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的浙江实践:发展历程、模式特征与经验启示
基金项目: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京津冀协同发展智库立项课题“我国发达地区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做法与问题对策研究”﹝课题批准号20119P04﹞成果
从发展趋势看,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浙江是全国唯一的“两化”深度融合示范区和信息经济示范区,2019年10月入选首批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是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先行者。通过发展数字经济,浙江率先实现了“新一代信息技术蓬勃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新经济发展取得重大突破”的产业变革,在全国整体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形势下逆势上扬,走出了一条生机勃勃的转型发展之路。
2017年底,浙江将数字经济发展再深化,数字经济被列为“一号工程”。2018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参加浙江代表团审议时,明确肯定浙江省委、省政府将数字经济作为“一号工程”,希望浙江进一步发挥“互联网+”的先发优势,做大做强数字经济,加快建设数字经济强省,为全国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以浙江为样本,深入剖析其数字经济的发展经验和建设路径,对全国其他地区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具有参照价值和借鉴意义。
浙江数字经济的发展历程
从全球趋势看,数字经济发展主要经历了以单机应用为主要特征的数字化阶段和以互联网应用为主要特征的网络化阶段,目前正在进入以大数据驱动为主要特征的智能化阶段。20世纪80—90年代,当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全球市场围绕计算机、半导体产业开展激烈竞争时,浙江经济还处于农村工业化大发展,以及由工业化初期向中期逐步过渡的阶段。凭借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以及民营企业的市场敏锐性,浙江电子信息产业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飞跃,至2 0 0 3年该产业销售收入达1540亿元。随着2 0世纪9 0年代中期美国开始实施“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开启以互联网应用为主要特征的网络化阶段。在这一阶段,浙江数字经济发展大放异彩。通过牢牢抓住电子商务发展机遇,在商业化运营以及信息技术创新上有了质的飞越,成为全国数字经济特别是消费互联网领域发展的佼佼者与领跑者。回顾浙江实践,从改革开放至2017年底提出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浙江数字经济的发展大致经历了起步期(1 9 7 9—2003年)、突破期(2004—2012年)、示范期(2013—2017年)以及深化发展期(2018年以来)四个阶段。
(一)起步期:建设数字浙江形成顶层设计
在该阶段,浙江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初显成效。据统计,1986—1995年间,浙江电子信息产业年均增长28%左右,明显快于其他产业。1997年浙江省政府将电子信息产业列为全省重点培育的四大主导产业之一。浙江的应用软件在国内市场上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其中金融证券管理软件国内市场占有率高达60%以上,服装CAD软件被信息产业部授予2002年重大技术发明奖,国内市场占有率30%以上。截至2002年底,全省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实现销售收入1080亿元,有40余种电子信息产品成为同行业龙头,60余种产品市场占有率进入全国三甲。
2002年浙江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了建设“数字浙江”,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2003年7月10日,在浙江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习近平同志首次系统提出,要进一步“发挥八个方面优势,推进八个方面举措”,其中一条就是“进一步发挥块状特色产业优势,加快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走新型工业化道路”。2003年9月,浙江省政府出台《数字浙江建设规划纲要》,在该纲要中明确提出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实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发展战略,使信息化、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进程有机结合,这为浙江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系统性指导。
(二)突破期:发展电子商务实现全国引领
2002年,作为浙江数字经济发展先行地的杭州高新区与滨江区在管理体制上合而为一,区域范围从文三路电子信息一条街扩展到钱塘江沿岸70多平方公里区域。2003年到2005年间,习近平同志4次到杭州高新区调研,并在其中一次调研中强调,要把信息产业作为浙江省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为此,杭州高新区摒弃“捡到篮里都是菜”的老路,认准“高”和“新”的产业发展方向,逐步构建以信息经济为核心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了一条从关键控制芯片研发到通信设备制造、工业软件、物联网系统集成,再到终端电子商务、网络运营服务直至大数据、云计算等各种应用服务的网络信息全产业链体系。杭州高新区(滨江)的发展是浙江数字经济实践的重要缩影。“十一五”期间,浙江省电子信息产业以年均27%以上的速度持续快速增长,2010年全省电子信息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055亿元、利税总额781亿元、增加值1614亿元,分别是2005年的3.29倍、2.7倍、4.94倍。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G20杭州峰会上说,“在杭州点击鼠标,联通的是整个世界。”浙江是中国电子商务起步最早、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也正是电子商务的发展让浙江数字经济跨入了新阶段。2006年浙江省政府出台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电商产业政策,把电商发展正式摆上浙江经济工作的议事日程。2008年5月29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正式批复了杭州市政府有关申请,决定授予杭州市“中国电子商务之都”称号。2012年,浙江省电子商务交易首次突破万亿元,居全国首位;开设各类网店近90万家,约占全国的14.7%;实现网络零售额2027.4亿元,占全国的16.22%。
(三)示范期:成为国家唯一信息经济示范区
2013年8月,工信部正式批复浙江省建设全国唯一的“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在此背景下,浙江将“两化”深度融合作为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主要路径,提出十项专项行动,以企业为主体,深化信息技术集成应用,加快“机器换人”,推动产品与装备制造向智能、绿色、服务、安全方向发展,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各市、县也纷纷出台政策,大力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联动推进的局面。2014年4月,浙江省政府召开全省信息经济发展大会,将发展信息经济列为七大万亿产业之首;同年5月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信息经济的指导意见》,提出“七中心一示范区”建设,这是全国省级层面首个加快发展信息经济的政策文件。
2014年11月,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嘉兴乌镇召开,互联网大会成为浙江信息经济发展开始具备全球影响力的一个重要标志。2014—2016年间,浙江先后出台《浙江省信息经济发展规划(2 0 1 4—2 0 2 0年)》《浙江省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浙江省“互联网+”行动计划》《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提出建设“数据强省”,将浙江打造成为“互联网+”世界科技创新高地。2016年11月,在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召开前夕,国家正式批复浙江成为全国唯一的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在示范目标中明确指出,浙江要着力探索适合信息经济创新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和新模式,激发全省创业创新活力,努力推动浙江在“互联网+”、大数据产业发展、新型智慧城市、跨境电子商务、分享经济、基础设施智能化转型、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促进新型企业家成长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四)深化发展期: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
伴随着信息经济深化发展,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成熟,推动信息经济进入数字化、智能化发展阶段。2018年浙江省数字经济总量达2.33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41.54%,高出全国平均水平6.74个百分点,总量和增速均居全国第4位。阿里巴巴、海康威视、新华三等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快速成长,电子信息、软件、互联网等全国行业百强企业数位居全国前列,数字安防、电子商务、云计算等产业集群优势不断突显,“两化”融合发展指数位居全国第二。得益于数字经济推动,浙江经济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态势,形成了动力转换、结构优化、质量效应提升相互推动的良好局面。
在推进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数字经济大有作为,日益成为全省经济增长主引擎、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主动力以及创业创新主战场。基于以上发展基础,2017年浙江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将发展数字经济列为“一号工程”,提出要大力发展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业,打造“云上浙江”、数据强省。2018年1月,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大力发展以数字经济为核心的新经济,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
浙江数字经济发展的模式特征
从全国看,相比广东、江苏等省份,浙江数字经济无论在总量规模还是核心产业方面都不占优势,但却结合自身的经济基础走出了一条特色之路,形成以下几方面特征:
(一)在数字产业化上,走出了一条以商业模式创新培育领先市场,驱动数字技术突破的特色道路
作为全国互联网产业发展高地,浙江在消费领域的“互联网+”实践具有显著的领先优势。截至2018年底,浙江省网民规模达4543.7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79.2%,比全国互联网普及率高19.6个百分点。高铁、网购、支付宝、共享单车被誉为“中国新四大发明”,其中网购和支付宝就诞生在浙江。2018年,浙江省实现网络零售16718.8亿元,比上年增长25.4%;全省重点监测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活跃网络零售网店超过70.6万家,电子商务专业村1253个,电商镇130个。电商的发展也促进了快递量的增大。2018年,全省快递业务量突破100亿件大关,已接近美国快递业规模的80%,是日本快递总量两倍。“云上”银行、无人超市、移动支付、互联网法院、互联网医院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率先在浙江落地,跨境电商、新零售、移动支付、共享经济等引领发展。以杭州为例,首创公交、地铁、高速出行场景应用,移动支付普及率、服务广度及深度全国领先,成为公认的无现金城市和全球移动支付之城。
依托消费领域的先发优势,浙江企业的技术创新形成了良好的市场效应和绩效回报,涌现出一批处于全国乃至世界前列的互联网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其中,淘宝网、阿里巴巴和支付宝分别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电商、产业电商和网上支付平台,海康威视、大华科技研发的数字安防技术全球领先。得益于平台效应、大数据累积以及广泛的应用场景,以阿里巴巴、蚂蚁金服为代表的龙头企业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领域率先突破。目前阿里云成为全国最大、世界第三大的公有云公司,付费用户超100万。阿里巴巴以90件的总量排名,位居2018年全球区块链专利100强中第1位。
(二)在产业数字化上,走出了一条以低成本为导向,适应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智能化改造的特色道路
产业数字化是数字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支撑。作为传统产业大省,浙江致力于深化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的全方位、全链条的改造。数据显示,2018年浙江民营经济创造了全省58.1%的税收、65.5%的生产总值、78%的外贸出口以及87%的就业岗位。相比国有企业或大型企业,中小民营企业的产业数字化转型会因为人才、资金、市场等方面的约束,面临更大难度。因此,推动中小企业智能化改造成为浙江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抓手,并率先走出了一条从“机器换人”到“工厂物联网”再到“企业上云”、“ET工业大脑”驱动的智能制造发展之路。
2012年底以来,浙江审时度势率先在全国推进“机器换人”工作。自2015年起,以杭州为代表地区又率先启动工厂物联网专项行动,推动人、机、物、法、料感知联网;2016年进一步深化,开展“工业互联网”探索,从“研发设计协同化、生产过程智能化、能源管控集成化、服务模式延展化和个性化定制”五个方向,推动企业从内部数字化向网络化应用拓展。2017年,浙江启动“十万企业上云”行动,助力企业借助云计算、ET工业大脑等,优化生产、营销、管理各环节的效率,推动企业降本增效。截至2018年,浙江省创建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47家,累计上云企业数超过28万家,拥有云应用服务商、产业链合作伙伴200余家,云平台服务商30余家。在浙江,主动上云、深度用云逐渐成为企业的共同选择。
(三)在创新生态构建上,走出了一条以高能级平台建设为基础,集聚创业创新人才的特色道路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人发扬“敢为人先、特别能创业”的独特精神,走创业创新道路,催生了一批草根创业者,形成了富有激情的创业生态体系与浙商精神。在数字经济发展中,浙江以高能级创新平台为建设重点,着力打造创业创新生态系统,形成了“城市群—科创大走廊—科技新城—特色小镇”的新型创新空间。截至2018年底,全省建有省级信息经济示范区22个、特色小镇27个。以杭州为例,互联网上市企业在全国的占比达9.2%,位列全国第四,同时人才净流入率居全国第一。
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杭州高新区为核心,围绕网络基础产业、互联网、物联网三大重点领域,强化自主创新,打造产业链,培育创新企业群。杭州高新区连续多年R&D经费投入占GDP的比重保持在13%以上,形成了关键控制芯片研发设计,传感器和终端设备制造,物联网系统集成,大数据、云计算等各种应用服务的产业链体系。作为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的核心区,2018年未来科技城累计注册企业1.3万家,其中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占30%。在阿里巴巴等龙头企业带动下,数字经济领域企业贡献了未来科技城86%的营收以及90%的税收。作为特色小镇发源地,浙江着力推进杭州梦想小镇、杭州云栖小镇、滨江物联网小镇、萧山信息港小镇、德清地理信息小镇等一批数字经济特色小镇建设,加快创业者、风投资本、孵化器等高端要素集聚。以余杭区梦想小镇为例,自2014年8月建设以来,累计引进孵化平台50余家、互联网创业项目1519个、创业人才近13900名,举办创业创新类活动1157场,参与人数近17.5万人次,成为大学生创业创新热土。
(四)在数字经济治理上,走出了一条以“最多跑一次”为牵引,驱动体制机制创新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特色道路
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制定了“八八战略”这一引领浙江发展的总纲领,在八大优势中,体制机制优势位列首位。2006年1月,习近平同志在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中国经济大讲堂”演讲时指出:“浙江的活力之源就在于改革,就在于率先建立了能够调动千百万人积极性的、激发千百万人创造力的体制机制。”作为一种新经济形态,数字经济面临技术创新、市场拓展以及政策环境的诸多不确定性,对新生事物采取肯定为主导的态度和做法,是对创新的一种接纳。在数字经济发展中,浙江省以政府自身改革为突破口,发起了一场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从率先尝试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和社会活力“加法”的自我削权,从以权力清单为基础的“四张清单一张网”到首批40961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布实施,浙江不断深化政府行政体制改革,以数字化转型为突破口自加压力做“加法”,带来了市场活力的“乘法”效应。
以“最多跑一次”为统领,以“掌上办事、掌上办公”为突破,浙江政府数字化转型体现了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倒逼各级政府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截至2018年底,浙江省级部门已打通85套自建系统,占应对接总数的100%,各市已累计打通275套市县部门自建系统,占应对接总数的100%;已提供掌上可办事项达到省级168项、市级平均452项、县级平均事项371项。这一项改革在理念上直指最优政府服务,在“放管服”改革上最大限度地优化流程,在渠道上最好地运用数字技术。政府数字化转型有效激发了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不断创新。此外,政府是“数据海洋上的巨轮”,掌握着极其庞大的数据渠道以及数据资源,无论是技术的应用还是数据的开放,都为企业创新及市场拓展提供了巨大空间。
浙江数字经济发展的经验启示
浙江数字经济发展是中国培育发展新动能、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缩影。回顾浙江数字经济的发展历程,总结其模式特征,数字经济的浙江实践有以下几方面的经验启示。
(一)在新经济培育中早布局早谋划早受益
当前正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的时期,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加快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这是全国各地区面临的共同任务。浙江数字经济实践表明,在新动能培育中要早布局早谋划才能早受益。杭州之所以成为浙江互联网产业的发展高地,与其较早的战略谋划以及“一任接着一任干”的深入实践紧密相关。早在1990年,时任国务委员、国家科委主任宋健为杭州高新开发区题词,就提出建设“天堂硅谷”的要求。到20世纪90年代末,杭州信息经济初具雏形。2000年4月,杭州做出了加快建设“两港三区”为重点的“天堂硅谷”重大战略决策,其中两港是指“信息港”和“新药港”。时至今日,杭州提出建设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数字经济发展的领头羊。这充分表明,在新动能培育中,要通过把握发展大势寻找出自身发展机遇。在此过程中,不仅仅是发达地区有机会,即使是后发地区只要早布局早谋划也会实现赶超发展。从全国层面来看,贵州是典型案例。作为中国首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贵州数字经济增速连续4年位居全国首位,数字经济吸纳就业增速连续2年排名全国第一,大数据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20%。从浙江来看,也有衢州、丽水等后发地区通过发展智慧旅游、智慧养老、数字农业等,积极探索数字生态经济发展模式,形成了良好发展态势。
(二)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
数字经济是创新经济和人才经济,只有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才能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从浙江实践来看,数字经济发展历程也是新型创业人才、创新企业不断涌现的过程。在数字经济环境下,浙江多数企业感受到了转型的压力,处于“转型怕死、不转型等死”的两难境地。面对这一态势,浙江一方面通过打造平台积极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形成了“海归系、浙大系、阿里系、浙商系”为代表的创新创业“新四军”,同步推进“精英创业”和大众创业。另一方面,通过持续推进“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和市场主体升级等方式,增强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中小微企业的创新能力。此外,积极布局之江实验室、西湖大学、阿里达摩院等一批重量级、高等级的新型科研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联合科研院所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并在块状经济和产业集群中全面推开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服务,集聚各类创新资源,为广大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全链条服务。这些服务的目的,均在于让传统企业能够练好内功,适应新经济,成为创新发展中的关键主体。
(三)传统产业数字化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点出了数字经济发展的实质。对于数字技术而言,传统产业是应用重要领域;对于传统产业而言,数字化转型是实现产业新旧动能转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途径。作为传统产业大省,浙江一直把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但仍没有完全破题。在面对变革带来的不确定性、自身数字化能力不足以及数字化技术应用成本过高等问题时,传统企业的畏难情绪仍然十分明显。而从区域层面来看,确实也由于传统产业数字化程度的分化出现了经济增长的分化。杭州和宁波两地具有较为明显的领先优势,而其他传统产业占比较高、数字化推进缓慢的区域则经济增长乏力,形成了区域间的“数字鸿沟”。浙江之所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也是希望在全省范围内推进生产力的再优化,一方面发挥杭州、宁波等地在数字产业化发展方面的优势可以赋能其他地区,另一方面也是激励各地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和经济基础,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以及数字经济发展的具体路径,推进形成全省层面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四)政府数字化转型是经济数字化转型的先导力量
政府数字化转型是经济数字化转型的先导力量。只有理解数字技术的价值、把握数字技术应用规律才能形成有效治理机制。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浙江把政府数字化转型作为再创营商环境新优势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在为个体、企业提供便捷与个性化服务的同时,也为数字经济领域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对于数字经济的发展,应坚持包容审慎的治理理念,优化治理模式和手段,着力以更高的行政效率和更低的制度性成本进一步营造规范公开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坚持把保护创新、促进发展作为立法导向,因地制宜调整监管策略,及时清理阻碍发展的不合理规章制度,营造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二是客观评价和准确判断各领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新业务、新业态的发展留有空间,适应数字经济领域市场主体变化快、业态新、规模小等特点,在技术创新与风险应对、网络开放与安全保障、数据挖掘与隐私保护、数据垄断与有序竞争之间寻求平衡;三是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贯彻普惠共享的发展理念,使参与主体更加多元化,消费者和小企业都能从中获益;四是规范数字消费环境,加快完善数字消费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形成消费者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的良好氛围。
徐梦周,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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