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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所学术访问团出访日本报告

http://www.newdu.com 2018/3/15 社科院经济研究所 佚名 参加讨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学术访问团
    2016年11月7日至1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赵学军研究员、徐卫国研究员、隋福民研究员、曲韵副研究员、樊果副研究员一行五人对日本株式会社农林中金综合研究所、丽泽大学等地进行了友好参访和学术交流。通过此次交流,我们对《近百年来城镇化和工业化下农户经济转型研究》创新工程项目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日本农协在农业发展中的历史作用及当下的问题,对中日农村金融乃至农村经济的不同特点和共同特征等都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一、在株式会社农林中金综合研究所的学术交流


    2016年11月8日上午,我们一行五人与株式会社农林中金综合研究所调查第二部就日本农协、日本农村金融制度与合作金融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调查第二部的主事研究员王雷轩为我们介绍情况。日本农协非常发达,力量也比较强大。2012年,有综合性农协699家,现在大约还剩670家左右。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专业农协。两种农协都是根据农协法而设立,是法人组织。综合农协的业务较为全面,不仅代销农产品和供应农业生产所需物资,还经营农业保险以及农村金融等业务。大部分日本农民都加入到了综合农协。专业农协主要负责农业生产经营,技术指导性较强,比如畜产、果树、乳品等专业性农协。综合农协是主要的,专业性农协是辅助性的。农协系统具有完善的组织,市町村就有农协,社员加入,然后在都道府县层次和全国层次也有农协,不过有专业化的管理分工。比如,全国农协中央会主要是一个政策协调机构,为农户全体争取有利于自己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全国农协联合会主要负责农产品和农用生产资料的流通和管理,属大型商社性质。全国共济农协联合会主要负责保险,农林中央金库的主要业务是农村金融。
    加入农协的社员有两种:一种是正社员,一种是准社员。由于近年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农户越来越少,为了扩大业务,农协吸收了一些准社员。城镇居民也可以成为准社员,除了没有表决权和选举权之外,其他权利都有。一些人为了获得农协贷款,就申请成为准社员。目前,准社员的数量已经多于正社员。农协的业务也是非常全面的,包括对农业生产技术及经营的指导,包括对价格、区划等方面。每一个基层农协都会有20个左右的农业指导师,这些人需要有资格证书。随着经济的发展,指导业务也有了变化。近年来生活指导方面的事情越来越多,主要就是为了让农户在农闲时有良好的、向上的文体活动,不至于酗酒赌博等。销售方面的业务也是主要的,包括出售农产品以及对农产品进行加工等。还有就是对农用生产资料的采购业务基本上也都是农协操办。农协还有信用业务、保险业务以及其他业务。目前,农协的主要利润来源是信用业务,而且主要是购买美国国债,在日本国内的农产品销售以及农用生产资料的采买等业务都不赚钱。
    日本农村金融制度与合作金融的发展与农户的生产经营特点有关。实际上,无论是日本,还是其他东亚国家,农户都具有所占农地数量较少,农业生产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差,在人口的压力下家庭维生的目的更强等特点。因此,由于农业融资风险较高一般商业金融不愿意涉足农业和农户。但农业发展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稳定和发展来说又不可或缺。为此,需要发展合作金融和政策性金融。日本也不例外。目前日本的农业保险组织结构分为三个层次:村一级农业共济组合(农业保险合作社)、府、县一级农业共济组合联合会(合作社联合会),设在农林水产省的农业共济再保险特别会计处。合作社与农户之间是互助关系,即农户缴纳保险费,农业共济组合提供保险金;合作社与联合会是保险关系,联合会与特别合计处是再保险关系。日本于1929年最初制定了《家畜保险法》,1938年又制定了《农业保险法》(两法于1947年废除)。之后,依据《食物、农业和农村基本法》,于1947年专门制定并实施了《农业灾害补偿法》,支持农业保险事业的发展。1957年,对以农作物保险为主的法律进行了修改,放宽了强制加入的条件,并允许市、町、村开展农业保险事业。1985年,对《农作物保险法》做了进一步修改,允许制定相适应的保险费率。2003年,对农作物保险等制度进行了修订,主要是扩大了农户对农作物保险的承保方式的选择范围。保险业务的对象品种,以作物、家畜、资产为保险的目标。日本农作物保险的目标是水稻、旱稻和麦类作物,因为这些作物品种在国民食物消费中占有重要位置。
    日本是世界上最早建立信用担保体系的国家之一,积累了许多的成功经验。在农村金融领域,既有面向农业农民的信用保证保险制度,也有针对农村中小企业(主要为工商业和服务业)融资的信用担保制度。日本农业信用保证体系主要由债务保证和融资保险两级系统构成。保证系统由农业信用基金协会、受托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构成。保险系统则由上层的农林渔业信用基金协会与全国农协保证中心构成,执行农业贷款之保险及再保证功能。上述双重担保系统,有效分散了贷款风险,较好地解决了涉农信贷的担保问题。日本农业信用担保保险制度在日本农业金融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促进日本农村金融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日本农村合作金融系统由三级构成,分别是市、町、村基层机构,中层的信用农业协同联合会以及中央政府的中央农林公库。农林中金可称为农村合作金融系统的“总行”。根据《农林金库法》,它在全国范围内对系统内资金进行融通、调剂、清算。另外还发行农村债券。它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信农联,同时也贷款给“关联大型企业”。
    

二、在丽泽大学的学术交流


    2016年11月9日下午,我们一行五人又在丽泽大学与大学院经济研究科、外国语学部、社会科学研究室、金融学会等单位的老师进行了友好交流。
    佐藤正则教授召集了日本金融学会历史专业分会的学者,进行学术讨论。在此次交流会上,赵学军研究员和隋福民研究员分别作了《信用担保视角下的中国农户融资难问题》、《无锡、保定农村调查:历史、资料与数据》报告。报告持续将近2个小时,之后引起了热烈反响。佐藤正则等教授就报告人的报告以及中国农村金融问题和当下的中国农地政策与中国学者进行了友好的交流和探讨。东京大学经济史学系小岛庸平还介绍了其掌握的一个关于日本农村的连续40年的调查资料。
    

三、访问深谷县深谷町基层农协


    2016年11月10日全天,我们一行五人在丽泽大学陈玉雄教授、丽泽大学海外开发协会松本彰夫、当地农协代表等人的陪同下,对日本深谷县深谷町基层农协以及农协举办的农产品超市、个别典型农户进行了参访和交流。通过参访和交流,我们对日本的农业基础设施、农家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生活水平等有了直观和感性的认识。
    

四、访问收获


    此次出访日本,让我们对于中国农村未来的发展有了新的认识。
    中国农村与日本农村的差异是非常明显的。最明显的差别就是基础设施。日本的道路硬化基本上到了田间地头,而中国目前仍然是村村通,但还没有覆盖所有的路。在我们去的地方,硬化的道路已经四通八达。是土的地方基本上就是农田,还有少量林地。在乘坐交通工具时,我们也看到其他农村的情况,有的农村可能不如我们所看的地方,但是道路交通也比较完备,因此,日本农村的汽车数量非常多。
    另外,农田的区划整理也需要我们学习,日本的农田基本上都在农户家庭附近,不像中国东一块西一块的碎片化。而且,农地整理的非常细致。当然,日本的农业已经现代化了,农业生产经营基本上都是专业性的,而且依靠现代科技,达到了黄宗智所言的双密集化——即资本密集化的同时劳动密集化,这一方面解决了东亚地区共同拥有的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约束问题,一方面提高了劳均生产率,而这正是农业真正发展的标志。如果没有劳均生产率的提高,“三农问题”是难以解决的。
    近代以来,中国农业发展一直在人口的压力下是“没有发展的增长”,只有到了改革开放后由于非农就业的增加以及种子、化肥等农业科技投入的运用才使得中国农业完成了“去过密化”的任务。然而,对于具有5-6亿农业人口的大国来说,农业发展问题还远远没有彻底解决。而且,还可以说,我们面临解决农业问题的压力既大于工业革命前期的英国,也大于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国家认识到了农业发展的重要以及城乡共同发展的必要,已经加大了三农投入,但这次看了日本,我们觉得对三农的投资还远远不够。农户投资当然也有空间,依赖于农村金融,让农户获得更多的资本注入,从而增加农业投入,但远不及国家投入有效和重要。中国农业发展到了今天,农户自主投资的效率对于整个国家的农业来说是有限的。我们不能像20世纪80-90年代那样,认为农民和村集体是农业投资的主体。结果就是农户不投资,也没有能力投资,粮食产量大幅度下滑。然后,才思变。国家加大对农村和农业的投资力度责无旁贷。
    中国经济发展是世界经济史上的重大事件。因为历史上还没有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完成这样的使命。曾经崛起的西班牙、荷兰、英国、美国、德国、日本的人口数量都不足以与中国进行比较。只有东南亚的印度在人口数量上与中国堪称一个量级。但很明显,印度的发展水平远不及中国,而且,在可见的未来,似乎也没有迅速超越中国的可能。这说明,中国的经济发展道路是成功的。
    然而,我们对成功的解读却是不成功的。我们总是陷入这种或者那种的解释框架,要么是“西方中心论”,要么是变相的“西方中心论”,要么是干脆没有解释。比如说,我们说西方的产权制度是如何如何好,而中国在这方面是如何的不完备。但这会是事实的全部吗?我们有时候也强调市场的作用,似乎一如亚当·斯密所言,每个人都利己,看不见的手就会让这个国家变得很好。但这是必然的吗?对于农业,我们也会有此类的偏颇。比如,有人说集体所有制有如何不好,当年的土地改革有如何不好,但我们是不是也忽视了其好的方面呢?只说改革开放后,如果没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上的平均分配农地使用权,我们看中国的农村就不会有如今的稳定,也许社会分化早就到来了,我们也许已经走上了与印度一样的道路。
    目前推动的和已经在实践中实施的农地经营权流转,是不是也一定让国家把美国式的规模农业作为政策实施的目标呢?我们的农业农村发展一定要走欧美式的所谓大农场的道路吗?如果是这样,风险也很大。中国的资源禀赋结构与欧美差距甚大,即便是与东亚相比,我们的优势都不是很明显了。如果制造业空心化,没有足够的空间让农村劳动力进行转移,大规模农场就是社会不稳定的贮水池。无论何时,工农业协调发展是很重要的。农业需要施策,但着眼点必须是全局和国家整体。非农就业对于中国农户来说,是更加值得关注的事情。
    报告人:赵学军、徐卫国、隋福民、曲韵、樊果
    执笔:隋福民
    (编稿、审校:王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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