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变与不变新时代、新矛盾、新目标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我国的基本国情,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首次明确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处于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党的十三大报告正式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历届党代会报告也都坚持了这一基本国情的判断。
党的十九大报告不仅提出了“新时代”问题,而且重新表述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矛盾”问题。这是党的十九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创新,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意义。首先,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来说,对主要矛盾的把握成为其理论体系展开的逻辑起点,主要矛盾的变化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变化。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理论依据,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了新发展的标志。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实践是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而变化的,只有跟上实践的发展,理论才能与时俱进,并对实践经验不断进行总结以指导新的实践。作为整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不断发展,意味着不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是马克思主义意义上充满活力的社会有机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本身也是一样的,通过不断发展从整体上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和新的境界。
新时代主要矛盾的判定还具有十分重大的实践意义。抓主要矛盾就是抓“牛鼻子”,主要矛盾判定的变化也意味着党的经济建设工作主要任务的相应变化。相比过去,发展首先意味着追求物质的数量型增长,例如追求GDP增长速度,正如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中的量变与质变关系一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也要经历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党的十九大报告不再像以往那样提出GDP的增长目标,转而对经济发展的质量做了强调,这也是主要矛盾变化的必然结果。经过多年的高速增长,人民对物质生活的追求已得到相当程度的满足,人民转为追求美好生活的综合目标,包括对产品质的需求和美好生活所需要的生态环境的需求等。而过去追求量的增长也必然表现为粗放型增长,无法很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这是发展不充分的问题。同时,过去的增长也伴随着一些不平衡的因素,这主要体现在经济结构的不平衡,包括产业结构不平衡、地区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等,以及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的不平衡、收入与资产分配差距的不平衡,等等。这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处,也为新时代经济工作的重点指明了方向。
新时代主要矛盾判定的变化并不意味着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质发生了变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2]12。认识和把握我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辩证唯物主义强调变与不变的统一,不变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由于我国生产力落后的基本国情和基本矛盾没有变,发展仍是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但初级阶段的过程也具有不断变化的特点,在初级阶段不同时代,发展的侧重点也会变化。
新时代主要矛盾的变化,也必然意味着新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在不同阶段作出不断变化的阶段性安排。在发展战略上,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了“三步走”的战略,改革开放使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前两步战略目标提前实现。党的十五大报告把“三步走”战略的第三步进一步具体化,提出了“新三步走”的战略安排。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大体用20年时间,全面建设一个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党的十七大报告重复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和国家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则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提法改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明确了标准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九大明确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大会主题,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的既定目标,并要求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这三大攻坚战做了进一步部署。不仅如此,党的十九大报告对2020年到本世纪中叶的战略规划做出了“两个阶段”的安排第一个阶段,从二○二○年到二○三五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要比原来十三大的目标整整提前15年,并且对社会主义现代化给出了定义;第二个阶段,从二○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比十八大报告增加了“美丽”,体现了对生态环境的高度重视。从大的方面讲,十九大报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两个阶段”的战略安排是对“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进一步细致规划,这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最新的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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