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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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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与社会基本构架的型构及走向

http://www.newdu.com 2018/3/15 社科院经济研究所 佚名 参加讨论

    摘  要:以市场化为基点的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讲是社会基本构架的型构过程。商品―市场经济的发展会导致经济形态和社会基本构架的范式转换,在此基础上将形成现代型的社会基本构架,这种转型和重构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是一种独特的市场构造过程,因而转型期社会基本构架的型构存在不同的走向,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所有转型国家都会遇到一个关系社会性质和走向的关键问题。构建贯彻自由,公正原则的现代型经济基础条件和社会基本构架,既是现代化的目的,也是实现现代化的根本动力。
     我国20世纪70年代末启始的体制改革,既是世界性社会主义转轨的组成部分,又是中国近代肇始的“千年未见之大变局”的延续,是集多重历史使命和内涵于一身的系统社会转型。1
     这场深刻的系统转型就是单从经济角度考察也不是单纯的“经济学”问题,而是典型和特殊的“政治经济学”问题。政治权力在促使市场的形成,在权力的下移和分化,在资源的重新分配,在新的社会分层等方面都起着支配性作用。以市场化为基点的体制改革不仅仅是经济转型的过程,更根本的是社会基本构架的型构过程2。作为一个转型国家,最重要的首先是总体框架是否到位和合理。转型的根本目的是探寻既符合现代化一般要求、又符合社会主义本质和方向的基础条件、运行机制和社会基本构架,这是中国九死一生的现代化追求的最终实现的制度保障。
     经济和政治在转型期社会基本架构形成中和形成后的内在联系,使得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既是政治经济学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转型期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可分割的逻辑依据。林德布洛姆指出,如果政治学或经济学只是孤立地研究各自领域的问题,就会陷入一种枯竭的状态。因此“在分析基本的社会机制和制度时,必须把政治和经济联系起来。”[1](p8)对于转型期的体制研究就更是如此。
       一、转型期社会基本构架的范式转换
     与历史上曾经发生的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常态转型相比,我国转型期的社会结构变迁非常独特:在人为地实行了由商品经济向计划经济的“革命性”改造、重又返过来进行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的同时,发生着人为地中断了“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后、又重新开始了“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过程。3这意味着我国现代型社会基本构架的范式转换的真正开始。
     19世纪初、中叶的英国历史法学家亨利·梅恩(H·S·Maine)提出“社会进步是身份到契约的运动”的著名论断。4无庸置疑,这一论断对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基本特征的揭示是深刻的,概括力极强的。但实际上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在1848年所阐述过的思想,梅恩在1861年又以他自己的方式做了法制史的阐述,恩格斯在晚年(1884年)又对这个思路做了总结性的肯定。5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不仅认识到这一特征,而且在自己的完整理论框架基础上,揭示了这一基本特征的特定社会维度和社会结构依据。梅恩提出的“从身份到契约”的历史变迁,就是马克思指出的从人对人的依赖的社会向人对物的依赖的社会的转变,是从交换关系维度考察的人类社会由第一大形态向第二大形态的转化。
     马克思对商品经济对社会形态和结构的影响作过深刻全面分析。他以交换关系为基本线索对人类社会的演进形态作了历史形态划分,揭示了商品经济发展引起的经济形态和社会结构范式转换的客观历史依据。他指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社会形态,······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2-1](p104)在这里,马克思把人的依赖关系和物的依赖关系(人的独立性)作为自然经济基础上以等级制为特征的传统社会和商品经济基础上消除了等级特征的现代社会的重要区别。在自然经济和传统社会中,“共同体是实体,而个人则不过是实体的附属物,或者是实体的纯粹天然的组成部分。”[2-2](p474)他指出,“物的依赖关系”起决定性的作用的社会类型是逐渐发展起来的。在商品经济和现代社会中,自发分工越来越发达,人们处于全面的相互依赖之中,但又必须通过普遍的商品货币关系彼此交换其劳动,个人劳动的社会性只能在商品价值得到社会承认的条件下间接得到实现。
     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及因此决定的经济主体的自由、平等是商品经济形态的主要特征,是实现由传统型社会构架向现代型社会构架的范式转换的内核。在普遍的商品交换中“人的依赖纽带、血统差别、教育差别等等事实上都被打破了,被粉碎了(一切人身纽带都至少表现为人的关系);各个人看起来似乎独立地(这种独立一般只不过是幻想,确切些说,可叫作――在彼此关系冷漠的意义上――彼此漠不关心)自由地互相接触并在这种自由中互相交换。”[2-3](p110)  普遍的商品交换关系逐渐冲破了由血缘、家族、宗族和等级决定的人身依附关系,解除了人的天然的身份地位。商品交换只把进行这一过程的个人即主体单纯地看作平等的交换者,“只要考察的是形式规定――而且这种形式规定是经济规定,是个人借以互相发生交往关系的规定,是他们的社会职责和彼此之间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那么,在这些个人之间就绝对没有任何差别。因此,作为交换的主体,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关系。”[2-4](p193)
     这种破除了人身依附和等级特权、在人的独立性基础上的平等,根植于商品交换中的统一尺度――价值。商品交换不承认任何与价值形成无关的东西,一切都要通过价值法则的衡量。著名历史学家黄仁宇视此一点为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他称之为“可以在数目字上管理”。他认为,“中国一百年来的革命,已于1980年代完成。其间最大的一个收获,则是今后这国家已能‘在数目字上管理’”。[3]  (p133)  笔者认为,所谓“数字管理”,即废除人的不平等状态后,在人的独立和平等的基础上的公平交易之价值关系。
     这种独立的“人”在平等的商品交换关系中逐渐形成了普遍的契约(信用)关系。6用契约取代身份实质是人的解放,是用法治取代人治,用自由流动取代身份约束,用后天奋斗和个人能力取代对先赋资格的设定。所以,尽管在当时这种进步表现为用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去取代传统社会的等级制度,但是,马克思和恩格斯还是明确肯定了这种转变的进步意义。
     市场经济之所以对传统社会和传统体制有巨大的冲击和消解作用,就在于市场经济作为一种具有巨大历史作用的经济活动形式,内在地包含着由人的独立性这一核心决定的两个逻辑基点:一、在市场中活动的主体具有平等的地位;二、与这种平等相伴的是主体活动的自由和自主。平等和自由是人类进入普遍交换关系的经济形式――商品经济自身所固有的内在属性,它在社会结构和社会阶层分化方面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一,它是传统经济体制中存在的新形式的等级制和人身依附关系的冲击和瓦解因素,成为冲击以致动摇原权力授予关系下享有权力利益的社会群体的地位优势的潜在力量;二,它又是增强人(包括法人)和经济主体的独立性,扩大经济发展的自由度和自由空间,形成新的社会阶层的“平台”和范式基础。对于现代社会、现代化和现代性的这一本质,现在已经是一种共识,新儒家的代表人物牟宗三也认为,现代化的本质是形成“对列之局”,即人的独立性、自由和平等。7
     商品-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各经济主体(自然人、法人及其代表的各种经济组织)自主进行经济活动,自由追求经济利益和平等进行产品交换和产权交换的经济形式。它标志着人类经济运行和活动方式的历史性变化,这范式转化将形成现代经济的基础条件。这种范式转化的核心是人的独立性及由人的独立性决定的经济活动的自由平等原则和贯通全部经济交换的价值法则。人的独立性及其逻辑延伸不仅具有巨大的社会进步意义,实际上它首先对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不可估量的意义。可以说,现代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动因就是人的独立性的形成及在此基础上人的创造性的发挥,以及自由平等原则和价值法则的确立。应该看到,由商品经济推动的社会基本构架的范式转换,将造成经济发展基础条件的历史性提升,此中蕴藏着无可估量的经济发展潜力和动力,它将极大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我国转型期经济高速增长的最深根源即在于此。
     这种范式转换将形成我国新的社会经济关系和社会结构新的“平台”。从人的依附关系向对物的依存关系的转变,从身份特征向契约特征的转变,标志着人类社会结构从整体走向个体、从身份走向契约、从他律走向自律的深刻变化。这是社会关系形态的历史性转变,是社会结构的基本范式转换,它将形成新的社会结构的形态基础。
     我国以市场化为基点的经济转型,所引起的最基础的变化是社会经济形态和社会基本构架的范式转化。这一基础转型进行了20多年,已经不可逆转,但还没有彻底完成。
    二、商品-市场经济要求现代型社会基本构架
     商品-市场经济在我国的重新启动和真正发展,决定了我国社会基本构架转型和重构的必然性(这种型构虽然会表现在机构设置和规模变化方面,但主要表现在职能和机制的转换上)。  
     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社会跨越式发展中出现历史定位和模式设置失误的产物,是这种跨越式发展本应“补课”的一系列历史任务缺失的结果。我国现在的转型,是没有实现由商品经济决定的人的独立和经济与社会的分化相伴的现代转型而走向排斥商品经济的制度构建后的“再转型”,是本想实现人的高度自由和独立但却走向某种程度的新的人身依附后的“再转型”。
     传统经济体制发生了历史定位的失误,其核心问题是在社会经济形态的交换关系系统方面违背了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和要求,本来是仍然处在商品-市场经济发展阶段,甚至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低级阶段,但是在认识上和实践中却定位在后商品经济形态,即所谓的“产品经济”形态。这种历史定位的失误,导致了商品经济发展的中断,使本应在商品-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得到冲击和消解的“亚细亚传统”又在一定意义上得以保留。8本来,商品经济的发展是冲击和消解“亚细亚传统”的基本力量。然而,由于传统社会主义中断了商品经济的发展,这样也就中断了本来应该继续进行和完成的消解“亚细亚传统”的任务。同时,由于要按照马克思设想的在高度社会化生产基础上,实现计划经济这种直接社会化生产模式。这样,就在从根本上铲除了对抗性的剥削制度和专制性的政治压迫制度的同时,又在某种程度上恢复着“亚细亚传统”,没有实现既能克服和消除“亚细亚传统”的影响,又能实现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要求的经济政治体制和运行机制。这样,就形成了一个非常独特的、在结构和性质上很不稳定的社会形态。这种社会形态既是对旧私有制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具有新社会制度(社会主义)属性,又带有传统社会(亚细亚传统)的色彩。不能否认,这种社会形态在本质上已经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但还必须承认,这是一种没有扎下根的社会主义,是历史定位和体制选择存在失误的社会主义,是带有传统社会色彩的社会主义。更具体些说,是自然经济(产品经济)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是等级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是缺少民主基础的社会主义,是没有解决公有制的产权根基的社会主义,是没有形成现代社会基本架构并在此基础上进而实现社会主义的制度和价值要求的社会主义。这种建立在想象中的直接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计划经济体制,就成为一种与一元化的政治体制结合在一起的高度集权的行政性体制,出现了与现代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相违背的经济的行政化和政治化现象。  
     历史发展的逻辑和事实证明,这种人为中断了商品-市场经济的发展、脱离其基本要求的社会体制是必然会发生改革和转型的。
     市场经济的发展改变了传统社会和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中的政治领域与经济领域、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界限模糊的状态,为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相对分离和独立提供了前提。市场经济作为一种以其活动主体的独立、自主和平等为基点的经济形式,自然要求其自由的活动空间。这样,必然要求形成新的社会基本构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要求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这种社会基本构架的转型和重构,要求我国社会基本构架从计划经济体制中的行政权力统辖经济、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不区分的同质等级构架,向政治与经济、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分离的异质契约构架转变。现代社会基本构架的形成过程,是政治和经济的相对分离的过程,是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分离的过程,是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关系重新定位的过程。这也是现代经济体制和现代政治体制要求的宪政制度形成的过程。
     因此,正像可以把商品-市场经济作为一种一般的不带有社会制度属性的经济形式一样,也应该承认,在商品-市场经济的要求下,也会形成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一般基本社会构架。这种一般社会基本构架,在商品-市场经济中是共同的,是不带有特定社会制度属性的,同时也总是与一定的基本社会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是可以加上社会制度属性的要求,来进一步认识的。
     1·  商品-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经济领域与政治领域的相对分离
     近代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出现了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相分离的趋势和现象,这一必然出现的现象改变了传统社会一切都具有政治色彩的基本特征。“市民社会”从近代历史进程的意义上,是指随着商品-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资本的产生而出现的有别于依附在传统国家权力系统中的社会状态的、实现了与政治权力、政治领域相分离的自主社会领域。  
     虽然马克思曾批评黑格尔关于市民社会的认识“具有哲学意义的不是事物本身的逻辑,而是逻辑本身的事物”[4](p263)但黑格尔仍然是从经济角度确定市民社会特征的第一人。而马克思则是从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历史发展来界定市民社会的内涵和特征的,他认为“市民社会包括各个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5-1]  (p41)个人在物质交往中必定形成一定的组织和运行机制,因而市民社会“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5-2]  (p41)  这就从社会基本结构的角度说明,“物质生活关系的总和”构成市民社会的主要内涵和特征。“现代国家的自然基础是市民社会以及市民社会中的人……现代国家就是通过普遍人权承认了自己的这种自然基础,而它并没有创立这个基础。”[6]  (p145)  
     我国的经济转型仍然包含有“市民社会”的发育这一历史性内涵。从经济社会转型的意义上,是指在对集权的一元化的带有“国家主义”色彩的传统经济社会体制的改革中,自主的经济社会领域的形成。在70年代末期以前的中国总体性社会结构中,国家几乎垄断着全部重要资源,并以这种垄断为基础对几乎全部社会生活实行控制,经济领域依附于政治系统,不存在一个与政治权力系统相对独立、相对分离的社会经济领域。国家通过单位体制、公社体制、街道体制等强有力的政治网络,将几乎所有社会成员统统纳入了政治生活的轨道。
     以促进商品-市场经济发展为基点的体制改革,不管人们是否意识到,必然地导致了我国传统社会总体结构的转型过程,开始了国家与社会间的基本构架分化。一个相对独立的自主性的社会经济领域在逐步形成。这是一个可以相对独立地提供资源和发展机会的领域,这是一个拥有相对独立的社会力量的领域。实行政企分开,使各类企业都成为独立自主的商品生产者,城乡居民个人资产的积累和增加(1992年居民存款余额突破了1  万亿,2000年已升至64332·4亿,2002年上半年又升至80400亿),民间资本的数量在增长,民间投资障碍已基本消除,社会上许多身份性的因素在商品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受到了日益加剧地削弱,官员、产业工人、知识分子等原先占有较大既得利益的阶层,对身份的依赖已大大减少,农民则是突破了身份的束缚迈向了广阔的市场,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主及从业人员等更是在既没有身份优势,又没有身份束缚的起点上开始了其发展历程。如此等等,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活动领域和经济活动空间出现的表现。
     所谓“市民社会”是指市场经济中与国家政治领域相对分离的一般经济领域,这里只是表示市场经济中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一般构架,是没有社会制度属性的,它是可以容纳各种不同的经济成分的。正如有的研究者所指出的,“市民社会概念的存在从总体上反映了结构分化的情形,即强调市民社会不同于国家且独立于国家,认为市民社会和国家应该有各自的定位和各自的权利;市民社会是个人权利的集中所在,是区别于公共领域的私人领域的集合,它本身包括许多相对自主的个人和团体。”[7]  (p193)  
     2·  市场经济要求市场和政府之间关系的重构
     市场经济要求政治和经济的相对分离,要求“国家与社会间疆界的确立”或“国家与社会间关系的重构”,这意味着以国家本位和行政主导的社会结构的解体或转型,意味着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构造。
     在市场经济的基本构架中,市场和政府既是两个相互联系(互补和互制)的不同的活动领域,也是两种基本的制度安排和交易方式。从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的角度看,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可以说是相互克服各自的外部性,相互制约和校正各自的“失效”和“失灵”。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市场是有缺陷的,政府也会失败。在公共领域,市场交易就会产生外部性。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政府就是为解决市场的外部性而产生的。反过来,在自主的经济领域和经济部门,即市场领域,政府的随意活动和干预,就会造成市场的扭曲和变形。这说明,政府和市场、“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之间的关系是互补的,是一种有机的制衡关系。
     从政治经济学的意义上讲,政府作为一个公共机构,其基本功能是组织和执行公共产品的供给。这是由于市场本身是不能生产公共产品的,而市场又不能没有公共产品,因为这里的公共产品主要是规范市场活动的制度和规则。这些制度和规则,虽然是由政府直接提供和保证实施的,但从产生的内在机制上讲,却是市场运行和演化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是市场的应有之义,是整个市场经济系统内在的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
     从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讲,现代型社会基本构架决定了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已经不是传统社会中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公民是社会的主人,政府及其公务人员是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公仆。这就决定了现代型社会基本构架中政府的服务性质。公务员作为社会的公仆只能按照人民的意志和意愿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决不能允许利用主人授予的权力去谋取私利。
     同时,商品经济内含的人的独立性和自由平等原则既决定了现代型社会基本构架的形成,又要求这一构架中的政府是一种由人民选择和监督的民主政府,即依据宪法来治理国家的政体,这是一种以人民主权为基础并通过民主机制对政府的权能和规模进行有效限制的政府,即有限政府。传统社会中的政府是一种权力和规模不受限制的无限政府,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也带有无限政府的色彩。
     从逻辑上看,不仅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的相对分离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和产物,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机构和政府职能是市场经济运行和演化的必然结果,而且,市场经济的基本逻辑规定(自由和平等)必然要转化为现代型社会构架中的政治逻辑在政府职能的运作过程中体现出来。正是基于这种逻辑关系和逻辑延伸的必然性,马克思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论断:“……平等和自由不仅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交换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换价值的交换是一切平等和自由的生产的现实的基础。”他进一步指出:“作为纯粹观念,平等和自由仅仅是交换价值的交换的一种理想化的表现:作为在法律的、政治的、社会的关系上发展了的东西,平等和自由不过是另一次方的这种基础而已。”[2-5](p197)  这就明确告诉我们,在市场经济推动的现代社会基本构架中,政治上的民主(平等和自由)是经济领域中的平等和自由的“另一次方”,也就是说,政治中的民主是经济中的平等和自由的逻辑延伸。这里存在着一种逻辑上的必然性,当然这种逻辑必然性在现实中的实现是需要一定历史条件的,是会有一个过程的。我国体制转型表现在政府机构重构和职能转换方面,总的来讲,就是一个构建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和民主政府的过程。这是在市场经济要求的一般社会基本构架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要求的结果。应该看到,这一关系到社会基本构架的重大任务能否顺利完成,会直接影响到整个经济能否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的未来走向。
     理论和现实都表明,在市场经济要求的一般社会基本构架的基础上,存在着由不同社会基本制度选择、社会价值追求及文化传统所决定的政府职能的不同设置状况。这也就意味着,同样是在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与市场的一般构架的基础上,在国家与社会的基本构架和职能方面仍然存在着三种基本走向:自由资本主义、社会民主主义和市场社会主义的不同选择和趋向。在转型期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这种社会基本构架的重构中,存在着自由主义、法团主义、社会主义等不同的理论基础和社会思潮。这些不同的思潮,一方面反映着转型期社会基本构架的不同理论设计;同时,也和转型过程中存在的共同市场化趋向上的不同社会基本制度选择相关。
       三、转型期社会基本构架型构的不同走向
     1·  一个不可回避的两难课题
     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是一种非常独特的市场构造过程。9波兰尼的名言“没有通往市场的市场之路”,可以说更贴切地反映了20世纪转型国家的基本特征。
     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面临着两难的处境,一方面,政府及其拥有的过多的公共权力是改革的对象,另一方面政府及其拥有的权力又是改革的推动力量之一:一方面是要限制和缩小政府的活动范围,另一方面又要发挥政府的作用;一方面需要强有力的国家权力以保证社会转型的顺利完成,另一方面又需要在很多方面对政府的现有权能予以限制以完成对政府的改造。
     在推行市场化进程中,在构造政府与市场关系新构架的过程中,公共权力处在特殊的“作用和被作用”的关系之中。权力授予关系(社会资源由国家行政权力及其一系列制度安排所配置,不同社会群体及其地位实现均受到这种关系的支配和制约)这种传统集权等级社会的基本特征和运作方式,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中也曾普遍存在。在计划经济向市场过渡的过程中,权力授予关系也仍然以“非常规性分配”形式一定程度地作用于经济社会转型的各个方面。在启动了利益杠杆的情况下,怎样给予掌握和运用公共权力推动市场化改革的人以合理的激励,怎样防止这些人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防止权力资本化,就是一个关系到社会结构演进方向的重要问题。
     2·  市场经济基本构架型构过程中的不同社会走向
     世界上推行市场化改革和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愈来愈多,但其运行的结果却存在巨大差异,有的实现了效率和公平的较好结合,有的则陷入“南美病”“印度病”和“俄罗斯病”那种停滞和腐败的陷井。虽然产生这种病症的原因是复杂的,但社会经济形态的范式转换没有彻底完成(整个社会的人身依附关系没有彻底消除),现代型社会基本构架没有到位(有限政府没有实现)则是共同的病因。在这种情况下普遍存在的“裙带化”和公共权力的滥用,必然造成严重的腐败,并进而导致经济的停滞。对于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和追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我们来讲,是值得高度警惕的。
     我国自80年代以来的经济增长指数创造了世界记录,但是经济增长带来的社会发展却不理想,甚至出现了被有些学者称之为“低度发展”状态,即增长的指数很高而发展的效果却比较差。这个问题引起了许多学者的注意,但问题的症结何在?却有各种不同的认识。笔者认为,总的来看,还是社会基本架构不到位,特别是作为基本架构的一方的政府,离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和制衡性政府的目标还有很大距离。
     限于篇幅,且不说从有限政府的要求来看,政府机构的裁减和改革远未到位,“吃饭财政”的问题依然严重,省级政府的职能与定位并没有根本性的改变,仍然有强烈的参与市场竞争的本能和动力;从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来看,在制度性和运行性市场规则、产权的界定和保护等公共服务方面还存在严重的缺失现象。[8]  (p17)  这里特别强调的是在制衡性政府的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应该看到,在社会基本构架的型构过程中,在由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过程中,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所有转型国家都必然遇到的一个非常关键和困难的问题。
     虽然历史已经证明“绝对的权力绝对腐败”,然而转型期公共权力如果没有有效制约和监督而受个人或小集团私利支配,那就不仅会出现严重腐败,更为严重的是这将造成社会基本构架和社会阶层的畸变,这种畸变将对整个社会及其走向产生结构性和趋向性的深远影响。
     理论和现实都已证明,公共权力的滥用和某种程度的私有化必然导致权力资本化。有研究者认为,我国当前最为严重的问题是暗中已经成为现实或正在实施的公共权力私有化。[9]  现在不同程度存在的“权力资本化”是会影响我国社会结构和阶层分化的性质和走向的最大寻租现象。有学者指出,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一些社会矛盾也在积累。其中最使朝野关心和忧心的是,腐败问题愈演愈烈。他认为,“腐败如此盛行不衰,肯定有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从经济的源头来看,主要有三个:一是利用行政干预市场活动的权力,进行权钱交易;二是利用转轨时期财产关系调整和变化的时机,将公共财产掠为己有;三是利用市场体系的不完善、不规范牟取暴利。这三类腐败活动都与权力有关。由于在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权力制衡机制没有及时建立起来,某些人就可以利用这种特殊条件,运用不受约束的权力来牟取暴利,实现暴富。”「10」有学者提出我国权力资本的发展已经经历了四个阶段。10有研究者认为:“以提高生产力为目标的经济体制改革,在经济上的成就是明显的,但由于忽视了或延误了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建设尚有诸多缺环。在这种情况下,少数身居要职并深受官文化影响的人,利用经济改革,在制定政策及行使职权的各个环节,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大量聚敛金钱,并将之转化为资本,少量投在国内,多数转向国外。……这些人开始时是个体行为,逐步演化成为拉帮结派,虽然尚不能说其已构成一个新的官僚资产阶级(这主要是受到强大的社会主义势力的制约),但已是一股相当明显且强大的社会势力。历史演进到21世纪,这股由新的‘官僚资本所有者’构成的社会势力,仍在扩张着,它构成已经被延滞的中国现代化的主要障碍。”[11]  (p59)  
     事实证明,没有代表人民利益的强有力监督和制约机制的权力主导型市场经济构造过程,就会成为一个自发私有化和权贵私有化过程。俄罗斯的社会结构变迁就提供了这种演变的实例。70年代中期,前苏联的经济出现停滞并显露危机时,已经孕育了一个权贵阶层。转型期俄罗斯出现的资产阶级就是由原苏联时期的权贵阶层或官僚阶层转化而来的。权贵阶层既是长期以来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抵制者,也是向自由市场制度转变的支持者。这个新的资产阶级就是在社会转型期在权力转化为资本的过程中迅速形成的。11
     由市场化改革引致的社会基本架构中的经济和政治领域的相对分离和有机联系,内在地决定了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可分隔。邓小平曾强调指出,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行不通,而且已经取得的成果也得不到巩固。他说:“重要的是政治体制不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难于贯彻,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12]  (p176)  
     理论和现实都已证明,一个国家是否具有现代型的社会基本构架,这个基本构架能否贯彻自由、公正、平等的原则,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一个能够实现自由、公平、平等的社会,不仅是现代化的目的,也是现代化和可持续现代化的根本动力,是社会主义价值和理想的实现。
    参考文献:
    [1][美]  查尔斯·林德布洛姆.  政治与市场――世界的政治-经济制度[M]  上海:三联书店,1992  .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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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李炜光:公共财政的宪政思维[J].  战略与管理,2002,(3).
    [9]汤啸天:“治党从严”与宪法诉讼[J]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2,(2.)
    [10]吴敬琏:中国腐败的治理「J」.战略与管理,2003,(2).
    [11]刘永佶:民主中国  法制中国[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2.
    [12]  邓小平文选:第3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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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  与社会经济形态的双二重基本结构和三重基本维度相适应,经济转型有三重基本内涵:一、生产力系统的转型,这表现为从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的转变;二、交换关系系统的转型,这表现为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三、狭义生产关系系统的调整,这表现为适应市场经济的产权关系和基本经济制度的选择。本文主要是从交换关系系统转型的维度,对转型期经济范式转换和社会基本构架型构的考察。
     2  商品-市场经济是有其特定的总体性社会结构的,即市场经济中必然存在的一般社会构架,笔者称之为社会基本构架,即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特定关系和结构。
     3  应该承认,不少人依据梅恩“社会进步是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的著名论断来说明我国转型期社会分层的特点,是有道理的。由身份分层向经济分层的转变确实是转型期社会分层的一个总体特征。但需要指出的是,从多维度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分层来看,这只是从一个维度观察的我国转型期社会分层的总体特征,即从社会经济形态的交换关系系统考察社会分层时得出的总体特征。
     4  1931年,英国法学家亚伦为《古代法》的再版撰写的导言中对梅恩的这一论断给予极高的评价,认为是“全部英国法律文献中最重要”的结论。国际学术界公认,这是一个“传诵不衰的名句”,因为,它“概括了人类文明史”。(参见何兆武《从身份到契约――梅恩(古代法)读后有感》,载1991年第8期《读书》杂志)
     5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曾讲过这样一段引入注目的话:“英国的法学家亨·萨·梅恩(1822~1888,英国法制史专家,著名学者)  说,同以前的各个时代相比,我们的全部进步在于from  status  to  contract(从身份到契约),从过去留传下来的状态到自由契约所规定的状态,他自以为他的这种说法是一个伟大的发现,其实,这一点,就它的正确而言,在《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50~256页)中早已说过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73~74页)
     6  一般来讲,身份是指生而有之的东西可以成为获得财富和地位的依据;契约是指依据利益关系和理性的原则所订立的必须遵守的协议。
     7  牟宗三认为,“我们把新的方式、现代化的内容列举出来,即是民主政治、事功、科学等等。这一套即是西方自文艺复兴以后所创造出来的近代文明,整个这一套的内容中有个共同的基本精神,我们可以用一个名词来说明,即是‘Go-ordination’,可以翻译作‘对列之局’,这就是现代化最本质的意义。”  “现代化主要即是要求对列之局”,“西方经过大宪章的奋斗,一直奋斗到今天,英美所表现的现代化的精神,即是在争这个对列之局。社会上不容许有特权的存在,所以说自由、平等,讲人权运动即是重视个体。每一个个体都是顶天立地的,在社会上都是一个单位,你也是一个单位,我也是一个单位,我怎能隶属、臣服于你呢?一隶属、一臣服,即不成对列之局了。”(牟宗三:《从儒家的当前使命说中国文化的现代意义》,载郑家栋编《道德理想主义的重建――牟宗三新儒学论著辑要》,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年版,第21-22页)         8  中国是具有悠久的“亚细亚传统”的国家。所谓亚细亚传统,就是在广大的小生产(自然经济)基础上的政治权力贯通的高度集权体制。在这种体制下,一般都会采取抑制商品经济发展的政策,民主也不可能发育,经济领域的独立性和“市民社会”不能形成。
     9  从历史上看,市场制度的形成从来都不是一个完全的自发过程。卡尔·波兰尼从其对美国市场制度形成过程的研究中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正是在中央集权式的干涉主义不断膨胀的前提下,通向自由市场的道路才得以开拓并未曾再关闭。”
     10  杨帆认为,  权力创造市场的第一阶段,是农村承包土地时,有20亿人民币的集体财产落入集体干部手中。第二阶段是商业资本阶段,大致估计起来,在商业资本的形成过程中,由国家垄断形成的贸易渠道转换为私人所掌握,大约有5万亿元财富转移。第三阶段是以生产资料双轨制为标志的生产资本阶段,腐败加剧到直接依靠审批权获得个人好处的程度,5年大约350亿元的财富转移。第四阶段是1992年以后的金融资本阶段,从原始股票的流失,上市额度的分配,股票证券市场的操纵到房地产泡沫经济,产权交易与重新界定,贷款权力的使用,每一个金融创新都伴随着极大的利益再分配。大量的借贷不还,以国家信用为担保利用金融手段暴富,正是权力资本发展到金融资本阶段的必然产物,估计财富转移不下于10万亿元人民币。在我国特有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政治体制下,这种权力资本化的过程中只能采取隐蔽的形式,而且很难在现有政治框架中找到自己的合法性。(参见杨帆:《中国的危机与反危机》,《战略与管理》1998年第5期)
     11  俄罗斯官僚资产阶级的形成可分为四个阶段:(一)前苏联权贵阶层量变加速阶段。以通过权力支配国民财富、对国有资产的隐性占有为基本特征。(二)原苏联权贵阶层的质变阶段。以官僚对国有财产的支配权,即隐性占有权合法化为所有权,权力资本化为基本特征。(三)由权贵阶层演变而来的官僚资产阶级自身繁衍阶段。以利用所有权对资本和财富进行再集聚为基本特征。第四阶段为寡头阶段。以官僚与资本结合,金融资本与工业资本结合为基本特征。俄罗斯国家权力对官僚资本的支持,使官僚资本在市场机遇面前始终占有优势,官僚资本的形成和发展对国家权力有很强的依附性,对俄罗斯制度的转型提供了可靠的政治经济保障。(参见董小阳:《俄罗斯利益集团》,当代世界出版社1999年版)
    

Tags:市场经济与社会基本构架的型构及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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