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嘉乐(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来源:《中国经济史研究》2023年第5期
摘要:清初江南三织造先后以“官营局织”的形式恢复运营,朝廷虽然对其承接缎匹织染等事所需钱粮做出明确的制度安排,但织局公务长时间缺乏合法经费。康熙年间,包衣织造兼理盐务,织造办差通常便宜动支两淮余银,以致盐规膨胀,亏空往复。雍乾年间,织造公费实现从关税、盐课余银内合法划拨,支销由内务府稽核,有余径解内库,成为皇室财政收支的组成部分。这一财源分流的过程,部分体现了皇室财政与国家财政在关税、盐课领域实现财用分割的过程。对江南织造公费源流的考察,有助于推进对清代财政制度的理解。
关键词:清代;织造公费;皇室财政;关税;盐课
附件:王嘉乐:清代江南织造公费的源流与府部财权划分 (编辑:熊晨玮;审校:张佶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