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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修泽: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论纲

http://www.newdu.com 2018/3/7 《学术界》2017年第10期 常修泽 参加讨论

    2.国企混改的制度条件、政策空间与策略问题
    这里恐怕还有些“未定之天”。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制度条件如何把握?其政策激励与管制边界究竟在哪里?与制度条件、政策空间问题相关的,还有诸多策略问题。所谓以市场配置资源,其实质主要是以“产权”配置资源。在发展混合所有制过程中,如何着力实施产权制度全面覆盖的策略、破除垄断、开放市场的制度创新策略、股权多元化协同与资本运营组合策略等,都需要研究。
    3.国有股“持股比例”问题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关键性难点,是国有股持股比例及股权结构安排。就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如何优化股权结构,可以提出三条数量界限,即:(1)绝对控股:53%以上;(2)相对控股:未必34%,28%即可;(3)参股:13%上下。三条数量界限是否是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股持股最优比例安排?绝对控股53%以下可否?相对控股28%以下可否?参股13%以下可否?
    4.国企“走出去混改”问题
    据统计,2016年,中国对外投资流量连续两年位居世界第二位,仅次于美国。截至2016年底,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超过1.3万亿美元(境外资产总额达5万亿美元)。中国对外投资在三方面表现突出:一是走出去规模扩大,二是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提升,三是产业国际布局加快。国企“走出去”如何与当地资本相融合,以混合化促进国际化经营转型升级,并参与人类“文明包容”的建设?尚需开拓。
    (三)关于民营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问题
    这一组至少有四个问题需要深入研究:
    1.“第二战场”问题
    过去十几年的研究中,学术界多聚焦于将国有企业改造成混合所有制企业,而对民营独资企业改造成混合所有制企业重视不够。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增强各类所有制经济活力,应包括发挥非公有经济的经济活力,为民间资本提供大显身手的舞台。如何把握好民营经济、外资企业、员工持股的总体态势和各自地位,推进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员工持股“三方共进”,以开辟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第二战场”?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2.“交叉持股”问题
    “交叉持股”问题的实质,是“你混我,我混你”。站在国有资本角度,如何在高新技术、生态环保、战略性产业等重点领域,以民营企业为“标的”,对其中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站在民营资本角度,如何以国有企业为“标的”,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吸引国有资本与民营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现在是“国混民”相对顺利,而“民混国”则进展艰难,如何突破“民混国”理论与实践的瓶颈?这也是一个关键问题。
    3.互联网企业问题
    传统的所有制理论认为,生产力的多层次性(高、中、低)决定生产关系的多样性(国、集、民)。但现在的情况是,在信息革命的新时代,一些高技术的互联网企业却是民营企业创建和经营(典型者如阿里巴巴、腾讯)。而且,目前大型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如联通等),大多以阿里巴巴、腾讯等民营企业为“标的”(且有“一窝蜂”倾向)。这涉及到民营企业混改的模式问题,如何在操作中采用包括民营基金模式、互联网企业增资扩股模式以及上市公司定增等多元模式?如何注意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双方的利益侵占与定价风险以及地方政府政策风险和民营企业自身决策风险?
    4.“两个保护”问题
    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艰难,曾经在计划经济体制的“缝隙”中萌生,现今虽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之内,但依然“坎坷”前行。2016年11月27日和2017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颁发《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和《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受到民营企业家的欢迎,以致有民营企业家兴奋欢呼:“这是民营企业家的春天”。但,在民营经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特别是参与国企“混改”过程中,如何切实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保护民营企业家精神,并未完全解决,这里有实践问题,也有理论问题。
    (四)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特别是国企“混改”的实现机制与企业治理问题
    1.机制与平台问题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特别是国企“混改”需要什么机制与平台?实践表明,资产证券化与产权交易市场是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机制与平台。如何通过合适的途径推进国企改革与资产证券化?包括推进和完善企业资产证券化制度和立法,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和国企资产证券化各交易环节的监管,确保金融资产总量规模与实体经济规模相匹配?这不仅涉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而且涉及国家金融安全问题。同时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如何发挥产权交易市场的平台作用,也应纳入机制和平台研究视野。
    2.混合型企业治理问题
    混合所有制改革固然有利于国企管理改革和公司治理,但是并不能代替国企管理改革和公司治理。在混合型企业公司治理方面,如何从新组合的企业实际出发,紧扣投资者权利平等、董事会治理规范化、企业家能力提升以及信息披露充分四大命题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值得研究。例如,既然是混合所有,就应保护各类投资者的权利,特别是建立国有资本和民有资本之间的权利平等机制,这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制度基础。这方面大有文章可作。
    3.制度设计“异化”问题
    从理论上分析,混合所有制似《一千零一夜》中阿里巴巴寻找的“金洞”,然而要真正获得“珍宝”,则要经历诸多艰险;它绝不是“潘多拉的盒子”,但要防止腐败把它扭曲和变异。针对改革中出现的某些问题,习近平在2014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不能‘一混了之’,也不是‘一混就灵’,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严格程序、明确范围”;“要注意区别对待,注意把握好节奏和力度”。在此之前,笔者也曾于2014年3月3日发表文章,提出防止混合所有制“异化”的问题。〔41〕为了防止混合所有制“异化”,有四条要领是必须掌握的:(1)市场决定,政府引导;(2)保护产权,公平对待;(3)依法依规,规范操作;(4)统筹协调,稳妥推进。考虑到中国当前腐败问题依然严峻,如何防止并抵制腐败分子借“混改”之名以谋私,从而使这种新的制度设计发生“异化”,是自始至终都应该警惕和重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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