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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萃]“互联网+”为什么加出了业绩?

http://www.newdu.com 2018/6/11 《中国工业经济》2018年第5期 杨德明 刘… 参加讨论

    [摘要]本文在构建反映传统企业实施“互联网+”的指标基础上,采用2013—2015年中国上市公司相关数据,实证检验“互联网+”对传统企业业绩的影响,以及影响的机制与路径。研究发现:传统企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即“互联网+”,显著提升了公司业绩。与未实施“互联网+”的公司相比,实施“互联网+”的公司每股收益平均提升了约31%,而资产收益率则平均提升了约24%。影响机制检验表明,“互联网+”通过差异化这个中介变量,促进了企业业绩的提升;而成本领先并不是一个有效的中介变量,“互联网+”并未通过成本领先影响企业业绩。盈余质量影响了“互联网+”与企业业绩的关系,盈余质量更好的公司实施“互联网+”的效果也更好。本文的研究有助于推进互联网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推进“互联网+”国家战略在传统企业中更为有效的实施。本文的研究有一定的理论贡献:Porter强调差异化和成本领先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充分条件,而本文的研究则发现,在互联网环境下,成本领先仅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必要条件,企业须兼具成本领先与差异化,才能获得竞争优势。
    [关键词]竞争优势 互联网商业模式 差异化 成本领先 实体经济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媒体报道、媒体偏误与财务丑闻治理”(批准号7137216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会计信息与资源配置效率研究”(批准号71132004);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暨南启明星计划”(批准号15JNQM011) 。 
    [作者简介]杨德明,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学博士;刘泳文,暨南大学管理学院。
    [期刊责任编辑]许明
    [文摘]
    命题的提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那么,实体经济,尤其是实体经济中的传统企业如何推进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互联网+”是否能帮助传统企业提升业绩?“互联网+”帮助传统企业提升业绩的机制与路径又是什么?这些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亦构成了本文期待研究的命题。根据本文对上市公司年报的统计:2013年以前,在中国资本市场,较少传统企业实施“互联网+”;而上市公司2013-2015年的年报资料显示,超过1/3的传统企业开始涉足和实施“互联网+”,互联网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呈现出明显加速的趋势。如此明显的变化也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诸多便利。
    研究过程:为了研究这个问题,本文构建了反映传统企业实施“互联网+”的指标。利用中国A股上市公司2013-2015年的相关财务数据,实证检验发现:“互联网+”显著提升了企业业绩。平均而言,相比未实施“互联网+”的公司,实施“互联网+”的公司每股收益提升了约31%,而资产收益率则提升了约24%。控制盈余管理与内生性问题之后,“互联网+”提升了公司业绩的结论依然稳健地成立。进一步的研究发现,“互联网+”影响了差异化程度,从而提升了企业业绩,或者说差异化是“互联网+”影响企业业绩的一个重要中介变量;“互联网+”并未影响企业成本,成本领先并不是“互联网+”影响企业业绩的一个重要中介变量。而盈余质量会影响“互联网+”的实施效果,公司盈余质量越高(越低),“互联网+”,提升业绩的作用越大(越小)。
    理论贡献:Porter (1985 )认为,为了获得竞争优势,企业可以实施三种竞争战略(即差异化、成本领先和集中化)。虽然有一些企业可以成功地运用多种竞争战略,但绝大部分企业应集中精力实施某一项竞争战略;企业深耕于某一项竞争战略,就可以获得竞争优势。Porter (1985)实际上强调的是:差异化和成本领先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充分条件。而本文的研究发现,在互联网环境下,差异化依然有助于企业获得竞争优势,提升企业业绩;但成本领先则难以帮助企业获得竞争优势。这是因为:互联网环境下,在信息化、大数据的技术条件下,“连接一切”、信息共享已成为现实,企业成本控制的各种手段都很容易被竞争对手所观察到。无论是压缩渠道、去中介化,还是控制某个业务环节成本等获得成本领先的手段都极易被学习、复制、模仿,成本领先、成本降低往往伴随着收入的下降,成本领先仅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必要条件。在这样的环境下,传统企业将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企业须兼具成本领先与差异化,才能获得竞争优势。总之,从理论上,“互联网+”以及基于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存在着诸多与传统经济环境、传统商业模式不尽相同的特征,那么,这些特征会如何影响微观层面的企业个体呢?现有理论并未进行系统深入地阐述。本文的研究将结合一些经验数据的分析,部分回答以上一些重要理论问题。
    本文的研究亦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现有文献的空白。随着“互联网+”战略在中国不断地推进,传统企业与互联网的融合也不断深入,也涌现出了一批文献开始关注“互联网+”对企业的影响。例如,李海舰等(2014)指出,互联网思维、互联网商业模式会对企业产生深刻而深远的影响,企业必须跟上时代步伐才能更好地生存。“互联网+”对生产模式变革、创新能力也产生了显著的影响。一些案例研究表明,利用互联网平台和相关数据、信息技术,企业可以实现个性化定制和标准化生产之间的无缝衔接(吴义爽等,2016)。大样本实证研究也有一系列的发现:例如,针对“互动易”平台设立的研究发现,互联网沟通能够改善资本市场信息效率(谭松涛等,2016);上市公司实施互联网商业模式会显著提升公司的审计费用(杨德明和陆明,2017)。万兴和杨晶(2017)以020平台的1918家影院为样本的研究发现,第三方平台会显著提高影院绩效,该文的研究关注了互联网平台选择对企业绩效的影响。而本文则是研究资本市场传统企业实施“互联网+”对企业业绩的影响。本文的研究包含了上市公司各个行业,研究结论更具普适性。
    “互联网+”的特征与作用:互联网+”是企业的一种重要的战略行为。根据谢平等(2015)的归纳和总结,与互联网有关的领域普遍存在以下特征:固定成本一般很高,边际成本很低(边际成本甚至可能为0)。网络外部性,即梅特卡夫法则(Metcalfe's Law)。该法则认为,网络价值的增长倍数几乎等于网络节点数量增长倍数的平方。根据马化腾等(2015)的总结,“互联网+”的基本特征包括:(1)跨界融合,(2)创新驱动,(3)重塑结构,(4)尊重人性,(5)开放生态,(6)“连接一切”。
    基于互联网与“互联网+的”特征,“互联网+”对企业而言,应当具有以下一些作用:(1)提升企业创新能力;(2)“互联网+”为企业提供了更多有价值的信息,提升企业运营效率;(3)“互联网+”有助于降低企业成本。
    理论假设
    假设1:传统企业实施“互联网+”会显著提升业绩。  
    假设2a:“互联网+”通过差异化中介变量推动了企业业绩的提升。
    假设2b:“互联网+”通过成本中介变量推动企业业绩的提升。
    研究发现:利用中国上市公司2013-2015年相关数据,本文的实证研究发现:传统企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即“互联网+”显著提升了企业业绩。这种情况的出现,是因为“互联网+”有助于企业提升创新能力;“互联网+”为企业提供了很多有价值的信息,也有助于企业降低成本。进一步的研究发现,“互联网+”通过差异化这个中介变量,促进了公司业绩的提升;而成本领先并不是一个有效的中介变量。
    本文的研究结论意味着,在互联网环境下,差异化依然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充分条件,而成本领先仅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必要条件,企业须兼具成本领先与差异化,才能获得竞争优势。本文的研究还发现,盈余质量影响了“互联网+”与企业业绩的关系。这是因为盈余质量会影响战略的制定与战略的执行效果;盈余质量较低的公司很难获得上下游企业、客户的信任。这些都会抑制“互联网+”的实施效果。
    本文的研究结论与Porter(1985 )的竞争战略理论看似有所不同,实则并不矛盾。在互联网环境下,由于“连接一切”、信息共享,成本优势极易被学习、复制、模仿,成本领先只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成立,很难长时间帮助企业获得竞争优势,成本领先通常也伴随着收入的下降。反之,在互联网环境下,尽管很多差异化也容易被竞争对手所发现,差异化同样也有可能被学习、复制、模仿,但相对而言,尤其是特殊条件、技术优势所导致的差异化短期内依然难以被学习、复制、模仿;另外,一些领先企业也会不断地改进、创新产品,从而进一步形成不易被模仿的差异化。因此,差异化、尤其是持续创新所带来的差异化依然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充分条件。故本文的研究结论实际上与Porter的竞争战略理论并不矛盾,只是环境发生了改变而已:如果成本领先不会被学习、复制、模仿,成本领先依然可以帮助企业获得竞争优势;反之,若成本优势极易被学习、复制、模仿,则成本领先不足以帮助企业获得竞争优势。
    相关建议:基于本文的研究,提出如下建议。
    (1)传统企业应积极实施“互联网+”,更好地实现互联网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但这并不意味着传统企业应放弃自身主要业务,不惜成本地实施“互联网+”。传统企业应结合自身特征,充分利用互联网,获取更多有价值的信息,推动自身技术创新,利用互联网各种技术降低成本。唯有如此,才生产出更多满足不同需求的、有竞争力的差异化产品。在实施“互联网+”过程中,传统企业须兼具成本领先与差异化,才能更好地获得竞争优势。
    (2)在互联网环境下,传统企业要获得持续的竞争优势,必须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来控制、降低企业成本。本文认为,成本领先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必要条件。这意味着,企业必须有效地控制、降低成本,才不会处于竞争劣势。企业不仅仅需要通过减少渠道、降低库存等方式来控制、降低成本;企业还应该充分利用大数据,利用基于大数据的精准分析,找出各个业务环节或产品成本中成本控制不利的地方,实施更为精准的成本控制。此外,借助“互联网+”的各种信息平台,以及信息共享的条件,企业还应该充分挖掘各种信息(尤其是行业领先企业的各种信息),积极学习竞争对手、尤其是行业领先企业成本控制的先进手段与方法,以尽可能地缩小与行业领先企业在成本控制方面的差距。
    (3)传统企业应借助“互联网+”,实现创新驱动的差异化,并不断改进、完善、提高,利用创新驱动的差异化形成不易被模仿的竞争优势。在传统商业环境下,企业的差异化战略是不太容易被学习、复制、模仿,这是因为竞争对手没有太多的方法了解其他企业更多的信息。但在互联网环境下,企业很多的差异化战略开始变得很容易被学习、复制、模仿。例如,产品外形、包装等方面的差异化,以及一些简单技术所形成的差异化等,就很容易被对手学习,甚至是超越。为了形成真正意义上的、难以被超越的竞争优势,企业应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创新。基于创新能力(尤其是高新技术的创新能力)而形成的差异化是竞争对手短期内很难学习、模仿与超越的。故而企业唯有实现创新驱动的差异化,才能形成较为稳定的、较长时间的竞争优势。另外,即使企业形成了较为稳定的、较长时间的竞争优势,企业也应当不断地改进、完善、提高相关技术与产品,从而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竞争优势。
    (4)从政府和监管角度看,应通过一些制度层面的措施,切实提升上市公司盈余质量。这些措施包括: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减少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空间与可能;完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财务报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管;通过引导媒体监督等方式,借助第三方力量提升上市公司盈余质量。只有解决好上市公司盈余质量不高的问题,才能切实提高“互联网+”的实施效果。

Tags:文萃“互联网”为什么加出了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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