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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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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界为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献言

http://www.newdu.com 2018/3/15 社科院经济研究所 佚名 参加讨论

                            经济走势跟踪
                   The  Pursuit  of  Economic  Trends
           2010年第71期(总第1090期)2010年9月8日(星期三)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国内外经济动态》课题组
    经济热点分析
    理性看待中国的宏观税负
     财政收入缺了不行,但并不是越多越好。政府支出的目的是为了履行其事权,而政府事权又需要来自公民——纳税人的授权。按部分专家的解释,中国的宏观税负总体低于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而美国的《福布斯》杂志,自2000年推出“税收负担痛苦指数排行榜”以来,中国在全球52个国家及地区中的“名次”就一路上扬,现在已位居第二。2010年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同比增长27.6%,远高于GDP增速,引起社会关注。不过,财政部人士日前指出,上半年财政收入增长较快是由于经济较快增长带动税收增长,目前我国宏观税负仍偏低。因此人们一直有两个疑问:财政收入为何超过GDP增长?宏观税负水平到底是高还是低?
    对目前我国宏观税负的基本判断
     2010 年8月24日中广网: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对于我国连续多年财政收入增长的事实,不能就此认为税负居高不下。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宏观税负曾经达到 30%的水平,之后一段时间一路下滑到10.3%。经过这样一个过程,放水养鱼。它内在就产生了一个后来的反向调整,需要解决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过低的问题,而经济发展也有了这个条件,所以到现在10.3%的地位一路上升到20%左右。如果我们要做一个横向比较,也是要比其他国家低很多的。财政部的数据是,我们政府所有的收入应该是占到30%上下。发达国家要到40%以上,我国明显低于他们;发展中国家占35%左右,我们也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
     2010 年8月24日《燕赵都市报》:廖保平指出,世界银行曾对不同国家收入水平的类型提出过一个划分标准:人均GDP低于785美元的国家为低收入国家,宏观税负的平均值一般为13.07%;人均GDP在786—3125美元的国家为中下等收入国家,宏观税负平均值一般为18.59%;人均GDP为3126— 9655美元的国家为中上等收入国家,宏观税负平均值一般为21.59%;人均GDP大于9656的国家为高收入国家,宏观税负平均值为28.90%。按这个标准衡量,我国目前仍属于中低收入国家,人均GDP远远落后于其他国家,宏观税负指标已超过28.90%的平均值,达到高收入国家税负水平。这就是民众对国家公布结论感到极不吻合,也与著名刊物《福布斯》公布的“税负痛苦指数”排行中,中国名列前茅的重要原因。
    从不同角度分析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
     1.政府收入水平与宏观税负
     2010 年7月30日《中国税务报》: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系主任安体富教授谈到,衡量宏观税负水平的高低,国际上通常使用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来反映。但在我国国内研究中则形成了三个口径的宏观税负指标:小口径——税收占GDP比重;中口径——财政收入(预算内收入)占GDP比重;大口径——政府收入占GDP比重。之所以要设立宏观税负这一指标,是为了衡量政府支配财力的多少和国民的负担水平。在大多数国家,政府收入的绝大部分或大部分来自于税收,因此税收占GDP的比重大体能反映政府支配财力的水平。我国则不然,政府收入除了包括财政收入即预算内收入(人称“第一财政”),还包括预算外收入(人称“第二财政”),制度外收入(人称“第三财政”),土地出让金收入(人称“第四财政”)等。这就是说,在我国,税收占GDP的比重不能反映政府支配财力水平和国民负担水平。
     近些年来,我国政府非常重视税外收费的改革问题,也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直到目前为止,非税收入仍占相当大的比重。根据政府预决算报告,2009年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20.4%,政府性基金收入占比为5.6%,社保基金收入占比约为5%,以上合计为 31%。如果再加上住房公积金收入,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收入,以及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和地方的其他收费,估计这一比重不会低于35%。2009年我国税收占GDP的比重为17.7%,约占政府收入的51%。可见,在我国的特定条件下,单用宏观税负(税收占GDP比重)指标来衡量国民的负担水平是没有多大意义的,或者说是大打折扣的。
     2.衡量宏观税负的高低,应与哪些国家比,如何比?
     2010年9月3日《中国产经新闻》:中央财经大学财税研究所所长曾康华指出,我们不能与工业化国家比,在西方发达国家,他们有非常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财政制度,而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相应的财政体制和社会保障制度很不完善。当然财政承担的职责更大,其财政收入要求更多。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院教授时红秀介绍,衡量宏观税负水平的高低,国际上有一个公认的标准,发达国家的合理水平为30%,而发展中国家为22%,前者比后者高出8个百分点。
     2010年7 月30日《中国税务报》:安体富教授认为,有研究者在进行宏观税负(税收占GDP比重)的国际比较时,选取了部分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在选取的部分发达国家中,高税负大都集中在北欧,北欧国家属于“福利国家”,不具有可比性,由此拉高的发达国家的平均宏观税负值也不具有可比性。其他发达国家中,美国为21.3%,德国为23.2%,日本为17.6%,韩国为15.7%(2005年)。日本和韩国同为亚洲的两个发达国家,又与我国近邻,但都低于我国目前的宏观税负,我国2009年税收占GDP比重为17.7%,2007年为18.3%。而与美国相比,我国仅低3个百分点,已相当接近。
     关于发展中国家的宏观税负,也有一个选哪些国家的问题。目前全世界有170多个发展中国家,按人均GDP计算和衡量,大多数属于低收入国家,其宏观税负大多在15%左右,有的甚至还不到10%。有研究者在选择发展中国家进行宏观税负研究时,所选择的国家多数都是宏观税负排名相当靠前的国家,这些国家的特点:一是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比较高,二是原为集权型国家,因而他们的宏观税负(不含社保交款)相对也比较高。例如,俄罗斯为26.5%(2006年),匈牙利为 24.6%(2005年),保加利亚为24.1%(2005年),波兰为21.5%(2006年),捷克为19.8%(2006年)。而与我国相邻的几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宏观税负(不含社保交款),要么同我国相当,要么低于我国。例如,马来西亚(2003年)和泰国(2006年)为18.5%,印度为 14.3%(2002年),印尼为12.3%(2004年)等。总之,进行宏观税负的国际比较时,有一个国家选择和有无可比性的问题。
     3.从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看税负
     2010 年7月30日《中国税务报》:安体富教授谈到,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是指国民收入分配中政府、企业和居民三者之间的比例关系,它是涉及改善民生、拉动消费、启动内需的一个根本性问题,是制定收入分配政策的基础和前提。当前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存在“向政府和企业倾斜”,居民分配比率呈下降趋势的特征。自 1996年-2007年间,政府最终分配比率一直处于上升趋势,由1996年的17.1%提高到2007年的24.1%。企业也一直处于上升趋势,由 1996年的13.6%提高到2007年的18.4%。居民一直处于显著下降趋势,由1996年的69.3%下降到2007年的57.5%。我国居民收入份额偏低的原因:一是在初次分配中,企业利润侵蚀了工资;二是这些年来政府收入、特别是税收快速增长挤占了居民分配份额。2001年-2005年政府财政收入逐年高速增长,年均增速为18.7%,是1978年以来财政增收速度最快的时期,而同期居民总收入的年均增速则保持着9.7%的平稳增长。政府组织收入的速度远远超过同期经济产出的增速和居民收入的增速。这种分配态势必然对扩大居民消费存在着负面影响。
     4.从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角度看税负
     2010 年9月3日《中国产经新闻》: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院教授时红秀强调,在事关税负水平问题的判断上,不仅仅要根据企业和居民所缴纳的税收额度,更为重要的是还要衡量政府部门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也就是居民所能享受到的福利水平。比如丹麦宏观税负为49.8%,这相当于人民劳动的一半成果都给了政府,但丹麦人民同时也享受着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但我国居民在就业、入学、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支出却占据其收入的很大一部分。只有把政府的财政收入和其在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加起来全面衡量,这样得到的结论才能更全面,否则就会有失偏颇。
     2010年7月30日《中国税务报》:安体富教授认为,如果政府能为纳税人提供充足且高质量的公共产品和服务,那么即使政府征收较高的税收,纳税人仍然可能不会感到税负重。近几年我国房价暴涨,“买房难” 的问题,引起民众极大关切,而政府承建保障性住房,是实现“居者有其屋”的重要政策措施,但我国政府在这方面的投入严重不足。2006年,全国财政用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总共不到40亿元,享受廉租房政策的居民只占总户数的0.5%,而发达国家一般是10%左右。2009年中央财政用于保障性住房的支出 550.56亿元,仅占当年本级财政支出的0.4%,而发达国家的这个比例一般是1%-3%。世界大多数国家的社会福利支出在其政府财政支出中占据相当大比例,而我国的社会福利性支出(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占财政支出的比例,2006年为25.9%,2009年为28.8%。由此可以看出,尽管这几年我国民生方面的支出在不断增长,但与国外相比,仍存在巨大差距。正是这种政府提供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与宏观税负水平的不对称,才使得纳税人产生税收负担偏重的感觉。
    对于我国宏观税负现状的不同观点
     1.主张宏观税负偏低的观点
     2010 年8月23日《人民日报》:贾康指出,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统计口径,政府财政收入包括税收、社会保障缴款、赠与和其他收入。按此统计范围,我国政府除纳入一般预算管理、可以统筹安排用于民生支出、提供一般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公共财政收入外,还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从总体上看,我国宏观税负低于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IMF出版的《政府财政统计年鉴》(2008)对2007年全部有数据的53个国家的宏观税负进行了计算。这53个国家宏观税负平均为39.9%,其中24个工业化国家的平均水平为45.3%,29个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为35.5%。按这一口径计算,2007年至2009年,我国宏观税负分别为24%、24.7%和25.4%,不仅远低于工业化国家平均水平,而且也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
     从可用财力上看,我国可用于统筹安排的公共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明显偏低。在现行管理体制下,除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外,我国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等也都具有特定用途,实行专款专用,只有公共财政收入可以统筹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公共支出。2007年我国公共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19.3%,2008年为19.5%,2009年为20.1%,明显低于国外平均水平。
     从人均指标上看,我国人均财政收入与国外相比差距更大。2009年我国人均公共财政收入5130元,按当年汇率折算仅为751美元,大大低于美国、日本、德国、法国、意大利、英国等主要发达国家13000美元以上的水平。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所长高培勇说,“减税”是近年来税收改革和政策调整的主基调,国家除了适当扩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调整个别矿产品的资源税政策之外,基本上没有出台增税政策。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农民每年减轻负担1000多亿元;2008年以来,特别是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结合改革和优化税制,实施了结构性减税政策,大幅减轻了企业和居民负担,促进了企业扩大投资,拉动了居民消费。仅2009年,就减轻了企业和居民负担约5000亿元,力度之大是前所未有的。近年来,我国政府财政支出一直在向民生领域倾斜。2009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支出合计7253.1亿元,增长 21.8%;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和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等方面的民生支出合计7422.56亿元,增长31.7%。如果包括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方面涉及民生的支出,中央财政实际用于民生的投入还要更大一些。今年上半年,全国财政支出用于教育、社保和就业、医疗卫生等民生方面的支出,增幅均高于同期GDP的增幅。
     2.主张宏观税负偏高的观点
     2010年8月24日《第一财经》:徐以升认为,其一,根据OECD对政府收入的定义标准,一个更完整的政府收入框架“大财政”,包括“狭义税收收入+预算内非税收入+预算外收入+社保基金收入+土地出让收入”。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郑新业所做的一项研究,在OECD标准“大财政”口径之下,我国税负2000年就达到 22.43%,2005年增长到32.32%,2006年为34.8%。在2006年,美国这一比例仅为28%,OECD国家平均水平为30.5%。我国宏观税负水平已经大幅高出。即便是不考虑土地出让收入,2007年中国宏观税负水平也达到了27.2%。这两种计算方法,都大幅高出2007年仅为24% 的数据。不过这一水平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因为很多人士过去一直用狭义口径来衡量税负,这一口径在2006年大约只有18%。
     其二,我国税收的收入结构迥异。在税收收入中,我国税收中的商品和劳务税比例超过50%,要远高于美国的18.3%,以及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32.3%。而我国社保收入、个人所得税、财产税等则大幅趋低。中国财产税(5.1%)大大低于美国(13.4%),当然,美国的财产税是高于OECD平均水平的(低于 10%)。
     其三,不能只看收入,还要看支出。我国政府支出的大头是政府投资、行政开支等。而社会保障支出、医疗卫生支出、教育支出近年的平均水平分别为17.3%、8.6%、2.9%,累计不足30%。
     其四,我国政府收入已连续多年快速增长。从1998年到2007年,我国“大财政”框架下的宏观税负水平从16.3%提高到了27.2%,相比于GDP增长,可以说这10年的政府收入增长非常迅速。以美国来看,美国的宏观税负从1975年的25.6%,上升到2007年的28.3%,32年间只上升了 2.7个百分点。而中国短短10年时间的上涨速度是惊人的。中国这种短期来看不可逆转的快速增长,将导致无论哪种计算方法得出的宏观税负水平,都将很快超出更多发达国家。
     2010年8月24日《凤凰网财经》:谭浩俊文章指出,相关专家关于宏观实际税负偏低的观点,不仅偷换了论题,故意缩小了税收负担的概念,而且回避了财政收入使用的效益和水平,忽视了“吃饭财政”的问题。如果把可以称之为企业负担的所有数据都列出来,把财政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都公布出来,专家们就不可能再认为我国的税负偏低了。
     2010年8月30日《经济观察网》:一位税务系统人士从个人税负角度认为,中国实际个人所得税税负可以说比较高。5%到40%的税率本身就不低,何况中国人在教育、疾病、赡养和住房等方面的支出并不从税前扣除,这些生活支出都在交税。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税基高,一些差旅补贴和交通补助都要算收入交税。另一位税务系统人士则认为企业的税负偏高,尤其税收征缴力度比较大的地区。他们曾经测算,一个生产型企业的税收占其利润的30%到40%。但很多企业认为税要多于利润。如格力电器1996年上市以来,缴税123亿,利润99亿。
    影响我国宏观税负水平发展趋势的几个因素
     2010年7月30日《中国税务报》:安体富教授的观点如下:
     第一,经济发展的水平和速度。这是影响宏观税负水平高低的决定性因素。因为经济发展水平愈高,社会产品和财富就愈丰富,人均GDP和人均收入就愈高,这样税基就更宽广,同时整个经济对税收的承受能力就更强。从横向比较看,经济发达国家的宏观税负水平,一般都高于发展中国家;从纵向比较看,一个国家在其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宏观税负水平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这也主要是由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另外,经济发展速度的快慢对宏观税负高低的影响,表现为GDP增长速度与税收增长速度之间的对比关系,这可用税收弹性系数来表示。经济快速增长和繁荣时期,税收的增长速度会高于GDP的增长速度,即税收弹性系数大于1。相反,当经济增长缓慢或下滑时,受上述原因的作用,税收的增长速度会低于GDP的增长速度,即税收弹性系数小于1,从而使税收占GDP的比重下降。考虑到我国经济尚处在现代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在正常条件下,经济还会持续快速增长10年-20年,不过增速会有所减缓,税收弹性系数可能降为1.2左右。据此推算,税收占GDP的比重年均增长0.3个-0.4个百分点,由现在的17.7%,上升到5年-10年后的20%-23%(不包含社保交款),可能是比较合适的。
     第二,财政职能的转变和民生财政的构建。目前我国具备了使财政支出结构向民生倾斜的条件。第一,财政收入快速增长,政府财力大大增强。第二,减少行政管理支出,降低其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有很大潜力。第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完善,一些准公共产品和服务,应尽可能吸收民营资本投入,减少政府支出。第四,即使一些纯公共产品和服务,也不一定全由政府提供,第三部门,即非营利性组织的社会组织、民间团体和协会等也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当然,财政支出中用于民生方面支出的增加,会推动宏观税负的提高。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存在覆盖面窄和保障水平低的问题,政府正在加快和加大社会保障改革的力度,假定未来5年-10年将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平均每年提高0.2个百分点,那么,该比重将会达到6%-7%。
     第三,正确处理税收与非税收入之间的关系。将非税收入占GDP的比重控制在4%-5%,可能比较适宜。
     综上分析,未来5年-10年,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税收+社保交款+非税收入),可能会在30%-35%之间运行,但应尽可能控制在33%以内,因为这意味着当年GDP的1/3纳入到了政府分配的范围。
    比税负,更要比福利
     2010 年8月24日《羊城晚报》:国人之所以税负感觉那么痛苦,关键在于民众在直接税外还要交许多间接税;直接和间接的纳税之外,更要承担许许多多的收费。税可能确实不重,可费却几乎无处不在。按理说,纳税即是对公共服务的付费,公众纳税之后应能享受到许多相应的免费服务,可现实中我们却遭遇太多的付费公共服务了。中国的收费公路世界第一,大学收费居世界前列,纳税之外又收费,这无异于是对公众的重复征税。评价一个国家国民的税负水平,不仅仅要看他付了多少钱,更要看他享受到了多少服务和福利,通过“纳了多少税”和“享受到多少相应的福利”来综合评价其税负水平。一个国家的人,他们虽然付出了较高的税,却同样享受到了国家提供的较多的公共服务和福利,这样一比较,税负痛苦的感觉就不那么高。反之,他们纳的税虽然比发达国家的国民低,但如果他们享受到的福利和服务水平非常低:公路要收费,医疗高收费,大学高收费,社会保障程度很低……税是纳了,却没有享受到相应的福利水平,自然税负痛苦的感觉就高了。税负感觉还与享受到的纳税人权利相关,虽然纳了较少的税,可如果感觉纳税人权利缺失——既无法监督官员怎么花钱,也无法监管每一分纳税的流向。那么,税负痛苦的感觉也进一步加重了。
    税收急增牵绊宏观经济向好脚步
     2010年8月9日《中国产经新闻报》:中国社科院金融所货币理论与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杨涛的观点非常鲜明,税收的过快增长会产生负面因素。一方面,这意味着过多的资源集中到政府手中,宏观税负过高,企业税费负担过重;另一方面,与税收的高增长相比,政府投资性支出增长快,而服务性支出的增长比较慢。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陈玉宇就直言,在经济复苏向好的过程中,税收增长太快,不是好事,政府控制了过多的资源,但其配置却并不一定有效。尤其是财政收入迅速增长,而财政支出结构并无大的调整,实在是件糟糕的事情。评论家叶祝颐也指出,民生福利应与税收同步增长。税收增长过快意味着纳税人经济负担的增加。特别是房地产营业税与个人所得税快速增长体现的正是公众税负的过快增加。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则认为,上半年税收的高增长是在没有增加新的征税措施的情形下取得的增长,是基于既有征税体制的增长,应该说很大部分是恢复性的增长。
    税收政策为何屡屡被质疑?
     2010年8月23日《荆楚网》:李宁文章认为,人们感觉税负沉重的原因,一是政府财政体制的不健全、支出的不透明导致。在财政大幅增长的同时,直接涉及人民利益的支出也在增长,但是,支出的这一部分,一方面由于国人预算意识的原因,很大一部分人是不知道、看不懂,另外一方面,这些支出是不是真正落实到对象身上,支出的效果怎么样?支出过程中是否有贪污、挪用等现象,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是一个问号?其实,人民对于这一问号,不仅打在支出的合法合理畅通上面?也打在高速增长的税收收入上面。二是源于人民的收入增幅缓慢。尽管中国目前经济规模超过日本达到世界第二的水平,但是人均收入水平远远落后于世界上其他国家,仅是日本的十分之一。另外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达到4.7,超过警戒线水平,发展不平衡现状、贫富差距越来越多,而且贫困人口还有2亿多,另外白领阶层并不壮大,很大一部分人的富裕并不是巩固的,而是脆弱的,在这样一种背景下,人民对于自己收入的增长是非常渴望和重视的,并不希望自己的收入被国家大幅征收。三是针对个人的税收改革并没有大幅推进。这几年,国家在税制方面的改革,围绕的国家经济发展而进行,并没有从国民收入入手进行,比如对于人民呼吁已久的个税改革,总是千呼万唤不出来,另外呼吁征收的房产税等税种,也是针对个人增加税收负担的。由此,给人造成的感觉是国家努力在向个人征税,并没有减税。在个税改革推进不力的情况下,2009年个税的6300多亿元的收入中,工资、薪金项目占了40%以上,使得人民对于税收调节收入差距方面的功能认同大打折扣。
     2010年8月31日《廉政瞭望》杂志:只有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能够完全向社会公众完全彻底地公开“三公支出”是多少,广大纳税人的相关知情权、监督权才能得以保障和履行,也才能促使和保证国民“税负痛苦指数”与其“幸福指数”相对称。只有二者相对称,国民的“税收痛感”才会被其“福利乐感”抚平、抵消。在这种情形下,争论税负高低也就失去了意义。
    理论界为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献言
     2010 年8月30日《经济参考报》,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经济学家周天勇教授指出,财税体制改革是第二次改革的重点。在政府收入体制改革方面,首先,要万费归税,现在的用收费罚款养政府及行政性事业机构,要改革为财政拨款供养,应当形成完整的国家财政收入体系。调整和改革税收来源结构;政府支出方面的改革,首先,要财政体制改革与编制体制改革联动,形成财政与编制双控制度,其次,按照现代财政预算体制,一般性预算与建设项目预算相分离,再次,将目前养人和建设特征较为明显的财政,转变为公共服务型财政;中央与地方的财税关系,既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涉及国家治理结构及中央与地方利益分配的政治问题,首先,应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务和支出范围,其次,改革税制,划分各自的收入范围,再次,改革和规范县市级政府的房地产税收,第四,允许地方政府发债并科学控制,第五,减少政府层级。第六,建立科学、公正和公开的转移支付。总之,中央、省和县市财政分配结构应逐步形成两头大、中间小的分配格局,即巩固和维护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保持在50%-55%左右;扩大和提高县乡财政收入比重,上升到30%—35%左右;调控和压缩省财政收入比重,控制在10%-20%范围。建设一个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财政税收体制。首先是人大和政协体制改革与财政体制改革联动,其次,立法规定政府财政收入和支出的两个比例,再次,中央财政一级预算编制和执行分开,第四,改革预算编制和审批时间,第五,国家审计体制应向人大领导过渡。
     2010年8月9日《中国产经新闻报》: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杨涛表示,虽然税收体制存在种种弊端,但其本质仍是公平的手段。当前更要着手去做的是减少政府的非税收入,例如土地出让金的获得。与此同时,适当降低税收增速是必要的。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则认为,目前还不是改变的最佳时机。他指出,目前大的龙头企业资金是相对充裕的,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是需要单独解决的,例如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机制,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的力度。
     2010 年8月12日《搜狐财经》: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冯兴元认为,按照国际经验,参照现有的技术和制度选择集,我国只需要保留一套税务班子。即国税、地税系统需要合二为一。按照我国当前的中央与地方政府博弈规律,中央政府对1994年之前由地方政府负责税收征管的方式并不满意,因此合并后的税务局主要需要向中央政府负责,其中可以设立一些部门专门负责地方税的征收,这些部门也同时对地方政府负责。合并之后估计可以释放至少1/3的现有税务系统财政供养人员,腾出至少1/3的楼堂馆所。这是一笔本可以节约、但正在浪费的巨额财富。
     2010年8月28日《经济观察报》:应着手完善税制,比如说对个人所得税实行抵扣更合理的综合税制;想办法提高财政的公共性,各政府部门多控制一下自己花钱的冲动,把更多的钱花在纳税人身上;把财政的账本弄得更加好懂,每一分钱都让纳税人看个清清楚楚。
     2010 年7月30日《中国税务报》:安体富指出,目前我国政府收入中,非税收入所占比重仍过大,应通过调整和规范,大大压缩非税收入比重,可以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一是将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改为征税。二是减少土地出让金收入,政府能卖的土地会愈来愈少,这部分收入也会逐步减少,另外,通过开征保有环节的房地产税可以使地方政府有稳定增长的收入来源。三是目前的政府基金收入,项目过多,规模过大。今后,有些项目应该取消,少量需要保留的项目,规模也应压缩。四是属于制度外的收费,应该一律取缔。今后预算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应该实行“全口径预算”,即一切政府收入都应纳入预算内管理。还应在国有企业普遍实行资本收益上缴,并提高上缴比例。由此,利润上缴将会成为推动非税收入增长的因素。让国家的“账本”更透明,让社会公众更好地参与监督,确保财政资金花到实处、花出效益。
     2010年8月31日《中国商报》:叶祝颐指出,税收的功能就是调节社会成员收入二次分配,税收政策具有天然的公平特质。如果有关部门在加强税收征管,做征税加法,取得财政收入佳绩的同时,顺应民意,落实一些减税措施,帮助中小企业涨工资。提高个税起征点,实现税收加减法同步运算。不仅有利于促进堵漏增收,也有利于减轻低收入者的税负。适当放缓税收增加的速度,增加民众福利分配份额,提高民众生活质量,或许更具说服力。
     2010 年8月23日《人民日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一个时期,各级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增加对“三农”、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支出,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经费规模。同时,要以加强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财政管理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财政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稳步推进预算公开。
                                                                                                                                     (完)
    (整理:叶红;责任编辑:王砚峰)
    2010年第71期(总第1090期)  2010年9月8日(星期三)
    地址:北京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    E-mail:tsg-jjs@cas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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