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长洪谈如何全面认识“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经济研究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解读专题”之二
2013年11月24日,《经济日报》发表记者顾阳的文章《建立全方位开放新格局——访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裴长洪》,内容如下: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必须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以开放促改革。
如何全面认识“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如何加快推进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建立与完善,未来将面临怎样的机遇和挑战?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裴长洪。
开放型经济步入新阶段
发展开放型经济,必须充分参与到国际分工中去,同时发挥出本国经济的比较优势。过去,我们的开放主要表现为货物贸易,其实质是一种边境开放,即打开边境让渡关税使商品和要素流动,但服务业的开放更多的是境内开放,简单说就是管辖国内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必须要与国际接轨
记者:《决定》中有关“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论述,引起了海内外各界的广泛关注。如何全面系统地认识“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这一新提法?
裴长洪:要全面系统地认识“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不妨先来梳理下改革开放35年来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的3个阶段:
起步阶段。从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到十三大继续巩固和发展已初步形成的“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发区——内地”的开放格局,对外开放区域逐步实现由点到面的覆盖。
拓展阶段。十四大提出“对外开放的地域要扩大,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开放的格局”,十五大要求“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发展开放型经济”,十六大启动“走出去”战略,鼓励和支持有比较优势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对外投资,十七大明确提出“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完善阶段。十八大指出“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必须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完善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决定》提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总体上是对十八大提出“开放型经济体系”的具体化,同时增添了新的内容。我认为,从体制层面看,上海自贸区的建设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最大亮点和集中体现。
上海自贸区建设首先是服务业的对外开放。过去,开放主要表现为货物贸易,其实质是一种边境开放,即打开边境让渡关税使商品和要素流动,但服务业的开放更多的是境内开放,简单说就是管辖国内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必须要与国际接轨。从这个意义上看,从边境开放扩展到境内开放,是这轮开放的一个最主要特点。对外开放已经进入了一个新阶段,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环境,我们必须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以开放促改革,把改革的攻坚领域与开放的重要环节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开放型经济的水平和质量,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的新机制。
更广泛参与全球经济治理
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意味着要从局部开放过渡到全面开放,意味着从积极“引进来”到主动“走出去”。目前我国有5000多亿美元的海外投资存量,不开放我们就无法拥有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资格,更不用说话语权了。从这个意义上看,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我们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必要一步
记者: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意义体现在哪里?它将会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什么新变化?
裴长洪: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意味着要从局部开放过渡到全面开放,意味着从积极“引进来”到主动“走出去”,力争实现更高层次、更多维度、更多联动的开放格局。
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意义,首先体现在“以开放促改革”这个新时期我国对外开放的新目标上。
作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试验窗口,“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上海自贸区被寄予厚望。《决定》明确指出,“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这意味着,未来将有更多的国内自贸区获批,并服务深化改革的大局。
其二,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可以使要素在全球范围内有序自由地流动,实现资源高效配置,促进市场的深度融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开放了很多领域,但大多是货物贸易领域,而以银行、保险、基础电信等为代表的服务业,未能得到充分有效开放,制约了改革的深入推进,影响了统一开放市场体系的成熟。《决定》特别指出要“放宽投资准入”,而非以往所指的仅仅“放宽外资准入”,一字之差却意味着内外资将真正实现一视同仁。
第三,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际上也是一种自我“保护”,此举将让中国在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上拥有更多话语权。
开放并不意味着不保护,我们对外资开放,实际上也是给对方提出了对等的开放要求,比如我们“走出去”,也要求对方提供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等。目前我国有5000多亿美元的海外投资存量,不开放我们就无法拥有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资格,更不用说话语权了。从这个意义上看,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我们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必要一步。
从体制层面提供强大保障
实现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目标,要把上海自贸区的试验搞好,做好中美投资协定谈判,并转变政府职能,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技术手段,从体制层面提供强大的保障,对于阻碍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订,并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稳定
记者: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目标已经确定,实现这一目标的路径是什么?我们该如何应对新的机遇和挑战?
裴长洪:首先,要把上海自贸区的试验搞好。建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是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在此基础上,再选择建立若干个自由贸易园(港)区,有利于从点到面形成体系。从长远看,中国的自贸区战略是面向经济纵深发展,重新打造在全球经济中价值链定位的一个突破口。
第二,就是要做好中美投资协定谈判。《决定》指出,要“加快同有关国家和地区商签投资协定”,实际上第十轮中美投资协定谈判已经开始,欧洲也提出要与中国商谈投资协定,这些都涉及全球规则的制定。在此过程中,我们既要承诺对外开放,也要留有一定余地,使开放与改革更协调。
第三是转变政府职能,这也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最关键的环节。学习新规则,探索新规则的建立,同时不断加快管理方式的改变,这本身就是一篇大文章。
当前有一种误读,认为自贸区一定会享有很多优惠政策,不少地方在申办自贸区上的积极性也很高。事实上,自贸区本身并没有所谓的政策优惠,它的实质就是一种改革。政府首先应该学习、掌握好与国际接轨的经济新规则,这是转变职能的前提。
第四,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技术手段。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必须建立健全适合开放型经济发展、参与国际分工与竞争的组织机构和法律法规,涵盖组织体制、程序体制、管理体制以及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等诸多方面。
一个规范的市场经济体系,必须减少政策性调控,强化制度性调控。这就要求从体制层面提供强大的保障,对于阻碍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订,并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稳定。
原文见:《经济日报》2013年11月24日第4版
关键词: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 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改革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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