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文义(三明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胡乐明(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来源:《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22年第4期
摘要:对占社会大多数的一般劳动者而言,提高工资是其追求美好生活的核心要义,很大程度上工资水平高低决定了其平等发展权利能否得到保障。在人的类本质发展视域下,发展权利是美好生活的本质规定,是保障人朝着全面自由方向发展的基本要求。因此,新时代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保障平等发展权利”理念纳入工资的内涵规定有其特定的历史意义。马克思的工资理论和需要理论蕴含丰富的关于工资应该满足人的类本质发展的思想。按照马克思的理路,具有新内涵的工资是在一定历史和社会发展条件下,确保劳动者本人及家庭成员追求美好生活所需的工资水平,满足劳动者的基本需要和发展需要,可以促使劳动者全面自由发展。在新时代语境下,赋予工资新的内涵并探讨其政策启示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可以将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具象化;二是可以拓宽工资制定的伦理标准;三是可以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价值旨归。
关键词:人的类本质;工资的新内涵;平等发展权利;
附件:黄文义、胡乐明:人的类本质发展视域下工资的新内涵辨析 (编辑:熊晨玮;审校:张佶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