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知识产权产业化的对策建议 (一)构建政府引导、产业化激励的创新发展模式
针对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重管理、轻服务,重权力、轻效率、重数量、轻质量问题以及知识产权主体研发力量较弱、成果质量不高、产业化意愿不强、内部化严重的问题和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要求,建议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转变行政理念、提升行政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及建设创新基地和交易平台,向市场传递明确的产业化导向的信号。构建政府引导、产业化激励创新发展模式的思路如下:一是倡导和践行行政服务理念。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政府应积极推行服务行政理念,提升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二是推进积极、主动服务能力,把握知识产权主体的需求,为创新和转化提供激励服务。三是搭建综合服务平台,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行政服务,提高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增强对知识产权主体服务需求响应的及时性。最后,鉴于我国的知识产权供需求主体均处于产业化的起步阶段,需要政府政策的培植和抚育,政府应出台税收、补助、风险防控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以及对创新主体的支持和引导市场交易的相关政策。
(二)构建全产业链的产业化运营模式
构建知识产权全产业链的产业化运营模式首先需要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和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打造良好的产业环境,降低外部市场风险。其次,要搭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提高金融对知识产权产业化过程中各环节的支持能力和孵化功能作用。第三,组建研发平台、聚集研发专业人才、打造培育专业化的研发组织团队,降低研发成本,提升研发创新成果质量,促进研发环节由内部化向外部市场分工合作转变。第四、搭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聚集知识产权市场主体、培育并激活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提高知识产权产业化的转化率。第五、搭建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组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组织,设立知识产权转化为生产技术能力的评估指标体系,为知识产权交易提供第三方保障估值服务,提升交易的效率和交易的客观性和公平性。知识产权研发平台、交易平台以及交易服务平台和组织的搭建和组建是促进知识产权内部分工,提高研发效率和转化应用效率的有效促进和保障机制。
(三)构建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国际化模式
在知识产权国际化的过程中,我国处于较为严重的弱势失衡状态。为了推进我国知识产权国际化,支持知识产权主体走出去,建议构建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国际化协调模式,具体思路一是政府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事务的统筹协调,加强多双边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双边知识产权合作磋商机制,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制定和修订。二是在涉外服务和支持机制上,加快健全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支持有实力的知识产权企业主体走出去。三是在我国知识产权产业化运作平台下设立国际化的运作模块。构建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国际化协作模式是我国由知识产权大国走向知识产权强国,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资源,实现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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