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频道,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通告:

经济学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管理网-新都网 >> 经济学 >> 综合研究 >> 正文

罗纳德·科斯与新古典制度经济学

http://www.newdu.com 2018/3/17 《经济学动态》杂志社 佚名 参加讨论
来 源:《经济学动态》2013年第11期
    内容提要:本文为纪念科斯而作。文章认为科斯对经济学的贡献主要包括:一是把制度经济学发展到了“新古典”制度经济学阶段,重新构建了制度经济学与正统经济学的关系,实现了二者的联姻;二是创建了四个相互联系的理论:交易成本理论、产权理论、企业理论、制度比较与选择理论(特别是所谓的科斯定理);三是为新古典制度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最重要的理论构件,并且为现代法经济学奠基,也改变了现代环境经济学的分析思路和分析框架;四是引领和成就了一批伟大的经济学家,使得新古典制度经济学家群星璀璨。
    关键词:科斯 新古典制度经济学 交易成本理论
    罗纳德·科斯(Ronald H. Coase)于2013年9月逝世了,他活了102岁,足够长寿,因此,无论按照中国还是西方人的观念,都不必为一个102岁的老人逝世感到悲痛。但是,作为一个伟大的思想家,在他超过100岁以后还在不停地思想,还在思考他的“思想市场”理论,还在关注和思考中国的变革,因此,我们不得不为这位思想家停止了思想而深深地遗憾。我本人批判性地研读了科斯几乎全部的重要著作,最大的收益是:(1)经济学家要善于关注和思考那些普遍存在、人们却视而不见或司空见惯的现象,把它作为科学的问题加以研究;(2)善于逆向思维;(3)对于科学研究而言,发现有价值的问题比什么都重要,思想远比工具重要。本文将阐述科斯本人对经济科学的贡献以及他引领和成就的众多经济学家们。
    

一、科斯把制度经济学发展到了


    “新古典制度经济学”阶段
    制度经济学的发展主线有两条:一是从空想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和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构想,到马克思经济学体系,进而延伸至前苏联、东欧的经济学及中国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经济学;二是德国历史学派到美国老制度经济学,到新制度经济学,再到新古典制度经济学。二者也有相互影响。当然两主线之外还有其他制度学派。1929年的经济大萧条导致“供给创造需求”的萨伊定律彻底无法自圆其说,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出现了两个有影响的经济学流派,一是注重制度分析和强调制度因素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批判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尤其垄断资本主义)的美国制度主义;另一个就是相对更具有建设性的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包括马克思的和科斯以前的、美国的新老制度经济学,不管影响多大,在正统经济学看来,都处于异端或非主流地位。科斯以前的美国制度经济学之所以未被正统经济学所重视和认可,主要原因是两个方面:一是没有统一的方法论即哲学基础。除开制度分析这一点相同以外,其方法论基础既是混乱的,也是不同的。凡勃伦、康芒斯为代表的制度学派的方法论混杂着历史主义、本能主义、进化主义、实用主义、集体主义和整体主义;艾尔斯、伯利和米恩斯为代表的制度主义经济学即混杂着实用主义、整体主义和个体主义;加尔布雷斯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即混杂着实用主义、整体主义和演进主义。尽管这种基本方法论的混杂可能有各种原因,但是毕竟是缺乏统一的、一脉相承的方法论基础。即使是制度分析,具体的分析方法也是不同的。二是缺乏有逻辑主线的理论体系。尽管不同的制度经济学家从不同角度或层面批判性地揭示了制度的缺失或不合理,获得了众多非经济学界人士的关注和共鸣,甚至对一些政策产生了影响,但是,只是对不同层面的制度的批判而已,一些政策主张还缺乏理论支撑和可行性,各种思想之间缺乏核心范畴,也缺乏统一的方法论或具体的分析方法或核心理论等作为逻辑主线把各种思想联系起来,就好像是在不同的阶段热烈讨论当下一些公众关注的、热门的话题,闪光的或被人重视的观点不少,但是,却难以成为科学意义上的经济学理论。
    作为苏联、东欧经济学,也曾经很繁荣,对经济和经济体制变革的现实也产生了重要影响,但是,有一个基本缺陷:缺乏统一的、有内在逻辑联系的理论体系。不过有一个话题主线,就是批判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和论证改革——为什么要改革、改成什么样、怎样改革。从基本方法来看,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是仍然存在的,至少有其影子。西方正统经济学对其曾经的关注,主要不是因为其理论,而是因为其理论的批评对象——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所以,作为经济学理论,同样没有被正统经济学所接纳。
    马克思经济学体系集中体现在《资本论》中,《资本论》可以说是关于资本的产权配置和资本收益分配的理论。马克思以“商品”为起点范畴和逻辑分析的起点,以“资本”和“剩余价值”为核心范畴,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为基本方法论,以劳动价值理论为基础,以剩余价值理论为核心的理论构件,构建了一个包括劳动价值理论、剩余价值理论、再生产和资本积累理论、经济周期和经济危机理论为主要理论构件的理论体系。理论体系的逻辑主线就是对剩余价值或资本增值的分析——分析剩余价值的生产、实现和分配,劳动价值论是为揭示剩余价值来源服务的。马克思经济学是制度经济学,实质上是分析资本主义私有产权制度为什么不合理和如何发展成为低效率以及如何被公有制取代的理论。虽然在西方经济学说史中被归为“古典经济学”,但是,与斯密为代表的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已经有很大不同,主要是哲学基础或基本方法论的不同、从而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态度不同。主要由于马克思的结论是根本否定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市场机制,所以不可能被正统经济学所接纳。
    科斯虽然也有对新古典经济学的批评,例如,认为假定市场交易成本为零远离现实、对企业的黑箱化处理不满意等,但是,科斯总体上无疑是自由主义者和新古典主义者,其经济学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组成部分,其方法论基础与古典主义和新古典主义是一脉相承的,都是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和功利主义,而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和功利主义本质上是一体的,就是在法制和道德约束下尊重个人自由地追求功利。科斯实际上同时完成了两大任务:把制度经济学发展到了“新古典”阶段,创建了“新古典制度经济学”。所以我认为:科斯及其追随者的制度经济学,准确地说,应该被称为“新古典制度经济学”;把“制度分析”引入了新古典经济学,使得新古典经济学告别了无制度分析(制度被假定为既定前提),从而发展了新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认为自己坚持自由主义、经济人假设和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坚持以资源配置为分析主题,是秉承自由主义经济学以来的正统,从而把以往的制度经济学视为非正统。科斯把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和功利主义的方法论引入了制度分析,使得制度分析建立在个体行为分析的基础上和经济人假设前提下,而且认为:制度及其选择是影响资源配置效率的,这种影响的机制就是交易成本及其变化,因而成本收益分析方法自然就引入了。人们通过比较交易成本高低而对制度进行的选择就是对资源配置方式的选择,资源配置也就自然成了制度经济学的研究主题。由于科斯的这些工作,制度经济学从基本方法论、基本假设、分析方法和分析主题的意义上就完全纳入了正统的新古典主义框架内。同时,科斯也认为,已有的新古典经济学分析资源配置却无视制度的影响、而把制度作为分析的前提(主要是指假定市场机制无摩擦即交易成本为零)是不符合现实的,制度不仅有成本(交易成本),而且不同制度的交易成本不同,因此,相对于资源配置而言,制度的选择很重要。于是,科斯建立了一般化的“交易成本”范畴,发展了成本收益分析方法——交易成本分析方法,把交易成本作为比较和分析不同制度优劣的标准,使得制度的比较和选择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可能。由于科斯的这些工作,使得新古典经济学对资源配置的分析多了一个重要的维度——制度是影响资源配置的重要因素,实际上发展了新古典经济学。原来的新古典经济学是在假定制度一定前提下人们如何进行选择,科斯可以说是放松了“制度一定”的假设,进而分析人们如何对制度进行选择,分析制度选择行为及其对资源配置的影响。以往的制度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学其实也是多有批判、甚至不屑一顾的,新古典经济学更是看不起制度经济学,认为其不是科学。由于科斯的工作,重新构建了二者之间的关系,可以说二者联姻了,相互接纳了,都得到了发展。制度经济学被纳入到了新古典框架内(不过仍然是制度经济学),成为正统经济学的一部分,新古典经济学也补上了非常重要的制度分析这一课。
    

二、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产权理论、
    企业理论和制度比较与选择理论


    科斯本人的理论贡献与在他的影响下的理论的发展,还是应该分别开来。
    大家都知道,科斯本人的著作数量不多,最重要的是:《企业的性质》(1937)、《英国广播业:垄断研究》(1950)、《联邦通讯委员会》(1959)、《社会成本问题》(1960)、《经济学中的灯塔问题》(1974)等。科斯丰富而重要的经济思想就包含在这少数几篇论著之中,尤其是包含在《企业的性质》、《社会成本问题》两篇论文之中。
    科斯对经济学的主要贡献是四个相互联系的经济理论:交易成本理论、产权理论——明晰产权的重要性和限度、企业理论、制度比较与选择理论——科斯定理。
    (一)交易成本理论
    可以把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细分为相互联系的几个层面,即交易成本概念或范畴、交易成本(大于零)的假设、交易成本假说和交易成本分析方法。这四个层面的“交易成本”具有不同的意义而又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科斯发现现实中人与人的交易,不管用什么方式或者在什么规则下,都有成本,尤其发现在市场机制中,人们搜寻信息、谈判、签约等,都是有成本的,于是,在“交易”和“成本”、“生产成本”等概念的基础上,创建了“交易成本”这一概念,用以概括和描述现实中一种普遍的现象,这一概念被一般化了,而且得到广泛运用,成为整个新古典制度经济学的核心范畴,有着巨大的描述或表达力;作为一个基本假设,它直接否认了新古典经济学既有的“市场交易成本等于零或市场机制无摩擦”的假设,其实也被一般化为“所有的交易方式或制度都有交易成本”,意味着对人们行为和资源配置分析的前提和内容都将发生变化,经济学将对人们的制度选择行为及其对资源配置的影响进行分析;科学理论是以理论假说的形式存在的,包括假定前提、概念、概念之间的逻辑运动即推理和结论,而结论必须具有可检验性。交易成本理论可以说是一个标准的经济学理论假说;交易成本分析作为一种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于经济学的发展而言,是意义最重要的,不仅整个新古典制度经济学的众多理论组成部分依靠这一方法联系起来,而且扩展到了经济学的其他领域,甚至其他学科也运用。
    (二)产权理论
    科斯是把产权界定与交易和交易成本联系起来的。首先,如果产权不界定,交易就无法进行,即界定产权是交易的前提。不过科斯的“产权”不只是“所有权”,而是包括所有权在内的一束权利,这一束权利是可以分离组合和分别界定清楚的;其次,不界定产权会导致资源使用的低效率和无序状态(导致公地悲剧)。科斯著名的案例就是在《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中分析的无线电频率的产权界定问题;再次,强调不同的产权安排或配置会带来不同的资源配置效率(除非市场交易成本等于零);最后,揭示了产权与外部性的关系。产权视角下的外部性问题本质上是通过界定产权从而把外部性内部化以节约成本或增加收益的问题。外部性多数出现在产权公域和产权临域。产权公域即不同主体对同一个物理空间上的财产拥有不同的产权。产权临域即不同主体的产权的物理空间或客体是相邻的。许多情况下产权不明晰,不仅会导致交易成本提高,还可能导致市场失灵即产生外部性。从产权角度看,外部性就是相应的产权主体,在既有的产权边界内行使自己的产权,原来可能是相安无事的,由于技术或工具或规模等因素的变化,产生了新的成本或者收益(也可以说是新的权利或责任),而这些新的成本或收益(权利或责任)处于无主或主体不明晰状态,或者这种新的成本或收益开始也有,由于量很少,没有被当作问题被重视和提出来,后来,由于规模大到一定的量,被提出来了。经济学传统的解决外部性问题的思路就是依靠政府干预的办法,因为外部性是本质上市场失灵。在科斯看来,解决问题的途径就是对新产生权利或责任(成本或收益)加以界定,使之内部化,从而节约交易成本和提高社会总福利。因为只要产权界定清楚了,就等于内部化了,只要内部化了,相应主体就会节约成本或尽量增加收益。例如,不同主体分别在长江水体上合法拥有航运和捕鱼的权利,开始的时候,航运用木船或小马力机船,捕鱼用的是人工小鱼网,相互基本没有影响即无外部性,后来,由于一方或双方的工具变了,捕鱼变成机动大网,航运改用大马力轮船,作业规模也大了,相互的负外部性大了,被当作问题提出来了,必须解决。实际上就是对新的权利或责任的界定或约束问题。到底把权利或责任界定给谁或在不同主体之间按什么比例分配,在科斯看来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必须有明确的界定从而把外部性内部化。现实中这种例子比比皆是,科斯的著名的例子就是火车运输引发铁路两边森林火灾。
    需要说明两点:(1)科斯确实强调界定和明晰产权很重要。但是,明晰产权不是无条件和无限度的。因为遵从科斯理论的内在逻辑,任何制度都有成本,建立一种制度需要成本,在该制度下交易也有成本,那就意味着:建立或界定产权本身也是有成本的,不是任何情况下都是产权越明晰越好,产权明晰度应该有一个边际点,在一些情况下,产权的模糊可能比高度清晰更有效率或者效率损失相对更小。(2)科斯的产权理论本身在逻辑上没有对私有产权的偏好。为什么会有人觉得科斯的产权理论是偏好私有产权的理论呢?可能是因为科斯观察问题时的独到眼光,他常常聚焦在一些人们常常认为天经地义就是公有产权或者公共物品的现象上。例如,科斯著名的例子就是供航海的灯塔。科斯的理论是关于制度选择的理论,有些情况下私有产权比公有产权交易成本高,有些情况下相反,这是自然的事情。科斯的必然逻辑是:关键是要界定产权,至于界定给谁,甲或乙,公或私,不一定,要看具体情况,原则是总福利最大化或损失最小化或交易成本最小化。科斯在分析外部性与产权界定时,强调的是避免更大的损失。
    (三)企业理论
    关于企业,科斯分析了四个问题:“企业是什么即企业的性质”、“企业为什么产生及企业的起源”、“企业的最优规模或边界在哪”和“企业是怎样组织和运作起来的即企业的组织结构”,相关的内容集中体现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科斯理论的核心范畴是交易和交易成本,他是从交易方式与交易成本的角度去探索企业的性质和企业的起源。他看来,市场是一种交易机制或交易方式,也就是资源配置的方式,既然人们可以无成本地在市场进行交易或配置资源,为什么还要组建企业、用企业这种方式进行交易?于是,他认定:市场机制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或交易方式,不仅不是零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很高,高到一定程度时,人们就会选择另一种方式,即组建企业,在企业内部进行交易,目的是节约交易成本。于是他认为:企业本质上是与市场机制不同的、在一定限度内可以替代市场机制的另一种交易机制或交易方式;企业产生的原因是因为市场机制的交易成本有时太高、而企业机制可以节约交易成本。既然企业相对市场能节约交易成本,为什么不把所有的交易都内部化到企业呢?因为企业这种交易方式也有成本,企业规模扩大也可能导致交易成本提高,所以企业规模不是越大越好,到了一定规模就不能再扩大,企业规模的边界理论上在一个边际点上,这个边际点就是用市场和企业组织同样的交易而交易成本相等的点。科斯的企业理论是在企业和市场两种交易方式之间进行选择的理论。企业就是与市场不同的交易组织方式。那么,企业是一种什么样的交易组织方式呢?也就是,企业是怎样组织起来的呢?是不同的生产要素所有者通过契约组织起来的等级结构或官僚结构,由企业家以权威或命令的方式进行管理和运作。正是这种等级结构和权威管理,在一定限度内相对市场节约了交易成本。于是,科斯把四个有关企业的重要问题都逻辑一致地回答清楚了,也把在新古典经济学中的“企业黑箱”打开了,就像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从此引发了对企业的各个层面的分析,使得企业理论变得内容丰富而有趣。
    (四)制度比较与选择理论——科斯定理
    对“科斯定理”的表述是有争议的,其实,不管怎么表述,把握其本质就行。所谓的科斯定理,实际上就是揭示产权安排、交易成本高低与资源配置效率高低之间内在关系的一个理论假说或理论概括。如果交易成本大于零,产权的初始安排不影响配置效率,因为市场会无成本地引导产权通过交易重新配置到最佳状态。这就是所谓的科斯第一定理,科斯显然是假定或没有考虑产权初始安排的财富分配效应的(其实与新古典经济学不考虑产权交易本身的成本效应一样);如果交易成本大于零,不同的产权安排会导致不同的配置效率,因为不同的产权制度有不同的交易成本。还可以循着科斯的逻辑推演出类似的判断:建立不同的产权制度有不同的成本,确立好产权制度目标后,实现目标的不同方式也有不同的成本等。可以说,按照科斯的逻辑,所谓的科斯定理是开放的,可以推理出多个科斯定理。科斯定理可以是一个逻辑一致的定理组。
    在此只是按照科斯的逻辑陈述和分析科斯的理论贡献,不等于认为其理论没有缺陷,不过本文不准备把对其缺陷的分析作为任务。
    

三、科斯与新古典制度经济学理论体系以
    及现代法经济学和环境经济学的发展


    新古典制度经济学与以往制度经济学的最大不同之一,就是有了一个理论体系。这一体系可以大体由以下几个基本构件组成:
    (一)交易成本理论
    前面已经表述了,是由交易成本大于零的基本假设、交易和交易成本范畴、交易成本假说、交易成本分析方法组成的。这一理论的主体和核心基本上就是科斯本人的。后来的经济学家们有所发展,主要是分析交易成本产生的原因以及如何测算交易成本的方法,基本上是补充性的贡献。
    (二)制度起源理论
    实际上主要是产权起源的理论,又侧重于私有产权起源的分析,尽管有多种产权起源假说,但是本质上都是用交易成本分析方法去分析的,或者离不开交易成本分析方法。
    (三)制度比较与选择理论
    新古典制度经济学的制度比较与选择理论的核心就是所谓的科斯定理。科斯为不同层面上的制度优劣的比较和选择提供了一个标准和一种分析方法,为后继者的广泛和深入分析提供了可能,也为制度的现实选择和评价提供了可能性。
    (四)制度变迁与经济增长理论
    实际上是制度的动态比较与选择理论。从基本理论层次上回答的问题是:谁(即变迁主体)、为什么(即变迁动机或动力)、变迁目标(即变改革成什么样)、如何(即变迁方式)。基本上是一个新古典的分析框架。变迁主体怎样组成、制度的均衡与非均衡以及变迁的潜在收益、不同主体的行为、不同变迁方式的选择等理论分析,虽然科斯直接分析不多,理论的主要贡献者是诺思(Douglass C. North),但是工具和方法却是科斯的。从实证分析的角度看,主要是分析历史上的制度及其变迁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构成了新古典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经济史学或计量经济史学。主要贡献者是诺思和福格尔(Robert W. Fogel),不过基本的分析方法还是交易成本分析法,技术上运用计量工具。在分析制度变迁本身时,主要是微观分析,分析制度变迁与经济增长相关性时,实际上把制度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联系起来了。
    (五)国家和意识形态理论
    这一理论与制度变迁理论密切相关,甚至有一些内容是重叠的。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一定意义上是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三位一体的,是在遵循科斯“明晰产权和优化产权安排很重要”的思想的基础上展开分析的。他假定了一个新古典的国家,又把国家视为产权的安排者或产权制度的供给者,如何在追求短期税收最大化与长期经济增长之间寻求均衡(就是一些中国学者误认为的所谓“诺思悖论”,其实根本不是悖论,只是新古典的国家在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之间的权衡而已),以对不同的产权制度做出比较、判断和选择,但是,国家常有判断和选择错误的时候,即供给了低效率的产权制度,从而影响了长期增长,也未必对短期税收增加有益。有效率的产权制度促进经济增长,无效率或低效率的产权制度阻碍经济增长或使经济低速增长,即激励功能不强或负激励。这种激励作用表现在,一方面降低人们之间交往的不确定性,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另一方面,产权的界定和保护有利于人们扩大生产和交易,因为其活动具有稳定的收益预期。如果某个主体能够超越于众多经济活动主体,而作为第三者承担起界定和保护产权这个职能,可能有利于交易成本的节约。国家就是这样的角色。相对于私人来说,国家在制订和变革产权制度方面更具有规模经济,可以节约许多交易成本,因为它具有暴力优势,可以依靠强制力节约制订和变革制度的组织成本。可以说,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因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国家理论对于制度变迁理论来说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不研究国家,就无法解释产权制度的稳定与变迁。但是交易成本与收益的计算并不能解释一切制度的稳定与变迁,也不能解决在制度变迁过程中的“搭便车”问题。人们为什么遵守或服从一种产权制度,为什么参与或拒绝参与某种制度变迁,有时很难用成本收益的分析方法加以解释。诺思用意识形态理论补充产权和国家理论,对制度的变迁和稳定做出完整的解释。假如人们从观念上认可某种制度的合理性或公平性,就会支持和自觉遵守这种制度,或积极参与制度变革,而这种支持、遵守和参与对他不一定有利,从而降低制度的运转成本和变革成本。意识形态还可以抑制“搭便车”现象。一种意识形态就是指导或影响人们行为的一种非正规规则。国家作为产权的界定、保护和变革者,所提供的产权制度需要人们相应的意识形态才能得以维护,需要依靠意识形态的作用,使人们理解、支持制度变革,才能使制度变迁顺利,降低变迁成本。意识形态作为非正式规则,就像润滑剂,对正式规则起着降低实施成本的作用。可见,诺思的国家和意识形态理论还是在科斯思想的基础上进行的。
    (六)企业理论
    新古典制度经济学的企业理论是内容丰富的体系,大体有以下基本构件组成:
    1.企业的起源和企业的本质。也就是要回答企业为什么产生或人们为什么要建立企业、怎样产生以及企业是什么。我们知道企业是一种组织,它不同于国家、家庭、行业协会等。也知道企业也是商品和服务的供给者。可是,为什么会出现企业这种组织呢?什么因素导致企业出现?企业组织的前身是什么?为什么要组建企业来提供商品和服务呢?企业到底具有什么功能?实质上到底是什么——是一个生产组织还是交易组织?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他们在市场上相互交易,那么,企业与市场是什么关系?等等。科斯按照自己的逻辑已经把这些问题阐释得很清楚,后继者几乎没有创新的空间,除非不认可其逻辑起点。
    2.企业如何组织。也就是考察、研究、描述企业的组织形式。企业不管是提供有形产品还是无形服务,都需要投入生产要素。企业是劳动力和其他生产要素结合并运行的载体。而劳动力和其他各种要素都是有特定主体的,所以,企业实际上是各种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联合或合作的组织或载体。于是,依靠什么把不同要素所有者联结起来?企业内部维持运转的形式是什么?就成为主要问题。因为涉及不同要素所有者能否合作组成企业,组成企业以后能否有效运转、从而实现合作的目的。后来发展起来的各种契约理论(包括完全契约理论和不完全契约理论)、契约治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等,就是回答企业是怎样组织起来的理论,都与科斯的企业理论密切相关。
    3.企业规模变动及企业边界。不管把企业视为交易组织还是生产组织,任何一个企业都有特定规模。人们也总是想寻求企业的最优规模。那么,决定企业规模的因素有哪些、怎样度量企业规模、企业怎样扩大规模、如何确定企业规模的边界、企业规模与市场规模的关系、规模变动与企业组织制度和治理结构的相关性等,就成为企业规模及边界理论所要研究的主要问题。科斯分析了交易成本与企业规模相关性,奠定了新古典框架内的企业规模分析的基调,企业的横向联合和纵向一体化理论等,都是基于交易成本分析方法的。
    4.企业产权及其结构。这是从企业产权制度对企业的考察,是企业理论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企业产权的考察,包括相互联系的四个方面:(1)企业是谁的,即企业所有权(最终归属权)主体是谁?通俗地说,就是回答“谁投资办的企业、谁是企业老板”?企业所有者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所有者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于企业来说,有一个所有权结构问题;(2)作为一个法律意义上的主体的法人财产权问题。作为法人,企业拥有哪些产权,这反映企业与所有者之间的权利分配关系,我们常讨论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或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就属于这一领域的问题,主要是指,所有者允许企业可以使用以及可以怎样使用哪些资产,企业可以在哪些时间、哪些范围内使用这些资产,企业经营收益如何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分配等等;(3)企业作为法人,如何在企业内部再配置属于企业的权利和责任。因为企业是一个虚拟的法人主体,本身没有行为能力,其所拥有的产权要落实到企业内部的各个具体的机构和人员;(4)除开所有者以外的其他哪些主体与企业利益相关,这些利益相关者与企业利益如何相关、相关度以及它们对企业活动的影响。企业产权及其结构是与公司治理问题密切相关的。这些理论都是建立在科斯的产权理论基础之上的。
    ( 七)公司治理理论
    这是一个与企业产权高度相关却不等同的问题。治理与被治理关系肯定与产权关系相关,是由产权关系决定的。但是,企业产权关系不等于公司治理关系;企业都有产权关系,但是,不是所有企业都有治理问题;公司治理也不等于企业管理,有其特定含义;公司治理也不等于对公司的治理或治理公司,对公司经营有影响不等于就是对公司的治理。与公司治理有关的一些产权概念,例如,剩余索取权、控制权、剩余控制权等,似乎用得很多却又含义不确切,不是经典概念却又常当作经典在使用。到底什么是公司治理和公司治理结构、治理主体和客体、公司治理问题何以产生、公司治理模式的历史演变及其规律、现代公司治理模式比较及其演变趋势、产权配置与公司治理等问题,就成为公司治理理论主要的具体探索对象。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构成不同的公司治理理论。所有的公司治理论都建立在企业产权结构基础之上,实际上是公司产权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实证分析和设计理论。
    (八)企业生命周期与企业制度演变理论
    企业从产生到死亡,是有生命周期的,企业制度也是不断演变的。如何界定企业死亡?决定企业生命周期的因素有哪些?企业生命周期与企业制度有什么关系?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与企业周期如何相关?决定企业制度演变的因素有哪些?这些是企业生命周期和企业制度演变理论要研究的问题。不过已有的新古典制度经济学,在这一领域的研究成果是相对不够的。不过,我们可以相信,运用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等,在这一领域会有很大的研究空间。
    (九)法经济学
    科斯的理论和方法,不仅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新古典制度经济学本身,而且开创了现代法经济学。
    分析法律与经济的关系不是从科斯开始的。边沁、斯密、马克思、老制度经济学康芒斯等都分析过,马克思还专门从经济上和法律上论述过产权及其分离。但是现代法经济学,不是一般地分析法律与经济的关系,而是用标准的经济学方法即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和用效率价值观去分析、评价立法和司法活动和具体的法律制度或法律条款。作为现代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法经济学是20世纪60年代才兴起的,也是经济学帝国主义的组成部分之一,发展非常迅速。现代西方的经济学界和法学界,法经济学都非常受重视,而且对社会现实中的立法和司法活动以及立法司法体制及其构建和变革都产生重要的影响。在此之前,法学家们对一些经济上的法律现象或法律问题进行不同于传统法学的分析,例如对垄断和反垄断的分析,但是还没有统一的分析方法和工具,更没有运用标准的经济学方法,分析目的和价值观也不明晰,可以说还不是严格的法经济学。科斯20世纪60年代发表了《社会成本问题》以后,再加上其30年代发表的《企业的性质》一文,开创了现代法经济学。科斯在分析外部性问题时,涉及权利或责任在法律上到底应该判定或配置给谁的问题,其思想或思路是:要考虑交易成本和社会总福利最大化或者损失最小化,可以考虑依靠市场交易相应权利(包括排污权)或责任,以实现权利的最优配置、从而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很明显,科斯是用交易成本分析方法、效率观和市场交易权利或责任的思路分析、界定权利和责任的法律问题。就是这种思想和解决外部性问题的思路,使得现代法经济学得以兴起。科斯是现代法经济学的当之无愧的奠基人。大概科斯自己开始也没有想到会产生如此大的影响。这就是创新性思想的力量。
    (十)环境经济学
    科斯还深刻地影响了现代环境经济学的发展,改变了它的发展方向和人们思考和解决环境问题的思路。
    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成为全球性的大问题。英国现代著名经济学家庇古(A.C.Pigou)认为外部性是市场失灵的表现,主张政府通过混合使用税收和补贴来校正“负外部性”和“正外部性”。对产生负的“外部性”企业收税,就是所谓的“庇古税”。应该说,庇古的理论奠定了现代环境经济学理论和政策的基础。
    又是科斯,又是《社会成本问题》一文,提出了与庇古不同的思考和解决外部性问题、特别是企业污染问题的思路。科斯本人在《社会成本问题》中也把环境因素作为生产要素并视为一种权利加以分析,“如果将生产要素视为权利,就更容易理解了,做产生有害效应的事的权利(如排放烟尘、噪音、气味等)也是生产要素。正如我们可以将一块土地用作防止他人穿越、停汽车、造房子一样,我们也可将它用做破坏他人的视野、安逸或新鲜空气。行使一种权利(使用一种生产要素)的成本,正是该权利的行使使别人蒙受的损失——不能穿越、停车、盖房、观赏风景、享受安谧和呼吸新鲜空气”(Coase,1960,p.44)。根据科斯的理论,从产权的角度来看,环境问题之所以会产生,根本原因在于环境资源的产权没有得到明确界定,或者虽然有明确规定但实施成本过大或根本无法有效实施。环境资源更多处于公共领域,不像私有资源那样能够实施排他性的权能,环境资源有更大的可能被低效率甚至无效率地配置和利用。因此,环境资源产权的界定和有效实施尤为重要。
    假设一家企业排放污水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清洁用水,到底该不该关闭企业,或者该不该给企业排放污水的权利或让其承担治污的责任。在科斯看来,如果没有交易成本,法律不管规定企业有无排放污水的权利或居民有无使用清洁水的权利,企业和居民可以通过谈判、交易相关权利或责任,最后的结果都是有效率的。如果法律规定企业可以排污水,居民可以花钱购买排放权,让企业减少排放或者停止排放;如果规定居民有免受污水损害的权利,企业可以花钱从居民那里购买排放权,以补偿居民的损失。如果按照庇古的思想和主张,既然企业制造了外部损害,就应该向企业征税或关闭企业,或者企业或政府出钱搬迁居民。而科斯认为,不一定这么做,只要把外部性内部化,明确权利或责任归谁就能实现福利最大化或损失最小化的目标。至于是否关闭企业,不一定,要权衡企业正的社会作用(产值、利润、税收、就业等的贡献)与污染造成损失的大小。关键是避免更大的损失。
    正是科斯的理论和思路,为现代环境经济学提供了新的分析框架。用明晰产权的方法来分析外部性、使得外部性内部化、并且通过市场交易环境产权的经济理论,就成为现代环境经济学的重要理论支柱。
    

四、科斯的引领与新古典制度
    经济学家群星灿烂


    科学发展的规律之一就是:一个创新的理论开创以后,一批科学家会追随着做纵向的深入研究和横向的拓展研究,使得该理论得以完善。当然也有批判者,同样也会促使理论得以完善。经济学也是如此。科斯无疑是新古典制度经济学的开创者和奠基人,追随研究或受其影响的经济学家很多,这不罕见。追随者中取得重大成就的经济学家众多,例如:诺思(Douglass C. North)、福格尔(Robert W. Fogel)、威廉姆森(Oliver E. Williamson)、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阿尔钦(Armen Alchian)、德姆塞兹(Harold Demsetz)、哈特(Oliver Hart)、青木昌彦(Masahiko Aoki)、格里夫(Avner Greif)、巴泽尔(Yorum Barzel)等,还有更年轻的、获得克拉克经济学奖的法经济学家莱维特(Steven D. Levitt)等。这已经是非常罕见了。诺贝尔奖一般只会授予一个领域一次,授予最具有原创性和最重要贡献的人,经济学的诺贝尔奖也是如此。可是,在新古典制度经济学领域,在科斯的追随者中,却多次多人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有诺思、福格尔、威廉姆森、奥斯特罗姆,还有受其影响的新政治经济学代表布坎南(James M. Buchanan)。这实在是奇迹。可能是因为科斯主要提供了一种具有重大而普适价值的分析方法——交易成本分析法有关。谁遵循他的思路、用上他的工具,都有可能找到经济学的“富矿”。
    (一)威廉姆森的契约治理理论和对交易成本理论的发展
    对于威廉姆森在交易成本经济学方面的贡献,科斯在1991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演讲中特别做了感谢(Coase,1992)。他说,如果没有威廉姆森等人的工作,他甚至怀疑他的著作的意义是否被人承认。后来,对于自己研究与科斯研究工作的关系,威廉姆森在其2009年诺贝尔奖颁奖礼上的演讲又再次加以阐明:“我所表述的交易成本经济学的那些研究计划正是起源于科斯在1937年所提出的一个谜题:什么可以解释企业的边界?”(Williamson,2000,p.686)。
    科斯(Coase,1988c)认为,威廉姆森在20世纪70、80年代的研究成果,在引起经济学界关注《企业的性质》和交易成本的重要性方面,起到了与 《社会成本问题》一文同样重要的作用。1970年出版的《公司控制和企业行为》,特别是1975年出版的《市场与科层》一书使许多经济学家意识到:存在一种与通常方法不同的产业组织学研究方法。威廉姆森提出的这一备选的方法依赖于市场与科层的区别,他的研究方法与《企业的性质》广泛地一致,在书中他频繁引用了该论文,而其研究方法也必然引领一些经济学家去考察或再考察这篇论文。
    科斯的论文虽然常常被誉为“基本洞察力”(basic insight)但是很长时间未被运用。威廉姆森1975年的研究认为:“交易成本(虽然)已合适地成为分析的核心,但是多少还不具可操作性”(Williamson,1975,p.3)。他后来(Williamson,1985;1986)的研究工作重申了这一观点。科斯认为这是十分正确的。标准经济理论总的来说是针对无交易成本世界的,明确将这些成本引入理论分析中会产生极为深刻的影响。
    威廉姆森在《经济组织的逻辑》(1988)一文中,研究如何实施科斯的想法——即交易成本差异是市场、科层及混合组织模式之间不同的主要原因。只有通过对区分企业和市场的微观分析过程的差异的考察,才能发现权衡选择的全部。他还将交易成本分析具体化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说明微观分析型的比较契约分析。这一阶段又包含:(1)以交易作为基本的分析单位;(2)界定评价契约的有关行为假设;(3)指出和说明那些涉及各种交易差异的关键维度。第二个阶段是共同努力发展出基于区别对待逻辑的可驳性含义。根据每种不同的交易,这一努力的目的是要评价不同规制形式——市场、混合制和科层制——的比较效率。这种评价涉及:(1)如何做好适应性的、连续性的决策方案中的每一项工作?(2)相关的成本是什么?第三个阶段是研究各种模式中跨期过程差异,这是致力于研究确定有关(制度模式)替代权衡的组成部分(Williamson,1988,p.88)。
    经济组织的一个预见性理论,是以一个可辨别的(主要是交易成本的节约)方式、把(在属性上不同的)交易与(在成本和权限上不同的)治理结构联系在一起。把(以上面所描述的变迁过程为特征的)这种观点应用到纵向一体化等问题的研究中,这种应用的框架就描绘出来了。
    也正是在这篇论文中,威廉姆森提到,为了突破科斯的同义反复(Coasian tautology),阿尔钦和德姆塞茨在1972年的《生产、信息成本与经济组织》中所涉及的团队生产的技术不可分是企业替代市场的主要原因。而他自己在1971年的《生产的纵向一体化:市场失灵的考察》论文中,则明确指出要研究特殊的交易关系,尤其在资产的专用性方面(Williamson,1988,p.71 注6)。
    进入20个世纪90年代,威廉姆森通过用资产专用性、交易频率和不确定性来刻画交易并度量交易成本,并引入“离散的结构选择分析法”(the analysis of discrete structural alternative)(Williamson,1991),这一分析方法是一种制度比较的研究方法,使交易成本逐步成为一个可操作的概念,从而极大地推动了整个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之后,威廉姆森明确地界定了交易成本的含义——“起草、谈判和防护一项协议的事前成本,更特别的是适应不良和调整等事后成本,这里的适应不良和调整是在契约执行因歧义、误差、遗漏和不可预期的干扰而发生偏移时产生的,以及经济系统的运行成本”(Williamson,1994,p.103)
    威廉姆森勾勒出了一个关于“制度的经济学”(Economics of Institutions)的社会分析框架,分为“嵌入性”(embeddedness)、“制度环境”(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治理”(governance)和“资源配置和使用”(resource allocation and employment)四个层次(Williamson,2000,p.597)。
    第一层次的“嵌入性”主要包括非正规制度、习俗、传统、赋范和宗教等。对于新制度经济学家来说,嵌入性一般被视为给定的。第二层次是“制度环境”,主要指博弈的正式规则(the formal rules of the game),包括由政权、法权和科层制等界定出来的权利,它联系于产权经济学(economics of property rights)和实证政治理论(positive political theory)。在经济学角度寻找正确的制度环境是一个一阶问题。第三层次的分析是“治理”,涉及与交易治理结构相关的契约安排,与交易成本经济学相联系,也就是具体博弈本身(the play of the game),在该层次上,好的治理结构问题的求解是二阶的。第二和第三层次的研究领域可以被统称为新制度经济学。第四层次是“资源配置和使用”,属于新古典经济学和代理理论(含价格和数量分析、激励理论)的领域,其优化求解的特征是边际分析,三阶的。
    2000年之后,在构建经济学科各子研究领域的融合框架的同时,威廉姆森重新思考源自20世纪70年代末期自己关于关系契约治理模式的研究。威廉姆森(2002,2003,2010)将经济学分为“选择科学”(science of choice)和“契约科学”(science of contract)两类。强调从契约的视角分析经济组织的问题,并认为这是经济学、组织理论、法学的交叉研究领域。进一步地,威廉姆森(Williamson,2002,p.173)认为主流的新古典经济学属于选择科学;而契约科学又包括两个路线——公共秩序(如宪政经济学)和私人秩序,包括激励(机制设计、代理理论、产权经济学等)、治理(契约关系的治理和契约实施等)。
    (二)诺思和福格尔的制度变迁理论和新经济史学
    诺思在经济史研究中引入了制度结构分析,从而构建了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制度变迁理论。诺思在《新制度经济学前沿》的绪论部分这样评价科斯的研究工作及其对自己研究的影响:“罗纳德·科斯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从而使处于变化状态的分析框架开始具有了稳定的结构。在《企业的性质》中,科斯迫使我们思考经济组织的成本。科斯关心的是决定企业存在与否的交易成本,而我关心的是决定整个经济绩效的交易成本。交易成本为我们考察经济组织的成本提供了一种工具。科斯的另一重要成果,即《社会成本问题》,把新古典理论和制度分析联系起来。该文传达了这样一个信息,即当交易成本为正时,制度发挥作用并且最终决定市场结构”(约翰·德勒巴克、约翰·奈,2003,p.15)。
    对诺思的新古典理论方法的最佳描述,则体现在他的诺贝尔奖获奖演说中:“新古典理论在分析和描述促进发展的政策上是一个不太合适的工具。它关注市场的运行,而不是市场的发展”(North,1994,p.359)。然而,在分析跨时制度动态时,诺思并未完全抛弃新古典理论,而是对它进行了修正。他保留了“稀缺性和竞争这两个基本假设,以及微观理论的分析工具”,修正了“理性假定”,增加了“时间维度”(North,1994,p.359)。
    1971年,诺思和戴维斯发表了《制度变迁与美国经济增长》。在这本书中,诺思从制度变迁的视角来解释美国经济增长,力图说明美国经济增长过程中新制度和新组织演化的具体途径。正如罗伯特·福格尔在《道格拉斯·诺思和经济理论》一文中所说,“罗纳德·科斯在交易成本方面的理论突破和诺思与大批试图发展其理论的经济学家的密切交往,引导诺思发展出了一种把现代经济增长之起源和制度联系在一起的理论。他同兰斯·戴维斯于1971年出版的著作证明,美国的经验与下面这个命题是相互吻合的:要实现得自交换之收益就必须变迁产权、创造新的制度安排和组织形式。这部著作为下述理论奠定了基础:制度变迁乃现代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约翰·德勒巴克、约翰·奈编,2003,p.31)。
    1973年,诺思和托马斯的《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用制度变迁理论对欧洲经济史进行解释,在对欧洲的研究中,他们把产权的确立和界定看作是经济绩效的关键,并且对产权在荷兰、英格兰、法国和西班牙等国家的具体演化途径做了比较。
    20世纪70年代的这两本书都体现了诺思与他的合作者发展出某种制度分析工具、并将其运用于经济史研究的努力。这些最初的研究工作中都是以新古典经济理论的假设为基础。在其中诺思一直都强调“制度是重要的,并且总是有效的”这一观点。但是,在新古典框架中,要想说明长期经济绩效低下是不可能的,诺思开始探究这一研究困境的根源,他认为需要从意识形态、信念体系、制度分析、政治经济学分析等不同层次构建分析框架。
    他在1981年出版《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一书时,再次彰显“制度是重要的”,但摒弃了“制度总是有效的”观点,并对无效制度能够长期维系的原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在该书中他研究了那些决定历史上不同经济组织形式的交易成本,另外也初步研究了意识形态通过“搭便车”进而影响政治经济决策的机制问题。
    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诺思一直致力于发展一种长期制度变迁的框架。他在1990年出版了《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可以说是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的集大成之作。
    自20个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经济学家和经济史学家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制度是起作用的、重要的,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一旦某项制度被采用,它们将持续很长时间。这种持续性可以说明一个社会如果有良好的制度,就会呈现较好的经济绩效。但是,诺思认为这些经验证据无助于我们理解下面的问题:制度如何历时性地变迁?因为,如果要观察制度是否有效,我们往往关注于那些持续时间长到足以产生效应的制度,就会产生样本选择偏误的问题。所以,大多研究结论支持“制度既是维系的又是重要的”,就不足为怪了。要想真正客观地、全面地研究制度变迁,就需要我们理解制度如何生成以及导致某些制度得到维系、而另一些制度消失的社会动态过程。
    认知科学、学习如何进行等问题成为诺思90年代以后的主要研究领域。诺思等(Denzau & North,1994,p.5)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们必须构造这样一种理论框架,它的出发点是使人们能够理解人的学习过程是如何进行的。”基于认知科学的研究成果,诺思与他的合作者一起提出了“共享心智模型”(Shared Mental Models)。在此基础上,诺思把自己此前的制度结构分析框架扩展为制度——认知(institution-cognition)分析框架。为了区别于原来的“正式制度决定经济绩效”的粗浅逻辑,诺思将制度——认知框架下的制度观概括为(North,2005a;2005b):首先存在一个感知到的现实,由此产生信念体系,信念引发社会形成一系列制度,制度决定具体政策,具体政策改变了现实,现实又反过来修正信念。他们直观地表达了路径依赖中认知、制度和经济三个层面相联系的理论框架:“‘现实’→信念→制度→具体政策→制度产出(亦即改变后的现实)”(Mantzavinos, North & Shariq, 2004,p.80)。他们实际上综合阐述了一个研究认知、信念系统和制度的相互关系以及它们如何影响经济绩效的分析框架。这样就可以从认知过程的角度更为深刻地理解制度起源,它们运行的性质以及对经济和政治产出的影响。他们集中探讨个体和集体学习的本质,重点考虑的问题不再是经济主体是完全理性的还是有限理性的,而是涉及在集体的背景下作为个体决策者究竟是怎样选择和行为的。在将学习过程引入制度分析之后,诺思等人提出了“认知制度主义”(cognitive institutionalism)的概念,并认为路径依赖的现象由认知层面开始,制度层面展开,直至经济层面。
    道格拉斯·诺思最近的一系列研究(North et al,2006; 2007),旨在构建一套记录和阐述人类社会发展历程的新理论框架,将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表述为从限制进入秩序(Limited Access Social Order)到开放进入秩序(Open Access Social Order)的制度变迁。不同于限制进入秩序,开放进入秩序社会的实质是社会资源的竞争性使用机制。该理论主要强调社会资源竞争性使用相对于垄断性使用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优势。这一分析框架的理论基础是认知制度的互动关系,而重点分析的是制度扬弃而非制度维系和制度变迁。我们从诺思的研究进展中可以看到新古典制度经济学发展的一些新趋向。
    福格尔是另外一位新经济史学或历史计量学的领军人物,他主要将数理分析工具与严整的经济理论相结合进行经济史研究(Fogel,1965)。他和其合作者曾经从经济学的意义上分析了美国历史上黑奴制的起源和后果,结论与原先的正统认识有很大的差别。绝大多数主流历史学家和经济史学家都认为,19世纪中期之前,美国南方的经济增长率低于北方,以棉花为代表性的经济作物价格低迷,因此奴隶制是一种效率低下的经济制度。所以,即使没有南北内战,经济上落后的奴隶制也很快会消亡。但是,福格尔和恩格尔曼的研究表明,在那个阶段,奴隶制有其经济上的相对效率和内在的延续性,而南北战争冲击才使这样的奴隶制经济制度发生了变迁(Fogel & Engerman,1974)。
    在他的另外一项关于铁路和经济增长关系的早期研究工作中(Fogel, 1964),创造性地将反历史事实计量方法应用到经济史的研究中,考察了如下的问题——假如没有铁路,美国的经济增长状况是怎样的?对照于现实存在铁路的情况,这样就能以一种非常直观的数据统计和计算方式揭示铁路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分析结论表明,铁路对美国经济增长贡献率不到3%,这就意味着铁路对美国经济增长而言并非必要的,这一结论又是与主流的看法相反。应该说,他所倡导的反事实计量方法在经济史的研究中极具价值,是对主流经济史研究中“历史不可以假设”这一指导性观念的一次冲击。
    正是诺思和福格尔在新经济史和历史计量学方面卓越的开创性工作,他们被授予了1993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
    (三)奥斯特罗姆的公共治理及机制设计理论
    2009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也是科斯的追随者之一。她源于科斯,却又超越科斯。众所周知,公共资源的配置问题一直是经济研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领域,尤其是在1968年哈丁的《公地悲剧》一文问世之后,更是得到广泛的关注。为避免公地悲剧,在奥斯特罗姆之前,基本上认为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是私有化,依靠亚当·斯密所主张的市场无形之手去解决。哈丁的研究已经表明此路不通。另一条道路是依靠中央集权,由政府来解决。这一理论可以追溯到托马斯·霍布斯。霍布斯在《利维坦》(Leviathan)(1651)一书中认为,在缺乏公共权威的“自然状态”下,每个人都需要世界上的每样东西,也有拿走每样东西的权力,但世界上的东西是不足的,所以就有持续的“每一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托马斯·霍布斯,1985,p.99),在霍布斯看来,为了摆脱这种令人无法忍受的“自然状态”下的危险,唯一解决办法就是所有人放弃他们的自然权利,将它们都交给他们相约而建立的“利维坦”,可以大致理解为“作为国家政府的集权体制机构”,才是使人们摆脱自然状态下悲惨命运的解决之道。庇古也是顺着这一思路进行理论分析和提出政策主张的,而前面已述,科斯不同意庇古的思想和主张。
    奥斯特罗姆坚持了科斯的制度选择的分析方法,承认制度多样性,没有一种制度安排享有绝对的优势,任何制度安排,政府也好,市场也罢,都不应该垄断治理权。并且认真考察现实中的具体情况,分析大量的事例,去寻找介于政府干预和市场解决问题两种思路之间的、解决公共治理问题的制度结构。他的研究结论和实验表明,“公地悲剧”通过集体行动解决是可能的,关键是机制或治理结构的设计和具体实施。
    奥斯特罗姆的研究成果极富现实意义,居民小区公共绿地等物业的治理、各种城乡公共设施的管理、全球气候环境的治理、南极北极的治理、大气层和太空的治理、公海的治理等等,都可以运用她的理论。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和《哥本哈根协议》就是全球气候环境治理的一种机制。
    (四)布坎南与新政治经济学
    20世纪六七十年代,随着制度主义的复兴以及新古典制度经济学的兴起,新政治经济学开始崛起,新古典制度经济学其实就是广义的新政治经济学的组成部分之一。阿罗、萨缪尔森和布坎南(James M. Buchanan)将日趋成熟的经济学分析方法应用于政治领域,逐渐发展成为社会选择理论、公共物品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到了90年代,新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更为兴盛,研究范围扩大到了政治活动以及国际政治对经济的影响等方面。布坎南就是主要因为在公共选择理论的贡献而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其实布坎南直接对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也有研究和发展。新政治经济学的特色是把经济结构的历史与制度分析和经济主体的理性选择分析结合在一起,从而超越现有的多学科之间的方法论分歧和僵化的思维定式。科斯对新政治经济学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其贡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科斯为新政治经济学提供了分析工具。在新古典经济学中,制度被假定为外生变量,由于没有合适的工具,使得“在经济学这门全新的科学中没有政治的立足之地,因为没有一种工具可以使经济学家用数字式的精确来考察政治体系。这样的工具也许永远不可能有”(文森特·莫斯克,2000,p.48)。但是,科斯提出的交易成本概念以及沿袭新古典经济学的传统形成的成本——收益分析框架为新政治经济学提供了一个强大的分析工具。在科斯的基础上,新政治经济学找到了“把制度主义解释和理性选择解释重新结合起来的各种方法”(A.Gamble, 1995)。二是科斯定理被直接运用于政治市场的分析——即“政治科斯定理”(Political Coase Theorem)。这可能也是科斯本人没有想到的。但是,确实有很多学者试图把在经济市场逻辑下得出的科斯定理拓展到政治市场的分析当中去。政治科斯定理则表示为“政治领域中的理性参与人会进行政治谈判,直到所有互利交易都已穷尽为止”(Dixit & Olson,2000)。
    科斯学术的引领性影响还体现在德姆塞兹和巴泽尔的产权理论,格罗斯曼、哈特、莫尔的不完全契约理论,青木昌彦、格里夫等人的比较制度分析和历史比较制度分析等学派的研究工作中。还有许多受到科斯影响、对制度经济学或相关领域做出重要贡献的著名经济学家,这里就不再一一叙说了。
    注:
    ①威廉姆森(Williamson,2010, p.673)认为其研究工作可以称之为“治理经济学”(economics of governance),“组织经济学”(economics of organization)抑或“交易成本经济学”(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并且认为需要通过契约的视角而非新古典选择的视角探究经济组织。所以,在这里,我们把威廉姆森的理论称之为契约治理理论。
    ②科斯1991年在领取诺贝尔经济学奖时所作的演讲着重提到奥利弗·威廉姆森、哈罗德·德姆塞茨和张五常三位学者对交易成本经济学做出了突出的贡献(Coase,1992,pp. 713-719)。
    ③在科斯的反对者那里,经济组织的交易成本逻辑具有同义反复的意味,尽管科斯后来(Coase,1988b)在回应这一质疑时将其称之为“显然正确的命题”(p.19),但是,这多少影响了交易成本理论的应用、检验和扩展。
    参考文献:
    Aoki, M.(2001),Towards a Comparative Institutional Analysis, Cambridge: MIT Press.
    Aoki, M. et al(1996), Comparative Institutional Analysis: A New Approach to Economic Systems, University of Tokyo Press.
    Coase, R.(1937), “The nature of the firm”, Economica 4(6):386-405.
    Coase, R.(1950), British Broadcasting: A Study in Monopoly , London:Longmans Green;Cambridge, 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Coase, R.(1959), “The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Journal of Law & Economics 2:1-40.
    Coase, R.(1960), “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 Journal of Law & Economics 3:1-44.
    Coase, R.(1978), “Economics and contiguous disciplines”, Journal of Legal Studies 7:201-211.
    Coase, R.(1988a), “The nature of the firm: Origin”, Journal of Law, Economics, & Organization 4(1):3-17.
    Coase, R.(1988b), “The nature of the firm: Meaning”, Journal of Law, Economics, & Organization 4(1):19-32.
    Coase, R.(1988c), “The nature of the firm: Influence”, Journal of Law, Economics, & Organization 4(1):33-47.
    Coase, R.(1992), “The institutional structure of production”,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82(4):713-719.
    Coase, R.(1998), “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88(2):72-74.
    Demsetz,H.(1997), “The firm in economic theory: A quiet revolution”,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87(2):426-429.
    Denzau, A.T. & D.C.North(1994), “Shared mental models: Ideologies and institutions”, Kyklos 47(1):3-31.
    Dixit, A. & M.Olson(2000), “Does voluntary participation undermine the Coase theorem”,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76:309-335.
    Fogel, R.W.(1964),Railroads and American Economic Growth: Essays in Econometric History, Johns Hopkins Press.
    Fogel,R.W.(1965),“The reunification of economic history with economic theory”,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55(1/2):92-98.
    Fogel, R.W. & S.L.Engerman(1974), Time on the Cross: The Economics of American Negro Slavery,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Gamble, A.(1995), “The new political economy”, Political Studies 43(3):516-530.
    Greif, A.(1993), “Contract enforceability and economic institutions in early trade: The Maghribi traders’ coalition”,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83(3):525-548.
    Greif, A.(1994), “Cultural beliefs and organizations of society: A historical and theoretical reflection on collectivist and individual societies”,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02(5):912-950.
    Greif, A.(1998), “Historical and comparative institutional analysis”,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88(2):80-84.
    Grossman, S. & O.Hart(1986),“The costs and benefits of ownership: A theory of vertical and lateral integration”,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94:691-719.
    Hart, O.(1988),“Incomplete contracts and the theory of the firm”, Journal of Law, Economics, & Organization 4(1):119-139.
    Hart, O.(1995), Firm, Contract and Financial Structur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Hart, O. & J.Moore(1990),“Property rights and nature of the firm”,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98(6):1119-1158.
    North, D.C.(1981),Structure and Change in Economic History, New York: Norton.
    North, D.C. & L.E.Davis(1971), 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American Economic Growth,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North, D.C. & R.P.Thomas(1973),The Rise of the Western World,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North, D.C.(1990),Institutions, 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North, D.C.(1994),“Economic performance through tim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84(3):359-368.
    North, D.C.(2005a),Understanding the Process of Economic Change,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North, D.C.(2005b),“Institutions and the performance of economies over time”, in: C.Menard & M.M.Shirley(eds.), Handbook of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21-30, Springer.
    North, D.C., J.J.Wallis & B.R.Weingast(2006), “A conceptual framework for interpreting recorded human history”, NBER Working Paper w12795.
    North, D.C., J.J.Wallis, S.B.Webb & B.R.Weingast(2007), “Limited access order in the developing world”, Policy Research Working Paper 4359.
    Mantzavinos, C., D.C.North & S.Shariq(2004), “Learning, institutions,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 Perspectives on Politics 2(1):75-84.
    Williamson, O.E.(1970), Corporate Control and Business Behavior: An Inquiry into the Effects of Organization Form on Enterprise Behavior, Englewood Cliffs, NJ: Prentice Hall.
    Williamson, O.E.(1971),“The vertical integration of production: market failure considerations”,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61(2):112-123.
    Williamson, O.E.(1975),Markets and Hierarchies: Analysis of Antitrust Implications, New York: Free Press.
    Williamson, O.E.(1979),“Transaction-cost economics: The governance of contractual relations”,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22:3-61.
    Williamson, O.E.(1985),The Economic Institute of Capitalism, New York: Free Press.
    Williamson, O.E.(1986),Economic Organization: Firms, Markets and Policy Control, 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
    Williamson, O.E.(1988),“The logic of economic organization”, Journal of Law, Economics, & Organization, 4(1):65-93.
    Williamson, O.E.(1991),“Compara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 The analysis of discrete structural alternatives”, 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 36(2):269-296.
    Williamson, O.E.(1993),“Introduction”, in: O.E.Williamson & S.G.Winter(ed.), The Nature of the Firm: Origins, Evolution and Development, pp.3-17,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Williamson, O.E.(1994),“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 in: N.Smelser & R.Swedberg(ed.), The Handbook of Economic Sociology, pp.77-107, Russell Sage Foundation and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Williamson, O.E.(2000),“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Taking stock, looking ahead”, 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 38(3):595-613.
    Williamson, O.E.(2002),“The theory of the firm as governance structure: From choice to contract”,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16(3):171-195.
    Williamson, O.E.(2003),“Examining economic organization through the lens of contract”, Industrial and Corporate Change 12(4):917-942.
    Williamson, O.E.(2010),“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 The natural progression”,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00(3):673-690.
    〔美〕约翰·德勒巴克 〔美〕约翰·奈编,2003:《新制度经济学前沿》,张宇燕等译,经济科学出版社。
    〔美〕凡勃伦,1959:《企业论》(中译本),商务印书馆。
    〔美〕凡勃伦,1964:《有闲阶级论》(中译本),商务印书馆。
    〔美〕康芒斯,2003:《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中译本),商务印书馆。
    〔美〕康芒斯,2009:《制度经济学》(中译本),商务印书馆。
    〔美〕亚瑟·庇古,2009:《福利经济学》(中译本),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美〕奥斯特罗姆,2000:《公共事务治理之道》(中译本),上海三联书店。
    〔英〕托马斯·霍布斯,1985:《利维坦》(中译本),商务印书馆。
    〔加〕文森特·莫斯克,2000:《传播政治经济学》(中译本),华夏出版社。
    黄少安,1995,2004:《产权经济学导论》,山东人民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
    

黄少安,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邮政编码:250100,电子邮箱:shaoanhuang@sdu.edu.cn。


    

Tags:罗纳德·科斯与新古典制度经济学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文章列表
没有相关文章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隐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