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连载6]吴志成 吴宇: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原则
[原文标题]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论析
(续)
四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原则与路径
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使人类社会的整体性和人类利益的共同性日益凸显,国家之间的相互依存与相互影响加深,但是也在客观上造成了世界各国的同频共振。面对日益突出的全球性挑战,任何国家都难以独善其身。因此,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必然伴随各种风险和挑战。各国只有遵循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围绕人类命运共同体“五位一体”的总布局和总路径,才能让人类社会的美好未来变为现实。
(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原则
尽管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已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和认可,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仍是一个需要长期努力奋斗的过程。世界各国只有真正从全人类的长远利益考虑,克服狭隘的国家利益,摈弃文明歧视,才能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理念引领行动,方向决定出路。从70多年前《联合国宪章》明确的四大宗旨和七项原则,到60多年前万隆会议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国际关系演变积累了一系列公认的原则。这些原则应该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遵循。
第一,《联合国宪章》宗旨与原则。自创建以来,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促进全球繁荣与发展上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了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际友好关系、进行国际合作、作为中心协调各国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四大宗旨,强调应遵循以主权平等为核心的一七项原则。当今世界的各种对抗和不公,在很大程度上是《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未能得到有效履行的结果。坚持《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就是要把国家主权平等、和平解决争端、忠实履行义务等国际关系的重要原则切实落实到全球治理进程中。在新的世界形势下,充分发挥联合国和安理会在止战维和中的核心作用,有助于推动各国摒弃一切形式的冷战思维,共同营造公道正义的安全格局。在国际事务中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关系原则,是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制度保障,有利于巩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制度基础。
第二,共商共建共享。国际发展合作是推动全球发展的基本方式,在全球发展治理中扮演着基础性角色。西方发达国家长期主导全球发展议程,强调“托底”式的发展目标、“道德规范”式的援助条件和“经济增长”式的发展内涵,限制了发展中国家的政策自主性与主观能动性。这种国际发展合作既缺乏公平公正,也难以持久推进。随着联合国取得全球发展议程的主导权,国际发展合作的理念开始朝着更加均衡、兼顾政策自主性与议程约束力、统筹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的方向发展。尽管如此,全球发展失衡不断加剧的现实表明,既有全球治理合作仍然存在亟须解决的问题。中国倡导的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是对扩大共识、协同发展、互利共赢的高度凝练,有利于探索全球治理合作的新模式。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中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实际上就是把和而不同、平等对话、合作共赢等重要理念贯穿于国际发展合作领域尤其是区域和跨区域合作层面。凝聚合作共识、夯实合作基础、抓牢合作主线、维系合作友谊、共享合作成果,这些主张既展示了互联互通、互利共赢的合作逻辑,更为世界各国贡献了探索人类和平合作、共同发展的中国智慧。
第三,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促使利益相关方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对凝聚各方共识至关重要。虽然《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本身缺乏法律约束力,但其确立的包括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在内的五项重要原则,却对全球治理合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既充分尊重各国的发展需求和国家能力差异,也严格规定各国的应担责任和应尽义务,从根本上兼顾了各国的国家自主贡献与全球共同责任,有助于最大限度地达成共识、促进行动。它并不意味着某些国家不必为推动全球治理合作做出贡献,或是享有某种免责权。相反,它体现了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国家能力和发展要求得到了国际社会更公平、更适当的对待。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时坚持这一原则,本身就是国际社会进步的重要表现,有利于增强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的正当性与合法性。
第四,整体文明观。当今世界的不同文明早已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日益成为密不可分的整体。世界上每一种文明都蕴含着人类智慧,都值得我们关注、研究,并从中汲取营养。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发展应该遵循多种文明并存的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而不是追求某种“普世文明”的一统天下。习近平指出,人类文明相处需要和而不同的精神。只有在多样中相互尊重、彼此借鉴、和谐共存,这个世界才能丰富多彩、欣欣向荣。人类命运共同体着眼于文明的全球和整体性,要求各国在一个更高的层次重新审视不同文明的相处之道和全人类的发展之道,使人类真正生活在一个“和而不同”的世界,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各国应当坚持整体文明观,把不同民族、国家和文明视为休戚与共的整体,把人、自然与社会视为和谐共生的整体,把政治、安全、经济、文化、生态等视为不可分割的整体,把利益、责任和命运视为密不可分的整体。只有这样,世界各国才能自觉地共同创造出更加美好的未来。
第五,可持续发展。自1987年被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第一次系统阐述以来,可持续发展理念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虽然可持续发展最初主要针对环境问题,但现在其内涵已被拓展为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各领域协调发展的系统性概念。2000年联合国千年发展峰会通过了“千年发展目标”,把可持续发展作为推进全球发展议程的核心理念和原则,指导并推动了21世纪以来全球发展治理的深化。尽管各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存在差异,但对可持续发展所包含的公平性、持续性和共同性原则却有着普遍的高度认同。公平性原则强调同代人、代际间、区域间的机会和利益均等。持续性原则侧重于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注重发展与节制的辩证统一。共同性原则突出了人类家园的整体性和相互依存性,从全球角度看待发展问题。因此,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就是强调人类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有机统一。可持续发展是实现人类文明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内在地包含了人类永续发展的理念,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整体推进自我发展与共同发展的基本内涵一脉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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