税收减免优惠、收费减免、审批快捷通道等,个体农民开店设厂的收入权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护。 
    在人力资源产权管制不断放松的背景下,中国农民的收入特别是非农收入开始大幅度增加。收入的增加激励了个体农民更积极地去学习知识、技能和经验,不断提升自身的人力资本存量。部分人力资本存量高的农民开始转变为城镇常住人口,有些甚至买房转化为城镇户口。从1978年到2014年,中国的人口城镇化率由17.9%提升到了54.8%。快速的人口城镇化拉动了城镇房地产业、零售业等一系列相关产业的迅猛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也就是说,人力资源产权管制放松引发的农民收入增加其实形成了一种良好的正向扩散效应,他们收入提高的同时增加了消费,这些消费又拉动相关产业发展,为更多的农民进城就业提供了岗位。同样的26年时间,从1978年到2004年,农民年人均非农纯收入从115.7元增加到427.3元(已用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行平减,1978年=100),提高了2.69倍,大量农民实现脱贫,而在改革开放以前的1952年到1978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才提高了38.4%(见图2)。如果把已经转变为城市户口的原农村人口的收入数据再加上,改革开放后农民收入增加的幅度会更为巨大。 
     

    五、产权管制放松与减贫:一个实证检验(略) 
    六、主要结论及启示 
    已有文献多从经济增长及宏观体制改革的角度来研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人口大规模减贫的经验,至于收入增长背后的原因以及导致减贫的微观制度基础则少有论述。本文则从产权制度的视角出发,借鉴马克思产权理论、西方产权理论的主要思想,构建一个“资源—产权管制放松—减贫”的理论框架,来对中国农村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制度选择及经验进行更深入和系统的梳理总结,并以真实数据进行验证。主要结论及启示是: 
    第一,中国农村特色扶贫开发道路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实现的。一个高度产权管制的制度如果要在一个稳定的社会中实现平稳地向产权管制放松的制度转变,就必须要有一个明智的、强有力的领导核心进行推动,改变社会竞争形势,使得受管制的权利被重新赋予弱势群体。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这次全会标志着改革派邓小平同志实际上成为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自此以后,中国农村制度改革,实质上是对农民土地和人力资源的产权管制放松,开始大步推进。在此产权管制放松过程中,原处于优势的计划经济群体在社会权力体系中的力量逐渐变弱,而原处于弱势的以农民为主的私营经济群体在社会权力体系中的力量逐渐变强,两者形成此消彼涨的竞争关系,使得产权管制放松改革不断得以推进。 
    第二,中国农村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主要体现在农村资源的产权制度改革上。一是土地产权制度改革。1978年是中国经济改革的一个分水岭。在此之后,中国农村土地完成了产权管制放松的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正式确立,个体农户被重新赋予了土地产权的几乎全部重要内容。二是人力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在农业领域,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和农村集市贸易的恢复,个体农民将人力资源运用于农业生产中的收入权得到了保护。更为重要的是在非农领域,1992年邓小平南巡及中共十四大的召开标志着中国私营经济进入管制全面放松的阶段,由于私营经济是吸纳农村人口就业最多的地方,对于私营经济的全面管制放松,使得个体农民在自由择业、经商方面的权利不断得到恢复。中国由此成为了世界上劳动合约最自由、人力资源产权保护最好的国家之一。 
    第三,中国农村特色扶贫开发道路还体现在产权改革后形成的内在化激励效应和正向扩散效应上。这两种效应促使中国农民收入能够持续增加,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实现脱贫。由此,中国农村资源的产权管制放松形成了减贫的良性循环:产权管制放松——内在化激励——供给增加——收入提高——需求增加——供给再增加——收入再提高。
    第四,实证表明中国农村资源的产权改革进程与农民收入增加呈显著正相关。采用1978~2012年的数据实证检验发现,土地资源和人力资源的产权管制不断放松以及管制放松后所形成的内在化激励效应和正向扩散效应,正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人口发生大规模减贫的最重要原因及主要经验。

Tags:文萃·连载3中国农村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制度分析,基于产权的视角  
责任编辑:admin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隐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