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比较利益学说的构建
李嘉图的比较利益学说是国际贸易的核心学说。但是,在国际贸易中还存在超比较利益,即一国与另一国进行对方没有能力生产的商品的贸易所具有的利益,贸易双方在这种商品生产上相对成本的差异趋向于无穷。
一、超比较利益学说与有关贸易学说的比较
(一)超比较利益学说和比较利益学说的比较
超比较利益学说与比较利益学说存在着差异:一是分析的前提不同。比较利益学说是以贸易双方都可以生产贸易商品为前提的,而超比较利益学说是以只能由贸易的一方提供贸易商品为前提的。二是贸易的原因不同。比较利益商品主要产生于各国不同生产要素的充裕程度,超比较利益商品主要产生于某种生产技术或生产技能。这就是说,超比较利益的产生与有没有某种生产要素有关,而与不同生产要素的充裕程度没有直接的关系。三是贸易商品的定价不同。按照比较利益学说,贸易双方国家的国内价格将决定贸易商品的国际价格的范围,贸易商品将在这个范围内随着供求的变化而变化。但是,按照超比较利益学说,超比较利益商品是一种寡头垄断的价格,它主要取决于生产厂商的边际收益函数和边际成本函数。四是贸易利益不同。由于超比较利益商品是按照寡头垄断的方式决定价格的,出口超比较利益商品可以得到比出口比较利益商品更大的贸易利益。
但是,超比较利益学说与比较利益学说也存在一定的联系。在超比较利益商品的贸易中,一方生产这种商品的成本为一定而另一方生产这种商品的成本为无穷,能够生产这种商品的国家肯定在这种商品的生产上具有比较利益。但是,这种比较利益又与原来的比较利益不同,它意味着能够生产这种商品的国家的相对成本趋向于无穷小。
由此可见,超比较利益学说不是对比较利益学说的否定,它只是分析比较利益学说没有展开的一种特例:一个国家与另一个国家进行只有它可以生产而对方不能生产的商品的贸易。但是,应该指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只能由贸易的一方提供贸易商品的情形将变得越来越普遍,这种特例越来越变成一般的情形。
(二)超比较利益学说与技术差距学说的比较
像两个国家进行只有其中的一个国家所能生产的商品的贸易这样一种的现象,经济学家们也注意到了。波斯纳的技术差距理论、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等都涉及这个问题。当某个发达国家创造出新的产品并投放到国际市场时,其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还不能生产这种产品,它实际上是在进行超比较利益商品的贸易。但是,超比较利益学说与技术差距学说仍然存在差异:第一,贸易的原因不同。按照技术差距学说,超比较利益商品是由技术的差异造成的。但是,按照超比较利益学说,超比较利益商品不仅是由技术的差异造成的,而且还由自然资源的特点和某些特殊技能的特点造成的。第二,变化过程不同。波斯纳的技术差距学说主要分析技术差距的变化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它并不是专门研究两个国家进行只有其中的一个国家所能生产的商品的贸易这种情形。按照技术差距学说,技术差距将会消失。随着技术差距的消失,贸易利益将发生变化。但是,超比较利益学说则专门分析两个国家进行只有其中的一个国家所能生产的商品的贸易的情形。这种商品可能别的国家在一定的时间里学会生产,也可能别的国家在可以预见的很长的时间里是不可能生产的。
(三)超比较利益学说与寡头垄断定价学说的比较超比较利益商品不是按照竞争商品定价方式决定价格,而是按照垄断竞争商品、寡头垄断商品或完全垄断商品定价的定价方式决定价格。关于非完全竞争条件下厂商的产品价格的决定,张伯伦、罗宾逊等经济学家已作了比较充分的论述。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只有少数几个厂商生产的商品的价格的决定,克鲁格曼也作了分析。但是,张伯伦、罗宾逊、克鲁格曼等人主要分析的是工业制成品,而超比较利益商品包括自然资源产品、特殊技能产品和高科技产品,不同类型的产品的定价方式有所不同,同一类型产品的定价方式在不同的条件下,也可能有所不同。另外,在各种超比较利益的商品的贸易中,只有在这些产品既必需也难以被替代的条件下,寡头垄断定价方式才发挥作用。
二、构建超比较利益学说的意义
构建超比较利益学说在理论上和实际上都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超比较利益学说可以解释只有一方能够生产的商品的贸易现象。国际贸易的现象是丰富多彩的,既存在贸易双方都可以生产的商品的贸易,也存在只有一方可以生产的商品的贸易;国际贸易的原因既可以是比较利益,也可以是超比较利益。随着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的深入,随着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科学技术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方面差距的扩大,超比较利益的现象变得比以前更加普遍。深入研究超比较利益产生的原因、超比较利益商品的定价方式与贸易利益、超比较利益的动态变化过程,在国际贸易理论的研究中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其次,超比较利益学说可以揭示当今国际贸易格局的实质。目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处于有利和主宰的地位,而发展中国家则处于不利和从属的地位,形成这种国际贸易格局的关键原因在于发达国家掌握着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在航空、航天、通讯、信息、生物、化工、制药、材料等科学技术发展的前沿领域里,发达国家的产品具有的不仅是比较利益,而且是超比较利益。发展中国家进口的多是它们不能生产的商品,出口的却是发达国家可以生产但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趋向于放弃的商品。因此,发达国家支配着国际贸易并在国际贸易中获取高额的寡头垄断利润。显然,这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各国可以通过出口绝对成本或相对成本低的商品,进口绝对成本或相对成本高的商品来获得国际贸易利益这样的问题。再次,超比较利益学说对于一个国家制定对外经济发展战略具有现实意义。在当今的国际贸易中,不能否认出口相对成本低的商品和进口相对成本高的商品可以给贸易双方带来利益。但是,当今世界上最重要的贸易利益是超比较利益,发达国家对国际贸易的主宰依
靠的是超比较利益的商品。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特别是对于像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来说,如果停留在按一般意义上的比较利益来制定对外经济发展战略,中国将跟随着发达国家生产它们由于产业结构的调整放弃生产的商品,这样中国将永远落在发达国家的后面。
比较利益或超比较利益的格局在短期内是一定的,但在长期里是可变的。中国既要按照比较利益的原则参与国际分工,但又不能拘泥于按照比较利益的原则参与国际分工。中国必须要注重某些目前没有比较利益但在将来有可能具有比较利益或超比较利益的产业的发展,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长期的比较利益和超比较利益格局。不断从短期的、局部的非比较利益或超比较利益走向长期的、动态的比较利益或超比较利益,就是中国应该采用的对外经济发展战略。
前面的分析表明,超比较利益产生的最主要和最重要的源泉是科学技术,而目前掌握着最先进的科学技术的国家是发达国家。实践证明,中国通过技术贸易和直接投资的方式只能获得发达国家已经放弃或即将放弃的技术,不可能获得发达国家先进的核心技术。中国要改变目前不利的国际贸易格局,必须注重自主的技术创新,加快科学技术的发展。当然,科学技术的发展是需要长期积累的,在很长的时间里中国的科学技术水平不可能全面超越发达国家。但是,在政府的主导和支持下,中国有可能在科学技术的某个或某些方面取得突破,在某些产业处于领先的地位,创造出某些具有超比较利益的商品。只有这样,中国才能改变对中国不利的国际贸易格局,才能实现中国经济的长期增长。
作者:李翀(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摘自《学术月刊》(沪),2010.3
原文约1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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