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团: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小农再组织化
一 乡村振兴是中国最大的公益
我在2017、2018年就讲过,乡村振兴是中国最大的公益,到今天仍然这样讲。这不是因为我是慈善公益界里资格比较老的志愿者,更重要的是我对慈善公益有着比较深刻的理解。大家知道,乡村振兴是把14亿中国人全部卷进去了,参与乡村振兴的人口规模是最大的,参与的主体也是最全的。不仅有14亿中国人,有企事业单位,有学校机关科研机构,有社会组织,还有党和国家。我们讲公益时经常说社会公益,社会公益是志愿者们和社会组织举民间之力参与的。而乡村振兴作为国家重大战略,是国家公益,是国家下了大决心,倾注法规政策、资源资产、资金设备设施去全力推动的!乡村振兴是国家公益加社会公益也就是民间公益,是全党全国全社会,大家共同需要和共同供给的公益。所以是超越具体公益事业的中国最大的公益。
关于乡村振兴,习总书记曾经讲过一段很有针对性的话, “小农户要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他直接针对当时一些人的观点,认为中国的乡村是要被消灭的,小农户是要被消灭的。中国最终是一定要走向城镇化,乡村最多有五千万人口,主要是职业农民就够了。
而习近平同志在一个批示中明确提出,中国不管发展到哪一天,还会有大量的小农户。小农户在中国未来发展中还会长期存在。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判断。而这个判断对类似像青海这样资源很丰富、人口稀少而且比较分散——基本上是小农户、小牧户的地域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小农户要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说,我们要让大量的小农户跟现代农业、现代科学衔接起来,促进城乡融合。让农村变成和城里的生活质量、人口素质差不多的地方。这是一个大命题,与我们的现状之间有很大的张力。譬如我们认为小农户是分散的,而现代农业是大规模、专业化和集中的。特别是土地和供销要集中,还有加工物流的设备设施集中,等等这些,都被大家认为是发展现代农业现代农村的基本前提。虽然小农户也有长处,但在生产规模化,技术现代化、市场竞争化上都处于弱势。小农户和现代农业之间具有互斥性,怎么衔接呢?
二 小农户的再组织
这是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什么路的问题。特别对青海更重要。青海省要走出自己的路,我以为最重要的,莫过于小农户的再组织化,而不是消灭小农、去组织化。小农再组织化怎么做?中国的农业农村走向现代化,小农组织化的这条路为什么是必须的?
早在1991年,党和国家就提出中国农村的基本经营方式,是“统分结合,双层经营”,就是说,小农户是“分”散经营的主体,它是长期需要的。不过,分散经营的小农户还必须与农村集体这个“统”合经营主体结合起来,两个主体双层经营,合为一体。这个统分结合的思想是什么时候开始有的呢?我查过以前的资料就发现,是从1981年,全国推行分田到户的时候就开始有,而且,1999年还登上宪法修正案。但是,多年来,分散经营的层次做到了,做好了,统的层次到底怎么做?谁来统?怎么统?却没有解决。村集体和集体经营到底能不能做?历史上是怎么回事?,现在又是怎么回事?可以说,如何让“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不止停留在宪法上,而是落实到现实里,是我们能不能走出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互斥困境的最大难题。
为什么在中国,乡村集体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存在是必然的?简单地说,现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人民公社时期不一样。怎么不一样呢?很重要是集体是独立主体,有主体性,这个主体性是全部集体成员(村民)共有集体资产,一起共建集体经济和共享集体收益的。不是人民公社那种没有个体,没有共同拥有、共享利益的空头集体。今天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性,是要能激发每一个成员的主体性,是每个村民的主体性和村集体的主体性能结合成一体的统分结合的主体性。人民公社集体的很大弊病,是只要统的层次,不要分的层次,只要集体不要个体。改革开放后,这个逻辑又被简单化地倒了过来,只要分的层次不要统的层次,只要个体不要集体。而没有了集体,很多有规模的事情做不成,很多需要公共力量扶一把的事情做不成,最难的是缺劳动力,鳏寡孤独和患病的家庭。所以,第一,新型集体和过去的集体不一样;第二,新型集体经济的经营实现形式有包容性。所谓包容性就是不排斥,无论村内外的市场,各种主体都可以通过合资、入股、合作等各种方式进入集体经济。集体经济可以包容个体经济,也可以包容集体和个体合作、合资的各种各样的形态,不是只有赋码登记的集体经济合作社一种形态;第三就是融合性。融合性是把经济、社会建设和村庄治理融合起来。现在一讲乡村治理,大家就认为是社会治理,是把老人、妇女、儿童照顾好,把公共服务安排好。实际上乡村振兴不仅是社会治理,更是集体经济的治理。如果没有集体经济做支柱,没有产业兴旺做支柱,集体只靠政府给予,拨款救助,是没有可能可持续发展的。的确,脱贫攻坚是中国的伟大成就。但是现在还有400多个县脱贫县需要持续支持,包括青海一定还有一批这样的县,如何让他们可持续脱贫,而不会返贫?可持续脱贫就必须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要做好村庄综合治理。所以说,在今天,壮大农村集体和集体经济组织,不只是个经济命题,而是一个公共命题,政治命题,是上层建筑要适应经济基础变动的需要,是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三 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重要性:保障国家安全的基石
乡村集体和集体经济组织为什么重要?因为它是适合中国农业农村特点的主体,农业农村的特点表现为乡村有四项基础制度。第一是土地制度。土地是归农民集体所有的,这是别的国家没有的制度,是奠定中国农村农业现代化必须走集体和集体经济组织之路的基石。第二是组织制度。它是依托集体土地建立的集体经济的组织制度。有些人以为集体经济组织是新的,以前没有,这是不对的。人民公社时期的人民公社,还有1962年以后“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三个层级的组织,都是当时的集体经济组织。只是今天的集体经济组织是需要重建的新型组织。第三是经营制度。1978年时,农村改革开始于家庭承包制、包产到户。但后来,就改为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习近平同志在2013年就说过,我们在分的方面做的不错,但是统的问题没有解决。第四是社会治理制度,社会治理一定要有村民自治制度。这四项制度都是和乡村集体,集体经济密不可分的。
另外,乡村集体和集体经济组织的重要作用就是保障集体成员获得基本权利。这个权利只有集体成员能享受,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城市居民享受不到。集体成员能享受的权利有土地承包权、宅基地的使用权、集体收益的分配权,对乡村治理的参与权四项。
履行乡村特有的四项基础制度,保障集体成员的四项基本权利,就是乡村集体的职责所在。
再有,保障乡村稳定,保障粮食、生态和文化的安全,也必须依靠乡村集体组织发挥作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必须由乡村组织化的力量给予保障自不必说,文化安全指的什么呢?是乡村各个村落历史遗留下来的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障这三大安全,保障乡村的稳定,进而可护佑国家的安全。现在,国际形势错综复杂,中国发展将长期面临这种极大风险的挑战。我们要准备起码一、两代人,甚至更多的时间应对这种全球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这样的风险,保障国家安全是第一位的,而保障粮食、生态、文化的安全从而保障乡村稳定就是保障国家安全的大局、大势、大义。为此,乡村要通过将小农组织化,建设新型集体,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保障乡村稳定,保障国家安全。
四 小如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现阶段发展壮大农村的集体经济要注意两点,一个是针对人民公社时期忽视个体的集体,要建设个体和集体一起成长的新型集体。二是新型集体在建设中要避免被外来资本左右、动辄以宝贵的集体土地换取资本的倾向。
我们来看关于集体经济的法律阐释。民法总则和最近公布的民法典都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列为特别法人。但是,特别法人的定义解释、成员结构、组织结构、治理结构、财产处分都需要立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在起草中。特别法人不同于合作社法人。他是处于公法人比如说行政法人和合作社法人之间的法人,既不是公法人,更不是私法人,有一种说法是中间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有很强的公共性,但又按照村庄分设,与政府法人的公共性程度当然有大的区别,同时又有联系。与合作社比,它的公共性要强得多。合作社是私法人,但是从互助角度,也有一定程度的公。集体经济是一种有公有私的经济形态。它通过个体与个体,个体与集体,集体与外部组织和资本合作与联合,实现共同发展、共享获益,曾经被毛泽东主席认定,是一种半社会主义形式。这种形式,在中国自人民公社时期就开始探索,已经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现在看,建立新型集体经济,还需要经过更长的历史时期的锤炼,再继续探索若干年,才有可能走向成熟。所以,它并不是现在就已经明确的经济形态。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还没有出来,二是目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本质是私法性质,不适合直接套用到集体经济里去。有人说,能不能将集体经济资产比照国有资产,用国有资产的管理方式降格试一试呢?也不行,因为集体经济是公私兼顾的,一定不能只要集体不要个体,一定要维护村民的利益,要激发成员的创造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处于大公和纯私这两个极端的中间的组织,是公私合作、公私联合的组织。若用合作社形式来表现,也不是私人的合作社,而是有集体性的,兼有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的综合性合作社。有些地区以村社一体或镇社一体的合作社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实现形式。还有,集体经济组织虽然不是工商登记以盈利为目的的私人企业,但可以在多元化的经营方式和多种组织并存的联盟体系中,容纳私企以及工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五 用集体致富来带领农民共同致富
国家为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有很多政策:土地政策、资金政策、农民政策、农业政策。所有的政策都是希望以集体经济的发展来带领农民共同致富。
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共富有哪些案例呢。分田到户时期,大概有1000个村没有分田到户,如华西村、永联村(张家港市)等,土地由村集体集中经营。还有刚分了田又把土地再度集中经营的,比如南街村,这些村后来都成了非常富裕的村。现在,有人认为,村庄依靠自我奋斗致富的历史时机已经错过了。没分田到户的村庄,在60万个村里只有1000个,现在这60万个村合并成49万个。这49万个村庄中的大部分还是土地分散经营的,并没有集中到集体手里;村集体的资产也很少;还缺乏带头的能人,所以,如何走集体带领村民致富的路,
今天仍然是巨大的问题。
历史时机错过了,是不是再走集体这条路就没有可能了?我认为不是,在新时期,我们看到更多的村集体是依靠自己的认识自主开发、自我奋斗,带动农民共富的,比如塘约村、袁家村和烟台市3000多个党支部领办的村集体合作社。他们的成功首先体现在农民人均收入提高,大家都富裕起来了,还有整个村庄的人居环境大大改变,村民之间的情感关系更和谐了。这样的村庄甚至让城里人都羡慕了。
总结这些成功的典型经验,有几条永远不会过时的原则:第一,基层党组织的坚强领导;第二,使用好集体的土地资源,村集体做好以土地为本的村庄的经营管理;第三,抓住政策机会。历史永远会浮现新的时机,总有新的政策时机能成为有见识者的新的抓手。
从某些看起来很富裕的村庄案例中,我们也发现了某些局限性。比如村集体的发展大量依靠投入资金,办新企业,而企业的市场方向难以持久,常常过不久企业就会倒闭;还有的村集体以土地投入搞股份合作,过分依赖土地和盖房出租获利。在四川成都郊区一段时期流传一句话“不种庄稼,种房子”,村民看到种粮食不如出租房屋赚钱,就在自家的庄稼地里弃耕盖房,招农民工入住收租。村干部也朝着这个方向去获取收入。最后尽管收入一个时期上去了,但是失掉了农村农业的本来面目,粮食不种了,抛荒种房子,土地污染、本土乡土文化被抛弃,村庄环境一团糟。粮食、生态、文化三个安全都没有了,只剩下钱了。没有一定规模的粮食生产,农业产业社会化服务也就不再需要。村里的经济收入靠二产三产,出租土地、盖房,租给企业,集体收入靠吃土地吃床板。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认识这类村庄?是不是集体和村民的收益高了,和城里吃的住的差不多了,就是乡村振兴的典范,就是我们对乡村的终极理想?乡村要不要持续保有它原本的特色,土地、房屋、特色产业和本土文化,互信互惠的人际关系?村集体经济是出让土地资源换钱的经济,还是将小农组织起来主要依靠劳动奋斗不断积累的自主经济?乡村到底要怎么建设。
六 新型集体和集体经济的成功案例
在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的村庄中,战旗村是一个非常突出的案例。它在早期和中国其他的村一样穷。后来自我创造和掌控住了几次重要的历史机会,走上了发展集体经济的快车道。一是2002年以后,把集体的土地逐步集中,将土地的统一经营权握在自己手里。二是2007年利用了成都市出台的土地增减挂钩政策,以自己收缩宅基地,腾出200多亩农用地的指标,换来一个亿资金,实现了村民集中居住的愿望,也改变了村庄的人居环境。三是2015年利用宅基地上市交易的政策,以土地出让方式引入外部资本,建起了当地的商业综合体。他们在土地经营上有四种模式,出租、出让、作价入股和自营。在村庄经营中最突出的特点,是集体经济为成员经济搭台唱戏。村集体用集体的土地建起了乡村十八坊,让村里的能工巧匠报名在这里开前店后厂,展示自己的乡土技艺,有酿酒坊、醪糟坊、酱油坊、豆瓣馆,还有唐昌布鞋。习近平2018年春节到战旗村,就买了一双唐昌布鞋。村民在这里开作坊不用缴钱,有了收入才给集体缴纳10%。集体帮助村民挣钱的这种合作方式让村民非常满意。甚至集体给村民的分红并没有村民自己经营赚的钱多。这就是集体主体性和个体主体性统分结合的新经营方式。不仅如此,这个村在各类乡村产业的经营上也做得很不错,农、工、商、文、旅样样都有,还种了上千亩水稻地和大棚蔬菜,实现多业互补。战旗村的村集体就像一个小国家那样,规划、权衡、协调村庄所有的业态和村民治理。例如种水稻保粮田确有价值但是要承担亏损,那就用其他方面的盈利来补足。村集体经济一定不是只顾营利不顾价值,而是要以实现集体经济的价值为目的。经营上有亏有盈,能达到损益平衡就行。战旗村之所以能做到自主自立发展集体经济和做好村庄治理,缘于村党组织的坚强领导核心。从1965年到现在,有八任党支部书记,都是本着要把村集体经济搞好,让全村人过上好日子的目标,一任接着一任干。现在,全村人均收入已经达到3.5万元。不仅本村的年轻人回来建设家乡,还吸引了百多位外来户成为新村民。
习近平主席2018年去战旗村考察,在那待了差不多两小时,走前称赞他们是“战旗飘飘,名副其实”,还要他们“走在前列,起好示范”。
再介绍一个典型,内蒙克什克腾旗经棚镇。他们在2018年成立了镇级农业发展合作联合会,将全镇所有的小农户都吸收为成员,12个行政村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都吸收为团体成员并且任理事。通过建设村综合服务站,实现了生产、供销、金融、消费,镇村一体综合服务。全镇的十几万亩耕地,都在村集体组织的协助下,由镇联合会与5600户小农户一一签约,实现了土地全托管和全程的农业社会化专业化服务。联合会还将政府补给自己的财政补贴的七成分给小农户,从而取得小农户的信任。小农户支持联合会将抛荒的4万8千亩地也纳入托管,委托还进行新品种试种和推广。小农户和联合会由此建立互信机制,结成共享联盟,实现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由此,经棚镇联合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全国典范。现在,镇联合会拥有超市、冷库、有机肥厂、村服务站等资产,达1600万,有七八十位全职工作人员,其中主要是年轻人,大中专学生,他们大都是招聘来的。他们的服务得到全镇村民的认可和信任,这也激励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不断创新、持续努力。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转自:农民问题研究所号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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