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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与1955年人民币新币的发行

http://www.newdu.com 2018/3/15 社科院经济研究所 佚名 参加讨论

     1955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人民币,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二套人民币。由于在货币单位价值上新币比旧币提高了一万倍,货币制度面貌一新,因此1955年的新币发行在我国金融史上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它标志着我国货币制度的进一步健全与完善,今天我们称之为“货币改革”并不为过。在发行新人民币的酝酿与付诸实施的过程中,陈云同志高瞻远瞩,以其卓越的才干,领导了新币的顺利发行。本文以新出版的《陈云文集》中首次披露的有关陈云在指导发行新人民币方面的资料,阐述陈云对1955年发行新人民币的贡献。
         一、陈云力主发行新币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后发行了第一套人民币。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推进,人民币迅速扩展流通空间。在人民政府的坚决支持下,人民币逐渐替代金银外币,占领了解放区的货币市场,并成为新中国的唯一法定货币。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第一套人民币对初步统一全国货币,恢复国民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这套纸币产生于解放战争的战火之中,在票额种类、票面设计、印刷质量、防伪技术等方面都存在缺陷。第一套人民币印制于1948年冬天,共有12种面额、62个票种,最小面额为1元,最大面额为5元(当时虽已印好但未发行)。虽然人民币名义上以“元”为单位,但市场上已没有标价为1元的商品,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商品流转,人民的日常生活消费,动辄需要以亿、几十亿乃至成百上千亿元计价和核算,残留着过去通货膨胀的痕迹,而钞票票面种类过于复杂,人民群众不易识别。这套纸币的印刷工艺主要以胶印为主,也有少量钞票采用了石印和凹印技术,油墨和纸张就地取材,印制的钞票有的精美,有的粗糙,质量参差不齐,在流通中极易破损。另外,第一套人民币只有少数几种票券印有蒙文、维吾尔文,绝大多数票券仅印有汉字,不便于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流通。人民币纸币票面大、票种多、防伪能力差、流通使用不便的诸多缺点,已经不适应社会经济的需要。
     陈云很早就关注发行人民币新币的问题。1950年1月陈云在中国人民银行上报的印制新的人民币计划报告上批示:“此事应该准备,但仅仅是准备,不能草率。必须讲究纸质之统一,图案之适当,颜色之配备,秘密符号之拟制,这几点是为了防假。此外,票面尺寸。票额大小,均须慎重研究后才能决定”。根据陈云的指示,中国人民银行邀集著名美术专家与钞票设计人员一道继续准备新人民币的设计、印制方案。1950年7月在中央政府顺利统一全国财经,全国物价渐趋稳定的形势下,陈云即向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提出铸印新币问题。他认为印制新币已是迫切需要,因为:(1)目前物价已趋向稳定,“预期一年后,对长期稳定当更有把握”;(2)流通的钞票“因限于技术条件,颇难防假”,以至退据台湾的蒋介石势力“有计划地伪造我币,以破坏我金融的事件,日益严重”;(3)流通的人民币“票面价值过低,且在国际市场尚未规定固定价值”,因此,“有立即铸印新币,以备在一年后提高票面价值,以代替现行人民币的可能与必要”。1953年11月3日陈云主持中财委给中共中央及毛泽东主席上报《关于发行新币问题的请示报告》,指出,“由于过去通货膨胀的结果,遗留下来的货币票面额甚大,而单位价值则很低,每一百元合抗战前币值尚不及四厘,名义上虽以元为单位,而一元的价值在计算上已完全失却作用。这对国际观感上,对国内人民心理上,影响均不好。因此,发行一种单位价值较高的新币来收回现行的人民币,以整理筹码,缩小票面额,实有必要”,并提出1955年1月1日起发行新币。
     中共中央吸取了陈云的意见,1954年12月20日发出《中共中央关于发行新币的指示》,指出“由于解放前通货膨胀的结果,遗留下来的货币,票面额甚大,而单位价值很低。现行的人民币,名义上虽以元为单位,实际上一元的价值,在计算上已失去作用,对国际观感上,对国内人民心理上均影响均不好。为进一步健全和巩固我国的货币制度,整理货币流通,缩小票面额,便利计算和使用”,中央批准1955年发行新人民币,考虑到1月正值春节期间和城乡物资交流的旺季,故改为3月1  日起发行新币。
         二、陈云对发行人民币新币的领导作用
     (一)确定人民币新币币值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许多国家的货币采取金本位制度,如美元、卢布等重要的世界货币都与黄金挂钩,规定了不同的含金量。对于将要面世的人民币新币是否规定含金量,陈云从我国实际出发,比较慎重。早在1950年他在谋划发行新人民币时就指出确定新币含金量“为时过早”。1953年在给中共中央及毛泽东主席的报告中,他明确提出规定货币含金量可相机而动,货币含金量“并不需要在新币发行的同时公布”。陈云认为规定货币含金量的实际作用是为了规定对外币的比值,并把这一比值固定下来,不公布新币含金量的理由有二:第一,外国货币与我国货币关系最密切的是苏联卢布,而我国对苏贸易采用的是易货方式,货币仅起一个统一计算时的工具的作用,而对苏非贸易卢布与人民币比值问题,苏联与中国已签订了人民币对卢布比价的议定书,规定5000元人民币等于1卢布,并较长时间固定起来,因此,发行新币时“公布或不公布含金量,对苏新(苏联及东欧新民主主义国家——引者注)国家来说都是一样的”;第二,人民币对资本主义国家货币的比值,由于我们缺乏经验,许多国际因素一时尚难完全掌握,为避免受其货币贬值的影响,“若过早地加以固定起来,将容易陷于被动,对我们没有好处”,而且不在发行新币时公布含金量,并不等于放弃了公布含金量的机会,“待新币发行后,如果觉得有必要、有好处时,再公布也不迟”。
     陈云提出的新币暂不规定含金量的建议得到中共中央的赞同。中共中央在1954年12月20日指示:“新币在开始发行时,决定暂不规定含金量。因货币规定含金量的实际作用,  乃是为了规定对外币的比价,并把这一比价固定起来。目前我对苏联非贸易卢布与人民币比价,业已与苏联签订议定书……对资本主义国家货币的比价,为了避免受其直接影响,并由于许多国际因素,一时尚难完全掌握,若过早地固定下来,反易陷我于被动……目前以暂不规定含金量为宜……新币发行后,如果觉得规定含金量有必要有好处时,再规定公布也不迟”。可见,在是否规定新币含金量的问题上,中共中央完全接受了陈云的意见。
    1950年陈云提出,虽然决定新币含金量及与别国货币的比值“为时过早”,但为确定印制新币的票面种类及数量比例,需要大体拟定其价值。他提出两种新币价值方案:一是新币约等于旧币18000元,或等于美元5角,或等于卢布2个;二是新币等于旧币9000元,或等于美元2角5分,或等于卢布1个。两个方案币值相差一倍,他认为若采用第一种方案,与第二种方案相比则辅币要多一倍,主币要少一倍,若采用第二种方案则主辅币数量比例则相反。
     此后,经过调查研究,1953年11月陈云提议新币与旧币比价定为一比一万较为合适。从现有的文献看,他在思考如何确定人民币新币的价值时,以抗日战争前(1936年)的法币作为参照,即人民币新币1元大体与1936年的法币1元相当,而法币的价值又以与金银、外汇(特别是美元)的比值作为参照。陈云认为,按金银、外汇作为衡量货币价值的习惯标准来看,1936年上海金价每市两合法币110余元,而目前国际、国内上人民币的金价约上涨8000余倍至11000余倍。从银元的市价来看,目前1元银元约值人民币10000元至12500元,比抗战前上涨10000至12500余倍。从法币与美元比值来看,抗战前法币与美元之比为3比1,而按目前人民币与美元的牌价计算,美元市价约上涨8000余倍。因此,陈云提出“新旧币比值定为一比一万,是接近于战前的币值水准的”。
     除参照法币、金银、外汇确定人民币新币的价值量外,陈云还充分考虑如何方便人民币新旧币兑换、帐务换算等实际的经济问题,从而提出人民币新旧币一比一万是最节约成本的方案。陈云认为,当时市场流通的人民币面额最大的为一万元,相当于新币一元券,而最小的一般为一百元,恰合新币最小单位1分,“新币一元比人民币一万元,是符合当前国内经济情况和流通习惯的”。陈云特别关注1951年中国人民银行在东北发行人民币收回东北币的货币兑换经验教训,主张人民币新旧币应按整数兑换。当时人民币与东北币的比价为人民币一元兑换东北币九元五角,结果两种货币在折算上引起很大的不便,不少群众受骗吃亏。陈云提议“接受东北经验,新旧币比值以一比一万的整数为最好”。
     陈云还考虑人民币新币印制成本与时间问题。新币从1952年已开始印制,新币钞票印制计划大致一元等于旧币一万元。陈云认为,如果新钞发行时新旧币比值不是一比一万元,新币价值定得较一比一万高,则需要在一分辅币之下加印厘票,而如果新币价值定得较一比一万低,就需要委托苏联加印五元以上的大票,同时正在印制中各种新票票面的数量比例也需要改变。这样不仅会加大印制钞票的成本,还将影响新币的发行时间。
     中共中央吸收了陈云关于新旧币比价的方案,在《中共中央关于发行新币的指示》中指出:“新币与现行人民币的比价,确定为新币一元等于现行人民币一万元。理由是:(一)现在国内黄金、银元和外汇价格与抗战前的价格比较,各约上涨八千倍到一万倍左右。新旧币比价定为一比一万,是较接近于战前币值的。(二)现在流通的人民币,实际上是以一万元券为主,相当于新币一元券,而流通中最小的票面一般是一百元,恰合新币最小单位1分……新币一元比现行人民币一万元,是符合国内经济情况和流通习惯的。(三)新币与现行人民币比价定为一比一万的整数,可以便利群众折算,省去许多麻烦”。中共中央的这一指示体现了陈云关于新旧币比值的意见。
     币值问题还涉及人民币与外币的汇率。陈云主张新币的外汇牌价只可略微升高一点,“不宜脱离实际,提得过高”,比如,当时美元与人民币的外汇牌价是1美元兑换人民币26000元(旧币),不可人为地将人民币升值为1美元兑换人民币20000元或20000元(旧币)以下。陈云认为,当时我国的对资本主义国家的贸易尚不能完全由国家统制,如果人民币外汇牌价与实际比价相去甚远,则国家必须采取出口补贴和实行进口征收额外关税才能达到外汇收支平衡。建国初期侨汇是我国外汇收入的重要来源,陈云指出,如果发行新人民币后人民币外汇牌价升值,而国家如果不能对每年汇入国内的1亿多美元的侨汇给予适当补贴,将遭来侨胞的不满,而且可能刺激走私,影响国家的侨汇收入。如果人为地压低资本主义国家货币对新人民币的汇率,使新人民币脱离实际地升值,据银行测算人民币新币对资本主义国家货币的比值每压低10%,每年可增加的非贸易收入约400亿元人民币(旧币),陈云认为,新币对外价值提高固然对非贸易外汇收支方面有些好处,但为数有限,“所得甚微,徒使外汇管理上增加许多麻烦”。陈云指出,对资本主义国家的外汇牌价“宜根据我们的经济利益灵活掌握”。
     (二)确定新旧币的兑换原则
     对于新旧币兑换的原则,当时有一种观点认为应该照搬苏联1947年货币改革经验,即按不同对象、现款和存款数量以不同兑换比率兑换旧币。苏联1947年货币改革时,因为卫国战争时期发行了过多的货币,市场货币流通量过大,对政府的配给价形成很大压力,通货膨胀问题严重。而调查显示,市场过多的货币集中在少数投机者手中,因此苏联发行新卢布时对新旧货币采取十比一兑换即贬值十分之九的办法,以收回流通中过多的货币,同时,苏联国家银行也对存款采取差别兑换的办法,即对规定限额内的储蓄存款实行一比一兑换,其余存款实行贬值兑换,数额越大贬值越多。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除苏联外,还有不少欧洲人民民主国家也实行币制改革,紧缩市场货币流通量,与币制改革前相比,波兰货币紧缩为十五分之一,罗马尼亚货币紧缩为十二分之一,捷克斯洛伐克货币紧缩为六分之一。
     陈云坚决反对我国在发行新币时实行苏联式的新旧货币差别兑换、贬值兑换的政策。他指出,第一,我国没有远离市价的配给价,也就不像苏联那样必须收回过多的货币,而如果采取苏联的做法,其结果是收缩市场上必要的货币流通量,形成通货紧缩,物价下降;第二,我国的现金持有者多为职工、农民、市民及小商人,“工农群众生活尚不优裕”,“如采取贬值兑换方式,将使职工、农民、市民受到损失,势必引起他们不满”;第三,采用苏联1947年货币改革措施,是对私人资本的一种打击,加上通货紧缩、物价下跌,“将导致私营工商萧条、倒闭,职工失业”;第四,若采用苏联货币改革方案,也将对国家的工资政策、物价政策、财政计划造成很大的冲击。陈云提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照顾工农群众和私人资本的利益,等价划一、无差别兑换的政策,即:采取等价划一的兑换方式(即换得新币后,仍一律保持原有价值);发行新币时避免同时调整物价和外汇牌价,使发行新币在风平浪静中进行;除提高货币单位价值、缩小钞票面额外,其他一切均以不动为宜。
     因此,陈云提出,我国发行新币可以名副其实地叫做“发行新币”,而不称之为“货币改革”,以免引起误会。他高瞻远瞩的正确建议得到中共中央的批准,中共中央指示:“发行新币时,采取对货币持有者不分阶层、不分现钞与存款,一律照一比一万的兑换方式。一切货币持有者在换得新币后,仍一律保持原有价值”,“所有国营企业和合作社不得在发行货币的同时调高货物的价格。凡须调高的物价,应在1955年1月底以前或在新币发行两个月以后进行调整;凡须调低的物价,则尽可能与发行新币同时调整”,从而保证了发行新币有条不紊,波澜不惊。
     (三)指导铸印新币
     对于如何印制新人民币,陈云思考了多种多样的方案。1950年7月10日陈云在给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关于印铸新币方案》的报告中曾提出三种方案:一是利用国内现有的设备和技术进行印刷,优点是可以立即进行,缺点是现有的设备和技术在国内不是唯一的也不是最好的,伪造钞票的可能完全存在,而且从苏联购买的和国内生产的钞票印制用纸质量都不太好,向其他国家购买也存在安全风险。此种方案印刷的钞票不能保证防伪,且不耐用,“不宜采用”。二是按照印制卢布的纸张和规格,按照我们规定的丝纹,委托苏联代造一定数量的钞票纸,向苏联订购必要数量的新式印刷机和刻版机,并派人到苏联学习新的印刷技术。但按此种方案发行新币的时间“恐要延长许多”。三是除纸上的丝纹和票面的图案由我们自定外,其余从造纸到制版、印刷,完全委托苏联承办,纸张规格和印刷技术的要求,完全按照苏联卢布的丝平标准进行。此方案“防假有极大的保证”,“大而复杂的中国,对纸币防假,应比别国更加重视”,“采用此方案最妥善”。后来,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在采用第三种方案的基础上,动用我国国内的技术力量,除委托苏联代印大面额钞票外,其余种类的钞票由我国自己印制。
     在钞票种类设计上,原准备印制100元、50元、10元、5元和1元5种主币和5角、2角、1角、5分、2分、1分6种辅币,其中100元、50元、10元、5元四种大面额钞票委托苏联代印,1元主币和6种辅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的印刷厂印制。但在仔细分析国内外环境后,1952年10月27日陈云提出了改变原定钞票种类的意见。他指出,“鉴于台湾尚未收复,港澳与我国陆地相连,美蒋不断利用空投与经由港澳走私向我国境内散播假票,以破坏我人民币信用,同时台敌在美国援助下,可以在技术上把假票印成与真票完全近似,老百姓不可能区别真伪,单靠少数银行干部用显微镜来观察票子真假,是不能阻止假票流行的……我们发行的票子面额越大,则空投与私运入口同一体积与重量的假票其金额数目也就越大。为减少假票的影响与损失……拟在新币发行时暂不发行五元以上大票,但只发一元券又嫌太小,故拟增发三元券一种以资调剂”,他提议电告苏联取消代印十元、五十元、一百元三种新币,另请代印三元券三十亿元。此后,国内中国人民银行的印刷厂也增加了二元券的钞票种类。
     陈云还特别关注发行新的金属辅币问题。他认为,以金属作辅币,从长远打算,较纸币经济且便利,但在当时的条件下他对以硬币作较大的辅币如五角辅币则持谨慎态度。他深谙金属货币流通中劣币驱逐良币的“格雷欣法则”,指出“如硬币本身价值较高,而遇市场缺乏此种金属时,有被不法商人收集熔化而造成辅币不足的危险。如硬币本身价值过低,则又容易造假(假造硬币比假造纸币容易)”,主张发行新币基本上全部以纸币作辅币,但“可用适当金属先铸造成一部分一分、五分辅币同时流通”。
     欲使新币在短时间内完全取代市场上流通的旧币,所需新钞是十分巨大的。为保证新币发行的顺利进行,陈云仔细估算需要的人民币新钞数量及主辅币比例。1953年11月陈云在给中共中央关于发行新币的报告中指出,1954年底预计新币印制数量按券别分可有5元券25亿元,3元券30亿元,2元券5亿元,1元券16.5亿元,6种辅币6.895亿元,共计83.3  95亿元,除5元券25亿元拟暂不发行外,1954年底实有可用新币58.395亿元,而“根据近三年来的经验,备作调拨之用的库存现钞,经常约需十亿元(以新币计算,下同)……至1953年底发行总额可达三十五亿六千万”,“除上述两数外,尚有十二亿八千万元,可供一九五四年增加发行之用……新币准备已足用”。中共中央赞同陈云对于新币供需数量的分析,在发行新币的指示中明确指出“新币总的准备数量是充足的”。
     陈云还非常关注辅币的准备工作。他认为,如果市场流通的辅币出现不足,将直接影响零售物价,将对经济运行产生影响。他极其细致地研究了1953年6月市场流通的辅币数量,并与已准备的人民币新币数量、券种进行比较,指出:二角券以下的其他五种新券,比旧币2000元以下的券种增加了34%,因为旧币5000元券相当一部分代行10000元券主币的职能,新币发行后五角券将专行辅币职能,新五角券可以比流通中的旧币5000元券数量少一些,这样,新币辅币准备的总数就可比旧辅币流通的数量少些,即使发行五角券准备不足,赶印也容易。陈云认为,“准备的辅币数量是可以供应新币发行时市场流通需要的”,但他又充分考虑“辅币腿短,自流调剂的可能性小,何处需要辅币,估计不会正确,故于分配辅币时,难免有些地区感觉不够”,提议新币发行后可将新旧币同时流通的时间定的长一些,先集中力量收回万元券和五千元券,有步骤地逐渐收回千元券以下的旧币,而且如果发现某些地区辅币不足时,旧辅币可以少收回一些,已收回的旧辅币必要时可以再发出一部分,“一面看情况,一面调剂,一面继续印刷补充,这样比较稳妥些”。
     中共中央采纳了陈云的建议,指示发行新币时,辅币“有可能部分地区发行有余,部分地区又发现不够流通……故应组织力量,先集中收回一万元、五万元两种旧币,至于五千元及五千元以下各种旧币,需要在新的辅币发行后,根据情况,进行调剂,以适应各地区流通的需要。故暂不规定兑换期限,让新旧币同时流通一个时期,然后分别票面种类,先后公布停止流通时间。”
         三、人民币新币的顺利发行
     1955年2月21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颁发《关于发行新的人民币和收回现行的人民币的命令》,责成中国人民银行从1955年3月1日起发行新的人民币,收回当时流通的人民币(旧币),新人民币是中国经济生活中一切货币支付、债权债务、交易计算、契约合同、单据凭证、帐簿记载以及国际清算的唯一计算和计价单位。
     在陈云指导下,有关部门对发行新币作了周密的部署。首先,舆论先行,全国各地宣传机构从1955年2月21日起广泛宣传发行新币的政策和意义,逐渐打消了部分群众“怕露富”、“怕人民政府摸自己财产底细”的各种顾虑,为新币发行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心理氛围。其次,广设新旧币兑换站及流动兑换小组,并委托国营企业、供销社、信用合作社兑换旧钞,全国设立的兑换机构达到了7.3万多处,保证了新旧币兑换的有序进行。其三,因地制宜地组织群众兑换,如工厂、机关、学校、团体等单位,由各单位将旧钞集中起来,按预约时间到银行兑换,在农村实行分片、定点、定时通知兑换,银行、贸易部门等机构则派出流动组,登门兑换。
     新人民币的发行十分顺利。在新币发行的最初10天内,收回的旧币即达市场货币流通总量的80%。到6月10日全国已收回旧币341233亿元(旧币单位),占市场旧币流通总量347996亿元的98.06%,约合新币34.8亿元,这与陈云估算的需要收回的旧币数量十分接近,而新币已备好58.395亿元,保证了可投入经济运行的新币游刃有余。
     新旧币等价兑换、无差别兑换的政策,产生了人心安定,物价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对发行新币疑虑最大的是资产阶级,他们担心中国也实行苏联等国家的货币改革政策,在新旧币有差别兑换中利益受损。“资产阶级原来都估计发行新币时会实行差别兑换办法,听了各阶级一律无差别兑换后说:‘心里落下一块大石头’”。由于曾受国民党统治时期币制改革之苦,不少群众在国务院颁发《关于发行新的人币和收回现行的人民币的命令》后,怕钞票不值钱,怕物价上涨,怕露富,怕兑换拥挤,怕兑换时要储蓄、买公债、扣贷款等等,部分地区出现了抢购物资和黄金的现象。抢购者多为妇女、老人、农民,抢购物品多为呢绒、毛线、布匹、床单、针织品、金银手饰。百货公司二月中旬每天销售额为1431.9万元,二月下旬增至1927万元,增幅达34.6%,花纱布公司二月中旬每天销售额为1242.4万元,二月下旬增至2410.6万元,增幅达94%。北京、天津、广州、重庆、西安、上海六大城市的黄金交易,1954年12月平均每天买入943两,卖出109两,而从1955年2月21日到三月十八日平均每天买入729两(减少22.7%),卖出344两(增加216.7%)。随着人民币新币的发行,群众眼见一元新币能买到一万元旧币所能买到的东西,到三月上旬抢购物资的现象已基本平息。
     1955年6月10日人民币新旧币的兑换工作基本结束。中国能在短短100天内风平浪静地实现了大幅提高单位货币的价值量,完成新币对旧币的替代,彻底消除通货膨胀的残迹,货币制度面貌一新,在当时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人民币新币的成功发行,从一个侧面折射出陈云同志“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交换、比较、反复”的光辉思想,反映了陈云同志在财经领导工作上的卓越才能。
                                   (原载《中共党史研究资料》200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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