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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行止:“头大有脑”说科斯

http://www.newdu.com 2018/3/9 爱思想 林行止 参加讨论

    科斯在经济学上虽有突破性贡献,但一来他从不批评时政,上不了新闻;二来他有英国人保持低调和凡事不强出头的Understatement特性,因此象牙塔外对他的了解不深。
    英裔美籍经济学家、1991年诺奖得主科斯(Ronald Coase,1910.12.29-2013.9.2)于美国时间9月2日在芝加哥圣约瑟医院“无疾而终”,得年一百零三岁。对中国读者来说,科斯并不是陌生的名字,笔者介绍科斯学说,已不下万言。科斯在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及私有产权(Property Right)上的贡献,固然令他获得诺奖,更重要的是促进计划经济国家“走资”。
    而笔者对科斯的兴趣,则来自张五常教授的推介。张五常那部再版二三十次的《卖桔者言》,便是献给亦师亦友的科斯。他在这本于1985年初版的书的扉页上这样写道:“给朗奴·夏理·科斯——追忆(着)十六年前我们在芝加哥大学校园漫步中的研讨;感激(着)他对中国人的关怀。”张教授仰慕科斯之情,还体现在把儿子的名字改为“朗奴”上。迄今为止最完整(未必最完善)的经济学辞典《新保尔格莱夫经济学辞典》(The New Palgrave: A Dictionary of Economics)的科斯学术小传,便出自当年尚在西雅图大学任教的张五常手笔。说张五常为科斯学说最佳的中文阐释者,相信是恰切的。至于张氏是否青出于蓝,有待学者评鉴。
    科斯的重要著作不多。在他八十年的学术生涯中,经常为学界传媒引述的论文,大约只有十一二篇;而他的论文篇幅都不长,且没有数学公式及蝇头小字长篇累牍的注释,非经济学者因此都看得懂。他最著名(被学者引述次数最多)的两本著作(小册子!)《公司原理》(The Nature of the Firm)只有二十多页,《社会成本(损耗)的难题》(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仅四十余页。和大师级学者作品繁多每册动辄数百页且塞满数理公式比较,科斯算是“小巫”。不过,这些论文堪称短小精悍、言简意赅义深,见前人所未见,令他享有崇高的学术地位!
    科斯在经济学上的成就,主要分为两大类。
    第一是他对公司的形成与存在价值的研究,并藉此指出了交易成本及合约的重要性。现在大家对公司的存在都视为理所当然的事,但力主经济学不能局限于象牙塔内的科斯,认为经济学理论不应成为与现实脱节的“黑板经济学”(Blackboard Economics),而必须走进实际生活,将理论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才能明白经济运作真相,进而寻求改善之法,他因此对大家视为当然的商业组织——公司——进行深入研究。
    科斯这种“实证”的治学态度,早于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在英国战时内阁担任统计员时表露无遗。据说他并不满足于企业呈报的统计资料,不惜亲往有关企业访问,以了解事实真相。为了了解事物真相,科斯提出这样的问题——在自由经济体系下,人们为什么乐于自愿地为创业家或投资家成立的公司服务?换句话说,在自由社会里,人们为什么不把劳力或脑力直接卖给需要其服务或劳务的顾客?
    科斯的研究结果显示,人们之所以大都没有自立门户的野心——比如不愿成为于街头贩卖“热狗”的小资本家,宁愿去麦当劳卖汉堡包当赚最低工资的受薪者,皆因市场运作费用昂贵有以致之。科斯指出找寻适合的交易对象的成本甚高,他称这种成本为“发现代价”(Discovery Prices),后人推而广之,发展成为“信息成本”(Information Cost)此一经济学旁支。
    显而易见,公司的存在,令体力和脑力工作者不必直接和市场交易;他们替公司工作,由公司和市场打交道;可是,公司在管理员工上所费的人力物力(比如人事部的开支)以至因为无可避免会作出错误决策造成的损耗,令经营成本大增。
    要解决这种难题,科斯提出合约和交易成本问题,这些新概念,把经济学导入一个全新境界。
    科斯经济学的另一贡献,是把外部经济效果合理化,进而带出产权经济和把法学引入经济学;科斯是经济法学的重要奠基者。
    经济体系具有高度互相依存性(Interdependence),用经济学术语,即有外部效果(Externality)的存在。换句话说,任何经济行为都因其有外部效果而对他人造成影响。问题便出在这里,私人的边际成本与受益和社会的边际成本与受益未必相同,如何处理外部效果,达致对私人和社会的最大福利效果,本为凯恩斯的高足庇古(A. G. Pigou)的“强项”,其所创的福利社会学创造性地诠释了这个问题,但庇古及其追随者(所谓剑桥学派)对外部经济效果并无圆满的解决办法!
    基于人类自私的天性(所谓“经济人”),任何劳动者(“公共选择”学派把之引申至政客和公务员)工作的目的都为自利,可是,在工作过程中(甚至打扮漂亮或整容化丑为妍),无意地会使他人获得实际好处——这便是外部经济学(External Economics)。
    “科斯定理”(Coase Theorem)所以被法学家和经济学家奉为金科玉律,视为突破性贡献,主要在为追求最大效益的法律制度提供了理论基础。比如,在考虑政府是否应以行政手段干预市场时,若运用“科斯定理”为分析工具,就不致作出违反经济规律的决策。
    按照“科斯定理”,政府的责任仅限于通过法例,以保障社会上不同利益阶层的利益,通过以金钱为衡量准绳的谈判,达成最适当的资源分配;同时通过法例,保证这类谈判在公平的情形下进行。这样,不仅许多纠缠不清的社会和经济问题不必闹上法庭,政府要管的事务少了,政府的架构就可缩小,如此就可达致小政府(Minimal Government)的目的。在自由经济制度之下,政府规模与市场体积成反比例发展。这即是说,政府愈小市场力量愈大,等于经济愈趋蓬勃!
    科斯在经济学上虽有突破性贡献,但一来他从不批评时政,上不了新闻;二来他有英国人保持低调和凡事不强出头的Understatement特性,因此象牙塔外对他的了解不深。
    在笔者的记忆中,科斯获奖受传播媒介重视的程度为过去历届——1976年弗里德曼以来所罕见,报刊均在重要版位报道科斯的学术成就,可惜所用相片都是刊于1983年10月《法学与经济学学报》(科斯为其主编)那一帧。就笔者所见,英国《金融时报》和《华尔街日报》都为此发表社论,这可说是绝无仅有的事。报章所以如此隆重其事,原因有二。第一是科斯的交易费用及产权理论,开拓了经济学新领域,强化了市场力量和法律作用,贡献极大;第二是科斯用可说粗通文字的人便懂的英文写作,既没有复杂的图表,亦没有莫测高深连数学系学生亦抓破头皮的数学公式,大家都看得懂,写起来自然较为起劲。
    这众多报道及评论,似乎都犯了一个错误,即以为科斯在八十年学术生涯中,只写过十来篇论文,其实绝不止此。根据科斯从《法律与经济学学报》主编退休时该刊刊出的“科斯著作明细表”,他一共写了四本书(其中三本与人合作),论文数十篇。不过,经常为学者引述的,便只有十一二篇而已。
    科斯近百岁的时候,接受追随他写博士论文的中国学生王宁(现在亚利桑那州大学任教)的访问,这便是2012年4月出版的How China Became Capitalist(中译本《变革中国:市场经济的中国之路》,中信出版社,2013年1月)。笔者不以为有什么新意。不过,下述数点科斯的意见,极之精辟,值得为读者介绍的有三:一、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对西方人来说,有如中国城市混乱失序简直是一步一惊心的交通,但中国公路运送的人和货比其他国家多!二、中国早成为最多博士的“制造者”,他们的素质如何?钱学森亦答不出,这便是有名的“钱氏困惑”(Qian Puzzle):“为什么1949年后中国大学没法调教出一个世界级的思想家或科学家?”三、中国是“法制”(Rule by Law),与西方的“法治”(Rule of Law)差异南辕北辙(科斯的话是如日夜之别)。科斯对中国经济的看法,极有见地,他认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为“凡事都控制”,“凡事”包括经济、意识和权力。
    关于科斯,有两件小事似未见人提及,可以一写。其一是张五常教授曾笑谈科斯一桩轶事,大概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科斯已八十多或近八十岁,有次回伦敦讲学,竟带了一把数十年前购买的雨伞交制造商“修理”。此事看似荒谬,一个步履蹒跚(科斯有与生俱来的腿疾)的老翁,带一柄根本不值几文钱的陈年旧伞飞渡重洋交店家“执骨”(有“遮骨”折断),这固体现了科斯的惜物、执著、念旧,亦显示那些动辄有数百年历史的英国老店敬业乐业顾客至上的商誉。这类老店的“售后服务”,真教人不得不对英国匠人肃然起敬。笔者十多年前在伦敦的骆伯(John Lobb)做了两双鞋,至今仍收到该店来信(当其“师傅”东来为顾客做鞋时),当然是问要否做鞋,但旧鞋若要修补,亦无任欢迎……
    另一件便是——“摸骨”。科斯在为诺奖委员会而写的小传(autobiographical essay)中,说他当邮政工人的父亲,于他十一岁那年,带他去看“骨相师”(Phrenologist)“问前程”。后者又摸又敲,结论是“头大有脑”(considerable mental vigor),建议他别步双亲(乃母亦在邮局工作)后尘,做公务员,应去银行或会计师楼谋发展,并以养家禽为消遣为副业(hobby)……科斯后入伦敦大学读“商科”,直至在一次研讨会听经济学名师阿诺德爵士(Sir Arnold Plant)的演讲及其后读亚当·斯密的《原富》,有悟道的感觉,转往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SE)念经济学。
    “骨相”在西洋文化应有悠久历史(也许起源于古希腊亦未可知),就笔者的有限见识,它盛行于二十世纪初期的大西洋两岸;现在似乎已式微了。
    西洋“骨相”与我国相骨术有何异同,有待专家评说;而此术肯定我国历史最悠久,西洋骨相有否受中原相骨术影响,更是博士学位的命题。粗读威尔斯(S. R. Wells)于1860年出版的《如何辨识质量——为考生而写的新配插图及表述性图表的骨相和面相》(How to Read Character: New Illustrated Hand-Book of Phrenology and Physiognomy for Studens and Examiners with A Descriptive Chart),百余页的书,实例(及图)几乎页页皆有,形而上的描述不多,可说在“理论”上难望“国学”项背。《论衡》有言:“知命之工,察骨体之证,睹富贵贫贱,犹人见盘盂之器,知所设用也。”《神相水镜集》则说:“人之骨法中贵者,莫出于头额之骨;头额骨奇而贵者,莫出于脑后枕部也。”头骨之重要,尽在这几句简洁词语中。由于骨在体内,以目细察远远不如用手触摸“知其秘”,因亦称摸骨术。有关颅骨、额骨、眉棱骨、驿马骨(太阳穴侧)、天仓骨(眉尾)及颧骨(面上有骨卓起,名颧骨,主权势)的圆、扁、突、凹、多角等,我国相士有一套非常完整但信不信由你的说法。张荣明教授的《方术与中国传统文化》(学林出版社)有“相骨”一节,引《九骨歌》,对骨的分类更进一步;又引《太清神鉴》的有关看法:“肉当坚而实,骨当直而耸,肉不欲在骨之肉,为阴之不足;骨不欲生肉之外,为阳之有余。故人肥则气短,马肥则气喘,是肉不欲多,骨不欲少也。乃阴阳和平,刚柔得中,骨肉相称,理之善也。”本书还引用多种古籍的有关说法及事迹(包括神乎其神的唐代瞽盲相骨山人及明代“揣骨僧”断言一一应验的摸骨术),笔者似懂非懂欲信不信,还是就此打住罢。张荣明这本书,理论与具体事例兼备,对“心理哲学”有兴趣者不应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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