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与资本市场的关联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北京,1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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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图1、图2、图3、图4略)
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概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飞速迅猛的发展是有目共睹的。到2000年末保险业资产总额是3373.8亿元,占GDP的3.7%,年平均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平均增长速度,是世界上发展最快的保险市场。
1.保费收入增幅显著,保险范围不断拓宽,险种结构逐步优化。
20年来,我国保险业保费收入年平均增长率为32%,保险规模急剧扩张(图1),其中,人身险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的份额逐年提高,整体险种组成趋于合理。同时,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也表现出强劲的上升势头(图2,3)。1998年以来,随着保险市场结构不断调整和规范,保费收入增长速度开始趋于回落,我国保险业渡过了从低谷到快速膨胀的初期阶段,步入持续发展的平稳阶段。仅2000年全国保险业共实现保费收入1595.9亿元,同比增长14.5%。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598.4亿元,同比增长14.8%,占保费总收入的37.5%;支付赔款305.9亿元,赔付率51.1%;费用率11.7%,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上缴营业税50亿元,同比增长5.7%;预计税前利润19.5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997.5亿元,同比增长14.4%,占保费总收入的62.5%;提取各项准备金2802.8亿元;支付赔款和给付221.5亿元,22.2%;费用率5.9%,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上缴营业税5.9亿元,同比增长23.5%。保险深度1.8%,保险密度127.7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0.1个百分点和17.1元。
(1)寿险产品投资功能增强。与传统的寿险产品相比,投资类寿险产品在提供类似的利益保障基础上,还使保险公司与客户间建立了"利益共享"关系,因而大大增加了寿险产品的附加价值和客户的潜在利益。特别是在经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时,能够有效地抵御利率变动和通货膨胀对寿险业的影响,这不仅有利于寿险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地发展,也可避免或减少投保者因退保或转保所造成的利益损失。例如分红保险除承担与非分红保险相同的保险责任外,投保人还可享受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即寿险公司每年将其可分配盈余的一定比例作为红利返还给投保人。分红保险业已成为世界保险市场的主流产品,在北美地区,80%以上的寿险产品具有分红功能,香港的分红保险所占比例高达90%。
近年来,随着银行的连续降息,我国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不断下调到自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的最低点,保监会规定其上限为年复利2.5%。寿险公司在将高预定利率时期储蓄型产品转变为保障型产品的同时,抓住契机进一步加大产品转型力度,纷纷推出分红型产品、投资连结保险及万能险等投资类品种。此类寿险产品具有结束保单更为容易,保费支付更为灵活,储蓄性和赢利性更为突出的特点。这些投资分红型产品投放市场后受到了广泛欢迎,增强了消费者进行保险消费的信心。针对分红保险,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至少应将当年度可分配盈余的70%分配给客户。在许多地方特别是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分红保险成为新单业务的主要增长点,其保费收入占试点地区个人寿险新单保费收入的29.6%,这说明分红型产品能够适应我国寿险市场的需求状况。另外,投资连结保险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日前保监会放宽了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等保险公司的投资连结类保险在证券投资基金上的投资比例,保证了投资连结保险的收益,比如,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连结保险2001年中期报告显示其净值增长率5.03%。因此,兼具保障与投资功能的投资型保险将成为我国寿险市场的主导产品,它的价值不仅在于扩大了保险经营性业务,更重要的是将保险业与证券市场联系起来,通过积极的资金运作来保障和促进直接业务的持续增长。
(2)积极开拓非寿险人身险领域。人身险中寿险份额降低、非寿险份额增加,人身险险种结构逐步改善,业务质量得到提高。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健康险市场,一项针对我国城市居民对各类商业保险需求的调查报告显示,我国有28.3%的城市居民把商业医疗保险作为首选,其比例超过了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人寿保险。预计医疗保险今年的投保比例为8.8%,比去年高出4.8个百分点,增长幅度为119.6%。究其原因是我国正在进行的医疗体制改革使得广大居民需要通过商业医疗保险来化解潜在的医疗费用风险。从1978年至1988年,我国的医疗费用上涨414%,人均医疗费上涨310%,1988年以来,医疗费用每年以20%的速度递增,这给商业健康保险提供了广阔的发展舞台。目前健康险共有三大类100多个品种,其中疾病型占82%,费用型占17%,补贴型占1%。但由于现阶段医疗改革不到位、社会大环境不配套,经营健康保险风险较大,因此,各家保险公司在健康险的开发、经营方面都采取了极为谨慎的态度,健康险市场存在着供求比例失调的情况。
(3)大项目保险成为保险公司的开发热点。国际保险行业评估一家财产险公司的优劣往往是这家财产险公司承保大项目保险的能力和实力,因为大项目巨额保险在保额和保费制定、风险管理与控制、理赔给付等各个环节都包含着高难度和新技术。成功地承保大项目保险的经验是进入国际保险行列的敲门砖,要提升一个财产险公司的信誉及对当地市场的影响力,巨额或大项目保险市场成为保险公司的必争之地。近年来,我国财险保费收入平均增长率为29.1%,占总保费收入的份额有所降低,赔款给付保持50%的水平上,超过人身险赔款给付。这一方面是由于保险险种本身存在的区别,人身保险存系时间长,赔付高峰尚未到来;另一方面则是重大事故、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保险公司承保和分保巨额或大项目保单的技术含量较低。事实上,巨灾风险也正是当前国际保险实务和精算界最为关注和探讨的,就如何处理巨额、突发性风险的精算理论基础还不完备,争议问题颇多。于是,国际保险业开始跳出行业圈子,寻求其他行业的支持,前面所提到的国际保险业的资本市场创新就是一个例子。目前,我国在这方面还处在保险公司间分保技术的研究开发阶段,例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和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分保保额为100亿元的长江三峡左岸电站设备安装工程保险、变压器和GIS运输保险,它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财产保险公司整体实力和再保险水平。
2.外资加速进入我国保险市场,机遇和挑战并存。
我国保险市场就保险主体来说,初步形成了以国有保险公司和股份保险公司为主体、中外保险公司并存、多家保险公司竞争的市场格局。一方面,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凭借其开业时间长、分支机构分布广的优势,总保费收入优势明显;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太平洋保险公司后来居上,这四家公司组成我国保险市场第一梯队。另一方面,随着韩国三星海上火灾保险公司和日本三井海上火灾保险公司的上海分公司相继开业,我国合资和外资保险分公司已达到27家,另有3家已获准正在筹建,200多家外国保险公司在我国设立了代表处,世界上市值最高的前16家保险公司其中有6家已在我国成立了合资寿险公司。目前我国共有经营性保险公司40家,其中外资寿险和产险公司分别为13家和14家,在数量上已经超过中资公司。在外资保险的经营范围上,进入我国的财产险公司是以分公司形式出现的,人寿保险公司则以中外合资形式出现的,中介和再保险领域尚未对外开放。外资人寿保险公司即使获准进入中国,也不能做团体业务。在个人业务领域,外资人寿保险只能从事个人医疗保险,不能做养老保险和法定保险。在经营地域上,我国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的城市只有上海和广州。严格的市场控制使外资保险公司目前在我国的市场占有率仅为1%。
2001年12月11日我国已经正式加入了WTO,中国保险业对外开放达成了关于外国保险企业进入形式和合资比例、地域限制和开放时间、开放业务的范围和营业许可等四个方面的基本承诺。这些承诺意味着对于外资保险公司的种种限制伴随着入世一声锤声已成为历史,越来越多的外国保险公司和资本将进入中国保险市场,彻底改变中资保险公司的垄断地位,中国保险市场会象目前的商业行业一样呈现出外资强滩的局面。保险市场对外开放将加快我国保险业国际化进程,有利于我国保险体系的逐步形成:促进传统保险产业升级换代和结构重组;促进中资保险公司加快体制改革步伐,建立起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产权明晰、权益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整体承保能力,扩大业务规模;改变保险业增长方式,确立新的业务增长点等等。
加入WTO在推动我国保险业竞争、创新和促进发展的同时,也给我国保险体制、保险监管,保险公司等诸多方面带来了很大压力。目前,我国保险业在保险总量上仅相当于欧美发达国家一个中等保险公司的水平,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上远低于10%和230美元的世界平均值。在世界范围内,我国保险业仍然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同时,我国保险市场平均保险渗透率为30.5%,其中人寿险渗透率28.4%,财产险渗透率不足10%,大中企业投保率不到50%。这些数据说明我国消费者的需求还处于生理需求向安全需求的过渡时期。对于消费者来讲,保险作为一种奢侈商品出现,财富越丰富的人对保险的需求越旺盛,它反映了人们的财富与风险厌恶程度同向的这一经济理论。我国保险供需规模中存在的问题与现时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对今后经济发展期望水平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如何在内部发展程度较低和外部强劲渗入态势的情况下,充分调动和利用我国保险业自身的后发优势,刺激国内需求,促进中国保险市场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是摆在中国保险业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3.拓宽保险资金使用渠道,加快保险资本化进程。
在保险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保险投资是一个十分活跃和成熟领域。保险公司的投资行为源于保险公司日益萎缩的直接经营性业务,通过投资保险公司在达到以盈补亏目的的同时,也使保险业成为长久不衰的一个资本和资产产业,目前全球40%的资产投资公司都是由保险公司管理。根据Sigma统计分析,美国、日本等国家的保险投资收益率已经远远高于同期直接经营性保险业务的收益率(表1)。
国际保险业允许保险资金投资领域十分广泛:存款、国债、金融和企业债券、房地产、贷款、证券、对外投资和实业投资等,其中,货币和资本市场是保险资金的一个主要投资去向。1980年,政府公债、公司债券和股票在美国寿险公司资产所占比例为54.3%,1990年为65.5%,1997年为79.5%。保险资金尤其是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特点的寿险资金已经成为金融市场三大资金来源之一。此外,国际保险资本还参与近年来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快速发展起来的资产证券化,资产抵押证券中保险公司的比重为30%。
表1:六国1975年-1992年平均承保收益和投资收益情况
美国 日本 德国 法国 英国 瑞士
承保利润率 -8.2% 0.33% 0.51% -11.62% -8.72% -8.48%
投资收益率 14.44% 8.48% 8.72% 13.01% 13.29% 11.55%
我国保险业的保险资金运用开始于80年代中期。1984年国家规定保险资金可办理投资业务;1986年国家对保险资金投资规模实行计划控制,投资方向是地方自筹固定资产项目;1987年保险投资列入国家信贷计划,并允许试办流动资金贷款和购买金融债券;1989年规定保险资金不得办理固定资产投资和贷款业务,投资方向是流动资金贷款、企业技改贷款、购买金融债券和参与银行同业拆借。可以看出,1995年前保险资金涉足了许多投资领域。但是,由于当时中国投资环境和资本市场处于初创和培育阶段,市场发育不成熟宽,导致保险投资绩效很差,投资形成的不良资产至今仍有90多亿元没有消化。1995年《保险法》本着"安全性第一,再考虑收益性和流动性"的原则,对保险资金运用进行严格的限制。《保险法》第104条规定,保险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但利率下降、保险资金增殖缓慢等各方面风险迫使保险公司不断寻求保险投资出路,经过多年探索和努力,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多次放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例如,1998年10月,保险公司加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从事同业拆借、债券买卖和债券回购业务;1999年5月,保险业进入中央企业债券市场,买卖信用评级在AAA以上的企业债券,但仅限购买电力、铁路、三峡和电信通信类企业债券。
为了实现保险业与资本市场良性互动,以允许保险资金通过购买证券投资资金的方式间接进入证券市场为标志,保险资金运用发生了历史性的飞跃。目前,保险公司动用资金不得超过公司总资产的15%,所持证券投资基金不能超过资金总量的10%。保监会对保险资金运用的基调是鼓励保险公司通过资本构成多元化增强竞争力,迎接WTO的挑战。
本着资金安全原则,保险公司利用证券投资基金和大额协议存款等资金运用渠道,努力提高投资回报率。2000年是保险资金运作成果显著的一年,投资证券基金平均收益率达到12%,5-6年期大额协议存款最低利率3.7%。用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资金134亿元,比上年增加113.8亿元;用于大额协议存款的资金416.7亿元,比上年增加405.7亿元。2000年,保险公司投资资金占总资产的38.6%,且投资首次超过银行存款,其比率是1.05,1999年这两项数字分别是34.2%,0.96。此外,保监会还鼓励达到条件的保险公司上市。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上市意义不仅在于融资,关键在于转换经营机制。太平洋保险公司、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新华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大众保险公司都在积极筹备中。我国保险投资业务的积极发展使保险业资产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保险公司正逐步从经营者转变成投资者(图4)。
二.我国保险投资热点--基金。
我们不难看出目前我国保险业与资本市场新的关联形式主要表现在人寿保险中的投资连结保险和保险资金投资中的证券投资基金,而前者又依赖后者。
1.保险公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简况。
1999年10月26日,国务院批准保险公司以购买证券投资资金的方式间接进入证券市场,这项政策的出台对保险公司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目前,保险资金投资股市一是在二级市场上买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已上市投资基金;二是在一级市场上以公募方式向保险公司配售新发行的投资基金。经过两年运作,到2001年6月末,保险公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已达143亿元,占保险业总资产的3.7%,占基金规模的20.3%。保险公司持有43种新证券投资基金的31种,其中,持有量超过30%的证券投资基金占保险公司所持有基金的19.4%,保险公司已经成为证券投资基金的主要持有人(表2)。名列前三位的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其它保险公司包括中国再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22家,部分保险公司持有比例已经接近国家规定10%的限额标准。
表2:保险公司持有前五项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
时间 基金名称 保险公司 基金名称 中国人寿 基金名称 平安 基金名称 太平洋
2000年6月30日 裕阳 22.67% 景福 10% 同益 8.85% 开元 8.70%
金泰 22.61% 汉兴 10.00% 普惠 8.44% 金泰 8.58%
安信 22.47% 安信 9.80% 景宏 7.62% 汉盛 8.52%
同益 19.93% 裕阳 9.49% 景博 7.54% 裕阳 6.92%
开元 19.85% 同盛 9.41% 裕元 7.39% 兴华 6.72%
2000年12月30日 普惠 29.02% 天元 9.80% 普惠 9.80% 兴华 9.66%
金泰 25.99% 兴和 9.68% 隆元 9.24% 裕阳 9.44%
天元 25.94% 安顺 9.63% 普丰 8.30% 汉盛 9.13%
兴和 25.13% 开元 9.61% 同益 7.48% 兴和 8.92%
安顺 25.03% 安信 9.58% 景宏 7.42% 金泰 7.95%
2001年6月30日 同益 33.75% 泰和 9.90% 同盛 9.94% 金鑫 9.44%
同盛 33.62% 景福 9.76% 普丰 9.69% 天元 8.80%
天元 31.74% 天元 9.63% 同益 9.60% 同盛 8.13%
金鑫 31.02% 同益 9.26% 金鑫 9.55% 景福 8.02%
景福 30.95% 裕元 9.18% 裕隆 9.55% 普丰 7.89%
资料由证券投资基金中期和年度报告整理而来。
尽管保险公司投资的证券投资基金是封闭式的,但是,就目前的运作情况来看还是基本上反映了保险资金入市的初衷:基金由专业的投资理财机构将小而散的资金聚合起来进行投资,收益远远高于同期银行存款,保证了保险资金的安全并获得稳定的收益;同时,允许保险公司在二级市场上买卖配售的基金,满足了保险公司随时变现的需要,保证了保险资金一定的流动性。但是,当前整个保险业有约3000亿元可运用资金,其中,按占总资产的平均限额计算可以入市的保险资金为300-400亿元,我国基金业规模为700-800亿元,这样一来,保险资金应占基金的一半以上,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因此,充裕可运用保险资金与允许和实际入市资金之间的较大差距以及投资基金总量不足首先在规模上抑制了保险资金在证券市场积极作用的发挥。
2.大力发展保险基金。
国际货币和资本市场的三大资金来源是保险基金、投资基金和养老金,其中,养老金就是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基金自1992年开始设立经过1998年扩容已经成为证券市场的一支生力军,专业的管理机构和托管部门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保证了投资基金的规范性。社保基金自成一家,截至2001年12月资产总额达616.5亿元,形成了包括银行存款、国债、其他债券、中石化新股等系列资产,累计实现投资收益9.28亿元,紧接着就是社保基金进入证券市场问题。而保险基金还尚未成立,保险公司各自为政,借助投资基金的外壳间接地守望着自己的资金。
应该说设立保险基金的条件已经成熟,并且是时不我待。经过20年发展,证券市场到2001年6月总市值达到5.4万亿元,相当于GDP的62%,尤其是近年来国家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以及证监会严厉清除违轨行为,使证券市场环境发生了很大改善。同时,《证券法》的颁布和实行对于规范市场行为、保证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保障作用,证券市场正朝着健康方向发展,这为以安全为上的保险资金进入提供了可能。其次,多年来保险公司在一直关注证券市场发展进程的同时,努力调整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组建精算和投资等部门,培养风险控制和管理人才,增强保险公司的理性经营和投资思想。投资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又为基金市场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因此,从实力上保险公司并不弱于其他企业和投资机构。再者,保险资金不同于证券市场中的其它资金,负债经营决定了保险资金流动的同向性,也就是说,各保险公司对资金需求和供给是同方向,特别是在巨额理赔和寿险给付高峰时。由于目前保险业尚不处于给付期,保险资金十分稳定。而且,入世后的过渡时期对我国保险业成长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保险公司要在这段时期内加快缩短与国际保险业之间差距的步伐,缓解5年后国际保险资本冲击,一个关键措施就是保险资金保值增值。预计到2005年入市保险资金最大量可达1700亿元,是现在的3倍。因此,与其用自己的资金为他人作嫁衣,不如设立专项的保险基金自行管理,直接参与二级市场投资,为今后保险经营业务和投资业务分开,保险公司最终成为基金管理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奠定基础。
现阶段保险基金可以通过定向募集和各保险公司根据各自资产和负债比例出资两种方式组成。目前我国基金业以封闭式、契约型的证券投资基金为主,这种投资基金在证券市场上具有对管理机构要求低、易于控制、风险小和收益低等特点,迎合了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因此,保险基金在证券市场上大部分应是封闭式、契约型的证券投资基金,并适当延长封闭期,小部分的保险基金采取开放式,这样不但可以保证保险资金的稳健,而且能够根据市场变化,调整投资策略。
总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无论保险投资还是保险经营都会与资本市场产生千丝万缕的联系,保险业和资本市场之间的依赖性和影响力将越来越明显。因此,不仅保险业要积极地应对,更需要政府主管和监管部门改善管理和监管体制,为保险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保险业和资本市场的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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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孙祁祥,(1998),论寿险业投资的市场化运作,《经济研究》,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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