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盼:为保险业“托底”,促进复工复产
作者:林盼(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来源:《光明日报》第11版;时间:2020年3月20日
3月20日,《光明日报》第11版【评论】栏目刊登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林盼的文章:为保险业“托底”,促进复工复产。内容如下:
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指出,支持保险公司推出北京市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将承接本市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企业因疫情导致停工停产的损失纳入保障范围,市财政在疫情期间对保费给予50%补贴,保险期限不超过3个月,后续根据疫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期限。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出现积极变化,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各地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从金融、税务、交通、政务服务等各个方面助力复工复产,经济运行逐步恢复正常。此前,因疫情防控采取的人员隔离、暂停营业、延期复工等措施,部分企业出现库存积压、订单违约、房租支付、人力成本、银行还贷、债务兑付等方面的问题,企业的资金状况普遍紧张。为此,有必要充分发挥如保险业这样的非银行机构作用,为企业提供风险保障。
保险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通过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方式,为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增加信用,协助融资。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发布,鼓励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由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与保险机构加强合作,开展消费金融业务创新,为消费信贷提供融资增信支持,保证信贷风险可控。依据文件精神,保险公司应主动加强与企业、银行之间的合作,发挥信用保险贸易融资业务的优势,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疫情期间,各地保险公司积极投入服务工作,优化简化续保流程,延长保险时期,并根据疫情特点与保险原理,开发新型保险产品,创新服务模式,畅通赔付流程,有效满足了许多企业的保险需求。
尽管保险业作用突出,但不可否认的是,许多企业因停工造成巨大损失,难以支付保费;保险时期延长虽可减轻企业财产险负担,但无形中将压力传导到保险公司一方。尤其是面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保险公司的风险系数更高。中小企业普遍缺少相应的金融人才和管理经验,难以对自身风险做出准确研判;人员流动性较大,保险需求容易出现断裂;标的价值低、保额保费少,数据真实性难以掌握,使得保险公司缺少对中小企业提供业务的动力。
基于上述问题,在促进保险业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过程中,政府需要制定相应政策,对保险业进行支持。在疫情期间对保险给予补贴,就是一项有力举措,有助于风险均摊,提高企业投保积极性,为恢复生产增强信心。除此之外,还可对保险业务实施税收减免,适当放开保险公司的展业范围,降低保险保障基金,放宽资金运用限制等。至少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当采取特别的支持政策,以纾解压力,激发保险业的活力潜力,构建政府、企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共同应对疫情、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生态系统,谋求多方共赢,携手渡过难关。
(作者:林盼,系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副研究员)
关键词:林盼;新冠肺炎疫情;保险业;复工;复产
原文链接:http://epaper.gmw.cn/gmrb/html/2020-03/20/nw.D110000gmrb_20200320_1-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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