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德并重推进公共管理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对法治和德治问题进行深刻阐释,为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必须坚持法德并重,充分发挥法治和德治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公共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开创公共管理新境界。
公共管理要坚持法德并重。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法治和德治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进入新时代,我们必须坚持法治和德治并重,使法治和德治在公共管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公共管理要提高法治水平。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手段,具有权责明晰、程序公开、预期稳定的优势,以法治为框架、由法治来贯彻、用法治作保障,将更好地引领和规范社会生活,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立法先行,立改废释并举,为依法进行公共管理提供基本遵循。在公共管理领域,还要善于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加强相关立法工作,明确对失德行为的惩戒措施。要通过广泛宣传引导,让法治精神、法治信仰、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深入人心。要通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公共管理要加强德治建设。“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德治之所以能起到治本的作用,是因为它能使人树立羞耻心,产生道德自觉和行为自律。我们必须发挥好道德的教化作用,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在依法进行公共管理过程中,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为公共管理创造良好人文环境。道德教化是教人求真、劝人向善、促人尚美的过程,也是培育法治精神的重要方式。要把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及时上升为法律规范,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为做好公共管理奠定良好的道德基础。
公共管理人员要修好政德。公共管理人员要自觉主动、驰而不息地修好为政之德,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要铸牢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要强化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践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承诺,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要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戒贪止欲、克己奉公,切实把人民赋予的权力来造福于人民。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和优秀的人文精神的同时,要防止封建腐朽道德文化沉渣泛起,尤其要警惕袍哥文化、码头文化、江湖义气等文化糟粕和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蚀,自觉用新风新气涤荡歪风邪气,用明规则代替暗规则。
(作者系重庆市委党校在职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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