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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份制经营”的名义下盗窃国有财产——评成都国腾的“国资民变”

http://www.newdu.com 2018/3/15 社科院经济研究所 佚名 参加讨论

                       (2005年1月11日)
     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何燕是一个人称“清纯美貌”的美女。
    她在从1998年开始的短短5年中,就从一个国有股份制小公司的总经理变成了一系列有相互关联关系的大公司的控股大股东,外界估计光她的私人财产就价值大约6亿元人民币。
     国内有多家财经方面的报刊都于2003年发表了长篇专文叙述何燕的致富过程,其中最主要的有《21世纪经济报道》分别于2003年4月7日第21版和5月26日第21版发表的记者康庄的两篇长文“何然=何燕:一位女亿万富豪的神秘诞生”、“旭光控股人真相:何燕(何然)与国资民变完整记录”,《商务周刊》杂志2003年9月15日出版的第18期文章《女富翁MBO记。没有犯罪发生?》,以及《新财经》杂志2003年10月号发表的系列文章《风暴刮过女富豪》。光从文章的题目就可以看出,几乎所有这些文章的作者都认为,何燕的巨额财富来自对国有企业的曲线MBO。
     所有这些文章也都提及围绕何燕的MBO所发生的公司股权纠纷。何燕在这些股权纠纷中的对手、商地置业公司的总裁宋克荒向笔者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证明何燕在实施MBO的过程中有许多不法行为,这些不法行为系统地表明,国有企业的经理人员如何打着“股份制经营”的招牌盗窃国有财产。
     复杂股权结构下的大富豪
     何燕是依靠成都国腾通讯有限公司起家的。1997年9月,她还只是一个几乎纯国有的小公司的总经理。当时她任成都国腾通讯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注册资本3千多万元,由3家国有单位“中国物资储运成都(集团)投资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中储成都公司)、“四川省邮电规划院”和“商地置业公司”分别占有38%、30%和24%的股权,另有8%的股权归成都倍特软件公司所有,可以说是个几乎100%的国有公司。而到了2003年,她就在实际上靠个人控股而掌控着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国腾系”企业集团。《商务周刊》杂志的文章称,中科院评估的国腾集团无形资产达到26-36亿元人民币,“外界普遍认为,国腾系估价超过40亿元,”而“何燕对国腾集团的收益权也至少达到约15-20%,价值不低于6亿元”。
     “国腾系”企业集团的核心是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由何燕任董事长。这个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的名称几乎与成都国腾通讯有限公司完全一样,但法律上二者是两个不同的公司,成都国腾通讯有限公司只是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为了称呼简便并便于区别,以下将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称作“国腾集团”,将成都国腾通讯有限公司称作“成都国腾”。
     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不仅掌控着成都国腾软件公司、国腾软件学院等企业和“民办高校”,而且持有国腾微电子有限公司51%的股权、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成都产业化基地1.87%的股权。特别重要的是,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还持有上市公司“旭光股份”20.47%的股权,另外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四川道亨计算机软件公司也持有旭光股份的股权,这使国腾集团总共持有“旭光股份”22.34%的股权,成了“旭光股份”的第一大股东,并由何燕的姐姐何琼任“旭光股份”公司董事长。
     何燕是通过一系列复杂的持股关系而掌握着以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心的这个国腾系企业集团的。
     在第一个层次的持股关系上,2003年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中,四川国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0%,成都国腾通讯有限公司持有18.75%,四川华威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威信息”)持有12.5%,四川华威电子系统有限公司持有12.5%,四川道亨计算机软件公司持有3.75%,成都国星通信有限公司持有2.5%。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就是由这些股东在2000年7月组建的。
     而这些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公司中,成都国腾通讯有限公司到2003年时还保持着1997年的股权结构,四川华威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完全归一个外资企业所有,该企业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公司Shining  Star  Technology  Limited,它的法人代表正是何燕!而既是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又是上市公司“旭光股份”股东的四川道亨计算机软件公司则由何燕本人持有51%的股权,何燕的弟弟何力也持有该公司17%的股份。
     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其它股东的股权结构更为复杂:据《新财经》杂志的文章披露,
     ——四川华威电子系统有限公司80%的股权归成都华微电子公司等法人所有,另外20%的股权则归一个叫“程庆”的个人股东所有;
     ——这个“程庆”还持有了四川国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8.75%的股份,此外四川华威信息公司也持有四川国腾22%的股份,光这两家就占了四川国腾股权的一半还多。而四川国腾的另外两个大股东则是“中国物资储运成都集团”和“四川电信规划设计院”——正好是最初的那个“成都国腾”的两大国有股东;
     ——而“成都国星”的股东中,除了“电子科技集团10所”“30所”的法人股和个人股之外,就是由“公司经营班子”持有10%的股份,四川国腾持有41%的股份;何燕是“成都国星”的法定代表人,这样的股权设计显然是为了让何燕足以绝对控制“成都国星”。
     上述股东名单中的“程庆”被人称作“影子股东”。《21世纪经济报道》2003年4月7日的文章中说,“据国腾内部员工称,他们从来都没有见过公司里有或者出现过一个叫程庆的人”;但是《商务周刊》杂志上的文章却说,国腾集团的一位高层人物“明确指出,程庆确有其人,并非‘影子股东’,而是‘职工持股的代表’,本人股份并不多”。后一个说法也模糊得很,它其实并不能消除人们对程庆其人及其作用的怀疑。
     在国腾系企业集团内部复杂的相互持股关系中,程庆其人起着极其关键的作用:如果他的行动能与何燕完全一致,则何燕就能够通过其直接控制的“华威信息”和程庆而对四川国腾拥有绝对的控股权;而因为四川国腾和“华威信息”两家又占了“成都国腾(集团)”股权的60%以上,何燕通过对四川国腾的绝对控股又可以实现对“成都国腾(集团)”的绝对控股。由此可以推测,无论程庆这个“影子股东”是否真有其人,他的大股东地位都是为实现何燕对国腾集团的绝对控制而人工制造出来的。
     根据《商务周刊》的说法,“何燕对国腾集团的收益权至少达到约15-20%”的这一百分比中,还没有包括“以程庆名义拥有的股份”。如果把“以程庆名义拥有的股份”也记入何燕名下,则何燕的个人财产还应该增加一倍。
     “股份制经营”中的“国资民变”
     仔细审视上述2003年国腾系企业的股权结构就可以发现,其实何燕对整个国腾系的控制,包括对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和“成都国星”的股权控制,主要靠的是她对四川国腾和“华威信息”这两个公司的股权控制;而她对四川国腾的股权控制,又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她对“华威信息”的所有权:这首先是因为“华威信息”2003年时持有四川国腾22%的股权;更重要的是因为,四川国腾注册成立时的注册资本金500万元是由“华威信息”“代”程庆等30名“私人股东”支付的,当时程庆就获得了四川国腾51%的股权!这就是说,何燕的暴富和对国腾系企业集团的控制,全都来源于这个神秘的“华威信息”公司。
     要弄清这个“四川华威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的产生和变迁,必须回溯整个成都国腾的历史。
     成都国腾通讯有限公司最初于1995年在成都工商局注册成立,当时公司注册资金只有140万元,3个股东中储成都公司、四川邮电规划院和倍特公司分别持有该公司62%、30%和8%的股权。《新财经》关于国腾的文章显然对何燕颇有好感,说“国腾公司成立时,公司其实已经研发出IC卡电话机的技术”。可就是这篇文章也承认,该公司的IC卡电话机“市场一直没有打开,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1997年底”。很明显,1997年底成都国腾在经营上已经陷入困境。
     成都国腾摆脱困境是在与商地置业的总裁宋克荒合作之后。1997年9月宋克荒领导的商地置业向成都国腾投入150万元现金购买24%的股权,使成都国腾通讯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成本文最初所说的那样。成都国腾乘机变更了工商登记,将注册资本金增加到3千多万元。1997年10月宋克荒与何燕等人亲自前去参加吉林省邮电器材公司招标采购IC卡电话机的投标,最后中标500台IC卡电话机,金额418万元。成都国腾IC卡电话机的市场就此打开,企业走上了迅猛成长之路;但是何燕的“国资民变”努力也就此开始,正是这种努力导致了“四川华威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的产生。
     据宋克荒说,“1998年初,”“何燕找到商地置业公司总经理宋克荒,说现在干得再好,都是给国家干的,赚的钱都是国家的,自己得不到,不如我们几个人成立一个私人公司,专门负责销售,将销售IC卡电话机的钱留在销售公司,自己也可赚点钱,希望宋作为股东参加”。宋克荒认为这样作涉嫌侵占国家财产,不同意这样作。“此后,何燕、莫晓宇等人便抛开商地置业”,成立私人的销售公司以侵吞成都国腾销售IC卡电话机的利润,“四川华威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由此而产生。
     据宋克荒提供的资料,“四川华威信息产业有限公司”1998年5月6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1千万元,法人代表何燕。在该公司最初成立时的股权中,成都国腾通讯有限公司持有68%,四川省粮油收购储运公司持有29%,中储成都公司持有3%。在何燕领导下经营了一年之后,“华威信息”就开始了其私有化的进程:
     1999年2月,何燕自己掌控的小据点——四川道亨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成立,何燕持有51%的股份。1999年6月23日,“华威信息”原有的3大国有股东就将持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4家新的股东,使得在“华威信息”的全部股权中,何燕控股的道亨持有40%,“成都故事村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持有40%,“成都盖尔计算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持有15%,崔予红个人持有5%。“华威信息”由此而变为私营股份制企业。正如《新财经》杂志的文章所说,“接下来的便是几次眼花缭乱的股权转让”:
     ——1999年9月13日,“华威信息”的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变为何燕、莫晓宇、崔予红、乐祥勇、薛建能、何力等12人及四川日报社,其中何燕占股权51%;
     ——1999年12月1日,“华威信息”的股权持有人发生变化,四川日报社持有的股份转让给了乐祥勇,薛建能的股份则转让给了其妻董晓玲;
     ——2000年3月9日,“华威信息”将注册资金由1千万元增至2,476万元,所增资金来源于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和利润,12位自然人股东的股份所对应的出资额几乎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
     ——2000年6月6日,“华威信息”的“全体股东”签约将该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了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公司Shining  Star  Technology  Limited,而Shining  Star  Technology  Limited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正是何燕!至此“华威信息”完成了其“国资民变”过程,不仅从国有的股份制企业变成了私营企业,而且变成了百分之百的外资企业!
     “四川国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正是在“华威信息”的基础上产生的。1999年11月23日,“四川国腾通讯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这刚好在何燕正式成为“华威信息”的私人控股大股东两个多月之后。四川国腾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股东是30位自然人,其中光“影子股东”程庆一人就占了51%的股权。但是,正如前边已经提到的,四川国腾成立时的这500万元注册资本,是由“华威信息”“代”程庆等30名“私人股东”支付的,而“华威信息”在代程庆等30人付购股款时还声明:“我公司应付程庆等30人如下款项”。这意味着程庆等30人并非借款入股,而是真正以个人财产入股四川国腾,成了四川国腾真正的股东。
     20多天之后,1999年12月14日“四川国腾通讯有限公司”完成了“增资扩股”,将注册资本由5百万元增至8千万元。本文第一部分中提到的四川国腾的那个股权结构就是在这次股权变更中形成的。在四川国腾的这个股权结构中,“影子股东”程庆仍持有28.75%的股份,四川华威信息公司也持有22%的股份,“中国物资储运成都集团”和“四川电信规划设计院”也成了两个大股东,而四川国腾最初成立时的那些其他私人股东倒都成了小股东。前边已经说到,在这个股权结构中,只要能保证“影子股东”程庆与何燕的行动完全一致,何燕就能实现对四川国腾的绝对控股。
     但是,这样一次股权变更,其基础却是成都国腾通讯有限公司的一个法律上无效的股权结构:
     据《新财经》上的文章报道,四川华威信息、中储成都公司、规划院和莫晓宇等8位自然人之所以能在四川国腾的这次股权变更中获得了该公司60%以上的股份,是因为它们“以其在成都国腾49.85%的股权出资,按比例置换到四川国腾公司”,《商务周刊》的文章则说成都国腾这49.85%的股权“价值4800万元”。
     而本文第一部分所说的成都国腾通讯有限公司的股东中,并没有四川华威信息和莫晓宇等8位自然人。本文第一部分所说的成都国腾的股权结构,是工商登记中注明的股权结构,因而是在法律上生效的股权结构。但是这样一来,四川国腾1999年12月14日的股权变更,依据的就是成都国腾的一个在法律上无效的股权结构,因而不应当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何燕等人在1999年12月14日变更四川国腾的股权结构时,依据的是他们自己利用对成都国腾的实际控制权而作出的股权变更。何燕等人强调,商地置业公司向成都国腾投入的150万元现金只占成都国腾3166万元注册资金的7.5%(其实要按这样的算法是连5%都没到),因而只应得到成都国腾7.5%的股权。据此成都国腾在商地置业坚决反对的情况下于1998年12月2日和1999年7月6日两次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将国腾“转给商地置业公司未生效的12.5%的股权转给华威信息”公司,并决定了其它一系列股权转让。
     这一系列的股权转让,使得在成都国腾的全部股权中,“中储集团公司”只持有25%,“华威信息”持有22.5%,所谓的“国腾职工持股会”持有20%(“莫晓宇等8位自然人”持有的国腾股份应当来源于此),四川邮电规划院持有14%,商地置业持有7.5%,倍特软件持有6%,何燕本人则持有5%。这样一种股权变更当然遭到股东商地置业的坚决反对,结果是到工商局变更登记没有成功,成都国腾在法律上一直保持着1997年的股权结构。
     与四川国腾的这一股权变更相关联的是,据《商务周刊》的文章报道,由于华威、中储、规划院和莫晓宇等8人“将其在成都国腾中价值4800万元的股份作为对四川国腾的出资,四川国腾由此取得了成都国腾49.85%的股份”。但是可笑的是,四川光华审计事务所却坚持说,四川国腾应为获得成都国腾的这49.85%的股份而向华威、中储等所谓的“成都国腾原股东”支付4800万元现金,由于四川国腾至1999年12月13日为止仍未向这些“转让人”支付上述款项,四川国腾对这些公司和自然人就欠下了相应的债务!
     其实原来的成都国腾和四川国腾都已处在何燕本人的牢牢掌控下,为什么四川国腾还要如此执着地获得成都国腾的控股权?一个可能的原因是,据《21世纪经济报道》2003年5月26日的文章报道,在四川国腾成立之后,何燕等人“将成都国腾通讯的IC卡电话机生产许可证亦交与四川国腾使用”。将成都国腾变为四川国腾的一个子公司之后,这样作可能就更名正言顺一些。
     盗窃国有财产的证据
     何燕等人的上述这些以“股份制经营”为招牌的“国资民变”行为,不仅侵占了国有财产,也大大损害了以宋克荒为总裁的商地置业公司的利益。因此,宋克荒从1999年开始多次向中央有关单位和领导举报何燕、莫晓宇非法侵占巨额国有资产的问题,导致中央纪委、财政部、检察院等对国腾集团展开调查。
     宋克荒强调,有关单位并没有把调查的结果“正式发文答复我们”,却“通过小报和网站散布小道消息”。这个“通过小报和网站散布”的“小道消息”,在《新财经》的文章中有一个很简要的转述,其开头语是:“历经三年的调查,对于何燕等人侵占国有资产的说法暂时有了一个结论”;而在《商务周刊》杂志的文章中,则对这个“小道消息”有一个最完整的转述:“调查持续了两年多。2002年5月,终于有了一个阶段性的了结。四川省纪委代中纪委给出的结论大约是,成都国腾与商地置业之间存在严重的股权纠纷,同时成都国腾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但是公司并没有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何燕、莫晓宇等人也没有涉及其它犯罪活动。公安部认为,尚未发现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故不予立案。”
     几乎可以说是与上述“调查结论”相呼应,莫晓宇本人则矢口否认国腾集团的“股份制经营”中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新财经》杂志的文章转述莫晓宇本人的话说,对成都国腾,“所有国有资本投入大概在800万元左右”,“但迄今为止何燕还是为成都国腾保留了6000万元的净资产。如果按照股权清算,原来的国有资本均得到了大幅增值”。“而事实上,国腾集团后来的发展早就与这些国有资本无关,而是何燕向成都地奥集团的借款以及整个创业团队的奋斗”。
     上述这个“小道消息”中传来的“调查结论”给了那些鼓吹对国有企业实行MBO的人以反攻倒算的口实。上海就有那么一位所谓的“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郑培敏,他专门从事的“职业”就是指点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如何实施MBO。此人在《新财经》的文章后面公然发表所谓的“点评”说:“既然国家权威部门已经判定‘国腾系’的资本运作中没有国有资产流失,那么,我们就要反过来质疑为什么有人要四处举报,给一个合法经营的企业惹来长达两年的‘怀疑’和‘调查’?为什么媒体还要动不动就质疑已经被确定为合法行为的‘MBO个案’?”“我的回答很简单:仇富心理使然!”这简直是公然要迫害那些反对以MBO的方式盗窃国有财产的人了。
     而在实际上,大略的分析就可以说明,成都国腾经营者通过“股份制经营”而实行的“国资民变”,不仅仅是一般的私有化过程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也不仅仅是非法侵占巨额国有资产的问题,而是在“股份制经营”的掩护下盗窃国有财产。
     在成都国腾这样的案例中,使用“国有资产流失”的概念本身就歪曲了问题的性质。把问题说成是“国有资产流失”,就使政府部门可以象莫晓宇说的那样,以“国有资产比过去没有减少、甚至还增加了”为借口,根本抹煞实际存在的盗窃国有财产性质的问题。在最近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大讨论中,主张“经营者私有化”的人就常常使用类似的手法,借口“国有资产没减少”而否认“经营者私有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进而根本否认“经营者私有化”是侵占以致盗窃国有财产!
     实质上,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侵占”或“盗窃”了国有财产,其标准绝不应当是企业的国有资产比过去增加了还是减少了,而应当是:1.  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违反了有关的法律和制度而作出了“侵占”或“盗窃”国有财产的行动;2.  这些行动是否使国有财产比不实施该种行动下为少。
     前一个标准是主要的标准,它以行动本身的性质来判定是否有“侵占”或“盗窃”发生,就象我们可以根据一个人进入他人家中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拿走物品来判定他犯了盗窃罪,而根本不必问这个“他人”的财产是增多还是减少了。
     第二个标准以财产是否减少这方面的后果为依据来判定是否有“侵占”或“盗窃”发生,但是这里比较的是实施该种行为与不实施该种行为下的国有财产,而不是国有财产本身变多了还是变少了。在国有财产的运营本来就发生大量亏损的情况下,如果经营者的行为没有使国有财产比不实施这种行为下还少,则即使国有财产比过去大量减少,也绝不能说有“侵占”或“盗窃”国有财产的情形;而如果经营者非法“侵占”或“盗窃”的行为使国有财产少于不实施这种行为时,则即使国有财产由于许多客观原因而大量增值,也必须承认发生了对国有财产的“侵占”或“盗窃”。
     后一种情况恰好就是成都国腾以“股份制经营”为招牌进行“国资民变”时的情况。根据衡量“侵占”或“盗窃”国有财产的上述两条标准,成都国腾以“股份制经营”为招牌进行的“国资民变”都是“侵占”或“盗窃”了大量国有财产。作出这样的判断,根据的事实是:
     一、何燕等人以“股份制经营”为招牌对国腾集团进行的“国资民变”,已经使国有财产有巨额减少
     正如前边的叙述所说,2003年的国腾系企业集团完全是由最初的成都国腾演化而来。单纯从结果上看,要判断这个实行“股份制经营”的演化过程中是否有对国有财产的“侵占”或“盗窃”,就应当将实施这种“股份制经营”的“国资民变”后的国有财产与不实施该演化下的国有财产相比较。
     这种“股份制经营”的“国资民变”后的国有财产数字,已经由前述《新财经》文章转述的莫晓宇谈话给出,该谈话说成都国腾的净资产为6千万,这就是国腾系“股份制经营”“国资民变”后剩下的国有财产。但是如果不实行这种“股份制经营”的“国资民变”,国腾系中的国有财产又会有多少?这没有现成的数字,只能进行推测;而其基本的依据,应当是成立“四川华威信息”之前成都国腾的股权结构。
     在1998年“四川华威信息”成立之前,成都国腾至少有90%以上的股权是国有的。而据《商务周刊》杂志的文章,由成都国腾演化而来的国腾系2003年资产超过40亿元。如以90%的国有股权计,国腾系中的国有资产应达到36亿元人民币。而2003年国腾系只“保留了”6千万元的国有净资产,这足以证明,国腾系的“股份制”“国资民变”已经把绝大多数国有资产盗窃净尽。
     当然,我们还须考虑到,如果不实行“股份制”的“国资民变”,2003年国腾系的总资产不会达到40亿元。莫晓宇对《新财经》和《商务周刊》的记者都一再强调,国腾集团以后的发展与成都国腾的国有资本没有关系,成都国腾早年赖以生存的IC卡技术“很快”就被国腾系的各“民营企业”抛弃,“早年的IC卡技术发展到今天总计经过34次的升级换代”,因此国腾系企业连在IC卡技术和产品上“也不是基于当年成都国腾”的成功。总之一句话,现在国腾集团的成功靠的是技术进步,与当年的成都国腾无关。
     国腾集团到底在技术上比当年的成都国腾进步了多少,其实没有什么可靠的资料。但是任何懂技术的人都知道,技术的发展和进步都有基础,国腾集团今天的技术积累离不开当年成都国腾的最初开创。这也是一个主要的原因,使“国腾”这个品牌本身仍然有重大价值。何燕等人之所以在一系列的“股份制经营”把戏之后,还要回头把自己的所有企业都装进一个名称几乎与成都国腾完全一样的“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国腾集团)中去,正是因为他们知道成都国腾当年创立的品牌的重要性。
     更重要的是,在市场经济中,任何技术的研发从而进步,都要靠资金的支持。本文下边就会指出,其实国腾集团的任何技术进步,都不可能离开成都国腾积累的资金的支持。当然技术进步的实施者们也作出了重大贡献,也应当得到其应得的回报。而美国高技术公司的股权分配方式,已经对支持技术研发的出资人与技术人员各自所应得的份额提供了权威的参照:在高技术公司中,通常风险投资的出资人占股30%,技术团队则占股70%。这应当说是一个比较公平的股权分配比例。
     在这个参照系下,有关国腾集团的一切争论都很好判断:莫晓宇对媒体所说的一切,不过是说国腾集团是一个技术进步迅速的高科技公司,货币资金的出资人不应将公司资产100%据为己有。我们当然可以同意莫晓宇的这一说法,把国腾集团视为高科技企业,但是即便如此,国腾集团也必须至少实行美国公司的惯例,给风险投资的出资人(对国腾集团是国有资本)30%的股权。这样,在国腾集团的40亿资产中,国有股东们至少应分得12亿元资产,而不是区区6千万净资产!
     对于商地置业这个国有公司来说,国有财产被盗窃这一点表现得尤为明显:
     商地置业1997年向成都国腾投入150万元现金入股,据宋克荒说,国腾集团只在1998年1月给商地置业分红20多万元,以后就一再强迫商地置业退股,要回购商地置业持有的全部成都国腾股份,答应付给的全部回购金额是400万元。《商务周刊》上的文章也说:“国腾集团高管更认为,如果按照7.5%的股权,商地置业在成都国腾的股权价值也达到了近500万”。这就是说,国腾集团的“股份制经营”使商地置业的股权只有4-5百万元的价值。
     可是,即使按莫晓宇的说法,把国腾集团视为高科技企业,作了风险投资的国有资本也应对国腾集团30%的财产和利润享有所有权。商地置业公司在这30%的份额中,又享有24%的股权,即便按莫晓宇的说法,它也享有7.5%的股权。这意味着在国腾集团的全部财产和利润中,商地置业应当享有最少也达2%以上、多可以为7%以上的份额。
     据《商务周刊》的文章报道,国腾集团“从1995年到2002年的8年间,累计实现销售额达28亿元,创利税7亿元,其中2002年收入达10亿元,利税3.3亿元。它拥有国内IC卡电话的30%市场”。而国腾集团的资产则在40亿元之上。
     这就意味着,即使将最初作风险投资的国有资本占国腾财产的份额限制在30%,将商地置业公司在成都国腾的股权限定为7.5%,商地置业公司在国腾集团中的资产价值也应为8千万元,并分得上千万元的红利。而按照法律上认可的工商登记,商地置业公司在成都国腾的股权应为24%,因此它在国腾集团中的资产价值应为3亿左右,分得的红利则应为几千万元。而国腾集团承认的商地置业公司股权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分给的红利只有20万,显然侵占了商地置业公司拥有的国有财产及其收入的绝大部分。
     令人惊奇的是,据《商务周刊》上的文章报道,法律上的成都国腾和四川国腾的大股东、主要发起者,成都国腾的实际创办者——中储公司在2003年“背负2亿元的巨额负债申请破产”。按1997年底的股权结构,中储公司占有成都国腾38%的股份,即使按原出资人只得到30%股权的高技术公司股权分配方式计算,中储公司在国腾集团的财产中也应占有10%以上的份额,相当于国腾集团40亿资产中的4亿元以上。仅在国腾集团就有4亿以上资产的公司会因为2亿的负债申请破产,这只是因为国腾集团的“股份制经营”已经把中储公司的好几亿资产侵占到了只剩下4千万。
     二、何燕等人在以“股份制经营”为招牌对国腾集团进行“国资民变”时,不断实施盗窃国有财产的违法行为
     即使依据我国目前还极不完善的《公司法》等有关法律,何燕等人在以“股份制经营”为招牌对国腾集团进行“国资民变”时,也有一系列行动是违法的,其中最主要的有:
     ——在1998年设立“四川华威信息”时,成都国腾是法律上最主要的出资方(占华威股权68%)。连《新财经》上的文章都承认,成都国腾的这一行动“理论上需要国腾所有股东通过表决”,而何燕本人“承认这是当时公司运作不规范的地方”,“当时根本没有经过商地置业的同意”。何燕所说的“不规范”是在缩小他们的罪责,其实不经股东同意就对外投资是一种违法行为。
     ——1999年将成都国腾在“四川华威信息”中的股权转让给道亨等“民营企业”时,也没经成都国腾的股东商地置业参与成都国腾内部的表决,因而也是非法的;
     ——1999年底注册成立“四川国腾”时,由“华威信息”这样一个股份公司“代”程庆等30名自然人支付对四川国腾的出资款,这也是违法的;
     ——20多天之后“四川国腾”的“增资扩股”,又是一次非法的行动:当时四川华威信息、中储成都公司、规划院和莫晓宇等8位自然人“以其在成都国腾49.85%的股权出资,按比例置换到四川国腾公司”,而在工商登记中注明的因而法律上有效的成都国腾的股东中,并没有四川华威信息和莫晓宇等8位自然人,因此这样一次以股权出资的行动本身就不合法;中储成都公司等成都国腾的合法股东将自己在成都国腾中的股权变作在四川国腾中的出资而不经商地置业这样的股东参加表决通过,这更使这一次的股权变化成为非法。
     这次的股权变化还牵涉到所谓“成都国腾与商地置业的股权纠纷”:本文第二部分中已经谈到,何燕等人后来强调,商地置业公司要得到成都国腾24%的股权应出资至少4百万元,而商地置业公司只向成都国腾投入了150万元现金,因此商地置业“出资不到位”;它投入的150万元只占成都国腾3166万元注册资金的7.5%(其实要按这样的算法是连5%都没到),因而只应得到成都国腾7.5%的股权。据此成都国腾在商地置业坚决反对的情况下于1998年12月2日和1999年7月6日两次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将国腾“转给商地置业公司未生效的12.5%的股权转给华威信息”公司,并决定了其它一系列股权转让,使得在成都国腾的全部股权中,“华威信息”持有了22.5%,所谓的“国腾职工持股会”持有20%(“莫晓宇等8位自然人”持有的国腾股份应当来源于此),何燕本人还持有了5%。
     这一次的股权变更也是非法行动,其最明显的证据就是它到工商局变更登记没有成功,成都国腾在法律上一直保持着1997年的股权结构。
     但是在“成都国腾与商地置业的股权纠纷”中,何燕等人还有其它一些违法行为:
     首先,在成都国腾1997年9月变更工商登记时,其注册资本金之所以能从原来的140万元增加到3166万元,靠的是在注册资本中加上了3026万元的“无形资产—专有技术”。按《商务周刊》文章的说法,“该无形资产占到了成都国腾评估总资产的95.58%,远远超出了法律上20%上限的规定,这被认为是不合法的”。而如果不是这样非法地高估无形资产,真正按流动资产140万元、其它80%为无形资产来评定成都国腾注册资本,这次股权变更后成都国腾的注册资本最多只能有700万元,商地置业出资150万元同样可以购入成都国腾20%以上的股权;
     其次,在成都国腾这次变更工商登记时,附加的“验资事项说明”中已经明确规定:“商地置业公司应出资7,598,400.00元,出资比例24%,出资方式为:流动资产336,000.00元,无形资产7,262,400.00元”。按照这一规定,只要商地置业付出现金三十几万元,就可获得成都国腾24%的股权,宋可荒随后帮助成都国腾赢得吉林IC卡电话机的投标,则可以视为兑现了投入无形资产的承诺。而实际上商地置业当时为得到成都国腾这24%的股权已经付出了现金150万元,远远超过了变更工商登记时的要求,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出资不到位”。在这种情况下硬要将自己在工商局登记的商地置业占股权24%改为7.5%,不仅是背信弃义地不守承诺,而且是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这是何燕等人一直未能修改成都国腾工商登记的根本原因。
     成都国腾经营者们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法律,这是任何持一点客观态度的人都不能否认的。本文的上一部分已经指出,《新财经》关于国腾的文章显然对何燕颇有好感,但就是在这篇文章后面发表的相关评论中,“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费国平就指出了“国腾的发展沿革中”的一系列“不规范行为”,如“不经股东表决同意通过决议,就作出重大股权变更或对外投资的决策”、“由华威公司代自然人出资等”(这正是本文前边所说的成都国腾经营者的各种违法行为)。费国平认为,这些事实都“暴露出企业家法律意识的淡漠”。
     显然,费国平所使用的“不规范”一词,只不过是出于客气而用的委婉说法。他所指出的那些行动,实际上都是违法行为。而这些违法行为的性质,都是有意识地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在这里是国有财产)以使成都国腾的经营者暴富。这些行为本身是违法的,而且本身就带有盗窃国有财产的性质。
     不仅如此,本文前边对国腾集团形成过程的整个叙述已经足以说明,没有上述五项非法行为,就不可能实施后续的各种“股份制经营”和“股权变更”,也不可能演化出如此复杂的“国腾系企业集团”,何燕、莫晓宇等人也绝不可能成为亿万富翁。这就说明,成都国腾原经营者的暴富,是以一系列违法行为侵占国有财产的结果。
     上述的分析也说明,在判断企业经营者是否有侵占国有财产的不法行为时以“原投入企业的国有资金是否减少”为依据,是使用了一个极其错误的标准。正是按照这样一个极其错误的标准,莫晓宇才宣称,“商地置业”等公司的国有资产都升值了好几倍,似乎这样一来国腾集团的经营层就没有了盗窃国有资产的问题。
     其实,正是莫晓宇本人把国腾说成是高科技企业,使我们可以以高技术公司的标准来评判国腾集团的“股份化经营”。原先向成都国腾投入的国有资金、包括商地置业的投资,都应当被视为一种风险投资;而对这种风险投资,在一个公司中多少倍的投资回报都不算高,因为风险投资中零回报的概率极大,如果不能在某些项目上取得几十上百倍的回报,风险投资在整体上就是不合算的。从这个角度看,宋克荒在成都国腾经营难以为继的时刻投入150万元,是作了一笔极为精明的风险投资,这笔投资之所以没能得到几十上百倍的回报,不过是由于何燕等成都国腾经营者采取了违法的机会主义行为。
     这样,特别是对高科技企业来说,判断是否侵占了股东权益包括国有财产,其依据应当主要是当事人的行为,即当事人是否有违法行为、特别是有侵占股东权益的违法行为。这就象我们可以根据一个人的偷窃行为判定他非法地损害了他人利益,而根本不必去问那个“他人”的财产是否比过去少了。
     三、何燕等成都国腾原经营者有明显的侵占或盗窃成都国腾法人财产的行为
     这种行为中最显眼的,是他们将成都国腾通讯的IC卡电话机生产许可证交给何燕本人控股的四川国腾使用,而这个许可证是成都国腾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四川国腾之所以象成都国腾那样取名“国腾”,显然是想既享用成都国腾创出的“国腾”品牌,又想拿走成都国腾的IC卡电话机生产和销售业务,把IC卡电话机的生产和销售变成自己的一个主要利润源。而为了作到这一点,四川国腾就必须获得成都国腾的IC卡电话机生产许可证。
     另一个这一类的侵占行为,就是让何燕等人私自成立的“四川华威信息”公司负责成都国腾生产的IC卡电话机的销售。据《商务周刊》的文章报道,莫晓宇承认“华威付费让成都国腾组装电话机”,形成了销售公司华威—制造公司成都国腾的经营格局。在这种情况下,只要销售公司“华威信息”付给成都国腾的电话机收购价格足够低,就可以毫不费力地把成都国腾的全部利润都转移到“华威信息”中去。而这样作并不会受到什么人阻碍,因为这两个公司的经营都是由何燕一个人控制的!
     《商务周刊》的文章还说,莫晓宇否认有这样的利润转移行为,他“称华威向成都国腾支付了额外的价款”,但是他们并未向外界公布华威与成都国腾之间的交易价格、两企业的成本收益等经营状况,因此我们有足够的理由不相信他的说法。何燕还对外宣称,“华威信息”为成都国腾“支付了600多万美元的银行贷款”,这更容易解释:华威把给成都国腾的结算价格压得太低,以致成都国腾无力偿还贷款而华威则有过多的利润。
     只要我们想到,1998年之后成都国腾由于高利润的IC卡电话机畅销而产量有巨大增长,大量销售高利润的IC卡电话机的好处又都转移到了“华威信息”公司手中,我们就可以解释一些纠缠不清的问题:
     《新财经》的文章说,何燕“为成都国腾保留了6千万元的净资产”。这里的“保留”一词倒用得十分恰当:把多少成都国腾的资产以利润转移的方法转移到华威,这完全取决于何燕的决定;她由于某种原因不想把成都国腾的资产全部转移走,于是就给成都国腾“保留”了6千万元净资产!
     宋克荒不断指责“何燕用成都国腾销售给吉林省IC卡电话机的销售款,注册成立了”“四川华威信息”。《新财经》的文章说,何燕矢口否认此说,宣称“当时成立四川华威的资金和成都国腾完全无关,通过时任四川省省长的宋宝瑞的介绍,成都地奥集团董事长李伯刚向她提供了2千万元拆借资金”,何燕用这笔资金的一部分注册成立了“华威信息”。
     其实,我们只要明白“华威信息”承接成都国腾生产的IC卡电话机销售有丰厚的利润,何燕本人又完全控制了“华威信息”的运营,我们就可以明白,何燕用谁的资金注册成立“华威信息”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能否将成都国腾的大量利润转移到“华威信息”中去。只要她能将大量成都国腾的利润转移到“华威信息”中去,即使“华威信息”的注册资金真的是从“地奥集团”借来的,也可以用“华威信息”的销售利润很快还清全部借款。何燕能够毫无顾忌地这样作,因为她完全掌控着“华威信息”的经营,又不必对外公开信息。
     在还清了贷款的环境下,“华威信息”的注册资本金和利润归谁所有就成了一个完全可以由何燕一个人说了算的事情。她所需要决定的只是,将这笔财产记在谁的名下或“转让”给谁。而她成为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司Shining  Star  Technology  Limited的法定代表人、并让该公司持有“华威信息”全部股权的事实,都表明她决定让自己成为“华威信息”全部资本和利润的所有者。
     在“华威信息”最初的那些股东和最终的股东Shining  Star  Technology  Limited之间,参与了“华威信息”股权买卖的那些中间性的股东,有一些是中间性的走过场人物,他们扮演的是“过路财神”的角色。这是一些“用多少钱买了这些股份,又从卖出这些股份中收回这么多钱”的人,不管他们用谁的资金购买了“华威信息”的股权,他们除了可能在持有“华威信息”股份期间分得公司的股息之外,在该公司股权的买卖上既没有得到什么,也没有失去什么。
     “华威信息”公司完全可以以自己的资金委托这些所谓的“股东”进行“股权买卖”:借钱给某人让其买进自己的股权,再让他以原金额卖出这些股权并还清贷款。如果真是这样进行“股权变换”的话,那其实连一分钱的真正资金都不必动用,只需签一些借贷和股权买卖的协议、作几笔账就可以了。
     当然,何燕也可以让这些中间走过场的“股权买卖者”得到实质性的好处:她可以让某人不必付款就“买”入“华威信息”的股权,并允许他将卖掉这份股权的收益作为自己的财产。但是那样何燕就必须另觅资金来补充“华威信息”的注册资本,从而她必须有完全归自己支配而众人都不清楚的资金来源。
     但是,另一些参与“华威信息”股权买卖的中间性股东却得到了巨大的好处。这是那些在2000年3月9日“华威信息”增加注册资本金时持有该公司股权的人。那一天“华威信息”将其注册资金由1千万元增至2,476万元,所增资金来源于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和利润,12位自然人股东的股份所对应的出资额几乎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如果这些股东都按规定的出资额买入和卖出“华威信息”的股权,那些靠这次增资增加了其出资额的人当然可以相应赚一笔钱。例如在这次增资中,股东何燕的出资额增加了870万元,董晓玲的出资额则增加了40多万元。而他们所赚的这些钱来源于“华威信息”利润的积累,要求“华威信息”真正地投入资金。
     而何燕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那个公司Shining  Star  Technology  Limited可能也需要投入真正的注册资金。这里的问题在于何燕从何处得到这样一笔巨额资金。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宋克荒才大声质问,何燕设立这个外资公司而“收购华威公司的钱从何而来?”但是实际上,也完全可以用“华威信息”的注册资金来完成这全部运作:先由“华威信息”通过某种商业途径汇款至英属维尔京群岛,代Shining  Star  Technology  Limited的所谓“股东”付款注册成立该公司,再由这个Shining  Star  Technology  Limited用这笔资金反过来收购“华威信息”,光明正大地将同一笔资金作为出售股权的收益再汇回“华威信息”账上。
     只不过这样的运作在法律上存在着一系列问题:
     首先,在作第一次股权变换之后,法律上承认的“华威信息”设立者们(成都国腾等公司)应当收回注册时注明的它们投入华威的资金。成都国腾等公司的帐户中如果没有这样一笔出售股权收益,法律上就可认定其财产被人盗窃。而如果真正付出这笔资金,同时又为“华威信息”保留足够的注册资金,何燕就又必须有完全归自己支配而众人都不清楚的资金来源。
     我们只须明白,“华威信息”由于转移了成都国腾的IC卡电话机销售收益而有丰厚的利润,何燕本人完全控制了“华威信息”的运营,“华威信息”的财务状况不需让外界任何人知道,连成都国腾的股东商地置业都无法过问,我们也就可以知道,何燕有足够的完全归自己支配而众人都不清楚的资金来源,足以对付上边所说的各种资金需要。
     但是这样一来就突显出一个更重要的法律问题:如果是用“华威信息”的资金注册成立了Shining  Star  Technology  Limited,那么该公司归谁所有?从资金来源看,它应当归“华威信息”所有。而如果Shining  Star  Technology  Limited归了何燕本人或其它某些非“华威信息”原股东的人所有,则这些人就是盗窃了“华威信息”原股东们(成都国腾等公司)的财产。而这样一个Shining  Star  Technology  Limited又进一步把“华威信息”变为自己的财产,这是进一步盗窃“华威信息”原股东们的财产。
     即使在“华威信息”的那一系列股权变更之后,“华威信息”在法律上的原股东们(成都国腾等企业)收回了注册时注明的它们投入华威的资金,但只要此后“华威信息”的注册资金实际上来源于“华威信息”本身经营中的利润,则仍然发生了对“华威信息”原股东们财产的盗窃。问题只在于弄清实际的盗窃人。
     上边有关盗窃行为的指控还只建立在对“可能有”的许多事实的猜测基础上,而前边已经指出了有真凭实据的盗窃事实,这就是四川国腾盗用成都国腾的IC卡电话机生产许可证,特别是“四川华威信息”盗用成都国腾的核心资产——IC卡电话机的销售。IC卡电话机的生产许可证和IC卡电话机的销售都是成都国腾的核心资产,它们虽然是无形资产,却是成都国腾赖以生存的基础。将这样的核心资产盗走,那就难怪何燕等人说1998年之后成都国腾“陷入瘫痪”了。
     这一系列的盗窃行为能够得逞,当然是因为幕后主持创办并控制了“华威信息”和“四川国腾”的何燕,同时又掌控着成都国腾的实际运营。而因为成都国腾原来的股份几乎100%属于国有,上述那些盗窃行为也就成了对国有财产的盗窃。
     将前边所指出的那些行为定性为“盗窃”,可能会引起某些法律界人士的异议。在我国的法律中,类似的行为一般被定性为“侵占”,所以宋克荒对何燕的指控也只限于“非法侵占巨额国有资产”。显然“侵占”的罪名比“盗窃”的罪名要轻一些。
     但是,恰恰是在真正实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地方,上述的那一类行为通常都被定性为“盗窃”。而我国近年的大量经验事实也说明,只有把上述那类行为定性为“盗窃”,才能给予它们以足够公平的惩罚。
     据《第一财经日报》2004年12月2日A1版报道,2004年11月30日香港廉政公署拘捕了10名“创维数码”的高层人士,并指控被捕者中的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黄宏生及其胞弟黄培生(该公司执行董事)“涉嫌窃取公司资金逾4800万元”。廉政公署提供的材料说明,“涉嫌窃取”这笔资金的行为是指,这两名被告涉嫌于2000年11月至2003年4月期间,与另一名人士串谋盗窃共9张从创维数码银行帐户上签发的总金额为4800多万元的支票。
     国内有学者就此案评论说,我国法律对经营者的此类非法行为定罪过轻,仅定性为“侵占”,而不肯定性为“盗窃”。而就是这样定性过轻的法律,有关方面也拒不执行。
     香港方面对创维的处置与成都国腾案形成了鲜明的对照。香港方面治罪的基本原则是:股份公司的最高经营者未经公司股东授权而取走公司财物即为“窃取”。而我们前边所说的成都国腾经营者的那一系列行为,都是这一类的“窃取”行为,这种行为看起来更象是白日行抢。而成都国腾的经营者们、甚至“有关部门”却都想轻描淡写的地以“不规范”一词来蒙混过关。
     “国家干部”和政府政策的问题
     成都国腾经营者们以“股份制经营”名义盗窃国有财产的这种种作为,也暴露出我们的“国家干部”和政府政策都存在着一系列的严重问题。
     这里之所以还继续使用“国家干部”这样一个现在已经不时兴了的名词,是因为这里所说的严重问题,不仅存在于党和政府的官员中,而且存在于许多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领导当中。所有这些人,都可以统称为“国家干部”。
     成都国腾名义上是由中储成都公司创办的,其国有大股东除了商地置业之外,还有中储成都公司和四川邮电规划院。这后两家国有单位是成都国腾最大的股东,只要它们采取行动,何燕等人的任何盗窃国有财产的行动都不可能成功。但是它们却没有行施自己作为股东应当行施的权力,听任何燕操纵成都国腾的运作,甚至参加联名发起成立那个何燕一手操办的“四川国腾”,中储成都公司还参加联名发起成立那个转移成都国腾利润的“四川华威信息公司”,完全变成了任由何燕摆弄的傀儡。这真是令人惊奇。
     能让我们看出点其中奥妙的是,在“四川华威信息”股权变更的过程中出现过一些曾经持有该公司股权的私人股东,据宋克荒说,其中的薛建能是当时的四川邮电规划院院长,董晓玲是薛建能之妻,乐祥勇则是当时的中储成都公司负责人乐英贵的儿子。前边曾经指出,在2000年3月9日“华威信息”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和利润增加其注册资金时,当时持有该公司股份的那些自然人股东注册的出资额几乎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这种增加就可以是他们在买入和卖出该公司股权之间所赚的钱。而在出资额大幅增加的人中就有董晓玲。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一步步将“四川华威信息”的股权弄到自己手中的过程中,何燕之所以要加入“12位自然人买卖股权”这个插曲,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让这些人在股权的买卖过程中赚一笔钱,以这种方式将“四川华威信息”的一部分利润分给他们,以答谢他们给予自己的某些好处。如果事情果真如此,我们也就可以明白为什么那几年中储成都公司和规划院这两个大股东都对成都国腾经营者盗窃国有财产的各种行为不闻不问,甚至有意加以配合;还可以明白为什么在国腾集团可以有4亿以上资产的中储公司会甘心放弃自己的这份权益,仅仅因为2亿的负债就申请破产。
     成都国腾的经营者在盗窃国有财产,但是其“企业集团”却能迅速壮大,秘密之一还在于某些政府官员不遗余力的支持。
     首先是四川省地方政府中的某些官员。
     前边已经说过,何燕本人公然宣称,她成立四川华威所用的注册资金,其来源是“通过时任四川省省长的宋宝瑞的介绍,成都  地奥集团董事长李伯刚向她提供”的2千万元拆借资金。由于没有见到否认的消息,我们可以相信这个说法。但是这恰恰暴露了问题的严重性。我没有时间去详细研究这位当时的四川省省长宋宝瑞是何许人也,现在又官升到了何处,我只知道这个“四川华威”是何燕等人盗窃成都国腾国有财产的工具。一位省长大人亲自为这样的洗钱公司筹措注册资金,岂不是把地方政府的官员变成了国有财产盗窃者的同谋!
     国腾系收购旭光的股权和旭光的上市,也同样充满了政府官员干预的迹象。按宋克荒提供的资料,成都国有资产管理局在向国腾系企业转让旭光的股份时,“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的办事程序”,如成都国腾通讯(集团)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它购入旭光国有股权的转让定价(按每股净资产转让)基准日却被定为1999年12月31日。这些政府官员如此干预,大概是想让何燕等人在掏空了国有财产之后,再有机会通过操控上市公司来掏空小股民吧!
     前边已经说过,宋克荒曾经向中央举报过国腾的问题,中央各部门也曾经对成都国腾进行过彻查,但是这种调查却不了了之,不仅没有给举报人一个正式的答复,而且还通过媒体散布出不知来自何方的“没有出现国有资产流失,不予立案”的“结论”。而何燕等人违法进行“股份制经营”、盗窃国有财产已经到了差点要白日行抢的地步,其种种具体行为都是明摆着的事实。这样的“调查结论”究竟来自何方,是何人所为,值得我们注意。我们现在终于知道了,为什么近些年少数企业经营者掠夺国有财产的行为如此之猖狂:原来是因为政府机构中的有关人士以装着没看见的方式在对他们进行纵容。
     最后,成都国腾的案例也给我们提供了有关“股份制经营”的重大教训:
     最近一些年来,许多政府官员和“经济学家”热衷于对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和“股份化经营”,宣称可以通过私人股东的参股和持股来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使国有财产“保值增值”。近几年这种主张更有成为主流的趋势。而成都国腾的案例却提醒我们,恰恰是由于“股份制经营”下的企业股权结构可以变得极为复杂不清,如果没有确切而严厉的保护国有财产的法律,如果不严格地执行这种法律,“股份制经营”就会给盗窃国有财产提供更为大得多的机会。没有一个严格的法制化的经济环境,“股份化经营”只能急剧地增加国有财产所遭受的盗窃和掠夺。
    附件:
     以下是有关国腾系企业中的国有资产和股权变更情况的几篇文章和材料  原载《新财经》2003年10月号
     经过一系列眼花缭乱的股权变换,成都国腾从最初的国有企业变为民营企业集团,何燕也藉此荣登《福布斯》富豪榜,而对于她涉嫌侵占巨额国有资产的指控与调查也随之而来
     国腾七十二变
     从当初几位技术人员创办的“小作坊”,到如今成为明星级的高科技民营企业,成都国腾历经万千变化。
    国腾之初
     故事得从八年前说起。90年代初,何燕在成都中储公司任投资部经理,工科出身的何燕看中了国内IC卡电话机的巨大市场。当时国内的磁卡电话机已经开始逐渐退出市场,而IC卡电话机市场主要由国外公司占有,比如阿尔卡特、西门子等等,何燕希望自己能打破这种局面。
     1995年,何燕和成都电子科技大学的几位技术人员走到了一起,成立了成都国腾通讯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140万元,其中中储成都公司占62%股权,其余两家股东四川省电信规划设计院和倍特软件公司分别占30%和8%股权,来自倍特软件公司的赵平原任公司总经理。这家公司成了日后国腾系所有变化的源头。
    据赵平原介绍,国腾公司成立时,公司其实已经研发出IC卡电话机的技术,但是市场一直没有打开,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1997年底。
     股权纠纷
     1997年,何燕与莫晓宇(现国腾集团执行总裁)相识。通过莫晓宇的引见,商地置业公司总裁宋克荒决定向成都国腾投资参股。本来是一次皆大欢喜的参股合作,谁也没想到竟导致一场旷日持久的股权纠纷乃至反目举报。当时成都国腾的几大股东和商地置业商定的方案是:中储成都、规划院和倍特软件分别向商地置业转让12%、10%和2%(共计24%)的股权,协议金额为379.92万元、316.6万元和63.32万元(共计759.84万元)。与此同时,商地置业的资金尚未到账,而成都国腾已经在工商局做了变更登记,确认了商地置业24%的股权。无论是何燕还是莫晓宇,事后回忆起这一举动,都认为自己愚蠢之极。
    一周之后(9月25日),商地置业向成都国腾汇出了150万元投资款,两周之后(10月8日),成都国腾向商地置业出具了收据,不过,在备注一栏注明“7.5%股份投资款”。国腾认为商地置业实际出资额只有150万元,对应的股权应该是7.5%。双方的分歧由此产生。
     不过,分歧归分歧。公司的业务还是要开展。1997年10月,吉林省邮电器材公司公开招标采购IC卡电话机,何燕、宋克荒等亲自前往投标,最后中标500台IC卡电话机,金额418万元。对于当时还没有打开市场的国腾而言,这是一笔不小的收入。据莫晓宇称,当时为了这笔收入的分配,国腾和商地置业之间也起了纠纷。
     成都国腾的IC卡电话机开始逐渐打开市场,公司认为早期艰苦创业的人员应该得到回报,于是提出“拿出20%的股权分配给公司员工”的方案。1998年2月,成都国腾招开股东大会,决议将公司20%的股份转配为个人股,中储成都、规划院、商地置业、倍特软件这四大股东分别拿出8%、6%、4%、2%的股份划转为个人股。不过,商地置业拒绝在股东决议上签字。据莫晓宇、赵平原等国腾元老介绍,当商地置业拒绝签字的消息传出,公司上下一片哗然,技术骨干人心浮动,很多人选择了离开,再加上和商地置业在股权上的分歧,商地置业对国腾的任何决议都拒绝签字,公司无法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成都国腾很快陷入瘫痪。
     曲折MBO
     1998年4月,何燕和她的团队成立了四川华威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成都国腾占67.6%股权,另外两家股东是四川粮油公司和中储成都,分别占有20%和3.4%股份。
     正是这家公司的成立,成了日后何燕等人被调查的导火索。商地置业的总裁宋克荒认为四川华威公司的注册资金是1997年在吉林省邮电器材公司销售IC卡电话机收入所来,该公司成立之后还分走了成都国腾IC卡电话机的大部分利润,而且,该公司经过一系列股权变化,由成立之初的国企变为民营企业最终成为外资企业,其行为构成“非法侵占巨额国有资产”。
     何燕告诉《新财经》记者,当时成立四川华威的资金和成都国腾完全无关,通过时任四川省省长的宋宝瑞的介绍,成都地奥集团董事长李伯刚向她提供了2000万元拆借资金。何燕从中拿出676万元,以成都国腾作为股东联合其他投资者组建了四川华威公司。何燕现在提及这一段往事,还对宋宝瑞和李伯刚心存感激,认为当时如果不是这两人出手相助,国腾很可能就没有今天了。
     至于四川华威分走成都国腾利润一说,何燕表示不值一提,因为当时成都国腾已经陷入瘫痪。《新财经》记者提出质疑,当时成立四川华威的目的是为了摆脱成都国腾的股权纠纷,既然成立四川华威的资金和成都国腾无关,为何还要以成都国腾作为投资方成立四川华威?这样,既无法从成都国腾脱身,日后将四川华威运作成私人公司后,也难脱侵占国有资产之嫌。还有一个让人难以理解的事实是,以成都国腾作为投资方成立四川华威,理论上需要国腾所有股东通过表决,而国腾的股东之一商地置业为何会同意这项表决?
     何燕表示这正是当时最大的失误,“当时太感情用事了,最初成立成都国腾时,中储成都的老总梅春文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我后来以成都国腾的名义成立四川华威完全是一种报恩的心态。”至于为何商地置业会同意组建四川华威,何燕承认这是当时公司运作不规范的地方,公司用了先斩后奏的手段,当时根本没有经过商地置业的同意。何燕后来意识到未取得股东一致认可不妥,在四川华威成立一周后开始逐步将资金撤回成都国腾,但工商登记在一年后方变更,也是当时运作不规范之处。
     四川华威成立后不久就开始了私有化进程。1999年2月,何燕控股51%的四川道亨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成立,1999年6月,四川华威等三家国有股东全数退出,四川道亨以40%的股权成为四川华威新任大股东,其余股东也皆为民营资本。接下来的便是几次眼花缭乱的股权转让,至2000年3月,何燕个人在四川华威持股达到55.8%。2000年6月,以何燕为首的四川华威股东将所有股份转让给何燕为法人代表的ShiningTechnology  Limited(BVI),至此,四川华威由最初的国有企业变为一家外资企业。
    据莫晓宇介绍,当时将四川华威演化成外资公司,是为了寻求海外上市,但是由于和商地置业之间的股权难以理清,上市最终搁浅。而由于其外资身份,很多业务在国内也无法开展。至今,该公司仍处于一种十分尴尬的处境。
     1999年11月23日,由四川华威代出资,由30位自然人组成的四川国腾通讯有限公司在成都郫县工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金500万元。1999年12月,四川国腾注册地由郫县变更到成都市,注册资金变为8000万元。原先成都国腾的股东—中储成都公司、规划院、四川华威以及莫晓宇等8位自然人以其在成都国腾49.85%的股权出资,按比例置换到四川国腾公司,以图彻底与商地置业划清界限。当然,商地置业从未在这些决议上签字。2000年5月,四川国腾通讯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国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这次改制的目的在于寻求国内A股上市,但是同样牵涉到和商地置业之间纠缠不清的股权问题,上市也以失败告终。
     调查国腾
     2000年7月,四川国腾、成都国腾、四川华威、四川道享等公司联合起来,组建了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今天人们所提到的国腾,也就是此时成立的国腾集团。
     此时,国腾集团早已不是当初捉襟见肘的小公司。国腾的IC卡电话机占据了国内30%的市场,公司也从早期单一的IC卡电话机业务中走出来,在卫星定位、微电子、软件、教育等领域纵横捭阖。何燕也由此登上了福布斯富豪榜,引起了海内外媒体的极大关注。与此同时,一封举报何燕、莫晓宇非法侵占巨额国有资产的信函也被送到了相关部门。
    中央纪委、财政部、检察院等迅速对国腾集团展开调查。
     对于国有资产流失一说,莫晓宇表示不可理解,他简单给记者算了一下账。到1997年,中储成都、规划院和倍特软件三家公司总共投入为728万元左右,而商地置业的投入也就是最初的150万元,就是说所有国有资本投入大概在800万元左右。而成都国腾由于股东之间的纠纷,业务陷入瘫痪,但迄今为止何燕还是为成都国腾保留了6000万元的净资产。如果按照股权清算,原来的国有资本均得到了大幅增值,而且,如果不是股东之间的纠纷,成都国腾的净资产会远大于此,国有资产的回报也会更高。而事实上,国腾集团后来的发展早就与这些国有资本无关,而是何燕向成都地奥集团的借款以及整个创业团队的奋斗。
    历经三年的调查,对于何燕等人侵占国有资产的说法暂时有了一个结论:在国腾系列企业变更过程中,并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情况,不予立案。
     国腾求变
     虽然同时面对股权纠葛和国家相关部门的调查,国腾仍积极开展业务,其触角早已伸到了赖以起家的IC卡电话机领域之外。
    2002年11月,以经营电真空开关管和广播电视发射管见长的旭光股份(600353)上市成功,而早在2000年12月,国腾集团携四川道亨从成都国资局手中收购了旭光股份22.34%的股权,成为旭光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何燕的姐姐何琼任公司董事长。
     据莫晓宇介绍,国腾早已不是人们印象中一家生产IC卡电话机的公司,在IC卡电话领域之外,国腾建树颇丰。
     卫星定位系统是国腾集团极富发展潜力的业务,成都国星通信有限公司承担了这一任务。据国星公司总经理柏杰介绍,我国很多重要系统都依赖于美国的GPS系统,在特殊时期,如果该系统关闭或对其有意加入干扰,必将造成关键系统崩溃的威胁。而国星的卫得定位系统依靠北斗卫星,完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彻底摆脱美国的GPS系统。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军方,而民用市场的容量也是巨大的,比如黄河水文站的监测等,一旦民用市场得以打开,前景将不可限量。目前该公司年收入在5000万元左右,上市已经在计划之中。
     国腾微电子公司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芯片的研发。据介绍,该公司技术力量雄厚,40%以上人员拥有硕士、博士学历,还有不少属于“海归”。公司产品除了面向市场,同时也为国腾自身通讯、定位产品进行研发,而且还是国家安全部门的战略伙伴,为军方承接了不少任务。目前公司年销售收入接近1000万元。
     令人意外的是,国腾竟然还介入了教育产业,而且还做得相当不错。国腾软件学院和国腾微电子学院坐落在成都高新区,已经完成了三届学生招生。据介绍,国家教育部视察时表示,在全国35所软件学院中,国腾软件学院办学条件最成熟,而莫晓宇告诉《新财经》记者,当初投资1亿多建设学校,国腾只是当做一项公益事业来做的,并不指望赚很多钱,但没想到社会反响很好。
     尽管看上去生机无限,但是莫晓宇也坦陈,虽然这些业务都很有前景,但国腾想要跨越到一个新的高度,还是非常困难。何燕也表示,国腾也希望有朝一日做到世界500强,但是现在来看,还差得很远。历经重重变化的国腾下一步又将如何求变呢?
    点评
     既然国家权威部门已经判定“国腾系”的资本运作中没有国有资产流失,那么,我们就要反过来质疑为什么有人要四处举报,给一个合法经营的企业惹来长达两年的“怀疑”和“调查”?为什么媒体还要动不动就质疑已经被确定为合法行为的“MBO个案”?
     我的回答很简单:仇富心理使然!所以,我呼社会各界:尊重合法的劳动财富和合法的非劳动财富。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长  郑培敏
    《商务周刊》杂志2003年第18期文章
     联合调查组3年调查国腾系引出四川美貌女富豪
     一场旷日持久的股权纠纷,一次由国家各部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国腾系长达三年之久的资产调查,引出了这位美貌而神秘的四川女首富。
     何燕的故事也是中国一些企业家获取财富的代表:使用国家投资,然后控制国有腔股公司,并最终建立民营化的企业王国。这样的现象发生在很多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国家,精明的企业家利用产权的真空,抓住游戏规则和市场机遇聚集了巨额、从前都不敢想象的财富。
     发生在何燕和国腾系身上的故事可以写出好几个版本的小说:一个漂亮女人的发家史,一家高科技公司的成长史,这些或许都很有商业价值,但它同时还是一群创业者怎样利用国有资产达到个人致富的历史:何燕通信王国核心利润的来源是来自国有控股公司,然后通过一系列让人眼花缭乱的转换卖给了公司的主要管理层员工和他们的亲属,最后转移到一家海外企业。
    中国政法大学的经济学家杨帆调查认为,近10年来,大约有4万亿国有资产从国有控股公司转移到了私有企业。很难讲这种民营化是什么性质的故事。何燕最初的一位代表国有资产的合作伙伴宋克荒指控何“非法侵占巨额国有资产”,但何燕辩称国有资产不但不是流失,反而高额增值,而且,她一手缔造和控制的国腾系给政府缴纳了大量税收,并带动了地方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帮助改变四川落后的西部形象。新的充满活力的民营企业不仅让员工受益和获得股份,而且得到了政府的赞赏。
     “如果宋有理的话,他为什么不去告国腾?”宋克荒之前的部下、现在何燕的主要干将莫晓宇反问道。谈到为何选择与何燕站在一起,莫说:“我是一个职业经理人,我只能站在国腾这一边。”
     宋克荒没有上法庭,他选择了向有关方面举报的方法,但由中纪委牵头,汇集财政部、公安部、最高检、审计署、证监会和国家工商总局“地毯式”彻查的结论是:没有犯罪发生正文。
     8月9日,星期六,清凉而潮湿的成都下起了瓢泼大雨,电闪雷鸣。记者从市里赶往几公里以外的高新区国腾大厦。
    路上记者随口问出租车司机是否知道国腾,司机却一点也不含糊:“国腾,知道,效益很好啊!”
     在成都,甚至四川这个工业大省,做高科技的“国腾”已经成为好效益的代名词。国腾系是四川省的纳税大户,从1995年到2002年的8年间,累计实现销售额达28亿元,创利税7亿元,其中2002年收入达10亿元,利税3.3亿元。它拥国内IC卡电话的30%市场。
     有媒体估计,国腾系的市场价值超过50亿元,被称为国腾系掌门人的集团总裁何燕个人财富超过6亿元。虽然国腾在国内不算知名,但何燕却自2000年以来连续4年成为全球《财富》论坛的特邀嘉宾。
     今天,何燕成为中国最成功的企业家之一,2001年被列入《福布斯》杂志中国富豪排行榜第82位,个人资产大约7000万美元。2002年,她的排名微降到第89位,胡润给她标定的个人资产增加到9000万美元,但她却是这个变化剧烈的排行榜里仅剩下的32名女性之一,排名最前的是位居位第5的陈丽华,杨澜和她的夫婿吴征以1.1亿美元的身价列第71位。
     在她的通信产业王国,国腾集团墙上的玻璃橱窗里,陈列着很多照片,她涂着鲜红的唇膏,穿着鲜艳的衣服,戴着惹人注目的珠宝,陪同国家领导人和高官参观企业。据《华盛邮报》报道,她有一辆红色的美洲豹轿车,一辆林肯轿车和一辆黑色的BMW。
     然而,何燕又是谨小慎微的,极少在媒体上露面,更几乎没有接受过当面采访。关于她的故事更多来自传说:据说她外表秀丽却性格刚烈、敢作敢为,又据说她是从南京邮电学院毕业,返回家乡成都工作。
     但这些外界关于何燕身世的说法——它们甚至已经被胡润的《福布斯》中国富人排行榜所采用,被她最重要的搭档、国腾集团副总裁莫晓宇一一驳斥:何燕是北京人,只是参加工作后落户成都,她更不是南京邮电学院毕业生。至于何到底在哪里上过大学这些过往的经历,莫晓宇拒绝回答。
     “何燕多次遭到过讹诈,”莫晓宇对《商务周刊》解释说。
     一个美貌女子在几年内迅速变成身家6亿的女富豪,这确实是充满诱惑力的故事。但是她的传奇色彩还包括,在一家工厂技工校舍里的创业项目,在她手里5年间成长出一家年销售额超过50亿元的高科技大集团。
     然而,在光鲜背后,国腾系陷入了一桩严重的股权纠纷,在这场长达6年之久并至今悬而未决的纠纷中,何然等高层人员被怀疑“非法侵占巨额国有资产”。
     1999年年底,一封关于何燕、莫晓宇等人“非法侵占巨额国有资产”的举报信,被成都国腾的股东商地置业送到了有关领导的案头。翌年,财政部等国家相关部门也收到了商地置业同样的揭发材料。不久,由中纪委牵头,汇集财政部、公安部、最高检察院、审计署、证监会和国家工商总局,对国腾系展开了“地毯式”的彻查。
     调查持续了两年多。2002年5月,终于有了一个阶段性的了结。四川省纪委代中纪委给出的结论大约是,成都国腾与商地置业之间存在严重的股权纠纷,同时成都国腾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但是公司并没有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何、莫等人也没有涉及其他犯罪活动。公安部认为,尚未发现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故不予立案。
     在这个过程中,何燕这个名字在公众信息中悄然隐去,在让大众知道这个美女首富存在的福布斯排行榜上,人们看到的是另一个名字:何然。直到今天,人们还是只知何然不知何燕。这说明,除了一个美女发财故事、一个高科技企业崛起故事之外的另一些事情,并未结束。
     莫晓宇加盟
     莫提出一个加入成都国腾的条件:引进商地置业作为其新股东。因为何燕而反目成仇的男人应该为数不少,但莫晓宇和宋克荒是其中很特别的一对。在认识何燕之前,两个人私交甚好,莫晓宇是宋克荒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从1997年开始,两个人的名字与何燕形影相随。
     莫晓宇军人出身,早年曾在云南边境带兵打仗,由于功勋卓越,晋升中校军衔,1993年退役,开始踏入云南商界。他外表俊朗、才能卓越,至今仍保持军人风范:言语简练,办事准确、守时。在云南时朋友介绍,他认识了身为北京商地置业总裁的宋克荒,莫注册成立云南商地——商地置业在云南的分公司,成为宋的下属,不过宋允许云南商地在财务上和经营上完全独立。两家公司曾经一起合作,希望引入国外的战略投资者投资云南的高级公路项目。
     莫晓宇拒绝回答他什么时候认识了何燕,但他承认,1997年的时候,俩人已经非常熟识。两人是“一见倾心”,军人出身的莫感慨于何燕的勇敢和坚强,而被认为天生有商业头脑的何感叹莫“卓越的市场开拓能力”。何有意拉莫离开云南,加入成都国腾由她担任总经理的创业队伍。
     但是莫晓宇在云南已经拥有一番自己的事业,他提出一个加入成都国腾的条件:引进商地置业作为其股东。
     当时与莫甚为相投的商地置业总载宋克荒,是一位在北京甚至全国各地人脉甚广的人物,资源很丰富。“我那时觉得宋能利用自己的资源给国腾带来好处。”莫晓宇对《商务周刊》说。
     何燕欣然应允。在商地置业出现之前,何燕实际上也正为成都国腾四处寻求新股东。
     成都国腾创立之前,何燕在一家国有控股公司,中国物资储运成都(集团)投资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中储成都)下属的一个投资公司当总经理。当时有两个项目让她感兴趣,一个是全国卫生防疫卡项目,这个项目已经有一定的市场需求,发展比较好;另外一个就是国腾的IC卡项目。何燕选中了后者。而IC卡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正是何燕当时的丈夫——赵平原。
     何燕深知赵平原的价值。1990年,赵从电子科技大学毕业不久,在一家高科技民营企业打工的时候,便因其表现出来的技术天分,被《计算机世界》评价为中国年轻的“科学家”,他担任着成都贝特软件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赵对《商务周刊》说:“我当时的梦想很简单,就是找到一个平台,依傍一个大老板干一番大事业。”
     赵等人早期开发出来的IC卡产品体积小、损耗低、防盗打功能强,技术优势明显,并且得到参加邮电部3级网结算系统、管理系统等方面的标准制定机会。何、赵两人都相信,该技术可以带来巨大的商业利润。于是他们俩从社会上召集了几个志同道合的合作伙伴,包括崔予红、王建、王振宇等,七八个人开始了艰难的创业之旅。最早几个人租住在成都一家工厂的技工校舍内,赵平原说他经常三天吃一顿饭,睡觉的时间也没有。几个人各凑几万块钱投入研发,长期一个月只领300元的工资。
     “我们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只能引进外来投资者。”赵平原说。于是,在何燕的努力游说之下,中储成都投资了该项目,何燕也成为该公司的董事之一。
     1995年9月,成都国腾通讯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金140万元,主营IC卡电话机的生产和销售。法人代表是时任中储成都的总经理梅春文,首任总经理是贝特软件董事长赵平原。三家股东中储成都、四川省邮电科研规划院(以下简称规划院)和成都贝特软件(以下简称贝特)分别占62%、30%和8%的股份,随后又调整为50%、40%和10%。
     何燕为这家初创企业取名为“成都国腾”。“她认为‘国腾’两个字很力量。”莫晓宇说。不久,何燕成为继赵平原、原邮电规划院院长以后的成都国腾的第三任总经理,开始了在成都国腾的创业。
     成都国腾成立之初的前三年,公司尚处于技术研发阶段,业务拓展缓慢。但莫晓宇称,成都国腾技术领先、有意与之合作的企业很多。据说深发展就是其中之一,曾经提出5000万购买成都国腾。1997年7月2日,成都国腾甚至召开股东大会,同意接受成都当地一家名叫高频的房地产开发公司800万元购买40%股份的投资。这个时候成都国腾的作价是1200万元。
     但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商地置业成为成都国腾的新股东,高频退出。1997年9月15日,成都国腾董事会同意扩股40%,“其中商地置业400万购买20%,20%(400万)作为个人股发售”,并决定职工个人股方案另行拟定。此次扩股后中储成都占30%股份,规划院、贝特和商地置业分别持有24%、6%和20%的股权,员工股为20%。
     事实上,据赵平原透露,当时创业团队要求拥有30%的原始员工股,“但经过多方协商,最后董事会只同意我们得到20%的员工股”。然而,这个决议后来因为随即而来的股权纠纷并没有得到执行。不过,莫晓宇仍以员工股代表的身份顺利进入成都国腾董事会,成为国腾系核心权力人物之一。
     股权起纷争
     商地置业还没有向成都国腾及其原有股东支付一分钱以取得这一股权,工商登记却已经确认了商地置业是持股24%的股东。1997年9月18日,董事会决议后仅三天,成都国腾就进行了工商登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金变更为3166万元,其中实物资产140万元,无形资产3026万元。根据工商登记,中储成都、规划院、商地置业和贝特分别持股38%、30%、24%和8%(其中均包括未划入职工个人股的部分,见图2)。
     此时,工商登记确认了商地置业24%的股权。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的附件——成都市锦江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却称:“商地置业实际出资实物资产33.6万元,无形资产726.24万元,总出资金额759.84万元。”
    显然,工商登记中商地置业的实际出资额与三天前的股东会决议大相径庭。而且此时,商地置业还没有向成都国腾及其原有股东支付一分钱,工商登记却已经确认了商地置业24%的股权。
     惟一的佐证是,同样在9月18日,中储成都、规划院和贝特分别与商业置地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三家公司分别向商地置业转让12%、10%和2%的股权,协议金额分别为379.92万元、316.6万元和63.32万元,协议各方均签字盖章。
     9月25日,商地置业往成都国腾汇出了“投资款”150万元。翌日,成都国腾即做了进账单。但是事隔将近两周之后的10月8日,成都国腾才向商地置业出具收据,在收据的备注栏注明:“7.5%股份投资款”,这是按150万元除以变更后的3166万元资本金得出的比例。这意味着,成都国腾认为商地置业还差250万没有打过来。
     然而商地置业并不承认此收据。宋克荒的律师对《商务周刊》说,7.5%股份投资款是成都国腾一相情愿的结果。商地置业认为,成都国腾实物资产只有140万元,商地置业24%的股份对应的实物资产只有33.6万元,商地置业出资150万元已经远远超出实物资产价值。至于评估出来的3026万元无形资产,商地置业认为是无须用资金,或者是无须用如此多的资金购买的。同时,该无形资产占到了成都国腾评估总资产的95.58%,远远超出了法律上20%上限的规定,这被认为是不合法的。
     莫晓宇解释了当时的情况:1997年会计师事务所对成都国腾进行资产评估的时候,认为成都国腾的无形资产达到3000多万。国腾便拿着这样的结论去当地的工商局进行注册登记,工商局和会计师事务所都认为这是一项新的课题——在高科技时代,一家高科技公司的无形资产能不能远远高过实物资产?当地工商局曾抱着这样的疑问请示国家工商总局,最后,作为一种大胆的尝试,在没有得到上级任何文件指示的情况下,成都市当地的工商局为成都国腾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
     对于这一点,工商管理部门现在已经承认是自己工作的失误,并且表示愿意为此过失承担责任。四川省工商部门为此更受到了严厉的批评,而成都国腾则需要就当时的工商注册加以纠正。但是成都国腾因此后的纠纷,一直无法召集商地置业等股东召开股东大会,所以“纠正”也就无从谈起。
     据莫晓宇说,何燕等人采取了一些补救措施,用实有资产不断填补因无形资产过大而造成的“窟窿”,据介绍,到目前为止,成都国腾的无形资产1000多万,占资产总额的20%左右。
     同样令人存疑的是,仅仅在商地置业入股的两个月前,成都高频公司准备以800万元取得公司40%股权,可见那时原公司的作价是1200万元。9月15日的股东会决议实际上给原公司作价也是1200万元。在如此短时间内,公司价值却成倍增长,的确令人惊奇。但成都国腾承认商业置地出资150万元占7.5%的股权,也是假定公司总价值为2000万元,实际上与公司9月15日的决议基本符合。
     验资报告还验证公司实物资产为140万元,刚好与公司1995年的注册资本相同,似乎不是巧合。国腾集团称,这次评估只是确认了公司的巨额无形资产,公司这几年的投入实际上有800余万,都记在资本公积里,另外公司借出去的款项就有400多万,公司当时并不缺资金。果真如此的话,验资中介的业务水平和职业操守令人难以置信。
     不过,在工商局的注册登记中,商地置业的股份比率是24%,而且在此后的历次年检中,这一比率维持不变。一直到2002年国腾系的另一家控股公司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00353)上市时,招股说明书仍显示商业置地在成都国腾的股权比率为24%。
     尽管事后成都国腾声称在1997年10月的收据中就认定了商地置业的股权比率,但在合作的蜜月期内,可以确定的是,商地置业还没有为其24%的股权担忧,相反,商地置业利用自己的资源为成都国腾打开了东北地区的销售市场。
     1997年11月,吉林省邮电器材总公司,向成都国腾定购型号为HIC819(2)P/T的IC卡电话机500台,每台8360元,合同总金额418万元。同时定购GTA-PMSV2.3一套以及HIC819(1)P/T共计41台,作为试用,暂不结算。商地置业在销售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国腾方面派出了莫晓宇作为签约的委托代理人。
     据称,当时各方同意商业置地以诸如销售佣金或分红等弥补出资不足问题,但这种默契并未形成文字证据,在双方蜜月期之后,争执并不可避免。
     莫晓宇承认公司早期运作极为不规范(公司的几次资产评估和验资数额相差如此巨大,无形资产比率如此之高,等等),甚至有悖于法律规定的荒唐做法,“是由于我们整个创业团队缺乏商业知识造成的。”绕开商地置业,1998年4月,成都国腾及其主要股东中储成都另起炉灶,成立了华威公司;1999年11月23日,华威公司代程庆等30人在四川县郫县注册了四川国腾。1998年年初,成都国腾的IC卡电话机市场已经打开,利润不断攀升。然而,矛盾也因此而产生。据宋克荒称,何燕找到他,说要为管理层谋点福利,想在成都国腾之外成立一个员工持股的民营企业,邀请宋作为股东参加,宋不用出一分钱,还担任新公司董事长。宋自称,认为这一计划太过大胆,怕涉嫌侵占国有资产触犯刑律而拒绝了。
     但莫晓宇却表示,两方冲突的真正原因有二,一是对商地置业出资150万所占股份的分歧,二是对企业未来经营思路不同。但后来的发展证明,真正的分歧在于双方在利益分配上的争执。
     1998年2月28日,成都国腾专门做出了关于个人员工股的股东会决议,同意“20%的股份(无形资产)转配为个人股,分给成都国腾的员工”。其中由“各股东股份(1997年9月工商注册比例)划归给个人股的比例,中储物资8%,规划院6%,商地置业4%,贝特2%,合计20%”。三家股东及其代表乐英贵、薛建能和赵平原都完成了签名盖章,但商地置业未签章。这份决议实际上是对1997年9月15日股东会决议的完善,它认可了商地置业持有24%股份。
     莫晓宇称,在会议上,何燕等股东代表希望与商地置业本着做事情的态度,能有一个默契,商地置业还是占24%的股份,但尚未到位的250万能够逐步到位。“当时还曾经有一个提议,商地置业可以将其通过自己资源为国腾做出贡献的所得部分或者通过股东分红得到的利益,返还国腾以补足所欠投资款。”莫晓宇说。
     但是,商地置业并不理会,并没有签名同意放弃其中的4%作为员工股。
    “也就是2月28日的会议前后,双方分歧出现并立即成不可两立局面。”莫说,“为了国腾的牌子不倒,我们只能另想办法寻求发展。”在这场股权纠纷中,何燕、莫晓宇等人以公司经营者的姿态站在了一起。
     作为国有全资企业法人的宋克荒非常愤怒地将莫晓宇斥为叛徒。“我派了一个国家干部,但这个国家干部背叛了我。”宋的律师转述宋的话说。
     但莫晓宇则向《商务周刊》分辨说:“我作为一个职业经理人,我只能站在国腾这一边,我不可能同意宋的不合理要求。”
    就在1998年4月,成都国腾及其主要股东中储成都另起炉灶,成立了华威公司。商地置业认为华威公司分走了IC卡业务利润的很大部分。
     1998年11月12日,成都国腾就商地置业的股份问题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决议声称:“据1997年9月30日股份转让协议,成都国腾向商地置业‘转让’(实际上应是‘发行’,在成都国腾早期的文件中,这类不规范的用语比比皆是)20%股份,折合人民币400万元,因只到位150万元,占成都国腾7.5%。经本次董事会确认,商地置业占国腾公司7.5%的股份,时间自1997年9月30日开始计算。”
     12月2日,国腾再次召开董事会,决定将成都国腾转让给商地置业未生效的12.5%股权转让给华威公司,华威公司以在国腾公司的债权受让。崔予红作为华威代表、莫晓宇作为职工持股会代表进入董事会。
     但是商业置地仍然没有在以上董事会文件上签字。
     1999年7月6日,成都国腾第11次董事会暨股东会做出关于股权转让的决议,贝特将10%股权转让给华威公司,贝特持股减为6%,华威增至22.5%。中储成都(集团)投资服务公司将其持有的30%股权转让给中储成都(集团)公司(中储成都的母公司,以下简称中储公司),中储公司将5%的股权转让为何燕持有,中储公司持股25%。
     一份资料显示,1996年资金紧缺的情况下,何燕用个人资金30万,代中储成都投入到成都国腾以发展公司业务,中储公司“因此在董事会上赠予何燕5%的股权”。
     此时成都国腾认定的股权结构是:中储公司25%,华威公司22.5%,成都国腾职工持股20%,规划院14%,商地置业7.5%,贝特6%,何燕5%。
     这次宋克荒派遣了一位名叫孙力的商地置业职员前往成都参加会议,并在决议的股东代表一栏里签字。然而,宋克荒认为这并不代表商地置业认同了决议内容和股东会所认定的股权结构(即商地置业只占7.5%),因为按照宋的律师的说法,孙力并非商地置业全权委派的代表,而且,“商地置业事先并不知道这次董事会暨股东会的内容”。
     但是,长期缺席董事会的商地置业派员参加股东会,至少证明双方的紧张状态有所松动。这一年的10月8日,由于商地置业在工商局登记的股权比率为24%,成都国腾“为使股权结构能得到变更登记”,拟定了四份股权转让合同,即:商地置业将在成都国腾所持63.32万元股份,即2%转让给崔予红;将0.5%的股份以15.83万元转让给李梅;将12.5%股份以395.75万元转让给华威公司;将1.5%股份即47.49万元转让给赵平原。协议规定,在协议书签定之日起3日内,将转让金交给商地置业,受让方崔予红、李梅、赵平原均在协议书上签字,华威公司和商地置业没有签章。
     成都国腾及其股东在这一刻也等于承认了商地置业的股份,并愿意以当初验资确定的每股价格向商地置业支付转让款。但商地置业仍然拒绝了。
     成都国腾的主要股东和创业骨干便再生一计。
     仅仅一个月之后,1999年11月23日,华威公司代程庆等30人在四川郫县注册了四川国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国腾),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四川国腾的成立引起外界批评:本来由民营的华威公司注册另一家民营公司四川国腾并不涉及国有资产是否流失的问题,但四川国腾同样用了“国腾”的字号,似有盗用国有品牌之嫌。而且公司高层注册成立一间与本公司竞争性的公司,似乎也是不恰当的。
     12月24日,中储公司、规划院、华威公司以及莫晓宇等8个个人股东(职工持股会)以其持有的49.85%的成都国腾的股份作价4800万元投资到四川国腾,四川国腾成为了成都国腾的大股东。
     当然,商业置业仍然没有签字,根据公司法规定,这些股权转让都没有在法律上生效(甚至2002年旭光股份上市时,成都国腾仍然维持着1997年9月18日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这样就出现了一个尴尬的局面,成都国腾除商地置业以外的其他几个股东具有了双重身份:既是四川国腾的股东,同时还是成都国腾的股东并维持原来的股份。
     这种双重身份,其实是一招绕开成都国腾、绕开商地置业掣肘的“金蝉脱壳”。例如,中储公司近期因资不抵债,已经破产,破产以后中储公司就只认自己在四川国腾的股权,而不认自己在成都国腾的股权,这样清算资产的时候,就只涉及中储公司在四川国腾的资产——其他股东亦很快达成共识,依葫芦画瓢,彻底划清与成都国腾的界限。从此,成都国腾也没有按照股东的股权比率实施过分红。
     股东们都只承认其在四川国腾中的股份,尽管他们在成都国腾中的股份并没有成功过户到四川国腾,但他们在四川国腾中的股份却通过了工商注册。
     华威MBO短短一年半间内,华威公司就已经变成了纯粹私人控股公司。1998年4月,成都国腾、中储成都、四川省粮油收购储运公司共同投资1000万元成立四川省华威信息产业投资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威公司),三家股东持股比率依次为  67.6%、3.4%  和29%,公司董事长是李明生,新公司与成都国腾在一座大厦里办公。
     华威成立伊始,就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1999年,华威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全国“103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之一。同年11月,华威公司被成都市科委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
     成立华威之后,何燕、莫晓宇等人的手法陡然加快,在短短一年半时间内,华威公司就已经变成了纯粹私人控股公司。
     1999年6月23日,华威公司的股东变更,三家原国有股东全部退出。原先控股67.6%的成都国腾,将其中40%股份转让给四川道亨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道亨),其余27.6%转让给成都故事村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故事村),中储公司3.4%的股权转让给了故事村,四川粮油收购储运公司原有29%股份之9%转让给故事村,15%转让给成都盖尔计算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5%转让给崔予红。作价均为每股1元。
     至此,国有股东全部全身而退,即没有国有资产贬值,但也没有带来任何增值。而新进入的都是由何燕等人实际控制的民营企业和个人。四川道亨持股40%,这家公司的主要股东是何燕、赵平原等,何燕控股51%;故事村亦持有40%的股份,故事村的主要领导是乐英贵(中储公司主要领导之一)等,盖尔公司持15%,其主要股东是李梅、崔予红等,个人股东崔予红持有华威的5%。
     1999年9月13日,华威的股权又由这三家民营企业直接转让给12个自然人股东(97%)和四川日报社(3%)。转让价格仍是每股1元。其中何燕取得了四川道亨的全部40%股份以及盖尔公司11%的股份,从而对华威控股51%。李明生和莫晓宇分别获得了12%和9%的股份。其余股份情况是:何琼(何燕之表妹)5%,乐祥勇(乐英贵之子)5%,孙家龙4%,崔予红3%,孽建能(时任规划院院长一职)3%,四川日报3%,何力(何燕之弟)2%,同样是成都国腾创业者的王建、郭岩和李梅各1%。
     仅过了两个多月,华威的股权结构再次发生变化,惟一的国有股东四川日报3%的股权转让给乐祥勇,薛建能3%的股权转让给自己的妻子董晓玲。华威的股权全部为12个自然人持有,除何燕之外的其余11人中,两个是何的直系亲属,莫晓宇、崔予红等5人是创业者,李明生和孙家龙是公司骨干,另外两人则是原国有股股东主要领导人的直系亲属。
    自此,华威的MBO完成。
     华威在MBO过程当中,得到了政府越来越多的肯定和赞赏。2000年1月,华威被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评为“1999年度纳税大户”和“199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优秀单位”。2000年2月,国家有关领导人在四川省市领导人的陪同下到华威公司参观。
     2000年5月,华威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统计局、省工业经济评价考核办公室评为“2000年四川工业企业最佳效益50强”、“2000年四川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工业企业最大市场占有份额30强”、“2000年四川工业企业最大市场占有份额500强”。
     但奇怪的是,莫晓宇在接受《商务周刊》采访时却称,华威公司发展并不是很好,净资产到现在也只有约1.2亿元。然而,这样一家企业不仅得到了政府的赞赏,而且在MBO后,即显示出“增值潜力”。2000年3月9日,刚刚完成MBO的华威召开第二届股东会,会议决定增资,注册资本金变成2476万元,增加的1476万元中,资本公积只转入了349.1661万元,不足部分高达1126.8339万元,决议称,这部分缺口由以后的利润弥补。而华威此前由国有转让给何燕等自然人的价格,都是按照账面净资产交易的。
     以上操作过程引来外界无数指责与争议。有人认为,华威的MBO过程就是国有资产流失的过程:首先,以国有股东名义注册的华威按照净资产转让给了民营企业,这些民营企业旋即将股份倒手给何燕等自然人,是国有企业变成了民营企业。
     其二,就在华威民营化之后,公司就进行了增资,因此有人指国有资产以低于实际净资产价值进行出售。
     其三,华威显然带走了成都国腾的业务。
     其四,国腾集团的高管,以及两家国有股东中储公司和规划院的领导或亲属都成为华威的股东。他们一夜之间拥有了巨额财富,商地置业对此表示困惑。
     在1999年年底和2000年,商地置业向有关领导和财政部等国家相关部门递交了关于何燕、莫晓宇等人“非法侵占巨额国有资产”的举报信和揭发材料。
     商地置业推断,华威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来自成都国腾的销售收入。对此何燕并不在乎,毕竟华威最初的大股东就是成都国腾,用成都国腾的销售收入注册华威公司似乎无可厚非。
     华威起先是作为成都国腾的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其业务也承袭了国腾的IC卡电话机生产和销售,并以销售为主。业界普遍猜测,商地置业则更断定,何燕成立华威公司的意图在于成立一家私营公司,拿走成都国腾IC卡电话机销售环节的大块市场和利润。此说法遭到同时控制成都国腾和华威两家公司管理层的何燕、莫晓宇等人的一口否定。
     莫说,华威付费让成都国腾组装电话。他承认和可以理解这种安排会被看作利益的冲突:两家公司有相同的决策层,销售公司华威向制造公司成都国腾支付的价格越低,私营的华威的利润就越高,而国有的制造企业成都国腾利润越低。
     但据《华盛顿邮报》说,莫晓宇称华威向成都国腾支付了额外的价款,因为“希望照顾他们”。莫和何燕称,没有销售公司在新产品开发方面的成功,原来的国有制造企业早就破产了。何燕说,销售公司为制造公司支付了600多万美元的银行借款。
    莫晓宇还向《商务周刊》强调,商地置业老拿两家公司的利益冲突说事没有意义,因为,第一,成都国腾早年赖以生存的技术在中国早已日益衰落,华威等国腾系的其他民营公司很快就抛弃了这一技术,转而研究开发出新技术、开拓新的市场,业务早已经与成都国腾毫不相干;第二,早年的IC卡技术发展到今天总计经过34次的升级换代,在过去的技术基础上发生了重大飞跃,早已不可同日而语。四川国腾与华威即使今天还有IC卡技术和产品,那么也不是基于当年成都国腾在技术和产品上的成功;第三,莫晓宇强调,国腾系的起飞完全基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国腾系的创业者和经营者创造了今天的成功,他们应该享受成功,得到他们应得的酬劳。”莫说。
     商地置业还抱怨说,成都市当地一些政府部门自始至终站在了何、莫等人一边,无意中加快了国有资产流失的步伐。但正在英国剑桥大学学习计算机专业的何燕同样断然否认了这一指责。
     “我只是一个普通市民,过着平常人的生活,”她说自己并不是那种依靠腐败和窃取发家致富的企业家,成功的关键是这家高科技公司本身。“我开始的时候,没有任何社会关系,也不认识任何人。仅仅在我们成功以后政府才开始支持我们。”何燕说,“政府支持我们是合情合理的,因为我们每年要交大量税收。”
     摇身一变为外资
     尽管未能完成海外上市,但华威又由民营企业变身为外资企业。将华威彻底民营化后,何燕等人并未就此罢手。三个月后的2000年6月6日,四川华威完成了最后一次变脸——何燕等12个股东将华威公司的全部股份,转让给何燕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离岸注册的Shining  Star  Technology  Limited(耀星科技),转让方和受让方代表人都是何燕,华威由民营企业一下就变身为外资企业,成都高新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委员会2000年7月1日批复了这一股权转让。总经理为何琼。
     这个耀星科技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何燕,毫无疑问,没有相关部门的批准,何燕等人无法在BVI注册公司,也不可能将资金划到耀星科技的账户。
     莫晓宇称华威短时间内多次股权变更的原因还有一个。“华威确实想在海外上市,走裕兴电脑(8005.hk)海外上市的路子,所以BVI成了一个外资子公司Shinning  Star。”莫晓宇承认,“但中国证监会已经发现这种路子的实质:将国有优质资产民营化,再转移到海外上市,华威跟随裕兴电脑的路子肯定是走不通的。”
     即使如此,莫晓宇仍坚称:“到目前为止,国家相关部门已经数次调查华威公司,并没有发现华威公司向海外转移资产的证据,华威的账目干净清晰,所有工商变更也都是合法的。”
     2001年,华威再次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统计局、省工业经济评价考核办公室评为“2001年四川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工业企业最大规模30强”。而且,从2000年到2002年,一批国家和各部委领导到华威公司参观指导,对公司的发展以及所取得的成就多次给予充分的肯定。
     何燕MBO国腾系
     何燕不只是MBO了华威公司,通过控制四川国腾,何燕也成为了成都国腾的实际控制人。从诞生的第一天起,在股权关系上,华威就是国腾系重要的一环:从成都国腾的控股子公司,经过一系列股权转让,变成何燕控制的私人公司;除了主营业务外,华威还是四川国腾、成都国腾集团的主要股东之一。
     1998年12月2日,华威以其对成都国腾的债权受让了对成都国腾12.5%的股权,当然这并没有得到工商登记的确认。1999年7月6日,又受让贝特10%的股权,华威占成都国腾的股份达到22.5%。
     22天后,华威以在成都国腾中的股权作为出资成为四川国腾的股东,华威在四川国腾中占22%的股份,成为其第二大股东。
    四川国腾成立于1999年11月23日,最初是华威出资500万元代员工30人注册的,最初程庆占51%的股份。华威公司在“代出资证明”中称:“我公司应付程庆等人如下款项,经程庆等人要求”,划入四川国腾的账号,四川光华审计事务所在代出资证明上盖了验资专用章。
     且不说“应付”事项是否属实,因为毕竟当时华威已经是何燕控股的外资企业。但此时股东名单里出现了程庆这个陌生的名字,程庆并不是原华威12名股东之一,但是却占51%的股份,出资额高达255万元。更令人惊奇的是,12月14日的增资中,程庆增资2035万元现金,并担任四川国腾的董事长。
     此前《21世纪经济报道》曾报道说,“据国腾内部员工称,他们从来都没有见过公司里有或者出现过一个叫程庆的人”。但记者向国腾集团总裁助理陈天辉求证,他明确指出,程庆确有其人,并非“影子股东”,而是“职工持股的代表”,本人股份并不多。
     在增资之后,程庆直接持股28.75%,成为第一大股东,华威持股22%,是第二大股东。不过,多方均认定的一点是,程庆所持相当部分股份实际是何燕持有,她仍是四川国腾的实际控制者。
     在这次增资中,华威公司、莫晓宇8个个人股东以及与他们“合作愉快”的中储公司、规划院再次同进同退,将其在成都国腾中价值4800万元的股份作为对四川国腾的出资,四川国腾由此取得了成都国腾49.85%的股份。而同年7月,中储公司已将成都国腾5%的股权转为何燕持有,这样,何燕至少拥有成都国腾54.85%的投票权。
     在一系列眼花缭乱的转让收购后,何燕不只是MBO了华威公司,通过控制四川国腾,何燕也成为了成都国腾的实际控制人。至此,何燕已经对国腾系的核心企业全面实行了MBO。
     谁流失了国有资产?
     何、莫等人努力证明自己并未侵占国有资产——国有资产在国腾不是流失,而是高额增值。绕开自己将国有企业成都国腾的业务转移到另一家公司,再民营化、外资化,这让已成空壳的成都国腾的股东商地置业和宋克荒非常愤怒。一方面,他向有关领导和财政部等国家相关部门递交关于何燕、莫晓宇等人“非法侵占巨额国有资产”的举报信;另一方面,他长期拒绝参加成都国腾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对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不签字。
     何燕曾多次向成都国腾董事会要求辞去董事和总经理职务,但宋克荒认为,这是何燕想摆脱为她带来数亿财富的国有企业总经理的位置,为自己“洗身”的方法,因此,商地置业反对此一提议,使何燕至今只能以何然、何燕两个名字出现于不同场合。
     但莫晓宇称,“何然”只是整个国腾系管理团队的代名词,所有需要证件的地方全部都还是以何燕出现。
     何燕、莫晓宇等人亦对宋克荒非常不满。2000年12月26日的成都国腾第12次股东会会议纪要,就是一篇典型的声讨商地置业的檄文。
     纪要称,成都国腾1997到1999年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但在股权运作方面的不规范,造成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无法执行,公司陷入无人领导局面,加上人才流失、销售锐减,2000年出现大幅亏损。
     会议决定:按照1997年工商登记时各股东与商业置地签订的出让24%股权协议,商地置业应支付759.84万元,但各股东至今未收到任何款项。如商地置业愿意合作,可对1997年汇入的150万元视同购买部分股权的转让金,折合股份比例4.738%,同时三家股东可赠送2.762%股份,追认其共享有7.5%的股权。
     纪要更称,1997年成都国腾3166万元注册资金完全是三家股东投资的资本增值和职工的技术入股,如商地置业继续要求7.5%以上股权,则另三家股东将依法追究资金未到位的责任。因为二者不可能是转让关系,商地置地1997年9月24日与成都国腾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各股东不予承认其股东地位。
     同时,对于商地置业要求查阅财务报告的要求,会议决定,“在股东身份未确认之前,为保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不予同意”。由于公司已经出现亏损,纪要称,“若不能明确股权,则要求按投资比率对公司进行清算”。
     有意思的是,此时已经摇身一变为四川国腾股东的中储公司、规划院和华威公司都在这个纪要上签字盖章,而作为控股股东的四川国腾没有出现在这个股东会议上。看来未能正式工商变更登记,已经让成都国腾变成了一个四不像的怪物。
     商地置业当然不可能同意此次纪要上提出的种种条件。在这场纷争中,对国有资产是否流失的争论是最激烈的,其中关于商地置业是占7.5%还是24%的股权争论最后也上升到了这个高度。成都国腾转出20%作为个人股,也是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一个问题,但是,这部分股权一直没做股权变更登记,只是在分红上遵照执行。莫晓宇表示,成都国腾多年来用利润填补无形资产的缺口,实际分红并不多。
     何、莫等人努力证明自己并未侵占国有资产——国有资产在国腾不是流失,而是高额增值。他们以中储公司和商地置业投资国腾系取得的极大成功为例:中储公司近期背负2亿元的巨额负责申请破产,中储公司的所有资产,包括在成都国腾(四川国腾)的资产都被银行冻结。当年中储公司在成都国腾投入的387万现金,后来均以利润分红等形式得到回报,据说“报酬已经远远超出年的投入”,而现在中储公司还能从国腾系拿走不少于3500万的资产用于银行抵债。综上所述,中储公司总计在国腾系的利益达到4000多万元。
     国腾集团高管更认为,如果按照7.5%的股权,商地置业在成都国腾的股权价值也达到了近500万,国有资产增值3倍多。
     然而,成都国腾长期处于瘫痪状态,何燕等高层员工多次提交辞呈,股权纠纷和员工不能实现的权益让公司内部分崩离析,成都国腾3年多来没有经营、没有技术、没有产品、没有市场。即使在这样的状态下,莫晓宇称,成都国腾竟然没有任何负债,净资产还有6000多万元,而且其中多半是现金和固定资产。但是商地置业认为成都国腾被掏得只剩下一具空壳,究竟有多少资产目前并不清楚,“净资产还有6000多万元”是很值得怀疑的一个说法。
     国腾系版图扩张
     国腾系一个集团11家下属企业,版图雏形初具。莫晓宇认为,国腾人心中都有一个发财致富的梦想,因为这样的梦想他们奋斗。“宋克荒在成都国腾放弃了很多这样的商业机会,但是国腾人不愿意放弃任何机会。”莫说。
     莫晓宇举了一个例子,1999年成都国腾部分股东有意投资4000多万筹建一个房地产项目,在高新区高明大道建造一栋高楼——国腾大厦。但是该提议遭到商地置业的反对。于是,该项目便转由华威公司承担建设。最后国腾大厦投资3800万盖成,3年过去,此楼目前估价超过6000万元。
     何燕完成国腾系的MBO后,之后的操作就很少涉及国有资产的问题了。经营者放弃成都国腾,全力拓展并壮大国腾系在其他业务方面的发展。
     1999年四川道享计算机软件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该公司2000年和2001年连续两年销售过亿元,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高新技术企业”和“纳税大户”,获得四川省首批软件企业认证。公司资信等级为“AAA”。
     同年,四川国腾控股组建了成都国星通信有限公司,由国腾、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研究所、第十三研究所和电子科技大学联合发起成立,专业从事卫星导航定位终端产品研发和“北斗”应用系统的建设。其中国腾占股份50%,何燕任公司董事长。自2001年开始,国星每年都为国腾系带来丰厚的销售收入。2000年,四川国腾、成都国腾等6家关联企业共同组建了国腾集团。四川国腾、成都国腾、华威公司、华威电子、四川道亨和成都国星分别持有国腾集团50%、18.75%、12.5%、12.5%、3.5%和2.5%的股权。显然,作为主要股东单位的实际控制人,何燕也是国腾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这一年,何燕指挥国腾系终于获得了一家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当年11月和12月,国腾集团和四川道亨分别向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支付了购买旭光股份股权的定金和转让款。旭光股份的主要业务是中空开关管和发射管,每年有2亿多销售收入。当时旭光股份按照净资产计算每股2.1元,国腾系以每股2.22元的价格收购。国腾集团和四川道亨分别获得了旭光股份上市后股份的20.47%和1.87%,分列公司第二和第五大股东,合计持股22  .34%,高于第一大股东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21.6%的股权比率,华威公司总经理何琼出任旭光股份的董事长。
     这之后,国腾系在高科技领域越走越欢。2002年9月,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成都产业化基地成立,注册资金2000万,其中国腾集团投入现金1500多万。国腾集团长期为电子科大提供每年不少于50万元的科研经费——电子科大的不少教员、教授和院士等每年都能从国腾集团得到一笔数目可观的资金用于发展各自独特的研究项目。国腾因此获得与电子科大、四川省科技厅下属的投资公司等合作投资微电子工程的机遇。2003年6月,成都国腾微电子有限公司成立,国腾集团和道亨软件分别占股50%和10%。
     微电子公司成为进驻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成都基地的首批企业之一,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只有5个具体项目处于运作当中,2003年仍旧处于亏损状态,但是,毫无疑问,“微电子工程将成为国腾的一个重要的支柱产业。”国腾微电子公司总经理谢俊认为。
     组建国腾集团,收购旭光股份,注册成立国星、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成都产业化基地、微电子等多家子公司,横跨IT和教育两大产业,并投资建设了占地面积1300亩的国腾科技园。自此,国腾系一个集团11家下属企业,版图雏形初具。集团已跻身全国103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之列,并成为国家909集成电路设计中心之一,被四川省列入最近5年内重点培育的7户销售收入超50亿元的企业之一。
     女首富的身价
     从国腾集团的股权结构看,国腾的管理层和员工最终持有国腾集团约77%的股份,持股价值达到20亿到30亿元。成都国腾的飞速发展和国腾系所取得的巨大成功,不仅使除商地置业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获得增值,更给何燕及其合作伙伴带来了巨额个人资产。
     国腾集团的宣传材料显示,整个国腾系总资产规模达到14.8亿元,负债率30%多,其中2001年国腾集团实现销售收入近10亿元,利税2.2亿元,当年被国家信息产业部评为中国电子信息100强企业。
    《商务周刊》无从得知公司更详细的财务报告,按照莫晓宇透露的一些数字和股比,华威的净资产约有1.2亿元,则何燕持有的权益价值6000余万元;四川道亨的净资产约4000万元,何燕有51%的股份,其权益价值也有2000万元;四川国腾注册资金约8000万元,假定程庆即为代何燕持有股份,则何燕的股份至少价值2300万元。另外,何燕在成都国腾亦拥有5%股份,价值约300万元。这样看来,何燕在国腾系的账面资产至少也有1亿元左右。
     另据莫晓宇介绍,最近中科院发给国腾集团的一份文件说,中科院对其资产评估后认为,目前国腾的无形资产达到26亿到36亿元人民币。外界普遍认为,国腾系估价超过40亿元。因而,即便不算以程庆名义拥有的股权,何燕对国腾集团的收益权也至少达到约15%到20%,价值不低于6亿元。如果计算以程庆名义持有的股权,则何燕的个人资产达到8亿元左右。
     另外,从国腾集团的股权结构看,国腾的管理层和员工最终持有国腾集团约77%的股份,持股价值达到20至30亿元。
     莫晓宇曾估计自己在国腾系的资产不会超过1000万,薪水也不高:2001年以前他在国腾系年收入不超过15万,2002年下半年调整到每年25万。但是莫显然低估了自己的身价,他仅在四川国腾就占股6%左右,在四川道亨占股3%左右,在华威原有9%股份,至于在后来的耀星科技中的股份则不详。
     何燕在集团内部有一句名言:“我只为大家搭建一个平台,戏要怎么唱还得看你们自己。”国腾现有员工730人,其中85%是大学以上学历,管理人员占7%,生产人员占10%,科研人员占40%,市场开发人员占43%,形成典型的重科研与市场的“哑铃”结构。其中共计200多名员工在除成都国腾以外的国腾系其他公司持有股份。他们工作热情高涨、激情万丈。
     在国腾集团宣传材料里,除了官员们的身影外,还有经济学家吴敬琏到国腾考察、与国腾管理团队的合影照片。莫晓宇特意提到吴敬琏对国腾的机制非常赞赏,“他认为这样的机制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活力。”
    关于何燕、莫晓宇等人非法侵吞巨额国有资产的情况说明
     一、商地置业公司投资成都国腾及参与经营情况
     成都国腾是1995年9月22日在成都市工商局注冊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营IC卡电话机的生产和销售,注册资金140万元,法定代表为当时的中国物资储运成都(集团)投资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中储成都公司)总经理梅春文。(附件一)股本构成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中储成都公司            86.80                62
    2、四川省邮电科研规划院    42.00                30
    3、成都倍特软件公司        11.20                8
     合计              140.00              100
     成都国腾成立以后,虽持有国家邮电部批准的IC卡电话机生产许可证,但由于缺乏资金及销售渠道,经营一直不好。1997年9月,经人介绍并通过考察,商地公司出资150万元,收购了成都国腾24%的股份,并经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成都国腾注册资金增加到3166万元,其中实物资产140万元,无形资产3062万元(且不说无形资产占注册资金的95%是否合法),法人代表仍是梅春文,总经理为何燕。股本构成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出资金额(万元)  其中:实物资产(万元)  无形资产
    1、中储成都公司          38              1230.8                53.20            1149.88
    2、四川邮电规划院        30              949.80                42.00            907.80
    3、商地公司              24              759.84                33.60            726.24
    4、成都倍特公司          8                253.28                11.20            242.08
    合计                    100              3166.00                140.00          3026.00
     以上出资及股比变更得到成都市工商局审核、批准。(附件二)
    根据国家工商局有关规定,成都国腾实出资金140万元,商地出资33.6万元即可购得成都国腾24%的股权。3026万元的无形资产做为公积金是无需用资金购买的,商地公司出资150万元,远远超过了33.6万元的收购款。
     商地公司出资并介入成都国腾的经营后,对成都国腾转机起到关键作用。1997年10月份,商地公司利用自身的销售渠道,为成都国腾向吉林省卖出2000台IC卡电话机,做成了该公司自成立以来的第一笔大宗业务,为成都国腾打开了局面。
    二、何燕、莫晓宇等人非法侵吞国有资产的主要问题
     何燕,女,又名何然,1961年12月31日出生,由中国储运成都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公司)派出,任成都国腾董事兼总经理。
    1998年初,商地公司帮助成都国腾销售IC卡电话机从而显示出较强的市场开发能力以后,何燕找到商地置业公司总经理宋克荒,说现在干得再好,都是给国家干的,赚的钱都是国家的,自己得不到,不如我们几个人成立一个私人公司,专门负责销售,将销售IC卡电话机的钱留在销售公司,自己也可赚点钱,希望宋作为股东参加。宋克荒不同意这种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此后,何燕、莫晓宇等人便抛开商地置业,按自己的思路开始运作。
     1998年5月6日,何燕用成都国腾销售给吉林省IC卡电话机的销售款,注册成立了四川省华威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华威),注册资金1000万元,法人代表何燕。其中:成都国腾出资676万元,占68%;四川省粮油储运公司出资290万元,占29%;中储成都公司出资34万元,占3%,以上均为国有资产。(附件三)以后何燕、莫晓宇等人便开始了化公为私,转移国有资产的行动。主要做法是:
     (一) 频繁变更股东,有目的地将国有股转变成个人股。
     1、1998年12月2日,成都国腾在商地公司坚决反对的情况下召开董事会,以商地公司投资150万元只点3166万元注册资金的7.5%,所谓资金不到位为由,擅自决定将商地公司16.5%的股权转给四川华威和崔予红等人,但由于不符合法律规定,到工商局变更登记时未能成功。(附件四,附件五)
     2、1999年6月23日,何燕将华威公司的国有资产全部转让给民营企业四川道享公司、成都故事村公司、成都盖尔公司及崔予红个人。(附件六)其收购款全部是用成都国腾IC卡电话机的销售款,变更后的四川华威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万元)所占比例(%)
    1、四川道享计算机
    软件有限公司              400                40                      2、成都故事村实业                    开发有限公司              400                40
    3、成都盖尔计算机                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50                15
    4、崔予红                  50                5
    合计                      1000                100
     这种用国家的钱,以私营企业或个人的名义收购国有资产,为以后通过转让和频繁的资本结构变更,将国有资产变面何燕、莫晓宇等人的私人资产的做法打下了基础。
     3、1999年9月13日,四川华威的上述新股东将刚购得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何燕、莫晓宇、崔予红、乐祥勇(现中储成都公司乐英贵之子)、薛建能(当时的四川邮电规划院院长)、何力(何燕之弟弟)等12人及四川目报社。(附件七)从此,身为成都国腾股东的两个国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亲属成了私人公司的股东,乐英贵和薛建能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伙同何燕、莫晓宇等人一起侵吞国有资产。国有资产就是从这些身上开始流失的,莫晓宇原是我公司员工,作为国家干部靠他的工资,100年也不够他收购他在华威公司所占股份所需的资金,何燕当时连150万元也拿不出,她收购华威公司的钱从何而来?
     4、1999年12月1日,四川华威再次进行变更。四川日报社出局,薛建能将股份转给董晓玲,股东变为何燕、莫晓宇等12人。
    (附件八)
     5、2000年3月9日,四川华威又一次变更,将注册资金1000万元增加为2476万元。(附件九)
     6、2000年6月6日,何燕将华威公司的全部股份转让给何燕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Shining    Star    Technology    Limited    公司,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何燕,转让协议由何燕与何燕签字。这样,何燕便完成了将国有股份转变成个人股份,并转移到国外的整个过程(附件十、十一、十二),莫晓宇也变成这家英属维尔京都岛注册公司的股东。
     (二)随意编造虚假转让合同,玩弄文字游戏,中饱私囊。
     1、随意编造虚假转让合同。为了欺骗工商局、证监委和广大股民,何燕编造假的转让合同让商地公司签,企图不付一分钱的转让费,便得到商地公司在成都国腾中16.5%的股权。(附件五)使其非法侵占国有资产合法化。
     2、频繁进行股权股本变更,不让商地公司等股东了解实情,而任意以全体股东的名义转让。转让中或不出一分钱的转让费,或用国家的钱以私人公司或个人名义收购国有股份,再转成个人资产,玩弄文字游戏。
     3、1999年11月23日,何燕用华威公司销售IC卡电话机的销售款代程庆等30人出资在成都郫县工商局注册成立四川国腾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国腾)(附件十三)。20天后,即1999年12月14日,又将四川国腾注册地从郫县工商局变更到成都市工商局,注册资金由500万元变为8000万元,何燕为法人代表人(附件十四)。之所以都用“国腾”的字号,目的是混淆视听,使局外人弄清底细,并易于将IC卡电话机销售款变成个人收入。至于程庆是什么人,大家谁也未见过其人,以至于被人称为“影子股东”。
     4、1999年12月,四川国腾收购成都国腾49.85  %的股份,应付给成都国腾4800万元,但一直未付(见审计报告)。这样四川国腾(法人代表何燕)不付一分钱,摇身一变,又成了成都国腾的控股方(附件十五)。
     就这样,何燕一步一步地将主要由国有资本投资组成的,拥有国家核发的IC卡电话机生产许可证的成都国腾的国有资产(包括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国有股本金、商品销售资金)及递延资产转变成了她和莫晓宇(四川国腾常务副总经理,原商地置业员工)等少数几个人的私人资产。同时,何燕也成为四川省著名的民营企业家,并以6亿元私人资产的身价跻身于美国《福布斯》杂志2001年中国富豪排名榜第82位(附件十六)。
     (三)不顾事实,擅自否认、缩减商地公司在成都国腾所占股份
     何燕、莫晓宇为了达到最大限度攫取国有资产的目的,公然不顾事实,否认商地公司在成都国腾中占有24%的股份(成都市工商局注册登记中已予认定),不付一分钱的转让费,擅自将其中16.5%的股份转让给四川华威(占12.5%)、崔予红(占2%)及另外2人,并让至今都不是成都国腾股东的受让者享受相应的权益及分红,对商地公司利益造成直接损害。
     最近,商地公司收到成都国腾转来的文件,希望商地公司和中储成都公司尽快转让在成都国腾的股本,而中储成都公司曾一度同意转让。这表何燕、莫晓宇等人在攫取、侵吞国有资产过程急于将不与她们合作的商地公司清除出局,从而扫清最后的法律上的障碍。
     近年来,商地公司多次向中央有关领导同志、财政部、公安部写信反映上述问题。有关部门也曾派人赴四川调查了解情况,皆因何燕莫晓宇等人阻挠,以至于调查无法进行。
     三、我们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上述情况,为维护我商地公司和其他单位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继续流失,提出以下几点建设:
     1、尽快由国家反贪局或四川省反贪局,对何燕、莫晓宇等人非法侵吞巨额国有资产一事进行立案调查。
     2、依法维护并追索我商地公司在成都国腾所占24%的股权及投资增值、递延资产等各项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不受侵占。
     3、何燕、莫晓宇等人非法侵吞国有资产的情况如经查属实,除依法收回全部国有资产以外,并对违法规者予以严肃处理。
                       商地置业公司          2003年11月25日
     我们的几点说明
     2003年新财经与商务周刊发表了采访何燕、莫晓宇的专访文章。
     我国是法制社会,要依法办事,要重证据。何燕、莫晓宇怎么说、怎么变都可以,她们尽可以找省长和某个民营企业家为其做证,造舆论。做假帐更是何燕、莫晓宇的强项。但国腾、华威在银行之间的资金往来帐目及工资登记中的原始文件是变不了、消不掉的。假的就是假的。怎么变也真不了!
     对何燕、莫晓宇的采访证明了如下几点:
     一、依据我国《公司法》第25、26条规定公司各股东在公司中所占股份的比例应按其认缴出资额并经验资确认后享有相应的股份。
     在97年我公司收购成都国腾股份前成都国腾的注册资金为140万元。如果增资扩股,按照《公司法》我公司出资150万元,应在出资总额290万元中占51.7%的股份。
     在我公司决定收购成都国腾股份后,成都国腾立即进行工商变更,凭空增加了3026万元的无形资产作为注册资金。成都市工商局根据我公司与国腾各股东签定的股份转让协议、公司章程,国腾在工商局的实际出资情况及验资报告作出工商变更;成都国腾申请变更的注册资本为31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0万元,无形资产3026万元,在“验资事项说明”中明确写道:“商地置业公司应出资7,598,400.00元,出资比例24%,出资方式为:流动资产336,000.00元,无形资产7,262,400.00元”,也就是工商局认可:只要我公司出33.6万元便可收购成都国腾24%的股份。出资方式有实有虚,至于远远超出公司法规定的3026万元无形资产是无需各股东实际出资的,所以我公司与成都国腾各股东签定的股份转让协议也应是有实有虚,我公司出资150万元,远远超过了工商局认定的33.6万元的收购款。而这都是何燕一手操办的,我公司也是根据何燕的要求将150万元汇入她指定的帐户,其间她与莫晓宇一起做了什么手脚,她心知肚明。出资150万元才收购140万24%的股份,何燕显然占了大大的便宜,所以何燕在与我们签定合同后,便立即去工商局做变更。
     退一步讲,莫晓宇对记者说,“1997年,中储成都、规划院和倍特软件三家公司总共投入为728万元左右”,即使如此150万元也可收购其20.6%,而不是7.5%,何燕、莫晓宇之所以以所谓出资不到位为借口,只承认商地7.5%的股份,就是为了无偿地侵占国有资产。
     二、四川华威是由成都国腾、四川粮油和中储成都三家国有企业出资1000万元注册成立的,其中成都国腾出资676万元,占68%是四川华威最大的股东。这是经过工商局验资后注册的。
     据何燕对新财经的记者表示:“最初成立成都国腾时,中储成都的老总梅春文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我后来以成都国腾的名义成立四川华威完全是一种报恩的心态。”  “在四川华威成立一周后开始逐步将资金撤回成都国腾”。首先成都国腾自成立起便是用国有资金注册的国有企业,而不是何燕与梅春文的私人企业,只不过梅春文聘用何燕为总经理,何燕为了报梅春文的恩,便私自用国腾的资金成立了同样是国企的华威公刊,并有计划地一步步将华威从国企变为私人私业,目的很明确,但华威变成私人企业后,并没有梅春文的股份。“在四川华威成立一周后开始逐步将资金撤回成都国腾”。也就是何燕承认注册华威所用的资金是由成都国腾出的,而不是从成都地奥集团董事长李伯刚处拆借来的。
     据商务周刊采访莫晓宇报道:华威公司用国腾的资金注册成立后六个月,98年1  2月2日“国腾再次召开董事会,决定将成都国腾转让给商地置业未生效的12.5%股权转让给华威公司。华威公司以在国腾公司的债权受让!”也就是说华威公司不出一分钱的转让费便可取得原属于商地公司的股权,而且是从华威出生前8个月的97年9月30日算起。
     刚出生的华威公司连注册资金都是国腾出的,不知何时在国腾有了债权,反而成了国腾欠华威的,也许是何燕把国腾用于注册华威的注册资金,一周后“撤回”国腾(按公司法讲是“抽逃”),摇身一变就成了当时只剩空壳的华威在国腾的债权。用此方法华威共侵占了成都国腾22.5%的股份。把用于注册的国有资金撤回,再借给民营企业去收购国有股份,再用这笔资金,以个人名义去收购民营股份,七变八变,国有资产就变成了何、莫的个人资产。若真是从成都地奥拆借来的钱,何必那么辛苦!
     所以我公司与何燕、莫晓宇的矛盾不是不同意转让区区4%的职工股,而是何燕、莫晓宇要无偿地侵占我公司在国腾1  6.5%的股份。请注意,成都国腾不顾我公司反对强行在98年12月2日做出董事会决议将我公司12.5%的股权转给华威公司,“华威公司以在国腾的债权受让”,而股份转让协议书却是99年1  0月8日打印出来的,何燕、莫晓宇所搞的股份转让协议书完全是为了上市所做的假文件,是为了欺骗证监会和股民的,我公司能在上面签字吗?!如果当时华威能依法出资收购我公司在国腾的股份(而不是所谓以其在国腾的债权受让),我公司是会考虑同意出让相应股份的。
     同样的现象又出现在四川国腾。99年1  2月24日“中储公司、规划院、华威公司以及莫晓宇等8个个人股东(职工持股会)以其持有的49.85%的成都国腾的股份作价4800万元投资到四川国腾,四川国腾成为成都国腾的大股东”。成都国腾投资4800万元到四川国腾,四川国腾没出一分钱的投资却成了成都国腾的大股东,讲不通嘛!
     不出一分钱的收购费,便获取了巨额的国有股份,这不是非法侵占国有资产又是什么!!成都国腾生产的利润凭什么流入连股东都不是的华威公司,流入个人的腰包!
     成都的何燕将华威公司卖给英属维尔京群岛的何燕,将其贪污来的公款转移到海外,自卖自买,这是何、莫的拿手好戏和惯用技俩,这正是他们的经典之作。
     三、何燕、莫晓宇称:“所有国有资本投入大概在800万元左右”,“国腾早年的IC卡技术早已衰落,已经过34次升级换代,其市场、业务早已与成都国腾毫不相干”,所以国有资产不但没有流失,反而高额增值了,果真如此吗?
     成都国腾是国有企业,生产IC卡电话机的生产许可证是邮电部批给成都国腾的,也就是技术是国家的,资金也是国家的,生产出的产品和销售利润也应该是国家的,国家投入到成都国腾的不仅仅是800万元,技术要发展,产品要更新换代,这是社会进步的必然,不能产品和技术一更新其产品和技术就与国家毫不相干了,更不能将用国家的资金、技术和企业生产的产品产生的利润窃为己有。把应属于国家的销售利润变成私人资产,这不是国有资产流失是什么?!是贪污!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能巧取豪夺。要依法办事。“国退民进”不能违法地乱退乱进,“国资民变”也不能随意地,肆无忌惮地将国有资产变成个人资产。决不能为了照顾少数人而损害了国家和广大人民的利益,“私有化”也得有个章法,要不然强盗、小偷、贪官、污吏及赖昌星之流便会成为国退民进,国资民变的大英雄、先驱者。
     中储公司是成都国腾和四川国腾的大股东和主要发起人,是创始者。国腾系拥有50亿资产,可谓财大气粗,中储公司功不可没。据莫晓宇说从国腾系“获取高额增值和巨额回报”的中储公司“近期因背负2亿元的巨额负债申请破产”,但中储的负责人乐英贵却因其子乐祥勇在华威公司中的股份而发财,这就是国有资产“高额增值”的结果?!“增值”增到破产,太精彩了!中储公司的2亿元巨额债务是替谁背负的?!象乐英贵这样的国企负责人在国腾还少吗?他们都接受了何燕的“报恩”,而把国有资产无偿地转给何、莫,同时也肥了他们自己和某些人。何燕、莫晓宇从国家攫取的巨额财富远远超过了他们交给国家的。不能因为国腾“效益好”,何、莫便可肆无忌惮地贪污公款!
     四、何燕、莫晓宇在收购旭光股份上市的过程中弄虚作假,作假文件欺骗证监会。在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之前便以该公司的名义收购了旭光电器的股份。
     “事实上,在股份转让当时,旭光股份已通过双高认证,上市亦指日可待,旭光电子上市后,每股净资产达到4.4元,而国腾收购旭光法人股的价格仅为每股2.2元。”  “收购旭光电子所需资金,实际上是一家国有独资投资公司无息借给国腾的,目前尚未归还;而借此题材,国腾在成都高新西区以每亩几万元的低价,得到了数千亩土地。”这简直是在强行抢夺国有资产了!  她们哪来那么大的权力?!
     五、消息称:“由中纪委牵头,汇集财政部、公安部、最高检察院、审计署、证监会和国家工商总局,对国腾展开了“地毯式”的彻查。
     “前不久,对于何燕等人侵占国有资产的说法终于有了一个结论;成都国腾与商地置业之间存在严重的股权纠纷,同时成都国腾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但是公司并没有出现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何、莫等人也没有涉及其他犯罪活动。公安部认为:尚未发现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故不予立案”。
     中央何时组织了如此庞大的调查组对国腾展开“地毯式”的彻查,我们不知道。我们只知道公安部几次派人去成都调查了解都以“国腾是四川省的明星企业,调查国腾便会影响四川省经济”为理由而被拒之门外。作为举报人和当事人没有任何单位向我们正式宣布过调查结论。故2003年4月份我们再次向新任公安部长写信反映何燕、莫晓宇非法侵占巨额国有资产。6月4曰公安部经侦局约我公司负责人去公安部,通知我们说:如果是杀人、放火他们可以立即立案抓人,但经济问题很复杂,对国有资产是否流失的认定不属于公安部管辖范围,故不予受理。而新财经2003年1  0月号却称国家权威部门和公安部对此已做出了结论,故我们希望有关刊物能将国家权威部门和公安部对此案所做结论的全文及所依据的有关证据公布于众,讲清楚何燕、莫晓宇的巨额不明资产范从何而来,讲清楚身为国家公务人员的莫晓宇、乐英贵、薛建能凭他们的那点工资是如何收购国有股份的,讲清楚一个在98年之前曾把国腾经营到破产边缘的何燕(在工商局我们曾看到一份档案,由于国腾经营不善,工商局决定再保留其一年,再搞不好就要取消国腾)在短短的五年内是如何拥有50亿资产的,讲清楚拥有雄厚技术力量和自主知识产权,马上就要上市的旭光电器的股份是如何被与其毫不相干的何燕强行抢夺去的。以使我们心服口服,不再纠缠下去。我们所掌握的材料也欢迎有关刊物公布于众。我们的举报是有证据的,我们敢于负责。
     即然何、莫等人的作法是合法的,为什么不把他们快速致富的成功经验公布出来,以便国人及全体国家公务员,特别是贫困地区及下岗人员向他们学习,尽快脱贫致富。
     即然有关部门已认定这只是企业间的股权纠纷,也就是说不属于意识形念问题,不属于反党、反三个代表,也不是邪教法轮功,我们的这篇文章也只是反映企业间的股权纠纷,只反贪官、不反皇帝,不涉及现行体制。按理说应该可以发表。
     我们坚决拥护中央三个代表、国资民变、私有化的有关政策决议。但也坚决反对某些腐败分子利用党的政策及他们手中的权力通过其亲友及其代理人;周正毅、杨斌、仰融、赖昌星、何燕、莫晓宇等所谓民营企业家将上千亿的国有资产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据为已有,并使其合法化。即然何燕、莫晓宇没有问题,为什么不让查!为何死保何燕、莫晓宇?有道是拔出萝卜带出泥,如果对何燕、莫晓宇查下去怕是要带出其身后的贪官、污吏!他们害怕老百姓心中那杆秤。
     在此我们要向那些正直的、敢于讲真话的专家、学者表示衷心地感谢!在当今有钱能使鬼推磨,有权能压鬼推磨的环境下,他们能顶住巨大的诱惑和压力,凭良心说话,说真话,我们敬佩他们的勇气,骨气和人格!
     如果连几十亿国有资产的流失都没有人管,还管什么?如果连贪污几亿元的公款都不算犯罪,不予立案,那什么算犯罪?不能由于牵扯到一些位高权重的人就不让查了,反腐倡廉不能只说给老百姓听,要看行动,要取信于民。
     我们等待正式的答复和有证据的公正结论。
     商地置业公司    2004年3月29日
     (下边的这篇文章据说出自国腾内部人士之手。这里删去了其中过分不雅的人身攻击部分)
     (此件是成都国腾通讯有限公司内部人员反映情况信)
     侵吞国有资产的蛀虫    弄虚作假的骗子    地方腐败的罂粟
     侵吞国有资产的蛀虫
     国腾乃国家之疼,从一个百分之百的国有企业,被何某变成了百分之百的家族企业。国有公司被她掐死了,私人腰包涨破了。不论是企业发展之初还是过程中,何某没有自己投过一分钱,但却以其淫威和卑劣手段,经多次偷梁换柱的障眼术,将国有资产转移至自己及亲戚名下。目前何某是国腾所有杂七杂八公司的董事长,掌管大权;其妹为其主要资产转移的华威公司的总经理,负责销售,最近又成为旭光电子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其弟为道享公司的董事长,负责集团采购。实际上国腾主要产品只有一种,众多子公司都是这一种产品的某一阶段,何家掌握了全过程。
     弄虚作假的骗子
     国腾业绩最好的时候产值都没超过3亿,而且主打产品是IC公用电话,只要算一下他们卖出电话数就不难算出其产值,但某些地方领导不知是真傻还是假傻或是装傻,竟相信何某编出的产值数十亿的假话。何某建立了十几个空头子公司,将一个产品从一个公司卖到另一个公司,然后相加,一个亿就成了十个亿。
     在何某将原国腾通讯的国企公司老总气病住院后,篡夺了公司领导权,篡权后,她并未认真经营过公司,而是疯狂地将国有资产转为私有,完成企业家族化后,就很少到公司,更不抓技术发展和产品质量,而是处心积虑地编造故事,骗取政府、银行和股民的钱。
     编造一个从一开始就是骗局的IC芯片生产线项目,使不懂一点信息产业规律,又急着创造政绩的地方领导竟把它当作省“一号工程”来支持,由省、市、高新区各出一百万给国腾作启动资金,国家财政如此紧张,政府公务员的工资不能增长,但300万就轻易地落到了骗子手里。同样用这个项目国腾还骗到成都西边上风上水的1400亩土地,李冰父子用都江堰保下的良田一荒就是三年,(何某想留着等风头过后搞房地产)。直到拖不过去才在门面上修了一排简易矮楼,试图挡住人们的视线。
    IC芯片生产线项目不了了之,也没有人追查那300万和千亩良田的去向。国家财产就这样轻易流走了!
     地方政府的某些官员用省市共建的砝码为要挟,逼迫电子科技大学与国腾合作,建立国腾软件学院和微电子学院。一个民办大学却硬要授电子科技大学的牌子和文凭,又向学生高收费,真是“偏爱”到了极点,违规到了极点。由于国腾没钱,某些领导又逼着成都市无息借给国腾4000万。这种违法违规的行为实在太过分,也给其他企业和学院造成不平等竞争环境,不知国家资产何时能收回?
     在借款条目中规定在学校没有收回成本,没有还清借款前,学校资产不能抵押贷款,而何某向银行隐瞒情况,2002年就用学校资产又从银行贷到1.8亿。由于疏于管理,国腾已几乎失去了自身的造血功能,2002年出现巨额亏损,完全无力偿还银行的贷款。银行的钱也被骗走了!
     入主旭光,何某开始琢磨骗股民的钱,旭光本身上市没有任何问题,(经过双高认证)但某些地方领导却硬是推翻专家组的评审意见,(专家组原评出的是另一企业)鼓捣着要让国腾插一腿,此事可向当时的副省长王金祥询问。由于国腾本身许多虚假的地方,上市道路一波三折,但仍在某些地方领导的压力下上了市,股民的钱也被骗了。
     2003年上市公司的年报更是地方政府亲自派人编制造假的成果,心太黑了!什么人民公仆!纯粹是助纣为虐的人民的公敌!
     地方腐败的罂粟
     人们都把她叫做“编外组织部长”,因为她经常散布一些党内机密,并用升迁、保职等来要胁一些干部为她谋私利,开绿灯。
     由于掌握的是国家财产,何某对白来的钱毫不珍惜,而是穷奢极欲,荒淫无度:购买了宝时捷,加长林肯、捷豹、名牌跑车等多辆豪华轿车,供其享乐;飞机都坐头等仓,酒店都在五星级,首饰每套都在几十万,高档名牌服装无数。她很少到公司来,只在几位领导之间穿梭往来,骗取政府资产。
     2001年底在接到大量举报后,国家统计局和“焦点访谈”联合对国腾进行调查,省统计局得知情况后,先对国腾进行审查,发现国腾虚报7个亿的销售(其中3个亿为纯粹虚构,4个亿为重复计算),但在省某些领导的干涉下,国家统计局和“焦点访谈”都没能跨进国腾一步,省统计局也没对国腾进行处理。
     受此“惊吓”,何某在2002年几乎一年都在国外,疯狂转移资产,将自己的亲属都办了移民,准备随时出逃。
    3个多亿的银行贷款,3个多亿的国有资产,交给这种随时准备一走了之的人手里,实在是非常危险的事。
     这样的公司如不严加处理,真是国之疼也!国家的血在汩汩流淌!
                             一个不忍国有资产流失的人
    

Tags:在“股份制经营”的名义下盗窃国有财产,评成都国腾的“国资民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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