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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的经济理论:演进与评述

http://www.newdu.com 2018/3/16 《经济学动态》 佚名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非营利组织具有所有者空位、非分配约束等较为独特的性质,在社会经济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经济理论对非营利组织的关注自初始洞见发展至今,已经形成了弥补政府失灵、弥补合约失灵以及供给创新等多种理论,近年来社会企业的出现对非营利组织的经济理论研究又带来了新的挑战。深入研究非营利组织、促进其快速协调发展是社会和谐、制度创新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保证。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 市场失灵 政府失灵 志愿失灵 社会企业

     非营利组织对于社会的和谐发展意义重大。尽管中西方非营利组织的发展过程不尽一样,但基本都是围绕着公益及互益这一主线而展开的。20世纪70年代以来经济理论对非营利组织的分析不仅在外部认同、内部治理、行为特征以及激励和规制等方面为该领域提供了深刻的洞见,而且也极大地丰富了经济学自身的研究。
     20世纪60年代是西方国家非营利领域发生重大结构变化的年代(Hansmann,1987),也是产业组织理论逐渐走向成熟的年代。关注产业组织理论的经济学家对于为什么在一些行业会同时存在谋求利润的和不谋求利润的两类提供者而迷惑不解,他们希望针对这一现象进行分析从而找出内在机理。不过,这一期间产业组织理论学者所提出的关于非营利组织的经济模型都是基于某个行业的分析,其理论缺乏普遍意义。
    一般认为,1975年菲尔普斯汇编的论文集《利他主义、道德和经济理论》,是非营利组织经济理论的开端。该论文集中以Weisbrod的《三域经济中的志愿性和非营利性部门的理论》一文最具开创性。1988年,Weisbrod将其研究成果整理成为专著,标志着非营利组织经济理论的成熟。
     一、基于公共经济学的理论
     美国西北大学的经济学教授Weisbrod在对慈善、表演艺术、医疗保健和教育等行业进行观察与分析的基础上发现了一个重要的现象:几乎每一个非营利性行业所提供的产品都具有一定的公共性,而这一点在以捐赠为主要资金来源的非营利组织中体现得尤为突出。由此Weisbrod认为非营利组织的存在,是混合经济体系对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方面某些缺陷的一种反应,也即非营利组织在该体系中充任着弥补和矫正政府失灵的角色。
     上世纪70年代,公共品理论已经较为成熟,其主导观点认为,政府在社会公共需要方面的支出是对“市场失灵”的一种反应。对于市场领域无法提供足够的公共品这一缺陷,政府或是采取直接提供的方式、或是以向私人企业采购的间接提供方式来加以弥补。而当时的公共品理论是一个仅包含政府和企业组织的两域(twosectors)经济理论,无法对“为什么市场经济中会存在非营利组织”这一问题加以充分的说明。Weisbrod(1975)借鉴了政治学和政策科学的研究成果,将公共品理论开创性地延伸至非营利组织,指出:由于在公共决策方面的约束,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时仅能满足中位选民(medianvot-er)的偏好;对于那些在公共品方面需求高于中位选民的公众,非营利组织将成为满足其公共品需求的提供方。
     基于公共品理论的非营利组织经济理论,在非营利组织的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70年代之后的学者围绕Weisbrod的政府失灵理论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补充。1977年,Wolpert将动态分析思想引入非营利组织的经济理论,分析了那些对公共品需求低于中位选民偏好的居民如何摆脱税负与收益之间的不对称,从而补充了Weisbrod理论对于低偏好端分析的不足———他指出那些低偏好的居民出于税收负担的考虑会移出提供水平高于其偏好的地区,给定足够长的时间中位偏好会逐步提高进而逐步缩小公共品偏好的异质性,最终为高偏好居民提供公共品的非营利组织也会成为政府支出的一部分;Hansmann(1981)分析了为什么高偏好的居民不向政府捐助而是组建私有的非营利组织,弥补了Weisbrod理论的另一个不足;Holtmann(1983)将分析的范围扩展到了以有偿服务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非营利组织;Ben-Ner(1986)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性公共品是非营利组织作为提供方的最佳候选”;
    Weisbrod(1988)将其理论扩展成为一部专著,系统阐述了政府失灵理论并提出了非营利组织的“公共性指数(CollectivenessIndex)”等概念;Ben-Ner&Hoomissen(1991)论述了Weisbrod理论需要具备的条件,也即对于地方性公共品的偏好必须异质但却需要有一定的规模。
     基于公共经济学的非营利组织理论在80年代形成了一个研究热潮,此后该分支逐渐进入了“静水流深”的境界。近年来它不仅在公共支出绩效、与其他两域的关系、财税激励政策等方面维持了原有研究视角的比较优势,而且还在与其他分支的不断融合过程中产生了新的交汇重心。以非营利组织与其他两域关系的研究为例,一方面对传统的财税激励与挤出效应的研究在不断深入(Salamon&Wo-jciech,2001;Yoshihoetal,2010);另一方面,随着飞速发展的激励理论和行为经济理论的不断融入,对于动机挤出的研究也有了新的突破(Georgellis,Y.et al,2011)。Weisbrod的理论假说也引发了大量的实证研究工作。Feigenbaum(1980)采用美国慈善领域从20年代到60年代的时间序列数据,对Weisbrod的理论进行了计量验证,结果显示在收入、教育和年龄方面的异质性与非营利部门的规模存在正的相关,从而支持了Weisbrod的理论;Weisbrod(1988)亲自在其专著中进行了大量实证分析;James(1993)研究了偏好异质性与美国教育提供机构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随着异质性的扩大,非营利教育机构在教育中占有了更大的份额;Chang&Tuckman(1996)根据产业组织理论中有关集中度计算的指标构造了一个“种族赫芬达尔指数”(Race Herfindahl Index)对种族多样化的社区进行了分析,结果亦支持公共需求异质性与非营利域规模的正比关系。当然,也有实证研究否定了Weisbrod的理论,例如
    Salamon&Wojciech(2001)的一项基于24国数据的研究指出:在他们所考察的国家中,非营利部门的增长与政府的支持程度同步而与所在国需求的异质性的增长并不同步。不过,日本学者Yoshihoetal(2010)的一项基于44国面板数据的分析表明,Weisbrod的理论不能被轻易地被否定,此前Salam-on等人的否定性结论可能是样本量过小和设定误差(specificationerror)所致。
     二、基于法经济学的理论
     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Hansmann在1980年提出了一种不同于政府失灵理论的非营利组织经济理论。该假说的理论基础是法经济学,其研究“遵循了一种简单明了的方法”,逻辑出发点是将社会中的组织进行分类。
     Hansmann将所有的非政府组织都列为企业(enterprise)的范畴,接下来他思考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在某些行业中既存在谋求利润的企业同时又存在不谋求利润的企业?如果一个企业的存在不是为了谋求利润,那么它的行为与谋求利润的企业相比又有哪些不同?Hansmann的理论后来被归纳为“合约失灵”(ContractFailure),他指出:当消费者感觉无法准确估计由厂商向他们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或者数量时,就会产生合约失灵。而难于对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准确估计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由于购买或消费某项服务时的环境,二是因为此类服务自身的特质。非营利组织这一特殊的制度安排是出于防范利用信息优势的考虑———由于组织不能分配盈余,所有者就不会利用信息优势(例如关于产品质量)来实现利润最大化,而需求方也就可以籍此来防范供给方的机会主义行为。Weisbrod&Schlesing-er(1986)阐述了一个更为深入的分析。他们注意到疗养院以及其他一些公共服务可以分为两种类型:易于观察的类型I和不易于观察的类型II。Weis-brod等认为尽管可以相信营利性的厂商能按照所承诺水平提供的类型I服务(如房间的规格、人员的配备等),但是对于类型II的服务(如被照料者是否得到应有的尊重、药剂的管理是否正确等)往往会出现合约方面的失灵。此种情况还有另外两个导致合约失灵的因素:一个因素是服务的购买者(例如被照料者的亲属)不是服务的消费者(被照料者本人),另一个因素是由于存在某些锁定效应(lock-ineffect),消费者向其他提供机构的转移是非常困难的。
     对Hansmann理论做出有益补充的重要文献还包括:Easley&O'Hara(1983)尝试了以数理的方法对Hansmann的理论加以归纳;Paulson(1988)分析了政府在与私人机构合作提供社会服务时的合约失灵,其分析不仅表明主要由类型II服务所构成的社会服务是合约失灵滋生的土壤,而且也显示政府在解决合约失灵方面的能力有限,因为很有可能它本身就处于合约失灵之中;Bilodeau&Slivinski(1996)将博弈的观点引入了合约失灵理论,指出非分配约束是后续其他捐助者在决策时所要考虑的前提,也即如果他们知道组织的创立者可能抽回部分或者全部的初始投资的话,他们将不会再继续捐助———自此道德风险、激励等术语被引入了对非营利组织的分析;Ortmann&Schlesinger(2003)集中研究了Hansmann分析中划归“商业性”的一类非营利组织,将激励相容、声誉等引入了分析。
    Hansmann的研究开创了一个新的路径。他不仅将信息不对称、委托代理等理论引入了非营利组织的分析,而且他归纳的“所有权空位”和“非分配性约束(NondistributionConstraint)”等非营利组织的核心特征对于此后的研究亦有着重大的影响。如果将公共经济理论比作一种角色理论,那么Hans-mann的理论则可以说是一种行为理论———前者是在致力于解决宏观的资源配置问题,而后者则是在致力于解决行业及组织内部从物质资源的优化到人力资源的“分拣(sorting)”等问题。进入本世纪后,随着与经济学其他分支的融合与取长,Hansmann所开创的“合约失灵”理论在非营利组织的行为特征、治理结构以及组织激励等方面又有了新的发展,这一点本文将结合供给侧理论进行介绍。
     三、供给侧理论
     1987年,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Salamon在《志愿活动研究》期刊发表了“市场失灵、志愿失灵和第三方政府”一文,指出由于存在慈善的“非充裕性(philanthropic insufficiency)”、“非普惠性(philan-thropic particularism)”、“家长作风(philanthropic paternalism)”以及“非专业性(philanthro picama-teurism)”等方面的不足,非营利组织在公共品提供方面也会存在失灵,即“志愿失灵(VoluntaryFail-ure)”。Salamon的本意不是要否定非营利组织在公共产品与服务提供中的作用,而是希望引起学术界对于“第三方政府”的关注并推进建立非营利域与其他两个域的合作。由于他所关注的问题并没有涉及对于公共品需求的影响而是供给侧的一种失灵,因而引发了此后一些学者对于供给侧理论的思考。
     Ben-Ner&Hoomissen(1991)撰文就创业家在如何利用非营利组织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所要考虑的成本与收益进行了分析,他们不仅指出了决定创建一个新的非营利组织还是继续利用原有非营利组织、以及建立一个新的非营利组织的各项因素,同时还指出Weisbrod和Hansmann的理论在逻辑上缺失了一个环节,因为社会中有了需求并不等于同时也会拥有供给。Ben-Ner&Hoomissen的论文标志着有关经济理论开始正式针对非营利域的供给侧展开研究。Krashinsky(1997)通过对非营利组织的利益相关方的研究,指出“一些非营利域的活动其
    能动性来自于供给侧”;而Bilodeau&Slivinski(1997)则发现,由于竞争的存在,非营利性的公共品提供者呈现出专业化分工的趋势,这一态势有利于避免公共品提供的单一化,同时也有利于打破官方非营利组织的垄断;Salamon&Wojciech(2001)超越了行业比较的视角,从国别分析的视角对非营利组织的产生和发展进行了考察,他们否定了政府支出对非营利组织的“挤出”;Bacchiega&Borzaga(2003)循着Hansmann的理论从供给侧对非营利组织进行了定义,将这些正在发生着新变化的组织定义为一个激励结构(incentivestructure)。
     供给侧理论在近几年已经较快地融入了主流经济学,尤其是在非营利组织行为和提供方动机的研究方面进展迅速。在动机研究方面,以《美国经济评论》中的多篇文章(Besley&Ghatak,2005;Ben-abou&Tirole,2006;Arielyetal,2009)为代表,已经形成了一系列逐次深入的动机(motivation)体系框架,包括亲社会(pro-social)动机、公共服务动机(PSM)、形象(image)动机、热炫(warmglow)动机以及纯利他(purealtruism)动机等。由于非营利组织的提供动机涉及利他、信任和激励等范畴,因而也成为试验经济学、行为经济学乃至近年来日渐兴
    盛的神经经济学的重要的研究对象———在这一方面非常值得提及的是,2007年在顶级自然科学杂志Science上刊登的《展现慈善动机:赋税和志愿性付出的神经反应》一文,借助功能性磁共振成像(FM-RI)揭示了人脑对于“向慈善组织捐助之类的抽象回报”的反应,这一结果不仅可以被认为是神经经济学的一个新发展,同时也标志着非营利组织供给侧理论得到了最有力的实证支撑。
     四、非营利组织的新发展及其带来的理论挑战
    上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的非营利域出现了新的组织形式———社会企业(SocialEnter-prise)。社会企业是一个笼统的称呼,包含着多个类型的围绕特定经济或者社会目标的以生产公共利益为特征的私人组织。在西欧,此类组织被立法机构所批准的正式名称有意大利的“社会合作社(so-cial cooperatives)”、法国的“普通利益合作社(gen-Eralinterest cooperatives)”和比利时的“社会目的企业”(social-purposeenterprises);而在美国,则有源于学术界的“非营利企业”(nonprofitenter-企业(socia lpurpose business)”、“社区型企业
    (community-based business)”、“社区福利企业(community wealthenter prise)”等多种称谓(Ker-
    lin,2009)。经济的不景气、政府财政的日益拮据以及公共福利制度弊端的逐渐突显是催生该类组织的几个重要因素。
     在2003年OECD出版的《变革经济中的非营利部门》一书中,对社会企业有着这样的描述:“介于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是一类利用交易活动以成就自身目标和满足自身资财需要的非营利组织。该类组织采取私营部门的企业技巧,亦具有非营利组织强烈社会使命的特质。”不过,由于法律体系以及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差异,欧美学者对于社会企业在概念、属性等方面的理解并不相同,双方学界于本世纪的最初几年在认知方面的研究“基本上没有交集”(Defourny&Nyssens,2010)。在Kerlin和Defourny等学者的努力下,对于社会企业的认识
    近年来逐渐有了一定的共识。Defourny&Nys-sens(2010)在对比分析社会企业的概念时指出:“社会企业的特征是植根于组织诞生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土壤中的”,“一个良好的概念不仅对于学术研究有益,而且也是避免简单地对待社会挑战的需要,因为社会挑战必须以多维的方式来解决”。社会企业的出现不仅成为当前非营利组织研究的一个热点,同时也给经济理论带来了挑战———例如:许多新建立的社会企业采取了社团(associa-tions)或者合作社(cooperatives)的形式,这两种组织的控制方一般是用户和员工(有时也有志愿者),而这一组织形式是Hansmann提出的“信任托管关系代替所有者控制”所无法解释的;又如,传统上合作社不具有提供服务的功能,社团也仅具有倡导功能而没有生产功能,新型的组织则打破了这一常规,而且以非分配约束也不是其主要的特征(Bacchiega&Borzaga,2003)。目前,有关社会企业的诸多问题仍处于探索阶段。
     五、评述
     通过对非营利组织经济理论的梳理,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非营利组织在混合经济体系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发展脉络———当市场中的企业组织不能提供充足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时,政府将按照选民的意愿提供这些产品,而那些非中位选民的需求就支持了非营利组织的存在;在一些服务的质量或数量无法被核实的情况下,出于对企业组织机会主义行为的防范也将支持具有非分配约束的非营利组织;而当低效率、非专业以及非普惠性等问题困扰非营利组织时,学者们开始将注意力转向供给侧理论。当前,社会企业的实践与发展又为经济理论带来了
    新的挑战。
     近30年来,经济学的多个分支为非营利组织提供了非常好的洞见:从公共选择的角度来说,非营利组织是一种集体选择的结果,遵循一定的集体行动的逻辑;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来说,任何一种所有权形式都可以在经济体系中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位置,非营利性的企业在一定的环境下是最有效率的组织形式(Hansmann,1996);从制度成本与收益的角度来说,非营利组织更宜作为政府组织的一种补充而不是替代,可以降低排他地依赖政府组织和企业组织的制度成本(Ostrom&Davis,1993);从信息经济学的视角来看,非分配约束是一个良好的信号显示机制和可信的承诺,有助于消除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博弈论则告诉我们组织的建立可避免各利益相关方处于一次性博弈的被动环境之下,而非营利组织比企业更加有利于社会资本这一无形公共品的积累(Bilodeau&Slivinski,1996)。
    作者:郭磊   山东财经大学,  陈立奇  美国伊利诺大学
    稿件来源《经济学动态》2012年6月刊
    本文有删节(图表、数据及参考文献请参见原文)

Tags:非营利组织的经济理论,演进与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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