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动态》2011年第6期
——2011年度约翰·贝茨·克拉克奖得主学术贡献评介
内容提要:2011年度克拉克奖得主乔纳森·莱文主要从事产业组织理论与微观经济学研究,并在拍卖理论、契约与组织理论、研究不完全竞争市场的实证方法、信贷与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等领域做出了杰出贡献。本文从这四个领域对莱文的一系列重要学术论文做简短的介绍与评价,并梳理了他在这些领域的经济思想与突出的学术贡献。
关键词:克拉克奖 乔纳森·莱文 产业组织理论 微观经济学
2011年4月15日,美国经济学联合会宣布,斯坦福大学经济系经济学教授乔纳森·莱文(Jonathan Levin)荣获本年度约翰·贝茨·克拉克奖。莱文现年38岁,1994年获斯坦福大学英语与数学双学士学位,1996年获牛津大经济学硕士学位,1999年获麻省理工学院经济学博士学位。2000年作为助理教授加盟斯坦福大学经济系,2005年晋升副教授,2008年晋升教授。莱文是斯坦福大学经济政策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和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NBER)研究员。2011年秋,他将担任为期三年的斯坦福大学经济学系主任。
莱文是产业组织理论与微观经济学领域的代表人物,他的研究使高深理论、实证方法与应用价值浑然一体。莱文主要从事产业组织理论与微观经济学的前沿研究,在拍卖理论、契约与组织理论、研究不完全竞争市场的实证方法、信贷与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等领域做出了卓越贡献。他的研究方法很宽广,经常将一系列高深的、密切相关的经济理论和严谨的实证分析有机结合起来。本文将从以上四个领域介绍与评价莱文的学术贡献。
一、拍卖理论
拍卖是最古老与流行的价格形成机制之一。从拍卖实践来看,不同的拍卖规则会给卖者带来不同的收益。拍卖理论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卖者如何通过有效的机制设计来实现最大的期望收益。也就是说,在所有可能的拍卖机制中,卖主究竟选择哪一种是最优的?——即最优拍卖机制的设计问题。Palfrey(1983)最早探讨了这个问题。而Myerson(1984)则通过发展机制设计理论使求解所有拍卖形式的均衡结果成为可能,提出并求解了最优拍卖机制设计问题。此外,Hendershott(2000)也分析了简单环境下的最优拍卖机制。然而,不同理论模型主要侧重于不同经济学领域公式的演绎与说明,或者局限于技术层面的重复讨论。拍卖理论的深度发展更应向现实的拍卖活动靠近。自1997年起,莱文发表了一系列最优拍卖设计的论文,通过将经济理论、新颖的实证方法与数据资料融为一体,使拍卖理论的研究更加贴近实际。
莱文在《互补性物品的最优拍卖》(1997)一文中研究了互补性物品的最优拍卖。传统拍卖理论讨论的大多是单物品拍卖,但在实际拍卖环境中,卖主拍卖的往往不止一件物品。例如,政府对石油、天然气、矿藏开采权、森林采伐权及国债的拍卖等。Palfrey(1983)最早对多物品拍卖进行研究,不过他仅探讨了垄断卖主在多物品捆绑销售与分开销售之间的偏好选择。Maskin & Riley(1989)在单位需求条件下将Myerson对最优拍卖机制的分析扩展到大量同质物品拍卖的情形,并证明在正则性条件下设置了适当保留估价的标准拍卖机制对于卖主而言都是最优机制。但是,若当买主的需求多于一件物品时,即便是设置了保留估价的标准拍卖机制,通常也不可能是最优的。Gale(1990)认为,通过捆绑销售,将相同物品高估值卖给投标人,将使卖方获得最大收益。但在拍卖物品不完全相同时,拍卖方式会发生很大的改变,例如,当这些物品之间存在互补关系的时候,买方更倾向于对一个或多个物品的组合提交投标。Krishna(1993)讨论了两个互补性物品和两类投标者的简单组合拍卖(也叫捆绑拍卖,bundle auctions)模型,并研究了这两类投标者的均衡策略。莱文在探讨互补性物品序贯拍卖低效率的基础上,对互补性物品的最优拍卖提出了一个一般性的分析框架,并试图在一个更显著、更一般的情况下构建互补性物品售卖收入最大化拍卖模型。一般而言,当投标人完全对称时,互补性物品最优拍卖相当于捆绑销售标准的第一价格拍卖模型或第二价格拍卖模型。事实上,当存在不对称时,互补性物品的最优拍卖与标准的第一价格拍卖模型或密封的第二价格拍卖模型是完全不同的。他同时指出,不对称条件下,收入最大化最优拍卖不一定能带来社会高效率,其原因可能是捆绑过多或过少,或对特定投标人的歧视等。
频谱拍卖是当前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拍卖方式。在《频谱拍卖中的获胜策略》(2009)一文中,莱文以频谱拍卖为例,对多物品最优拍卖问题做了进一步的探讨。莱文以FCC先进的无线服务频谱拍卖为例,介绍了影响大频谱拍卖投标的复杂因素——包括覆盖与预算问题、同步升价拍卖的作用及价格预测的可能性等,并运用经济学与博弈论对这些问题做了回答。频谱拍卖在美国与其他国家通常采用同步多轮拍卖模式。一定条件下,同步上升拍卖(simultaneous ascending auction)激化了参与者之间的竞争,发挥了市场作用,形成市场出清价格。Milgrom(2000)通过实证表明,价格将一直上升并最终停止在近似均衡竞争水平。然而,实际中的信号覆盖与预算约束使得频谱拍卖变得异常复杂,特别是常常将地域上的互补性作为重要因素来考虑。如果投标人在竞拍某一地区牌照时不确定是否能获得有(互补)价值的邻近地区的牌照,就会降低第一牌照在他心中的价值,那么他在投标中就会降低出价或干脆退出。这意味着,优化拍卖机制对频谱的最有效分配与充分利用至关重要。
此外,在和2007年度克拉克奖得主Susan Athey合作的一系列论文中,莱文研究了联邦政府的木材竞争性拍卖,其目的在于了解不同的拍卖规则被政府操纵后是如何影响竞争的。这些论文都是非常好的应用研究例证,有利于开拓竞标实证研究的前沿领域,而这正是最近十年非常活跃和令人兴奋的研究领域。在论文《拍卖中的预留与补贴》(2011)中,莱文以木材拍卖为例,对拍卖中有关优惠方案最优设计及其成本进行了研究。政府在进行采购或自然资源拍卖时,除了优化配置与收益最大化的目的之外,还寻求公平分配的目标。当一些企业受到自身条件限制不能作为主要商品的采购对象时,政府会运用采购制度给予这些企业一定量的订单,这在一定程度可以起到扶植企业发展的作用。例如在美国,联邦政府采购目标很明确,每年约4000亿美元的合同中,至少23%是留给小企业的。莱文指出,分配目标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实现,其中补贴与预留是两种最常用的手段。为比较这两种手段不同的收益与效率,他构建了一个拍卖准入与竞标的计量经济学模型,并以美国林业局木材销售为例进行验证。美国林业局平均每年卖出十多亿美元的木材,从所收集的数据来看,有14%的销售是预留给小企业的。一般认为,对于一个标准的开放或密封的投标拍卖来说,一定程度地对投标人进行设限可以增加收益(Myerson,1981)。但莱文研究发现,从大规模销售中预留部分给弱小的投标人,将会导致较低的收益并降低效率。而补贴在实现拍卖的分配目标方面更有效率,在自愿参与的前提下,补贴将影响准入方式,在减少社会剩余的同时增加收益(McAfee & McMillan,1989)。然而,更高的补贴却可能不利于大企业参与,收益也可能比没有补贴时低。当然,这一结论是从相对较少的样本和具体的联邦项目中获得的。而对大量的政府部门采购或资源销售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是否能得到类似的结论,将是十分有趣的问题。
在论文《美国林业局木材拍卖中的信息与竞争》(2001)中,莱文对私人信息在拍卖中的作用深入展开了研究。现实生活中广泛存在着可能再出售的拍卖品,这对于众多出价者来说存在唯一的不确定的市场目标值,问题是出价者如何对该拍卖品的价值进行精确估计(这种估计通常是不完善的)——即共同价值(common-value)。共同价值模型考虑到了竞拍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每个竞拍者只能根据各自掌握的不同私人信息对拍卖品进行估价。莱文以美国林业局木材拍卖为例,验证了与“共同价值”相关的私人信息在木材拍卖中的重要作用。其研究起点是林业局所用的规模售卖模式,规模售卖的显著特征是,假如某个投标者获得了私人信息,他就能很好地控制其标价,以至于他的预期支付会少于标底。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投标者认为林业局高估了被拍卖木材的价值。共同价值模型被认为是极端情况。Milgrom & Weber(1982)以“矿权拍卖”为例,建立了一个一般模型。在这个模型中,各个投标者的估价是相关的。任何竞买人或投标人的估价都不仅取决于他自己的私人信息,还要取决于他不能观察到的其他竞买人或投标人的私人信息和物品的市场特征信息。莱文将此拓展为规模拍卖均衡投标模型,并采用1976-1990年间俄勒冈州与华盛顿州的数据,将木材砍伐量数据(事后)和标价(事前)有机联系起来,对模型的主要预期结论进行了检验。结果表明,投标者会利用与木材数量相关的私人信息从理论上对拍卖进行预测,而投标者估算偏差会影响大片林地的分配,但竞争会限制信息租金。
二、契约与组织理论
契约是由双方意愿达成一致且产生相互间法律关系的一种约定(Maine,1981)。契约理论着重于研究在特定交易环境下不同契约关系人之间的经济行为与结果,往往需要通过假定条件,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交易属性来建立模型进行分析并得出理论观点。由于现实交易的复杂多样性很难用统一的模型来概括,因此也就形成了从不同视角来研究特定交易的契约理论学派。虽然不同的契约理论分支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但实际上是互补的。在一些领域,契约理论分支已表现出明显的融合趋势。当前契约理论研究面临的最大挑战来自于实证检验的数据来源与度量方法设计,而莱文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恰好弥补了这一空白,他对关系契约条款的合理设计,已成为研究关系契约的标准范式。
莱文有关长期关系契约特性的论述主要集中在《多边契约与雇佣关系》(2002)和《关系激励契约》(2003)两篇文章中。他认为,很多经济交易行为都是在关系不断变化的环境中发生的,如员工与经理的关系、公司与顾客的关系、职业经理与老板的关系、国家之间的经济交易行为等。在这种情况下,各方大都难以草拟完全可强制执行的契约。相反,合作欲望成为契约得以执行的主要驱动力,双方履行契约仅仅是因为他们担心违约会造成未来利益的损失。关系契约可以使主观的、非正式的信息规范化。因为激励的作用毕竟是有限的,而关系契约可以督促各方自动履约。他指出,将绩效与报酬联系在一起的契约有利于激发员工的潜能。但在实际工作中,完全依靠契约中的激励条款行事却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现实中的激励常常是非正式的。当企业和它的员工或其他企业签订关系契约时,正式签订契约往往只是合作的开始,而良好的信誉与灵活性等才是贯穿于整个履约过程中的内容。莱文还指出,关系契约的激励观不同于传统激励理论:传统激励理论认为,信息不对称是妨碍契约有效履行的主要障碍。而关系契约激励观则认为,在履行契约的过程中不仅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且还存在主观信息尤其是主观绩效评估问题。执行契约的困难既产生于信息不对称与道德风险,又产生于主观绩效评价。在实际工作中,关系激励契约的履行并不依赖于完善的绩效评估,而是取决于保持关系的未来期望值(Baker,2002)。
莱文在《政府服务契约:基于美国城市的理论与实证》(2010)一文中,运用美国城市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模式选择的数据与服务及城市特征的数据,通过构建“自制或外购”决策模型以突出在生产效率和契约管理成本之间如何权衡,用以研究如何才能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服务问题。是由政府、私人部门,还是由政府通过契约关系授权由私人部门提供公共服务更加有效?或者是什么原因决定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私有化?一般而言,对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私有化问题,至少存在两种解释:一种观点集中于分析交易成本,认为由私人部门“自制或外购”公共服务是出于提高效率的考虑(Williamson,1985;Hart, Shleifer & Vishny,1997);另一种观点则强调,政府应将提供公共服务局限于政府内部以获取相应利益,只有在市民不满意或预算紧张的情况下,才能将提供公共服务事业私有化,而且应控制私人利益以增加政府收益(Boycko, Shleifer & Vishny,1996)。莱文从美国城市政府这一层面出发,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私有化问题展开了研究。他认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模式往往只有两种:一是由政府雇员内部有偿提供;二是签订契约授权由私人部门提供。他通过实证检验的结果表明,由于对政府雇员的激励力度不大,内部提供模式的生产效率不高,但其契约成本很低,而外部提供恰好相反。这表明,政府公共服务私有化要因服务内容不同而异,难以契约化、监督或调控及难以标准化的服务更应倾向于内部提供,反之亦然。此外,莱文还通过模型分析,解释了为什么在难以监控、需求灵活、缺乏竞争的情况下契约成本上升并导致私人部门提供公共服务减少的原因,也分析了为什么对服务质量的高度敏感性会降低公共服务私有化。莱文通过大量的数据资料与模型分析,表明公共服务具有政府契约的高成本性与居民质量感知的高敏感性,因而难以私有化。更为重要的是,莱文的研究揭示了城市之间提供公共服务的异质性及异质程度,城市如果由管理者而非被选举的市长来管理,则公共服务私有化程度更明显,且成本更低,反之亦然。
莱文的另一个重要贡献是在《消费信贷市场的合同定价》(with Einav & Jenkins,2011)一文中,运用次级汽车贷款交易水平的微观数据,构建了包含双向逆向选择和还款激励机制的消费贷款需求模型,对次级消费信贷和在甄别风险借款者与限制违约中预付定金的作用进行了探讨,同时还对不同贷款合同对借款人资金及贷款行为的影响及还贷信用等级评估进行了研究。因为次级汽车贷款市场非常有利于研究高风险贷款,他们选择了一个专门为低收入者或低信用等级者提供汽车贷款的公司的微观数据进行研究。他们运用契约条款、借款人偿还产出、贷款申请者信息等在内的大量微观数据来分析首付要求变化对汽车价格的影响。研究发现,首付要求对于甄别风险借款人和限制借款额有很大影响,而汽车涨价幅度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引发大额贷款。莱文从经典的消费者理论框架开始,建立了一个包括借款和偿还决策在内的消费者需求模型,并运用模型推导出一系列反映购买、借款与偿还决策的,对于甄别关键定价量(key pricing quantities)作用非常明显的线性估计方程。估计结果表明,首付款要求起着权衡贷款数量与质量的作用。提高首付款要求对于打算进行实质性首付的购买者影响并不大,但对于其他的购买者来说,则意味着需要更多的现金或更高的购买能力。那些“边际”的购买者可能违约,因此,将其筛选出来有利于提高借款者的偿还能力。此外,莱文等人还运用具体的成本数据对定价政策进行了评估,结果表明,最优定价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信用评分信息:对于信用风险低的首付款要求较低,反之亦然。由此可见,莱文的研究得出了非常重要的结论,首付要求在限制金融机构贷款和控制借款规模中起着重要作用,即使轻微放宽首付要求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借款人的资金风险。这一点与次级按揭市场尤为相关,因为放宽首付款要求会引发借款人的投机行为。
三、研究不完全竞争市场的实证方法
莱文在运用实证方法研究产业动态竞争问题上很有建树。很多产业组织问题都围绕着产业发展动态:市场导向什么时候发挥作用?创新与市场作用之间存在什么关系?壁垒与跨越壁垒进行长期经营的重要性有多大?用传统的竞争模型一时恐怕难以解决这些问题,但由于引进了许多技术变量,运用动态模型的效果就不一样了。莱文在《不完全竞争动态评估模型》(with Bajari & Benkard, 2007)一文中提出了一个用于不完全竞争市场的动态评估模型,该模型已经而且将持续地对产业竞争实证研究产生巨大影响,而且正迅速成为研究不完全竞争动态评估模型的引领方法。
莱文等人基于马尔可夫过程的完全均衡假设,提出了两步算法用于估计动态博弈。在应用经济学的许多分支学科里,决策与均衡结构化模型已得到普遍应用。但这些文献大都专注于静态环境或单agent动态决策问题。然而,许多经济政策的争论焦点却大多与动态竞争内在相关,如进入和退出成本、广告回报、研发、投资成本调整、公司发展速度及消费者认知度等,这些动态参数估计无论是在计算还是概念上都是很大的难题。这是因为,从动态均衡到评估计算要加入相关信息存在很大的感知难度。动态竞争研究表明,即便是构建一个简单的产业可计算均衡模型也是存在难度的。因为即便现实条件不成熟,也经常需要用高度复杂的模型来进行实证研究。但即便是用先进的计算方法一遍又一遍地进行均衡计算,运用传统的估计方法也难以解决这个问题。此外,动态博弈还经常需要采用大量的多样化的均衡方法,这种多样性在很大程度上使应用评估复杂化了,从而使评估需要用可计算均衡,然后再将这些均衡与可观测数据进行比较分析。
莱文提出了构建不完全竞争动态评估模型的方法,该方法可直接加以运用,甚至完全不需要进行均衡计算。这个方法包括两个步骤:第一步是建立agents政策函数,即相关变量值的概率分布。这实际上包含了对可观测行为(投资、数量、价格、进入或退出等)与可观测变量(需求变化、成本变化、公司特征、产品特征等)之间的回归分析。在一个均衡模型中,agents对所处环境和其他agents行为存在正确的置信(beliefs)。通过评估行为与状态分布,就可以有效地发现agents均衡置信。第二步是发现一组结构参数,将观测到的政策作为一系列理想的决策,或更精确地说是作为一系列最佳反应进行消根处理。这与均衡模型的第二个特征相吻合,即agents最大化了他们的期望折现利润。莱文为这种情况给出了一个最优不等式,这个不等式需要每一种状态下所观测到的agents行为信息或其可替代变量,而模型参数就是这个不等式的解。实际上,莱文应用了一个简单的模拟最小距离估计量以尽可能减少与实际情况的偏差。
莱文的研究是建立在一系列前期成果之上的。Rust(1987)最先提出了单agent动态离散选择模型进行估计,并表明,动态单agent模型能运用嵌入式算法进行估计。Rust的这一方法是想通过选择参数值来解决agent动态决策问题和寻求与数据最接近的预测值。Hotz & Miller(1993)则提出了一个可计算的两阶段替代变量。他们的估计量利用了条件选择概率和“特定选择”值函数之间的动态离散选择问题的影射函数。他们对不同情况下的选择概率分布状态进行估计,并用这些估计值去求解agent值函数。然后,将该估计值函数放到第二阶段中去估计结构参数,就像莱文所用的估计量一样。Hotz & Miller进一步发展与完善了Rust的模型,使其具有可计算性,且不需要均衡计算,从而使其可更好地应用于战略互动估计动态模型。
最近,研究者将替代变量扩展到Hotz & Miller方法,使其能用来估计存在离散选择行为的动态博弈模型。其估计变量与莱文在概念上非常相似,但在操作特性上存在不同。Pesendorfer & Schmidt-Dengler(2003)的研究也许是最直接地应用了Hotz & Miller的估计量,他们也为动态博弈提供了粘合结果。Pakes, Ostrovsky & Berry(2007)则围绕汇集矩条件而非最大似然建立了两阶段估计模型。莱文的研究方法与他们的本质区别在于:在第一个估计阶段,莱文的估计量离开他们认为的离散选择模型也能得到很好的应用。当遇到像“是否进入或退出市场”这样的决策问题,因其与每一个替代量都有一个相对应的独立参数,自然会模型化为离散选择。但其他的情况就不同了,如定价、产能、研发、投资等,最好是将其界定为连续选择,因其存在随机的边际收益。莱文的估计方法很好地融合了这些可持续选择的特征,也融合了离散选择的特征,形成了一个完整统一的研究框架结构,这对产业竞争进行动态模型估计有着独特的价值。如Ryan(2006)就运用莱文的估计量对既进行可持续投资,又进行离散的进入与退出决策的公司进行模型估计。在第二个估计阶段,莱文的研究方法也不同如以往,以均衡条件偏差最小化为基础,采用最小距离估计而非最大似然法或矩量法。
Pesendorfer & Schmidt-Dengler(2007)对这些替代量提供了最小二乘法解释。莱文方法的一个潜在价值是,可方便地将其应用于非点源确定模型。有离散选择特征的战略模型,如进入模型,也许只能部分地被确定,那是因为即使用无限数据,也只能给参数赋予限制设定,而莱文的估计算法则可以在微变、存在弹性、利益参数的信任区域等领域加以应用。
四、信贷与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理论认为,市场中卖方往往比买方了解更多交易物品的信息并可从中获利,但相反的情况也客观存在。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Akerlof在其代表作《柠檬市场》(1970)一文中最先对信息不对称问题展开了分析。事实上,信息不对称现象在现代金融领域表现更为普遍与突出,尤其是在新兴市场和东南亚等地区,企业骗贷、出口骗退与银行呆坏账等,无不与之密切相关。莱文在与Einav等合作者发表的一系列论文中,运用经验与实证分析法对信贷与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深入展开了研究,并逐步成为这个领域的代表人物。
莱文在《信息与柠檬市场》(2001)一文中,运用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先进、复杂方法,研究了Akerlof(1970)的经典逆向选择市场,结果表明:大量的信息不对称未必会减少交易收入,获知过多的卖方信息往往还会降低买方的消费欲望,从而减少消费需求。莱文通过引入“详细信息”(more information)这一概念对信息影响市场交易量的问题进行实证分析,并得出结论:若给出特定的信息结构,则第一笔最佳交易不可行,而且即使获知更多的卖方信息,第一笔最佳交易也是不可行的。之后,莱文又指出,因为市场价格是以公共信号为基础的,而公共信息有助于拓展新的市场。如果假定市场作用充分,就能推导出一个实证结论:如果需求是一条向下倾斜的曲线,则公共信息的发布能显著提高交易潜力。
莱文还在论文《次级抵押贷款的流动性约束和不完全信息》(with Adams & Einav, 2009)中分析了可能引起消费者流动性约束与信贷市场变化的条件。从抵押贷款到汽车信贷再到信用卡之类的无担保贷款,贷款人都面临着大量的信息问题。在美国,大多数家庭都存在大规模贷款,平均每个家庭有23000美元以上的无抵押贷款。而经济学家也经常用限制低收入群体的借款机会来解释消费行为、劳动供给与信贷需求的一些异常现象。尽管有大量理论文献试图解释即使在竞争性市场中一些借款者也难以获得贷款的原因(Jaffee & Stiglitz, 1990)。但关于信贷市场的实际运用中流动性约束背景下消费者行为的文献却相对较少,而莱文等人的研究恰好填补了这一空白。现代信息学认为,由于存在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信贷约束能够出现均衡(Jaffee & Russel, 1976;Stiglitz & Weiss,1981)。根据这一理论,莱文等人运用一个大型汽车销售公司的微观数据,提出了一个关于信用竞争贷款的消费者需求模型,这个模型解释了贷款方的本质特征。莱文运用低收入与低信用等级人群的信贷数据,汽车价格变化对个人的外生变量,和最低首付要求对违约道德风险的影响等资料进行实证分析,得到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可信证据。通过这一研究,莱文发现了低收入人群分布及市场特征中的信息问题,强调服务于次贷人群贷款者面临的巨大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并以此推出现代信用评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逆向选择但难以减轻道德风险的结论。
莱文在《信息技术对消费信贷的影响》(with Einav & Jenkins, 2009)一文中,探讨了贷款者如何看待信用评分的引入、对信息问题的回应,以及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出现后的最优贷款定价问题。他们以次级汽车信贷市场为例,分析了自动信用评分对汽车金融公司的影响。研究表明,通过使用新的信用评分技术,可以导致利润率的大幅上升。而不同风险的申请人的贷款模式也存在明显的差异:贷款方对于高风险的贷款申请人使用更为严格的合同定金要求,而对低风险的贷款申请人则使用更高质量和更贵的汽车的慷慨融资方式来激励他们借款。以往的相关研究侧重于分析如何通过掌握客户信息来筛选出边际借款人,而莱文等人则更注重怎样运用信息技术更好地为基础设施的边际贷款者制定合同条款,并且主要通过首付和最大贷款规模限制来进行调整。
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也是莱文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他在《超越测试:保险市场实证模型》(with Einav & Finkelstein, 2010)一文中构建了保险市场的消费者抉择预测模型与行为后续索赔模型,从而为评估保险市场效率和检验政府政策的福利效应提供了计量模型框架。关于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的研究,在近十年内发展迅速,但大都局限于从理论上证明信息不对称是否存在于特定保险市场等问题。其中包括Chiappori & Salanie(2000,2003)对信息不对称进行的实证检验,及其他学者对选择不同保险契约的消费者索赔率的比较研究,研究表明,在保险人获得完全信息这个条件下,选择较多承保范围的消费者的索赔率较高。这一发现也证明了信息不对称的存在:消费者对风险敞口(risk exposure)拥有先知权,较大承保范围的购买者更疏于照顾自己。虽然信息不对称实验为保险市场运作提供了有价值的描述性信息,但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由于缺乏关于消费者偏好的具体模型,使获取市场效率或潜在市场干预的福利影响的信息存在难度。而莱文等人的研究恰好超越测试信息不对称,并融入消费者偏好规格这一理论基础,可用于量化信息不对称引起的福利变形,及譬如指令、价格限制与税收等政策的潜在影响。莱文等人的研究结合消费者偏好,建立了保险市场的消费者抉择预测模型与行为后续索赔模型。第一种模型直接建立在预期效用的基本理论之上,试图将保险需求直接用具体的参数来表示,这些参数包括个人风险敞口、风险偏好、遗赠动机与流动性等。第二种模型更接近于为特定保险合同直接指定消费者价值的传统离散选择分析,建立消费者与合同特征函数。莱文等人还指出,多年来,信息不对称的实证方法都落后于其理论前沿研究。尽管其差距正在缩小,但当前的实证研究仍集中于一个相对狭窄的保险市场——健康保险、汽车保险与人寿保险,而残疾保险、失业保险与工人补偿等其他保险市场则有待进一步研究。逆向选择是市场干预的一条标准经济学原理,但很不幸的是,我们缺乏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选择是否会存在于私有市场,更不用说政府干预的福利后果和福利影响了。当然,当前大型公共项目的存在使这项工作很有挑战性,但仍应尝试研究这些重要而有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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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