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频道,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通告:

管理学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管理网-新都网 >> 管理学 >> 经济管理 >> 正文

可持续性商业模式创新:研究回顾与展望

http://www.newdu.com 2020/9/22 本站原创 肖红军 阳… 参加讨论

 2.战略竞争工具视角下的创造共享价值驱动 
    战略竞争观强调企业的战略竞争导向对企业参与市场的竞争方式、资源配置模式和相应的商业模式创新导向产生决定性作用。企业基于异质性的战略导向会形成差异化的价值创造认知与未来价值图景,进而深刻影响其价值主张、价值创造、价值分配等各个环节(Gatignon和Xuereb,1997;Doz,2010;王雪冬和董大海,2013;李巍,2015)。这意味着无论是组织的经济价值创造还是社会环境价值创造,其背后都隐含一定的战略认知逻辑,即认知图式。基于此,可持续性商业模式创新的驱动因素可以归结于企业对自身与社会环境关系认知的重塑,可持续性商业模式创新不仅来自于企业家的社会创新情怀,而且内生于企业基于战略竞争的工具理性认知,即可持续性商业模式创新能够为企业带来持久的商业价值。Newman(2013)对可持续性商业模式是否具有战略重要性提出了质疑,认为企业高管之间存在“敬业度差距”,究其原因是对可持续性之于企业的意义缺乏理解、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价值缺乏认知。但现实是,企业参与解决社会问题、履行社会责任并不是单纯回应利益相关方的价值期望,也并不是纯粹的利他行为,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Porter和Kramer,2006)能够在解决社会问题的同时,实现企业的市场进入和商业收益,为企业创造可持续的经济价值。这意味着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实现了企业社会责任主导逻辑的演变,其工具理性特征能够驱动企业生成可持续性商业模式创新(王雪冬等,2019)。
    Porter和Kramer(2011)在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创造共享价值理论(creating shared value),认为企业需要弥合与社会之间的二元割裂关系,重新定义企业的竞争能力,而共享价值则被定义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政策和运营实践,同时改善企业所在社区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创造共享价值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的价值增益由以往的冲突关系转变为有机统一起来,成为驱动企业采取可持续性商业模式创新的重要动力。可持续性商业模式创新将基于创造共享价值的理念,重新定义企业的价值主张,通过重新定义产品与市场、在价值链中重新定义生产力和促进本地集群发展,为企业创造全新的商业机会,拓展新的收入来源,同时减少对利益相关方如边缘化群体和弱势利益相关群体的负面影响(Bocken等,2014;Upward和Jones,2016),有效解决特定的社会问题,促进社会进步。因此,从战略竞争工具视角来看,驱动企业实施可持续性商业模式创新往往缘于对企业与社会关系的重新认知,对企业社会责任与商业模式创新的再定位(肖红军,2020)。
    3.制度主义视角下的合法性建构驱动
    任何企业都存在一定的制度环境之中,企业的商业实践深受制度环境的影响。DiMaggio和Powell(1983)认为制度环境会通过强制、规范与认知三类合法性的作用机制对企业商业实践形成影响。制度压力使得企业不仅需要在市场竞争中追求市场效率,更需要谋求所在制度场域的组织合法性。这意味着商业模式创新的过程是组织获得制度场域内其他成员“认可”的合法化过程,基于合法性的商业模式创新相对其他创新类型(即产品、流程和管理创新)享有可持续的绩效优势和稳健性(Snihur和Zott,2013;陈明哲,2016;Wu等,2019)。可持续性商业模式创新需要在特定的组织场域打造一个各方接受的“合法性”,获得员工、供应商、消费者以及政府与社会环境的认可,进而充分调动组织场域内其他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资源(Scott,2001)。Hannon等(2015)立足于制度主义视角,研究了公共需求拉动的政府政策如何助力于将能源服务公司培育成特殊的可持续产品—服务系统。在制度合法性的驱动下,可持续性商业模式创新能够获得制度合法性支持(Hannon等,2015;Hansen等,2019)。尤其是,从创新周期角度来看,资本需求、风险和投资者在从基础研究到市场扩散的创新周期中不尽相同,可持续发展导向的企业家和可持续性商业模式创新必须从利基市场走向大众市场(Schaltegger和Wagner,2011),需要公共政策形成的制度合法性以获得社会融资支持,从而跨越创新的“死亡之谷”。
    从制度逻辑视角来看,组织合法性除了外部合法性之外,还包括内部合法性,内部合法性与外部合法性的调适一致往往取决于组织的制度逻辑是否融合匹配。内部合法性与外部合法性的同时获取必然要求企业不能仅仅以单一的主导逻辑作为运行的制度逻辑,而应当通过选择性地耦合、嫁接耦合、搭配混合等多种混合方式实现多个制度逻辑的融合共生(Pache和Santos,2013)。技术逻辑或市场逻辑与社会逻辑的融合共生意味着企业的商业实践不仅关注于盈利性使命目的,而且强调参与解决社会问题和承担社会责任,形成可持续性的商业实践。基于此,企业的商业模式创新必然遵循技术逻辑或市场逻辑与社会逻辑的融合共生要求,多重制度逻辑驱动形成可持续性商业模式创新。
    4.利益相关方视角下的社会压力驱动
    企业嵌入于利益相关方网络以及更大范围的社会网络,而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对企业参与解决社会问题、承担社会责任的期望日益强烈,并越来越表现出将自身的行为与可持续发展联系起来,形成对企业开展可持续性商业实践的巨大压力。Hiller(2013)认为美国2007—2008年的次级抵押贷款债务危机和随后的欧元区债务危机暴露了发达经济体的结构性缺陷,引起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和消费者积极寻找具有长期可持续性的公司,并将重点置于管理实践对社会责任的关注上,以满足日益紧迫的解决社会环境问题需求。进入21世纪,责任投资和责任消费的作用正得到越来越广泛地发挥,这意味着需要一种新的商业模式来满足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多元价值偏好,对责任投资和责任消费的满足将驱动形成可持续性商业模式创新(Blount和Kwabena,2013)。当客户、员工、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对社会和环境绩效、公开性和透明度提出更高的要求,并期望产品和服务更具可持续性时,可持续性商业模式创新就成为企业迎合多元利益相关方不同价值诉求的理想选择。 
    利益相关方压力对企业实施可持续性商业模式创新的驱动还源于不同利益相关方主体的社会运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消费者对环境、社会和道德问题的关注意识不断加强,欧美等发达国家掀起了一场“道德消费者运动”(ethical consumer movement),形成道德消费主义潮流。具有道德消费主义的消费者对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更加关注,主张改变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与商业模式以增进产品和服务对经济社会的正向价值创造效应。Eden(2017)研究在线自由循环消费群体的可持续性消费和道德消费的道德秩序发现,线上线下结合的消费重构可以驱动企业的可持续性商业模式创新与变革。与利益相关方主体的社会运动相平行的是组织变革运动,社会企业运动、共益企业运动等混合型组织变革对企业开展可持续性商业实践形成压力,驱动企业实施可持续性商业模式创新,以破解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和社会失灵的难题(Borzaga,2001)。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Tags:可持续性商业模式创新,研究回顾与展望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文章列表
没有相关文章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隐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