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英洪:农村环境恶化与农民环境权
所谓农民环境权,简单地说,亦即农民享有在适宜的环境中生活的权利。环境权事关每个人的身心健康、生命安全和生存的权利。我们说到农民环境权,突出的是将农民作为环境权的主体进行重点考察。一方面,农民占中国总人口的绝大多数,农民环境权的享有状况反映了全国环境保护的水平;另一方面,囿于二元结构的制约,农民环境权的享有状况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
在讨论农民环境权时,可以将其分为高低不等的三个层次,第一层为基础层次,即享有无害于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环境的权利;第二个层次为享有适宜于健康生活的环境的权利;第三个层次为享有优美的环境生活的权利,即达到一种“诗意的栖居”的美好境界的生活环境。在现实生活中,除了上述三个层次的环境权外,还有一种低于最低环境生活标准的层次,即生活在一种有害于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环境之情形,这种有害于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又可分为一般危害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严重危害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两种情形。这是一种有害型环境。农民享有的环境权可分为基本的环境权和非基本的环境权。基本的环境权即享有最低环境生活标准的权利,也即免于危害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环境生活的权利。基本的环境权是每个公民应当享有的底线权利,是社会正义的基础和反映。基本的生活环境属于生存型环境。非基本环境权即为享有舒适、优美的环境生活的权利。非基本环境权的享有存在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差别性分配。非基本的生活环境属于享受型环境。从有害型环境到生存型环境再到享受型环境,是环境保护的价值目标。在当前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的情形下,尽快改变有害型环境,使每个人过上一种最基本的生存型环境的生活,应该成为我国环境保护的第一要务。
众所周知,1949年以来,中国农村的生态环境遭到了空前的破坏,农村环境日趋恶化对农民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危害。尽管政府在改善农村环境方面作出了很大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至今尚未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环境恶化的严重局面,亿万农村人口仍然长期生活在一种有害的环境之中。
(一)森林草原资源严重破坏,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加剧,自然灾害频繁,严重破坏了农民的生存环境。1949年以来,经过大跃进、农业学大寨、山林承包到户、山地开发等运动,中国的森林和草原资源历经劫难,遭受了有史以来的灭顶之灾。笔者家乡湘西溆浦,历史上山青水秀。战国末期楚国人屈原(前339?~前278?)在流放中途经溆浦,他在《涉江》中记述了当时溆浦的自然景观:“入溆浦余儃佪兮,迷不知吾所如。深林杳以冥冥兮,乃猿狖之所居。山峻高以蔽日兮,下幽晦以多雨。霰雪纷其无垠兮,云霏霏而承宇。”[1] 这种山高树密能蔽日、猿猴相戏在人前的风光已一去不复返。据长辈回忆,在大跃进期间,大量数人合抱的一棵棵大树都被砍伐大炼钢铁去了。笔者儿时已鲜见数人合抱之大树,然仍可见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当年真可谓“山青青、水碧碧,口渴俯饮山溪水;天蓝蓝,地葱葱,麻雀成群庭院中。”笔者亲眼目睹对植被的破坏,乃20世纪80年代以来山林承包到户引发的砍树狂潮,以及地方政府以“八亩山地奔小康”为旗号的山地开发运动。转眼间,座座青山齐秃顶,条条河床竞争高。飞禽走兽无踪迹,酷暑难觅清水游。20世纪90年代以来,敝县每年六、七月份几乎都要爆发“特大洪灾”,其中1995年的“特大洪灾”引发大规模的山地滑坡,致使81名村民死亡。2001年4月5日至11日朱镕基总理到湘西考察,4月9日到湘西溆浦视察县城防洪大堤。时隔60年再访湘西的朱镕基总理写下了《重访湘西并感怀洞庭湖区》的诗篇,表达了对湘西环境破坏后的忧伤:“湘西一梦六十年,故地依稀别有天。吉首学中多俊彦,张家界顶有神仙。熙熙新市人兴旺,濯濯童山意怏然。浩浩汤汤何日现,葱茏不见梦难圆。”2005年1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公布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2004年我国森林覆盖率为18.21%,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61.52%,居世界第130位;我国森林面积为1.75亿公顷,人均森林面积0.132公顷,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6,居世界第134位。[2] 我国是世界上荒漠化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据有关研究表明,20世纪50~70年代,我国沙漠化土地平均每年扩大1560平方公里,进入80年代平均每年增加2100平方公里,目前正以每年2460平方公里的速度在扩展。据统计,我国荒漠化面积已达267.4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7.9%,荒漠化地区生活着1.1亿人口,涉及全国18个省(区、市)的471个县。[3] 我国也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据遥感调查,我国目前水土流失面积为153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6%。每年流失土壤约50亿吨,占世界总流失量600亿吨的1/12。[4] 生态环境的破坏使我国自然灾害频繁发生。1950~1980年,我国平均每年受涝灾耕地面积0.1亿平方公里,成灾面积0.08亿平方公里,粮食损失100亿公斤左右,受灾人口以百万计,造成经济损失平均每年为150~200亿元。20世纪80年代以来,洪涝灾害呈迅猛发展之势,各大水系成灾率都有明显增长。1998年夏季我国发生了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波及29个省市,特别是长江发生了自1954年以来又一次全流域性大洪水,松花江、嫩江出现超历史记录的特大洪灾,造成受灾人口2.23亿人,死亡3004人。20世纪90年代,我国每年平均洪灾损失达100亿美元,旱灾损失平均每年达350亿美元。[5] 另据统计,50余年来,我国各种自然灾害经济损失高达25000多亿元,平均每年造成的损失大约占GDP的3%~6%、财政收入的30%左右,是发达国家的数十倍。1998年仅洪灾损失就高达3290亿元。[6]
(二)农药、化肥等农用化学物的大量使用,严重损害了农民的身心健康。我国是世界上农药生产和使用大国,农药年用量为100万吨左右。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球每年农药中毒者约250~300万人次,死亡10万人左右。我国每年农药中毒者估计超过10万人,死亡约1万人 。农药中毒方式可分为生产性中毒和非生产性中毒。生产性中毒是指因人类生产活动所造成的农药中毒现象。1994年山东招远县农药中毒者高达1000余人次,其中94.33%是农药使用者中毒。非生产性中毒是指因服毒、投毒、误食、食入高残留食物等原因引起的中毒事故。1999年,广西某中学因食用甲胺磷污染的蔬菜造成332人中毒。2004年5月18日,吉林某大学因食用被亚硝酸盐污染的食物造成140多人中毒。农药残留超标现象也相当严重,据2000年春节期间农业部对全国11个省市市售蔬菜、水果中17种农药的检测结果,农药的检出率为32.28%,超标率为25.20%。1987年,香港居民因食用来自广东的蔬菜造成116人中毒。1988年,又造成400多人中毒。据香港《星岛日报》讯,广东的居民因食用被农药污染的蔬菜造成400多人中毒。2001年1月,我国出口日本的花椰菜、韭菜等6种蔬菜中农药残留超出MRL值4.3倍。2003年2月又因出口菠菜中毒死蜱超标被日本和韩国亮了红牌。[7] 农民自己却经常吃着农药超标的蔬菜和食物,中毒事件时常发生。化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相当严重,1997年我国施用化肥3829.1万吨,利用率仅30%,2/3的氮肥挥发到空气中污染大气,或流入河流污染水质,危害人的生命健康安全。[8] 此外,农膜、禽畜粪便、生活垃圾等对农村环境的污染也日益凸显。
(三)工业“三废”排放和乡镇工业污染,严重危害了农民的生命健康安全。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我国工业化快速发展,乡镇企业在农村遍地开花,加上长期奉行的粗放式生产和掠夺式经营方式,使我国的环境资源遭受重大破坏,生态环境蒙受严重污染。据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中国环境统计公报,2004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482.4亿吨,比上年增加4.9%。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21.1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45.8%,比上年增加4.1%。全国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2254.9万吨,比上年增加4.5%。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891.4万吨,占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83.9%,比上年增加5.6%。烟尘排放量1095.0万吨,比上年增加4.4%。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886.5万吨,占烟尘排放总量的81.0%,比上年增加4.8%。全国共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1441起,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6365.7万元。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为1908.6亿元,比上年增长17.3%,占当年GDP的1.4%。[9]“乡乡办厂、村村冒烟”的乡镇工业,对农村环境的污染更为严重。为摸清乡镇工业污染状况,国家环保总局牵头并会同有关部门分别于1984年、1989年、1995年和1996年对全国乡镇工业环境污染状况进行了调查。据1997年完成的调查结果表明,1995年全国乡镇工业污染源为121.6万个,占当年乡镇工业总数的16.9%。乡镇工业废水排放量59.1亿吨,占当年全国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21%;乡镇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441.1万吨,占当年全国工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23.9%;乡镇工业烟尘排放量849。5万吨,占当年全国工业烟尘排放总量的50.3%;乡镇工业粉尘排放量1325.3万吨,占当年全国工业粉尘排放总量的67.5%;乡镇工业固体燃料废物排放量1.8亿吨,占当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的88.7%。乡镇工业严重污染的最大受害者就是当地的农民。河北省某地区小制革厂排放的废水,使得300米深的地下水不能饮用,该村三年征兵无一人合格,妇女不孕率、畸胎率增多,曾出现一个月接生8个畸形婴儿的现象。据有关部门在全国7个省12个地区对10个乡镇工业86万人进行为期3年的污染与健康状况调查,结果表明,由于乡镇工业的污染,受污染地区比对照地区(环境较清洁地区)的急性病发病率增加1.6倍,慢性病患病率增加了0.7倍,每10万人中多死亡98人,男性平均期望寿命下降2.66岁,女性平均期望寿命下降1.56岁,污染使妊娠异常率增加了5.97倍。[10] 我国农村3亿多人口饮用不合格的水,其中有1.9亿人饮用的水中有害物质含量超标,一些农村地区的饮用水存在高氟、高砷、苦咸、污染及血吸虫等水质问题。目前农村饮用水含氟量超标的有6300多万人,农村饮用苦咸水的人口有3800多万人。[11]
由于环境的严重污染,中国农村出现了一个个惊人的“癌症村”。据《北京青年周刊》报道,陕西省华县瓜坡镇马泉行政村所属的龙岭自然村自1974年村上发现第一例食道癌患者后,27年间,龙岭村共死亡55人,死于癌症30人,死于肺心病、脑血管病21人,无一例自然死亡。全村人口从154人锐减至77人,30户人家中只有4户未出现过癌症患者,4年中只成活了2名婴儿。[12] 2005年6月22日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播出《揭密“死亡名单”》节目,报道了一个癌症村——山东省肥城市肖家店村因环境污染致使大量村民患癌死亡的现象。该村村民肖平的丈夫、婆婆、公公自1997年起三年内均因食道癌死亡。2000年,该村死亡人数17人,其中11人是因为癌症死亡;2001年,死亡人数16人,其中9人是因为癌症死亡;2002年,死亡人数17人,其中10人是因为癌症死亡;2003年,死亡人数19人,其中12人是因为癌症死亡;2004年,死亡人数21人,其中14人是因为癌症死亡。[13]《中国经济时报》2005年11月2日报道了又一个“癌症村”的故事——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杨集镇东进村、三庄村等村因污染致使近3年上百名村民死于癌症。[14]
农村环境的恶化,使农民成为最大的受害者。[15]改善农村环境,保护和促进农民的环境权,实在是刻不容缓。
注释:
[1] 屈原《楚辞·涉江》。
[2] 参见http://news.xinhuanet.com/zhengfu/2005-01/18/content_2475620.htm。
[3] 参见吴岗著《善待家园——中国生态灾害忧思录》,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93页。
[4] 参见张咏、郝英群编著《农村环境保护》,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4-25页。
[5] 参见张咏、郝英群编著《农村环境保护》,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1-33页。
[6] 参见彭珂珊《中国洪涝灾害之后的生态环境问题警钟急鸣》,载《洛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年第2期。
[7]参见姚建仁《点击农药污染》,
载http://www.ynagri.gov.cn/nykj/readinfo.asp?gpy=Show&B1=19554&MenuID=0702。
[8] 参见彭珂珊《中国洪涝灾害之后的生态环境问题警钟急鸣》,载《洛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年第2期;李桂林《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现状成因与防治》,载《黑龙江环境通报》2000年第4期。
[9] 参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4年中国环境统计公报》,
载http://www.zhb.gov.cn/eic/649371571659472896/20050610/8632.shtml。
[10] 参见张咏、郝英群编著《农村环境保护》,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9-75页。
[11] 参见陆新元、熊跃辉、曹立平、张胜《对当前农村环境保护问题的研究》,载《环境科学研究》2006年第2期。
[12] 参见张翼《陕西“癌症村”悲情实录》,载《北京青年周刊》2000年第31期。
[13] 参见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2005年6月23日播出《揭密“死亡名单”》,载http://www.cctv.com/news/society/20050623/100208.shtml。
[14] 参见庞皎明《被癌症笼罩的村庄》,载《中国经济时报》2005年11月2日。
[15] 参见张玉林、顾金土《谁是环境污染的最大受害者?》,载http://www.usc.cuhk.edu.hk/wkgb.asp。
(摘自张英洪著《农民权利论》,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年7月版。作者授权天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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