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超群(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来源:《东南学术》,2020年01期,第201-213页
摘要:从明清以来,工厂(工场)制、包买制和家庭手工业在中国长期并存。生产组织形式是明清和近代经济史研究的一个核心问题。在明清经济史中,讨论的焦点问题是为何包买制(放料制)不能发展演变为工厂制,而在近代经济史的研究中,学者们更为关注的是为何工厂制未能完全取代包买制。前人研究的视角大多在于比较二者的效率高低、特殊的社会经济环境或者文化、制度框架的约束等等。较少有实证研究,从企业制度选择的角度分析在历史实践中企业是如何选择不同的制度的,以及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如何混合使用不同的制度来组织生产。与工业企业类似,在农业的生产组织当中也存在租佃制与农场的区别。张謇大生集团的通海垦牧公司,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家新型农业公司"。其生产组织非常复杂,既有公司自耕土地,也有租佃。从其发展历史来看,企业的制度选择,不仅是一个生产效率比较的问题,它和企业内部的激励机制、权力结构有着密切关系。同时,其所实行的租佃制,对佃户有着强烈约束和控制力,也就是说,存在着从租佃制转变为农场制的可能性。它提醒我们,在现实中,农场制和租佃制之间存在着很多中间形态。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近代工厂制度与劳资关系研究”(项目编号:14AZD108);
关键词:租佃制度;农场制度;通海垦牧公司;张謇;
附件:
高超群:农场制还是租佃制:企业的制度选择——以通海垦牧公司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