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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外来人口“身份-认同”研究的范式转换——从“制度建构”范式到“文化场域实践”范式

http://www.newdu.com 2018/3/7 《山东社会科学》(济南)2012年5期第64~69页 张广利/张…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近年来,城市外来人口的身份认同问题成为公共政策和学术研究的重要问题。主流的“制度建构”研究范式在城市外来人口身份认同问题上渐现偏颇与不足。实现城市外来人口“身份-认同”的前提并不是“制度建构”研究范式所诉求的政府相关政策、制度的变革,关键在于通过强化既有内群体身份或创生新的“共享内群体身份”,实现其自我及社会的现实认同。相关研究应由“制度建构”范式向“文化实践场域”范式转换。
    关键词:身份认同/制度建构/文化场域实践/范式转换
    作者简介:张广利,张瑞华,华东理工大学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 200237
    近年来,城市外来人口的身份认同问题成为公共政策和学术研究的重要问题。“制度建构”的研究范式因其诉求城市外来人口政策、制度及法规的合理性与公平性,强调政策、制度的变革,力促政府对城市相关社会资源进行公平、公正的重新分配而被广泛采用,渐趋主流。然而,城市外来人员作为行动者的自主性与妥协性,日常城市生活场域中的实践与互动,以及新的“身份-认同”的随机性、生成性问题也都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被忽略和遮蔽了。
    一、城市外来人口的“身份-认同”危机
    “身份认同”(identity)概念,作为一个社会学范畴,主要指行动者在现代社会“场域”中被塑造成的、以“自我”为轴心展开和运转的对自我“身份”的“认同”过程。由于“身份-认同”过程还与个体对其所归属的社会群体的认知以及该群体在个体身上所引起的情感和价值意义发生关联,所以,“身份-认同”过程既包括个体对自我的个人认同,即对自己在时空中的一致性和相较于他人的差异性的感知,也包括个体对所归属群体、所处的文化场域的社会认同,即对他人与自己的相似性和差异性的感知。①所谓“身份-认同”的危机,也就是指行动者在所归属群体、所处的文化场域中自我身份感的丧失,“自我价值感、自我意义感的丧失”。②当前,中国城市外来人口在新的城市生活、工作环境中就面临着这样的丧失自我身份感的“身份-认同”危机,并且,由于城市间、城乡间的区域发展严重不平衡,以及持续扩大的人口迁移规模,城市外来人口的“身份-认同”危机的程度正在日渐加深,尤其是在现代化程度比较高的城市,情况尤为明显。城市外来人口的“身份-认同”危机会造成外来人口与城市本地人间的疏离、隔阂,甚至产生报复性犯罪,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比如,上海城市外来人口的犯罪动因就已出现由以往饥腹矛盾向社会仇恨演变的趋势。③
    城市外来人口的“身份-认同”危机问题不仅如前所述围绕城乡经济区域发展不均衡、城市外来人口剧增等现实因素展开,而且近四十年来欧美社会学研究的趋势演变对该问题也产生了重要的理论影响。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欧美社会学研究开始“转向和性别、地方或种族身份相关的文化身份认同”的相关研究。④当前对城市外来人口问题的关注也多集中在个体的“身份-认同”概念上,许多社会学家采用“身份-认同”这一概念来探究和解释大量外来人口尤其是“农民工”进城以后的遭遇。在遭受到就业、教育、居留、医疗及社会保障等方面一系列不公平的对待以后,城市外来人口是如何在农村与城市、个体与社会之间重新构建自我身份认同及如何面对“身份-认同”的失败与挫折的社会现实。和欧美同行一样,中国的社会学家也都将注意力转向那些“在当代社会中处于无权地位的人们”身上。⑤
    二、城市外来人口“身份-认同”的制度建构研究范式
    当前,针对城市外来人口“身份-认同”危机,我国社会学界主要采用“制度建构”的研究范式。⑥笔者认为,这种研究范式的主要特征在于,以“公民资格”理论作为处理城市外来人口“身份-认同”危机的研究理据;研究思路则侧重各大、中城市的城市外来人口政策、制度及法规的合理性与公平性。应对城市外来人口“身份-认同”危机的解决方案强调政策、制度的变革,诉求政府对城市相关社会资源进行公平、公正的重新分配。
    (一)公民资格:制度建构研究范式的理论基础
    将“公民资格”(citizenship)的相关权利的实现作为城市外来人口谋求自我“身份-认同”的前提条件和推进政府城市外来人口政策及相关制度变革的理论依据,同时,将其作为检验社会融合的标准,即认为个体的“公民身份认同”的实现是城市外来人口与城市本地人实现社会融合的关键因素,显然,这一思路是以对某种普遍的、平等的公民社会模式的承认作为前提的。⑦城市外来人口的身份认同危机主要体现在外来人口与所在城市相关的“歧视性”政策、制度的冲突中,其中“公民身份”与“市民身份”的冲突尤为凸显。“公民身份”是指“个人在一特定民族国家中所获得的成员身份,这种成员身份正是通过享有和承担为该民族国家的法律所正式确立的、具有普遍性的和平等的一系列权利和义务来体现的”,相应的“公民权利”即指“赋予具有一民族国家公民身份的人的,载入法律而生效的普遍权利”。⑧而“市民身份”由于是指特定区域内的成员身份,具有特定性、地方性的特征,相应的“市民权利”也就必然蕴含了该区域的成员优先获得区域内社会资源(如就业、教育、住房等)的权利。不能否认当前“市民身份”背后的传统观念、社会风俗及既成的社会结构的现实性,但是,在向现代公民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必须允许城市外来人口以“公民身份”为理据,公平地获得拥有“市民身份”的机会,使其能够参与区域内的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
    制度范式将研究重点集中在各大、中城市的政府所制定的相关政策、制度及法规方面,并将其作为城市外来人口的个体无法实现身份认同的原因,因此,为应对城市外来人口的身份认同危机,就必须率先推进政府相关政策和社会制度的变革。仅以现行的户籍制度为例,该制度不仅将公民分成具有不同户籍身份的“城里人”和“乡下人”,还在住房、教育、就业等方面给予两者极其不同的待遇,使所谓城市里外来的“乡下人”遭受到了严重的社会歧视。虽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城乡二元体制”正在逐步向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转变,但城市身份认同仍然以既有的户籍制度为基础,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善。因此,纠正现行的歧视城市外来人口的政策、制度、法规是城市外来人口实现自我认同的前提条件。值得注意的是,一个群体针对另一群体的歧视、偏见往往来自于“一个已经扎根下来的群体感到另一个群体对它存在经济上的威胁”,⑨但是,当前中国大、中城市里的外来人口尤其是从事最底层工作的外来人口,在就业方面与城市人并不存在冲突。显然,城市外来人口之所以长期遭受城市相关政策、制度的限制和歧视,并不是来自于因经济冲突而造成的偏见,而是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安排(如“城乡二元体制”)使城市地区长期垄断绝大多数的社会资源而乡村地区人员长期得不到足够的社会资源的支持。
    (二)路径依赖:依托政府的危机应对方案
    受到既有社会形态的“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y)的影响,以及对保障城市外来人口“公民身份”及相关权利的诉求,“制度建构”的研究范式应对城市外来人口身份认同危机的解决方案仍然主要依靠政府来完成。⑩采取这样的应对方案主要基于如下理由:首先,虽然既有的基本资源配置方式出现了大的松动,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更多的社会资源在不同区域内获得流动和交换,但由政府统筹安排多数、重要的社会资源的局面并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就现实情况而言,城市外来人口虽然因市场经济的运行而获得了摆脱既有地域束缚的机会,但其在新的地域环境中的身份重构仍然严重依赖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机制,而“当政府成为社会制度的最主要供给方,由政府以制度安排的方式重新分配社会资源时,它也在重新调整着每个人的身份认同”。其次,中国人的传统社会结构与欧美国家不甚相同,后者的社会结构可以说是一种“团体格局”,“团体是有一定界限的,谁是团体里的人,谁是团体外的人,不能模糊,一定得分清楚”,“在团体里的有一定资格”,“对于团体的关系是相同的”,“资格取消了就得走出这个团体”,因此强调平等的、个人的权利;而前者的社会结构可以说是一种“差序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这样所形成的社会关系也“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因此强调私人关系和交情。(11)因此,对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很难像欧美国家那样通过个人间的或团体间的互动来实现,当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面临个人间的或团体间的利益争议时,重新分配社会资源就只能依赖最高层次的权威——政府的仲裁了。此外,诉诸“公民资格”理论作为城市针对外来人口的相关政策、制度“合法性”的检验标准,通过纠正和修改既有的政府制定的政策、法规来实现和维护城市外来人口作为“公民”所享有的权利,很明显,变革的重心仍然在政府。
    三、范式转换:对“制度建构”的研究范式的批判
    (一)自主与妥协:作为行动者的城市外来人口
    “公民资格”理论作为解决城市外来人口身份认同危机的理论依据,就对“不公平”、“不合法”的政策、制度的批判而言,其理论说服力不容怀疑。但是,这一理论将城市外来人口完全视作消极、被动的牺牲者,而没有考虑城市外来人口在不利的政策、制度环境下的积极应对行为,也没有给外来人口与所在城市达成妥协预留空间。在中国当前的社会语境下,在援引“公民资格”理论捍卫城市外来人口的“公民身份”和“公民权利”时,并没有注意到这样的事实,即“并没有公民这样的事物,而仅仅存在着与不同的公民身份制度相应的特定主体:公民是一种历史人格,一种社会创造”。更为重要的是,“公民身份并不等同于对共同体的归属,而是表达了这种归属的实践,它是由行动的方式而不是存在的方式构成的。”法国思想家福柯所提出的“治理”(governmentality)概念可以替代或补充“公民资格”理论中的“合法性”(Legitimacy)概念。“治理意味着精心组织他人行动的可能领域,它是行动之上的行动,对他人行为的行为。这意味着被治理者是积极的主体,在他们服从的同时,他们又可在行动的范围内自由地行动。在这个意义上,治理是批评态度(或反行为)的来源,它总是包括反对它的某种抵制,表达了不被治理或者至少不以这种方式被治理的意志。”(12)城市外来人口与所在城市的相关制度、政策间的相互冲突的症结就不再是“公民身份”和“市民身份”哪一个是“合法”的问题,而是治理者与被治理者的相互损益的问题。在此,发生剧烈变化的是,所在城市的外来人口的相关制度、政策在现实场域中不再是不可冒犯的,而城市外来人口也不再仅仅是这些政策、制度的牺牲品,只能诉诸遥远的“公民身份”的想象,而是积极地规避、反抗。理论则是一种策略性理论,其判定行为的标准是序列式的——“最佳”、“次佳”……直到“最差”,供双方抉择的选项多,达成妥协的几率就会大幅度提高,极具现实操作性。
    (二)日常生活实践:远离政策和制度的迷思
    过于偏重政策、制度的考察思路,忽视了城市文化的差异性对外来人口身份认同过程多样性的影响,并且无法解释在不利的政策、制度下选择继续留在城市中的外来人口的身份认同状况。不可否认,既有的社会制度安排和当前的城市外来人口政策为城市外来人口的身份认同造成了巨大的困扰,但不同的城市因其不同的文化背景而在对待外来人口的态度上存在着非常大的差异,“上海是中国都市中最强调自身传统,最缺乏开放心态的(当然不是针对外国人的),而广州城市群则最没有都市味道,同样是移民城市,上海的移民不得不接受传统上海人的生活方式,而珠三角城市群则更多地表现出草根阶层的宽容性,也表现出更为活跃的精神面貌”。(13)作为城市外来人口的个体与城市当地人的交流、接触,会因不同的城市文化而有所差异。相应地,城市外来人口实现自我与社会身份认同的过程也会各有不同,而外来人口自我身份实现过程的多样性也都不是硬性、单一的政策、制度性思考所能涵盖的。此外,通常“城市外来人口”是从户籍制度的意义上来定义的,即指从外地进入城市就业、居住,但不拥有该城市户籍的人员。这些人的劳动力虽然已经商品化,但他们在政治、法律制度方面却受到了所在城市相关政策的束缚。即便如此,如前文所述,在城市外来人口政策最为苛刻的上海,每年仍然约有10%—15%的外来人口能够居留生活。外来人口还是会根据自身的条件和选择,谋求自己在城市中的生活机会的扩大。那他们又是采取怎样的方式继续在城市中生存的呢?“制度建构”研究范式的根本问题在于对城市外来人口身份认同的根本性影响方面早已作了预设,即城市相关的政策、制度是造成外来人口身份认同危机的关键所在。由于缺乏“日常生活实践”层面的考察,使得这种研究范式对与该“范式”预设不相符合的差异性城市文化、多样性身份建构过程、少数突破政策和制度壁垒的外来人口的微观社会现象陷入失语的境地。
    (三)“随机生成性”:对“制度建构”范式的突破
    “制度建构”的研究范式主要依靠政府政策法规,就我国现有的社会条件而言有其现实合理性的一面,但问题是这种“路径依赖”的解决方案虽可能沿着既定的路径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并迅速优化,也可能沿着既定路径下滑,被“锁定”无效并导致停滞。更为重要的是,“尽管正式制度具有很大的强制性,但正式制度只是决定行为选择的总体约束中的一小部分,人们行为选择的大部分行为空间是由非正式制度来约束的”。(14)如果城市外来人口的身份认同过程是从既有的“制度建构”走向新的“制度建构”,那么它不可避免地会造成新的身份认同危机,因为在身份认同过程中,作为个体的“自我被看做是一套和一系列对特定场景作出反应的身份”,即“把自我看做是互动情景中人们的解释与行为背后的关键性力量”,(15)而不是外在的政策、制度及其建立者。身份认同的内在逻辑并不是从一种“身份”转向另一种“身份”,“除了被假定的身份外既没有也不能有任何其他的身份”,重要的是开启并保持对自我“身份”认同的开放性和多样性,“因此,问题并不是如何去发现、发明、建构、装配(甚至购买)身份,而是如何杜绝身份被固化,避免建构良好的和耐久的身份从资产转为负资产”。(16)外来人口进入城市,选择新的生存方式,主要是不甘于被既有的“农民”身份所束缚,也不仅仅是变成“城里人”,拥有更多的生存方式的选择才是他们内心的需求和期待。无论是改革现有的城市外来人口的制度,使“公民权利”得以扩展,促进更多的城市外来人口从不同的社会身份向一致的“公民身份”转变,还是调整政府针对城市外来人口的社会政策,使其逐渐有权分享城市社会资源,以实现基本的生活、工作保障,这样的解决方案都将“自我”、“身份”概念置于从属地位,完全无视城市外来人口作为“被治理者”在新的场域中所提出的指向他们需求和期待的特定行动的主体性问题,显然,这与身份认同问题的内在逻辑是完全背离的。在依托政府解决城市外来人口身份认同危机的过程中,“制度往往将它们自己表现为前后一致的,一劳永逸地被给定的,而且是不可避免的。然而,实践的意义是一个高度随机生成的建构”。(17)城市外来人口的个体在新的“场域”中形成不同的新的身份认同的实践互动过程更应该成为关注的焦点。
    场域“是不同位置之间的关系网,每一位置受到其他位置的界定和影响;每一位置的变动、转换将影响到整个场域结构,所谓牵一发而动全局”。(18)“场域”的影响是相互性的,而不是决定性的。由此,城市外来人口与本地人、与现有的针对他们的制度和政策间的关系由单向的规制关系转向双向的互动关系,场域内的局部人际互动及身份认同过程也会对整个城市文化场域产生影响,城市既有的外来人口政策、制度也不再仅有维持和废除两个选项,而是在与外来人口间的互动过程中被不断修改、添减。此处的“城市文化”可被理解为“一整套的思想观念和价值观念,它们使不同的生活方式产生了意义,生活中那些物质的形式和具有象征性的形式产生于这些思想观念和价值观念”。(19)此外,从“主体间性”的视角来看,以往的“制度建构”范式下的身份认同研究偏重“目的性行为”的考察,而“文化场域实践”的研究范式则更加注重对“交往行为”的研究。在“文化场域实践”的范式下,城市外来人口与城市的相关政策、制度间的摩擦、冲突被理解为城市外来人口与所在城市的文化场域间相互理解彼此的处境和行动规划的实践过程,双方随即获得了双赢的结果。值得注意的是,“文化场域实践”的研究范式提防的仅仅是“制度建构”的研究范式可能引起人们“荒谬地认为自己在讲述真理”的傲慢,以及“制度建构”的研究范式试图“完整融合”关于城市外来人口身份认同的不同观点的野心。(20)
    四、“文化场域实践”研究范式:“身份-认同”危机的新解读
    (一)城市文化场域的“排斥-同化”的控制性策略
    城市外来人口与城市文化场域间的互动是从这样的一个假想开始的:外来人口进入城市文化场域,谋求构建新的身份认同,如果外来人口对陌生的城市文化场域的想象与城市文化场域对外来人口的预期相一致或者趋同,那么所有的争议也就不存在了。但如果不相一致,又不能完全远离,双方又该会有哪些诉求以维护各自的立场呢?首先,从城市文化场域的方面来看,对于外来人口可能引起的“混乱”、“无序”状态的恐惧,使其在权力-制度层面对外来人口产生控制与疏离的倾向。而对于自身“先进”、“文明”状态的自信,又使其在交流-表征层面对外来人口产生强烈的排斥和同化的倾向。二者的结合便形成了城市文化场域应对外来人口的两种策略:“排斥性”控制策略和“同化性”控制策略。“排斥性”控制策略的意图在于使作为外来人口的个体在身份建构过程中与所在城市文化场域相疏离,虽然不被城市文化场域所驱逐,但将其放置在城市文化场域的边缘地带;“同化性”控制策略的意图则在于使作为外来人口的个体放弃既有的身份建构以认同所在场域的城市文化,“随着休闲时间和休闲活动的大量增加,经济与政治机构的价值与文化的价值有了脱节。结果,身份越来越建立在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的基础上”,(21)“同化性”控制策略主要是指这样一种强势同化外来人口失败的替代性策略,通过将作为外来人口的个体置于大众文化的消费倾向、审美趣味之中,消弭城市文化场域与外来人口间的现实差异和文化冲突。很明显,这两种策略的局限性在于它们都不关心也没有能力控制作为外来人口的个体的既有的内群体身份认同以及通过群际认同以形成新的内群体身份认同,它们仅关心和在意作为外来人口的个体在进入陌生的城市文化场域后,是否认同其城市文化,以及对其城市文化会带来哪些影响。
    (二)强化与创生:应对“排斥-同化”的控制性策略的新基点
    在通常情况下,城市外来人口都会在“排斥性”控制策略和“同化性”控制策略前就范,但是,当上述应对策略超出作为外来人口的个体可以承受的自我身份构建的底线——“执着性适应”时,(22)即在拒绝强势同化的同时,以个体作为建构自我身份认同的基点的想象也受到严重的挫败,作为外来人口的个体就会被迫在城市文化场域内重新构建外在于城市文化场域的身份认同的新基点。城市外来人口的个体之间借助既有的亲缘认同、地缘认同等等作为基点,通过“共同需要和活动”形成“价值观、思想方法、生活方式同一感觉”的“文化认同”,(23)来实现身份的“重新”认同。与城市外来人口个体的利益实现、利益最大化以及个体间的业缘认同、情缘认同紧密相关,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促成了内群体行为规范的出现与维持,(24)而这种内群体行为规范因不同的群体而形成的多样性与工业化、现代化社会趋势中所形成的公共规范的同一性的进步意义是同等重要的,正如英国的阿克顿勋爵所说的,不同的社会力量间产生自由。(25)此外,来自不同的既有群体的城市外来人口,因同样无法承受城市文化场域中的“同质性”要求,而对其他不同地域的外来人口降低了各自的群际偏差标准,而形成了一种建立在“外群同质性效应”(outgroup homogeneity effect)基础上的“共享内群认同”(common ingroup identity),其效果和对既有的内群体身份的“重新”认同一样,都为城市外来人口在城市文化场域内构建身份认同寻觅到外在于城市文化场域的新基点。以上海为例,安徽、江苏、四川等地的外来人口在上海的浦东新区和闵行区“表现出来不同程度的集聚”,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市居民与外来人口间的敌意和歧视以及外来人口“以自卫、精神支持和保护地方文化传统为目的”的身份认同过程。(26)
    综上所述,作为城市外来人口的个体之间通过强化既有的内群体身份或创生出新的内群体身份,以实现自我及社会认同,恰恰是城市文化场域的“排斥-同化”控制策略的客观效果。一方面,这说明城市文化场域的“排斥-同化”的控制策略针对的仅仅是“混乱”的个体,而不是“有序”的群体,而不论这一群体是既有的还是创生的;另一方面,作为城市外来人口的个体的身份认同的过程,就是城市外来人口的个体与城市文化场域间的互动过程。追求单一的社会身份变迁和诉诸“乌托邦”式的社会融合的城市文化发展策略,都是将城市外来人口的自我及社会认同从既有身份转向并固化在新的身份上。然而,我们最好“先不要把身份看做已经完成的、然后由新的文化实践加以再现的事实,而应该把身份视作一种‘生产’,它永不完结,永远处于过程之中,而且总是在内部而非在外部构成的再现”。(27)因此,城市外来人口在与城市文化场域的互动过程中,依然有获得积极的自我及社会认同的可能性。诉求政府的城市外来人口的相关政策、制度的变革,恰恰不是城市外来人口实现“身份-认同”的前提,而是他们在与城市文化场域间的实践互动过程中,应对“排斥-同化”的控制策略,通过强化既有内群体身份或创生新的“共享内群体身份”,以实现其自我及社会认同。这就从根本上实现了从“制度建构”的研究范式到“文化场域实践”的研究范式的颠覆性转换。在今后有关城市外来人口身份认同问题的研究中,这一范式应引起学界的重视。
    注释:
    ①Jean-Claude Deschamps and Thierry Devoes, Regard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ocial Identity and Personal Identity, see Stephen Worchel, J. Francisco Morales, Dario Paez and Jean-Claude Deschamps(eds). Social Identity. London: SAGE Publications, 1998, p2-5.
    ②[美]罗洛·梅:《人寻找自己》,冯川、陈刚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45页。
    ③王桂新、张得志:《上海外来人口生存状态与社会融合研究》,《市场与人口分析》2006年第12卷第5期。
    ④Jonathan Friedman, Cultural Identity and Global Process. London: Sage Publications, 1994, p234.
    ⑤Norman K. Denzin, Symbolic Interactionism and Cultural Studies. Cambridge, MA/Oxford: Blackwell, 1992, p20.
    ⑥“范式是存在于某一科学论域内关于研究对象的基本意向。它可以用来界定什么应该被研究,什么问题应该被提出,如何对问题进行质疑,以及在解释我们获得的答案时该遵循什么样的规则。”参看G. Ritzer, Sociology: A Multiple Paradigm Science, Boston: Allyn and Bacon, 1975, p7.
    ⑦[美]杜赞奇:《中国近代史上的国家与公民社会》,汪熙、[美]魏菲德编:《中国现代化问题——一个多方位的历史探索》,复旦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64页。
    ⑧王小章:《国家、市民社会与公民权利——兼评我国近年来的市民社会话语》,《浙江大学学报》2003年第9期。
    ⑨[美]戴维·波普诺:《社会学》(第10版),李强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06页。
    ⑩最近一段时间,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强调“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严格管理”、“党和政府主导”等解决社会问题的基本原则。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人民网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8198/214617/.
    (11)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5-27页。
    (12)[意]焦瓦纳·普罗卡奇:《治理术和公民身份》,[英]凯特·纳什、阿兰·斯科特编:《布莱克维尔政治社会学指南》,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65页。
    (13)谢勇:《看,这些城里的乡下人——新都市体验观察》,《城市文化评论》2006年第2期。
    (14)[美]道格拉斯·C.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刘守英译,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49页。
    (15)[美]乔纳森·H.特纳:《社会学理论的结构》(第7版),邱泽奇等译,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360页。
    (16)Zygmunt Bauman, From Pilgrim to Touris-or a Short History of Identity. Stuart HAll, Paul du Gay(eds), Questions of Cultural Identity. London: Sage Publications, 1996, p24.
    (17)[意]焦瓦纳·普罗卡奇:《治理术和公民身份》,[英]凯特·纳什、阿兰·斯科特编:《布莱克维尔政治社会学指南》,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65页。
    (18)汪民安编:《文化研究关键词》,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1页。
    (19)[英]迈克·克朗:《文化地理学》(修订版),杨淑华等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页。
    (20)S. Seidman, "The End of Sociological Theory". S. Seidman, The Postmodern Turn: New Perspectives on Social Theor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4, p119.
    (21)[美]戴安娜·克兰:《文化生产:媒体与都市艺术》,赵国新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38页。
    (22)W. M. Hurh and K. C. Kim, "Adhesive Socio-cultural Adaptation of Korean Immigrants in the U. S.: An Alternative Strategy of Minority Adaptation."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Review 18(2), 1984.
    (23)费孝通:《对上海社区建设的一点思考——在“组织与体制:上海社区发展理论研讨会”上的发言》,《社会学研究》2002年第4期。
    (24)[美]詹姆斯·S.科尔曼:《社会理论的基础》,邓方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284页。
    (25)[英]阿克顿:《自由与权力——阿克顿勋爵论说文集》,侯健、范亚峰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312页。
    (26)孟庆杰:《从社会地理学视角对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口的居住空间研究》,《安徽教育学院学报》2007年第25卷第6期。
    (27)[英]斯图亚特·霍尔:《文化身份与族裔散居》,陈永国译,罗钢、刘象愚编:《文化研究读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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