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军:保险给人带来幸福感(3月20日)
芸芸众生在追求什么?“世间熙熙,皆为利来;世间攘攘,皆为利往”,所谓的“利”无非是能够给人带来生理和心理愉悦的东西,生理和心理愉悦在经济学上叫做“效用”,效用是经济学大厦最底层的那块砖。那效用又能带来什么?幸福感。无论是大人物,还是小人物,也无论是经世安邦的运筹帷幄;还是一亩三分地的柴米油盐,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追求幸福感应该是人类的终极目标。
人们为什么要买保险?同样也是为了获得幸福感。那么保险和一般商品在给人类带来幸福感的过程有什么不同吗?答案是不但有不同,差别还非常大。
心理学家、普林斯顿大学教授丹尼尔·卡伊曼把心理学研究和经济学研究结合在一起,从另外一套假设出发,对人的行为尤其是不确定条件下的判断和决策行为提出了崭新的解释,获得了200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丹尼尔·卡伊曼的一个研究结论是:人们面对风险预测时,更多在意的是赢还是输,成功还是失败,是财富的变化,而不是最终财富的多少。通常来讲,已经得到的东西又失去,同没得到某物相比,前者的痛苦要远大于后者。更通俗一点讲就是,风险决策后的输赢结果对人而言是不对等的,减少100元带给人的效用损失远远大于增加100元带给人的效用增加。由此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人们更在乎的是他们已经得到的东西,占有的时间越长,失去的痛苦越大。
对这套理论,丹尼尔·卡伊曼在精心设计的试验研究和复杂推导之外,给出了一个著名的例证:
丹尼尔·卡伊曼经常往返于以色列和美国两地。一次他从以色列首都一个酒店打的去机场,到达机场后司机要求付100元,丹尼尔·卡伊曼和他的朋友都认为太高了,不合理。结果出人意料的是司机没讨价还价,又把车开回酒店,让他们下车,“你们重新打车再去吧,看看是不是这个价!”司机的这种做法究竟是为什么呢?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是解释不通的,因为即使得到的车费比100元要少,也总比再把车开回酒店反而一分钱也得不到要好多了,既然已经是这样了,根据经济学理性人的假定,司机的理性选择是讨价还价,接受一个比0大,比100小的一个数额,但他没有这样做,而是让这次的交易“归零”。
丹尼尔·卡伊曼给出的解释是:因为风险决策后的输赢结果对司机而言是不对等的,失去还没有到手的车费对司机而言,痛苦并没有那么大。如果是先预付90元,换一个司机呢?另一次试验的结果是司机没有退回预付的车费,而是勉强接受了90元的车费。
保险恰恰是投保人以少量确定的保险费支出换取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给予的大量保险金的一种风险转嫁活动,同时保险也是对人们已经占有了的东西的一种保护机制,免除了失去已经占有了的东西的痛苦。保险保障的是人们现有的资源,包括物质资源〔包括财产、利益和信用〕和人力资源〔包括人的生命和身体〕,所以保险带给人们的效用也会大于保险费带来的效用,当然,其前提条件仍然是买保险的人必须是风险厌恶者,如果是风险中性或风险爱好者,则又当别论了。
保险经济学中的倍努力定理做了总结:只要保险是按照精算公平费率提供的,对一个风险厌恶的投保人来说,投保后的期望效用总是大于不投保时的期望效用。对我们这些在人群中占有70%比重的风险厌恶者来说,保险是个能够带来更多幸福感的好东西。(作者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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