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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友丹、张小溪: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存托凭证业务的路径选择

http://www.newdu.com 2019/10/12 社科院经济研究所 佚名 参加讨论

    作者:樊友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张小溪(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来源:《银行家》,2019年08期
    摘要:存托凭证是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有价证券的可转让证券,本质上看,存托凭证是等同于普通股形式的证券,联通境内外发行人和投资者,一方面解决了发行人非境外注册地的限制,另一方面解决了投资者跨境投资不便的问题。2018年,我国监管机构相继发布关于存托凭证的规范性文件,随后小米CDR计划发行,双向沪伦通等待启动、沪德通开展基础性研究。
    关键词:存托凭证;银行;证券
    附件:樊友丹、张小溪:《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存托凭证业务的路径选择》.pdf

Tags:樊友丹、张小溪,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存托凭证业务的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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