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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结合方式及保险资金入市研究

http://www.newdu.com 2018/3/7 《统计研究》2000年第5期 林毓铭 参加讨论
作者简介:林毓铭江西财经大学保险系
    社会养老保险与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同属社会保障范畴,其共同目标是通过保险基金的增值,为投保人提供稳定可靠的养老保障,以确保安全度过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多年来,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人寿保险囿于立法范畴、管理体制、性质、特点、作用、范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相异性,两者互不相融,各自发展,不利于养老保障三大支柱的建立。如今,以保险基金入市为契机,以资本市场为钮带,实现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人寿保险的协调与发展,是未来社会保障改革的基本走势。
    一、他山之石:个人帐户制基础上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人寿保险的融合发展
    客观地说,许多国家社会统筹帐户的基金积累是不成功的,随着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加速到来,及受通货膨胀的冲击,社会统筹帐户名义上有一大笔基金积累,政府或是用于弥补财政赤字,或是用于下一代养上一代的代际拆借,社会统筹帐户事实上都没有积累,构成“空帐”,实际运作中重新由部分积累制返回到现收现付制。因此,许多国家社会养老保险正从社会统筹制向个人帐户制发展,在改革中,众多国家将大量退休基金寄存于个人帐户制中,建立个人资本积累帐户,实行个人帐户制储蓄积累制筹资模式,呈现了成功的发展势头。与社会统筹制比较,个人帐户制具有的特性为:一是个人帐户具有较强的激励和效率机制;二是可确保投保人的权益,有利于劳动力的流动;三是具有监督资金运营管理机构有效经营,防止浪费、挪用以及腐败行为。
    在个人帐户制基础上,许多国家在养老保险基金由政府集中经营转向金融市场竞争经营的过程中,建立社会养老保险、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三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打破了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人寿保险人为分割、划地为牢的陈规,为发展商业人寿保险拓宽了道路。如智利政府规定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民营养老基金管理公司(AFPS)经营,管理公司向投保人收取月纳税工资3%以下的附加养老费,其中以1.5%的份额为职工向人寿保险公司投保残疾养老和生存年金保险;澳大利亚个人帐户养老基金进入金融市场竞争经营,基金受托运营机构主要是人寿保险公司,其占有营运基金的50%左右;新加坡公积金局推行退休人员最低存款计划时,允许购买商业保险终身年金,对在职会员公积金帐户存款扣除5万新元以外的80%的资金可投资商业保险公司的储蓄保险,购买储蓄保单。这两项举措既使新加坡政府摆脱了财政的沉重负担,又促进了商业保险与保险市场的长足发展;在日本,年金保险为国家法定保险,企业年金由商业人寿保险公司或信托银行管理、经营和支付,由他们运用这笔资金进行投资,以实现基金的增值。
    二、殊途同归: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人寿保险同筑社会保障大堤
    进入21世纪,我国人口老化趋势日渐明显,将由三次生育高峰期引发三资“银发浪潮”:即1950~1958年第一次生育高峰期出生的近2亿人口,将于2010年以后陆续进入老年期;1962~1970年第二次生育高峰期出生的2亿多人口,将于2020年以后陆续进入老年期;1985年以后第三次生育高峰期出生的1亿人口,将于2045年以后陆续进入老年期。三次老年期的重叠,使我国人口年龄结构迅速进入高龄化。面对三次“银发浪潮”的冲击,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力图建立社会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三大支柱,同筑社会保障大堤,以确保安全渡过人口老龄化高峰期。
    从我国养老保险三大支柱看,社会养老保险降低养老金替代率至58%左右的水平势在必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有待发展,商业性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三大支柱的养老基金都是长期为养老累积的储备基金,不仅为抵制通货膨胀而要求保值,而且为减轻缴费负担和提高养老保障水平要求增值,仅仅依靠现行的存银行和购买国债显然无法保值增值。在目前通货紧缩的情况下,个人帐户记息率过低,更能抵御未来通货膨胀情况下及人口老龄结构转为高龄化所带来的养老基金风险。必然要求养老基金进入市场化运营管理,通过资本市场保值增值。
    上已述及,国外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已进入了协调发展的运行轨道,其主要表现是在政府管理养老基金投资效益回报率低于民营管理的情况下,相当部分社会养老基金由人寿保险公司经营或是购买人寿保单。1998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保险公司进入同业拆借市场,保险基金入市成为预期。1999年10月27日,国务院批准保险资金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即保险资金在二级市场上可以买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已上市的证券投资基金。待条件成熟后,保险资金将可直接投资股市,参与股票二级市场的买卖或是专门为保险资金设计开放式基金等等。它不仅可以有效地扩大资本市场规模,而且有利于促进市场主体的发育和成熟,有利于改善市场结构和市场组织,促进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同时为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养老基金的管理及经营创造条件。
    我国理论界一直在研究和探讨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与增值问题,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积累基金保值增值要走入金融市场,实行国际通行的市场化有序竞争性经营管理模式,关键措施是建立基金会法人组织,大力发展资产管理的金融中介机构,受托承办养老基金运营管理的业务工作。在允许保险基金进入金融市场的前提条件下,保险公司作为经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竞争成员,有其自身的竞争优势,分析如下:
    发达的资本市场中,养老保险基金可通过其他机构管理其投资行为,如银行的信托部门及保险公司等,虽然我国的信托投资公司较为熟悉与受托责任密切相关的问题与证券管理,但信托投资公司目前在法律框架中地位仍比较模糊,就风险管理水平而言,许多公司近年来对同业拆借市场的介入受到抑制,多种业务活动常常卷入高风险的证券领域,不仅做自营,而且还利用市场头寸,证券承销与各种业务的资本没有分离,最近几年信托投资公司的财务也不稳定,养老保险基金交由这些企业管理可能面临更高的风险。就是日本政府,直至1999年,也才开始取消信托银行介入退休基金的政策限制。
    就目前中国资本市场结构的现状及养老基金自身的现状看,由于我国存在二万多亿元的隐性养老金债务,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帐户相互拆借,个人帐户“空帐化”较为明显,政府对个人帐户履行保值增值的职能,个人帐户的养老基金积累还不适宜通过信托投资公司性质的金融中介机构大举进入资本市场,就风险规避的需要而言,由保险公司托管或养老基金接购买寿险不失为安全系数更大的选择。这是因为:《保险法》的颁布使保险公司的营业活动可在一个相对清晰的法律框架下展开,近几年来保险公司在管理一些企业的职工寿险计划中也已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澳大利亚库联保险集团也认为:中国提供基本养老保险的部分服务项目,可以承包给商业保险部门,在此可能获得较高的效率。
    由于寿险公司在养老保险体系三大支柱中承担了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的重要角色(我国一些保险公司同时也介入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使得社会保障部门与保险公司之间存在良好的合作关系。智利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向人寿保险公司购买残疾养老保险、生存年金和终身年金保险,我国也可进行同样的尝试。社会保险应充分重视和利用商业保险的机制和保险机构的作用,如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由职工个人选择寿险公司投保养老年金保险等。理想的管理体制是:在养老保险改革与资本市场同步改革的前提条件下,政府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的立法、规划、实施标准、核算和监督职能,养老金营运、给付、会计财务等业务活动委托寿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承担。
    三、市场开拓:管理体制与金融化触媒养老基金入市的机制创新
    中央政府已明确了政府行政管理和社会保险基金经营分开的改革方向和大政方针,保险部门逐步融入资本市场已初见端倪。寿险公司参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经营管理或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购买人寿保险,均需要寿险公司承担养老基金保值增值的重大责任,养老基金入市是必然要件。现存的问题,一是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托管人市场;二是现在还没有更多的适合于养老基金的投资工具。两者使得我们还没有一个最适当的组织结构来管理必将进入资本市场运作的养老基金,致使养老基金的投资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一种政府行为,这对推进养老保险体制的改革与资本市场的发育是十分不利的,也无助于渡过我国人口老龄化高峰期。保险资金已允许入市,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人寿保险协调发展的机制创新包括:
    1.要科学界定养老保险三大支柱结构的内涵,合理统筹安排三大支柱养老保险的保险费率,实现政企分离,个人帐户积累及运作要有充分的信息披露,以保障个人帐户的个人所有权(包括收益权、处分权、继承权),以实现个人帐户基金的“实帐化”,规避未来风险。因此,现有的社会管理体制要向金融化方向发展,现收现付的社会统筹养老基金部分由政府机构管理,个人帐户储存积累制基金部分要与社会统筹基金分开管理,让其进入市场化经营,以获取最大限度的增值。
    2.成立养老金基金会,基金会的董事机构可由政府、企业、职工和专家代表共同组成。政府负责宏观调控、制定各项管制政策和措施;企业和职工代表负责监督资金运作和风险规避;专家负责基金会的管理和投资技术的咨询。四方代表共同制定投资计划,统一收缴养老基金,委托托管人进行托管,监督托管人定期向企业和职工报告基金运作状况,收取投资回报并向职工支付养老金。鉴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性质、地位与作用,补充养老保险基金还可以创立或加入共同基金、信托投资公司、金融咨询公司等,促进资本市场的组织结构更为完善。
    3.建立竞争性的托管人市场,寿险公司作为目前最适当的养老基金受托人,要根据“谨慎投资原则”代替委托人适当行使包括投资组合在内的各项权力,政府为此加强行为督导,并把对投资受体的信用评估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加以提供和发布,加强信息披露,减少养老基金投资的盲目性。
    4.从长远看,必须为养老基金创造更多适宜的投资工具。养老基金的投资工具可分为实物资本和金融资本两大类,政府应制定适当的政策以引导养老基金向低风险、高收益的领域进行投资,如住房信贷、基础设施、教育产业等领域,也可投资业绩良好的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证券。待资本市场具有了严密的规范及养老基金进入资本市场的条件基本具备之后,允许养老基金扩大投资范围,逐步向股票、期货、期权乃至国际资本市场进行投资。
    参考文献:
    [1]宋晓梧,张中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革出版社,1997年3月第一版。
    [2]William F.Sharper,"Investments",Fifth edition,Prentice Hall,Inc.1995.
    [3]李月平.《共同基金投资》,南开大学出版社,1999年1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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